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2024-05-15

1. 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法律分析: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监控,确保基层合规、高效使用直达资金。(财政部牵头,审计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税费优惠政策与征管操作办法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优化征管信息系统功能,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负责)
3.督促指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力度,监测延期贷款到期偿还情况,加强风险防范。(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在水、电、气、热、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方面增加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市场主体经营发展创造好的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2. 机动车放管服指什么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2018年8月2日,公安部宣布9月1日前全面推行公安交管“放管服”。2018年11月29日起,公安部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通过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扩展资料:
主要措施:
1、2018年第三季度对现有1300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各部门负责)
2、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2018年再取消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各部门负责)
3、2018年在全国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4、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明年上半年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放管服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通知

3. “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吗?

不久前,《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甫一公开,立即收获无数点赞。36项改革任务,全部列出路线图、时间表,明确了谁牵头、谁负责,充分显示出“放管服”改革攻坚深水区的责任担当。

作为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放管服”改革近年来一直是重塑政府和市场关系、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当头炮、先手棋。

从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提前两年实现削减1/3的目标,到中央和省级政府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1100多项,再到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放管服”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有力带动价格、财税、金融、社会事业等其他领域改革。哪里“放管服”改革搞得好,哪里营商环境就改善得快,哪里的市场活力就强、发展势头就好,改革溢出效应日益显现。

“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吗?

4. 放管服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清

 近年来,隆阳区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全区“放管服”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仍然存在诸多改革壁垒。
  一是改革合力尚未形成。如“放管服”改革编办属牵头部门,而投资项目审批、职业资格、商事制度、政务服务等配套改革分属发改、人社、工商、政务服务部门职能职责,在统一推进上尽管部门间已充分沟通,但自上而下各部门工作进度不一,很难形成一致的改革合力。
    
  二是改革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受地区信息化水平限制,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导致“放管服”改革推进效果不佳。如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践中,目前除编办、市场监管局外,大部分部门尚未拥有成熟的抽查系统,仅靠抓阄、摇号方式难以达到抽查目的和效果,监管对象库和工商登记名录库形不成对接共享,存在重复建设等问题;同时因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库和共享平台,信用信息监管难以实现,目前失信联合惩戒仅能在市场监管(原工商)、法院、银行、民航、高铁等少数政府部门和社会行业间实现。
  三是简政放权配套措施需完善。相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不到位,如:省级林业部门、水务部门的占用林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须以地方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为前置条件,但地方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已经取消。
  四是监管方式亟待创新。如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铺开,“微信订餐”、“网约车”等产业方兴未艾,由于微信等网络平台属于开放式平台,难以实现随机抽查,而“微信点餐”“网约车”涉及公共安全,仅依靠网络检测、书面检查难以达到监管效果,实地抽查较难实现。
  五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待提升。受地区信息化基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覆盖率制约,行政相对人能够在网上办事大厅“一次性办结”的事项还较少,网上审批的便民性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如2016年以来,通过网上大厅通用行政审批系统受理7456件,其中窗口接件5600件,但网上办理仅为1856件,在线办理率仅为33%。
  对此,基层建议:
  一是健全“放管服”改革监督机制。建议省市以约束力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放管服”改革监督检查办法或实施方案,细化量化改革指标,验证改革成果,将“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各项配套改革全面协调推进。
  二是为“放管服”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建议省市职能转变协调办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下发“实施细则”和开发随机抽查系统并且考虑部门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的问题,同时建议省级相关部门牵头探索建立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库和共享平台,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网络互通,为基层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三是健全简政放权配套措施。建议省市职能转变协调办协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放权协同配合,推进相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同时加大“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推动力度,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环节、流程,大幅减少审批前置要素。
  四是探索创新监管方式。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鲜事物,建议由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探索科学审慎的监管模式,既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又确保企业不出问题。
  五是继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议上级部门加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推广力度,逐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高网上审批大厅办事效率,同时,适当引进现代化信息手段,融合“大数据”成果,让部分流程清晰、材料简单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结、自助终端机办结甚至手机APP平台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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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安放管服改革问题及建议

