《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2024-04-29

1. 《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为:新《证券法》新增5%以上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的规定,此项规定大幅提高了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披露密度。

《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说来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较严格,而对于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相对较少,在此我们着重说一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概括来说,信息披露应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五大基本原则。具体来说: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完整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及时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平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是什么

4. 证券法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是

法律分析: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证券法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5.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是什么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是: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3、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是什么

6. 证券法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是

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证券法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判刑标准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信息披露违规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应当适用以下判刑处罚标准: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涉及到哪些要求?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是:
1、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主体,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对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3、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1)基金合同;
(2)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材料;
(3)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
(4)基金的投资情况等等。
4、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方式,可以采取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官方网站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登录查询等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除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要求以外,新的法律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新增了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此项便于理解成为法定义务”。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是什么?

信息披露应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五大基本原则。具体来说: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