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保减免吗

2024-05-13

1. 2021年社保减免吗

最新推出的通知是国内小型企业2-6月份全免(含湖北省大型企业),湖北省以外的大型企业2-4月减半征收;但是由于考虑到疫情还没有结束,国家针对中小微企业进行了社保费减免,可延长至12月底。社保2021年应该是没有减免的政策了的。
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各地确定的减免政策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突破11号文件规定的上限。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据此,个体工商户可以分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廷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2021年社保减免吗

2. 2021年社保减免吗

、根据2020疫情社保减免政策来看,为了减轻新型肺炎对中小型企业的大力冲击,使单位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国家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政策。所有企业的公积金2-6月可以延时交纳,除湖北省以外的全国中小型企业,2-6月份全部减免社保。
2、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时推出社保减免政策,2-6月份,对于国内中小型企业的三险(养老、失业、工伤)可以减免,住房公积金可以延迟缴纳。

法律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

3. 2021年社保缴费还有减免吗

2020年,受到疫情的影响,国家为了减轻中小型企业的负担,出台了相关的社保减免政策。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由企业承担的承担20%,降低至现在的16%。让更多的中小型企业,轻装上阵,达到短时间恢复经济的目的。
2021年政策是否取消,取决于今年社保机构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021年社保缴费还有减免吗

4. 2021社保还会减免吗

根据2020疫情社保减免政策来看,为了减轻新型肺炎对中小型企业的大力冲击,使单位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国家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政策。所有企业的公积金2-6月可以延时交纳,除湖北省以外的全国中小型企业,2-6月份全部减免社保。
2、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时推出社保减免政策,2-6月份,对于国内中小型企业的三险(养老、失业、工伤)可以减免,住房公积金可以延迟缴纳。

法律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

5. 2021年社保减免还继续有吗?新政策出台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1年社保减免还继续有吗?新政策出台

6. 社保减免2021还有吗

没有,以北京为例:
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免征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2021年起中小微企业需要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申请缓缴的企业也应在2021年1月底前办理缓缴期间的三项社保缴费。同时,四项疫情下的医保特殊政策暂停办理,企业未按时补足保费将收取滞纳金。
北京市社保中心表示,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免征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对于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2021年1月起应缴社保费将全额征收(社会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缴模式,如:2021年1月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2月缴纳)。

扩展资料
杭州地区:本次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单位范围为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下同)。大型企业,包括参照大型企业执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下同),社保费减免政策不再延长。
也就是说,2020年8月社保费征收期(即社保费7月所属期,下同)开始,中小微企业继续实施减免,大型企业不再实施减免。
延长减免险种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减免。延长减免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指社保费所属期)为止,即本次延长减免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7月(指社保费所属期)至2020年12月(指社保费所属期),对应社保费征收期为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网-2020年8月征收期开始 部分企业可延长减免社保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小康网-北京社保最新消息:缓缴社保企业明年1月须“还清欠费”

7. 请问2021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还延续吗?如果不延续,前几年实施的社保政策还延续吗?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属于临时性政策,目的是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该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随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企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同时,社保基金收支压力持续加大,2021年已经不具备继续大规模实施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政策条件。2021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
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基金可持续运行情况,人社厅发〔2021〕2号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到期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因此,您的企业今年可以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请问2021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还延续吗?如果不延续,前几年实施的社保政策还延续吗?

8. 社保减免2021还有吗

没有,以北京为例:
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免征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2021年起中小微企业需要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申请缓缴的企业也应在2021年1月底前办理缓缴期间的三项社保缴费。同时,四项疫情下的医保特殊政策暂停办理,企业未按时补足保费将收取滞纳金。
北京市社保中心表示,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免征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对于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2021年1月起应缴社保费将全额征收(社会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缴模式,如:2021年1月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2月缴纳)。

扩展资料
杭州地区:本次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单位范围为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下同)。大型企业,包括参照大型企业执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下同),社保费减免政策不再延长。
也就是说,2020年8月社保费征收期(即社保费7月所属期,下同)开始,中小微企业继续实施减免,大型企业不再实施减免。
延长减免险种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减免。延长减免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指社保费所属期)为止,即本次延长减免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7月(指社保费所属期)至2020年12月(指社保费所属期),对应社保费征收期为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网-2020年8月征收期开始 部分企业可延长减免社保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小康网-北京社保最新消息:缓缴社保企业明年1月须“还清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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