(一)简政放权改革统筹性不够强。市级部门下放权限时,相关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不够及时到位,致使区审批部门对市级下放的一些审批事项不掌握,工作衔接不畅。(二)审批环节仍然较多。审批权虽然下放了,审批环节也减少了,有些审批环节中仍需要原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要件或技术证明材料,存在上口不主动、下口很被动的问题。(三)审批与监管结合不够紧密有效。“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执行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对取消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不够,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四)对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目前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多而杂,服务水平良莠不齐。有些中介机构出具的服务报告时间长且与标准差距很大,甚至达不到审批的要求,导致反复修改,直接影响整体项目办理的效率。而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缺乏惩罚措施和退出机制。(五)“一网通办”进度缓慢。各单位自行掌握审批信息,业务专网与市行政审批网没有对接并联使用,导致审批所需的申请材料两网同录、重复提交,影响网上审批效率。二、对策建议(一)加强顶层设计,增强审批改革的统筹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机制,由市审批办统筹协调市级各条口部门,组织好事项的下放工作,并牵头做好业务指导;市级部门下放权限应同时通知条口部门和审批部门。(二)继续减少审批要件和环节。能够通过后期监管实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和技术说明。(三)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强网上办事全过程监控,做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全程记录,全程可追溯。(四)明确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部门。引入对中介机构的服务的评价制度,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考核、考评,实施中介机构退出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看守所对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的管理,做好罪犯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看守所执行刑罚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三条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监管罪犯。监区和监室应当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第四条看守所管理罪犯应当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第五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罪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罪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劳动。第六条看守所应当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为罪犯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第七条看守所对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或者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可能存在利用权力、钱财影响公正执法因素的,要依法从严审核、审批。第八条看守所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五十条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未设置看守所需要设置时,应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备案道、交通、林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未设置看守所需要设置时,应报各部(局)公安局备案。第三条看守所干警配备:县(旗、市)一般不得少于十二人,月平均人犯数超过一百人的,一般按百分之十五配备中城市看守所,一般按月平均人犯数的百分之二十配备。

公安放管服改革问题及建议

6. “放管服”改革地方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精选

 近年来,城固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成果丰硕。一是建立并公布部门和镇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职权法定”原则,通过“初审、联审、终审”三个环节,编制了县级部门和镇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责清单涉及26个部门(单位)行政职权10类,共2644项。其中:行政许可163项、行政处罚1910项、行政强制126项、行政征收19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130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奖励46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类188项。镇办权责清单10类60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类35项。二是完成了《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逐一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事项进行清理,形成我县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共计5个部门7项中介服务,去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并公布。三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形成《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016版)》。经过连续两年大幅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177项,减少442项,精简率达71%。四是编制了部门和镇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梳理编制了14个部门83项公共服务事项、镇办16项公共服务事项。以上清单按省市时限要求均在县政府网站、省政府统一平台进行了公示。
  (二)投资审批改革不断深化。对投资审批实行了“三简化四公开”机制,进一步缩小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切实加快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三简化”即:放开企业投资自主权内审批内容,简化了核准的审查内容,政府不再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进行审查;简化了核准备案的审查要求,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项目,均予以及时备案;简化了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四公开”即:加大了项目的申报受理情况、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审批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强化监督问责,不断破解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难题,确保投资项目审批实现便捷、高效、透明。全县涉及在线审批平台单位13个,在线审批事项84项。2016年在投资审批项目线上审批办结78个,今年12月底可实现所有投资项目进行线上受理和办结。
  (三)职业资格改革力度加大。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取消由省级以上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管。因此,我县一方面通过接待咨询、网站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统一职业资格目录,落实了省市取消的项目,对省上取消的药学中初级、卫生高级、医古文、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7个行业的资格考试和市上取消的农业初级、档案中初级、图书资料中初级3个系列的职称资格考试,转为日常评审。加大了对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非法培训、违规收费等行为,确保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继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将之前政策规定的“评聘结合”调整为“评聘分离”,在卫生行业增设基层卫生高级序列,我县卫生系统22人通过评审取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体现了职称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导向作用。
  (四)收费清理改革及时到位。严格按照中省收费目录和相关要求,通过每年定期开展清理等措施,全面规范完善我县收费项目的管理。2016年先后印发了《城固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城固县财政局城固县物价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并于2016年9月30日在城固县人民政府网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公布。2017年根据中省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有关通知精神,组织进行了行政事业性收入收支调查,并进行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问卷调查。全县共取消、停征及免征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企业年检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
  (五)商事制度改革广受好评。今年以来,我县在商事领域开展了六个方面改革。一是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在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我县于2016年9月1日开始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635户,其中新设立312户、变更323户。二是加快推进了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正式开通了企业网上登记注册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开展了网上登记注册工作,设立外网专办窗口,按照“外网提交申请—外网受理预审—窗口交验材料—内网审批发照”的流程,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全透明”的登记注册服务,使申请人可以足不出户,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申请办理公司工商登记的相关业务,实现了网上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大幅提高了企业注册登记效率。截至今年6月底,网上登记办理 680户,其中:设立280户,变更400户。截至6月底,全县新增市场主体 1572户,市场主体年新发展量首次突破3000户达到3142户,累计市场主体 18024户(其中个体15336户,企业 2688户)。三是创新开展食品经营“一证许可”。打通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分段许可壁垒,在全市创新开展食品经营“一证许可”,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群众负担。目前,累计完成网上审批食品经营许可证246户,推动423户食品“三小”企业达标升级改造,办理小作坊经营许可证445份。四是做好了企业简易程序登记。我县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以破解市场主体“进易出难”,打通退出通道。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同时明确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不得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五是创新推行县内个体工商户就近登记、同城通办制度。今年在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的基础上,我县创新推行县内个体工商户就近登记、同城通办、“证照联办”和“最多跑一次”“全程便利化”等服务改革新举措,力求便民服务措施让办事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促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六是提早做好了“多证合一”改革准备工作。5月26日全国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部署,提前科学谋划,加强衔接配合,并拟选派业务人员赴相关市县学习经验,确保10月1日前“多证合一”改革在我县全面推开、落地见效。
  工作上,我们采取过硬措施推进落实。一是在制定出台《城固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基础上,成立城固县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协调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破解问题、督促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商事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二是及时对原工商、食药、质监三部门服务窗口职能进行整合规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印制发放“五证合一”登记文书、申请表格和办理流程,为企业登记全程提供“咨询—受理—发照”一条龙服务。三是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与国税、地税、公安、政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运机制,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变为32项后置审批事项,修订完善了注册登记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取消了各种规费收费,实现了零收费服务,为市场主体准入和登记营造了宽松环境。四是推行委托帮办、限时办结、送照上门、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注册申请及时受理,及时审核,现场发照;对偏远山区、不方便领照的企业推行“送照上门”服务。
  (六)科教文卫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创新方式,推进购买公共服务。根据省市精神,我县创新工作方式,在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在组织体育活动上,采用补助等形式,吸引和鼓励激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组织和承办体育赛事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县各体育单项协会协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基本都寻求了社会力量资助。如,引进汉中深呼吸体育运动有限公司参与举办或协办一些群众体育活动,有效拓宽了全民健身活动路子,也促使汉中深呼吸体育运动有限公司成为我县群体活动一个新品牌。在卫计领域,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生活困难的152位60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提供一对一的帮扶和生活照料。在文化领域,加快了公共文化演出服务改革,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演出服务队伍和购买文化演出服务机制,努力提升演出质量,全年开展文化演出180余场。二是立足惠民,推进便民惠民服务。持续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创建县级重点示范村8个、镇级示范村37个,成功举办全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陕南片区推进会,获得了省委宣传部的高度评价;积极实施“文化+”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城固县文化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和《加快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以“挖掘弘扬本土文化、有序推进文化产业深度融合”为出发点,确定了张骞文化园、县城老城改造、上元观及原公古镇、县歌舞剧院和文化中心等10个中短期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优化计生服务,全面推行生育登记网上办证,一站式服务,拓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在7个社区实行了网格化管理,规范了孕前孕期保健、母亲健康检查、幸福家庭创建服务,对计生特困家庭实行了“四免三优先”,增强人文关怀;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了《城固县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将公共卫生服务延伸细化到村,全面推行了村医明白卡制度,发挥好村卫生室“网底”功能。三是全面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严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处罚权。开展全县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及卫生执法案卷评析活动,对优秀案卷进行展览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针对问题进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水平,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不良行为。完善建立卫生监督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明确各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持证率、亮证率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信息网上公布率均达到了100%。
  (七)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持续深入。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按照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以实施“双随机”为入口,制定了《城固县推广随机抽查事项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梳理了全县各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落实了推进双随机工作任务。“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涉及12个部门48项。各部门积极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衔接“双随机”抽查事宜,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制定《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并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加强了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规违法名录,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真正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如,我县市场监管局在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基础上,落实“两提示、两抄告、两责改”后续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度工作,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抽查。已圆满完成2016年度16688户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任务,综合年报率100%,居全市第一。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变坐等上门、以批代管的事前监管为市场巡查、信用监管相结合的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推行了信用分级管理,落实“黑名单”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跟踪制度,明确7类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有机融合执法优势,狠抓重点市场和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强化了市场监管执法,尽力杜绝“监管真空”。有3户企业、68户个体工商户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红盾亮剑”“质监利剑”“三小综合”“打传百日行动”等市场检查,加强对供水、供气、通信等重点行业以及虚假宣传、坑农害农、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重点行为监管,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八)政府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平台,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质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加强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审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统一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并联式”审批,让行政服务大厅充分发挥集聚优势,简化办理环节,方便服务对象,保证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县17个镇(办)便民服务大厅和27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县、镇、村三级联网联审、分级管理、分层运行。二是实行了并联一站式审批和便民服务。制定了《城固县投资项目领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并联核准制度,从7月份开始在行政服务窗口试行“投资项目领办代办并联审批工作机制”,采取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并联审批等方式,通过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分送窗口、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跟踪督办、一窗发证,将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登记等审批过程中法定时限需要5个工作日的减缩成2个工作日办结,破解投资项目审批中经常出现的办事程序不清、手续不明、耗时过长等问题,确保投资项目审批“零超时”、便捷高效。同时还整理了“群众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更加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加强了政务公开力度。按照中省市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出台《城固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对公开范围、事项等逐一进行说明,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基础,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平台为支撑,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信息简报、电视广播、政务公开栏、便民公告栏、公共场所电子屏等,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加大政府文件、财政预决算、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住房保障、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和环评项目公告等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依法履职的监督权。
  (九)大众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我县将推进“双创”作为放管服工作的落脚点,采取“就业创业+”的方式,推动“双创”蓬勃发展。一是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灵活开展就业援助月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免费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岗位工种、维权服务,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就业。依托县就业培训中心、技工学校和民办学校资源,将在校教育转变成就业创业培训“进乡镇、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以及大学生“意识教育+能力培训+模拟实训”三段式创业培训。2016年,完成技能培训787人,创业培训25期618人。为适应“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形势,2017年针对大学生就业的实际,举办电商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100人。二是就业创业+论坛。积极开展以“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为主题的“城固县首届创业创新大赛暨创业创新论坛”,为创业群体搭建了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平台,优选了12个创业创新先进典型,传播创业创新文化,分享创业创新经验,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凝聚创业创新力量,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就业创业+金融帮扶。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优先帮助贴息创业贷款,并推行创业跟踪回访制,全程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寒暑假机关见习,见习期限1个月,每人生活补贴1000元。2016年解决了150名左右未就业大学生见习就业,组织30名在校大学生开展了见习活动,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23人214万。四是就业创业+园区。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镇、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在全县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加大了“一地两园”(城固县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步伐,努力打造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平台,仅在城固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就有16个自主创业品牌在运营。全县创建市级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示范镇(办)4个,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示范基地12个。对创建的示范镇给予3万元奖励,示范基地所开展的企业岗前培训给予100%职业培训补贴。2016年,全县新增创业5628人,其中返乡农民创业1209人、大学生创业136人,涵盖工业、农业、物流、电商等诸多领域,就近吸纳就业15000余人,全民创新创业呈现星火燎原之势。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通过不断地探索实践,“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和新形势下的新目标、新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区”,监管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监管难度加大。县级监管执法部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较少,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专业性强,监管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性工作经验,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需加强。
  (二)数据共享方面。信息资源分布多头化,缺乏全省或全市统一规划、统一的技术指导和标准约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还需完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需进一步上下协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方面还需省市县共同规划、建设。
  (三)监管执法难度加大。因部分企业认为商改后可任性经营,申报注册、经营信息弄虚作假,退出市场不主动注销,造成抽查审核任务加压、真实性难以保障。信用监管仅依靠信用约束实现严管,缺乏有力的惩戒措施,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任重道远。另外省市业务对口部门安排的抽查项目多,而基层欠缺专业人员,委托第三方涉及费用过大,“双抽查”时无法覆盖到无照经营户,“双告知、一承诺”时与后置审批部门的网络未“互联”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审批部门对注册登记信息的共享、实时传递监管衔接不及时,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有机贯通等问题也对改革造成一定影响。
  (四)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目前虽然完成了县级工商、食药、质监、盐务部门的 “四合一”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局,使监管体系趋于完善、资源力量整合强化,但在下合上不合、分级多头管理的体制下,县级市场监管局需面对省市多个对口业务部门领导,工作头绪多,不同的监管任务、要求需要使用多个市级局不同的行政执法业务,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同时上级局各项监管职责任务层层分解下达,造成“放下来、难以协同接”和“事多人少”等问题,加之工作流程、行政执法难以有效统一,商改后市场主体大幅增长,致使有限监管力量与无限监管任务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建议
  一是目前县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只是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落实到县编办承担,县编办人员少,无专门力量承担,在放管服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的情况下,建议加强县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建设,以增强牵头协调力度,以确保各级改革任务的推进。二是放管服中许多改革事项是由省市县业务对口部门推进的,单一强调县级职转办的协调推进难以有效实施,建议强化“放管服”各级业务部门系统上下的推进力度,保证简政放权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目前各业务监管服务平台都是由中省业务部门建立的,相互的数据共享还需从上至下融合,建议全省范围内由各级共同规划和建设。四是建议省市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务中心数据互联互通,并明确政务中心的进驻部门,统一事项标准,使政务服务能充分发挥更大作用。五是建议全省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内容名称,以避免出现各县权责内容名称不一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检查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活力,努力为城固“追赶超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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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8年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2018年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下简称“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2017年,省委省政府将“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确定为我省年度重大改革项目之一,我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将其列入2017年度我市18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为加快改革项目推进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放管服”改革,按照“网上集中办理、服务便民利企、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思路,加快建立“一网覆盖放管服,省事省心少跑路”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切实做到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极致体验为导向,以政务服务极致效率为着力点,以互联网为手段,围绕“整合三大平台、聚焦四化目标、实行五个统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整合三大平台:整合全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等平台,纳入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政务服务的数据整合和业务融合,推进网上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服务信息全面公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聚焦四化目标:聚焦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作化目标,实现事项同码、服务同项、数据同源、标准同一、跨区域通办。
  —— 实行五个统一:建设统一的管理体系、集成统一的服务门户、搭建统一的监管平台、延伸统一的业务系统、汇聚统一的数据中心。
    二、主要措施 
   (一)夯实“一套标准管运行”的工作基础 
   1.组织编制“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 组织相关部门分别梳理“马上办”事项清单、“网上办”事项清单、“一次办”事项清单,并在市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直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各政务分中心、投资项目联审平台涉及的部门)
   2.推行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编制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高质量完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审核确认和系统录入,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审查细则,着力促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为2017年底前省、市、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成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集成流程减少环节。 按照“审批流程合法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科学设置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合并相近或类同的审批环节,实行“一个流程”解决“一件事情”。规范申请受理标准,严格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基本流程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优化办事程序。结合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精简各类证照,各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集中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降低服务门槛,提高服务标准,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强化效能监督管理。 依托网上大厅评价、实体大厅评价、第三方社会调查等数据,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审批服务记录与督查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全过程公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构建“一张网络全覆盖”的总体架构 
   1.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 按照“一网联通、功能集成、运行协调”的总体架构,依托楚天云平台和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全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整合优化。将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入口和出口全部整合到市政务服务门户网,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一体化网上审批。深入实施数据整合和业务融合,推动服务办理协同化,整合优化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探索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请受理,后台多部门并联办理的一体化、集成化审批服务模式,实现办事材料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做到全市审批服务“一个数据库、一朵政务云、一张政务网”,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号申请、信息一次认证、资料一次填报”。(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经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梳理涉企证照事项。 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业务办理系统融合贯通。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依托省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按技术规范主动做好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咨询投诉、物流寄送等服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动事项网上办理。 加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的线上线下融合运用,逐步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探索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掌上办事”服务功能,将业务办理端口前移,提高一次办好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一个窗口办完事”的服务质效 
   1.实施“三集中、三到位”管理模式。 结合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全面推动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行政审批科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事项向市政务平台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审批职能部门)
   2.集成机构合并窗口。 推进实体办事大厅转型升级,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口受理为“一口受理”,逐步推动各部门将咨询导办、窗口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反馈等服务,通过委托或授权集中到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式”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拓展审批服务方式。 完善服务配套,开展预约服务,大力推进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支付、网上办理、物流寄送等服务。结合不同接入渠道和服务对象特点,不断优化服务界面,深化移动客户端、微信端、自助服务终端等的开发应用,创新申报资料提交方式,逐渐实现申办资料“无纸化”流转,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方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进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 建立统一规范、便民高效的政府12345热线平台,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的原则,集中受理办理市民各类诉求。通过建立有效的转办、督办和监管考核机制,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渠道、一体化的热线服务,形成覆盖全面、协调互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一个平台作支撑”的监管方式 
   1.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进“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在线应用,确保2017年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广应用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推进中介服务事项在线应用,加强对行业中介服务机构推广宣传,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网上运行,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规范、交易和监管。(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精简规范各类收费。 认真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收费不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清单监管。 综合运用监察、审计、督查、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监管义务或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大力推进信息化监管。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监督管理。探索移动执法、电子案卷、在线即时监测等信息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积极推进社会信用监管。 加强对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深度开发利用,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应用。落实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企业年报和自主公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应当依法公示的信息全国集中关联、整合和统一公示工作,推进跨部门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发挥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完善跨部门归集公示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涉企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加强企业公示信息的大数据应用;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至9月)。 成立全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专题组,明确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启动“互联网+放管服”改革项目推进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 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在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应用。
   (三)总结阶段(2018年1月至2月)。 完成2017年“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专题组及时汇总总体情况和制度成果报送市委、市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牵头抓,组织专班具体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分工,协调推进。 按照“全市一盘棋”的要求,由市专题组统一负责,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责任分工,保障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市编办负责专题组日常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格考核,确保落实。 将此项改革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市专题组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时间节点量化考核标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问责督办,推动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018年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8. 如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以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2019年两会上,“信用监管”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信用监管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

那么信用监管的本质和目的是什么?与传统的信用监管区别在哪里?如何实现信用监管?国家在推进信用监管政策落地方面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一、信用监管的本质及目的是什么?

信用监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手段,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从而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方面,信用监管通过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实现监管资源配置在需要监管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上,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维护了公平竞争、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

另一方面,在强调深入推进失信联合惩戒的同时,提出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内产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大幅提升失信违法成本,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与传统监管相比区别在哪里?

与传统监管相比,新型信用监管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与传统的断续式监管模式不同,信用监管是贯穿市场主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在事前监管环节,通过市场主体“做承诺”“重教育”“用报告”,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在事中监管环节,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事后监管环节,强调用好失信联合惩戒的“利剑”。

二是根据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传统监管模式对所有监管主体平均用力,监管成本高,市场主体压力大、受干扰多。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从而提高了监管效能,让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

三是以大数据为基础以信用评价为依据实施精准监管。与传统监管方式相比,信用监管更加强调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的手段,有效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为监管部门开展精准监管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信用监管也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各类信用评价的作用,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精准刻画,为监管部门开展差异化监管提供依据。

四是要求跨地区、跨部门和全社会协同监管。与传统监管各自为战的模式不同,信用监管强化了地区间、部门间协同监管,包括信用监管机制协同、业务协同、信息化系统协同。同时也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整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信用监管的强大合力。

三、如何实施信用监管?

分级分类监管是实施新型信用监管的主要路径。

分级分类监管是就是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而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从而做到“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

信用评价是分级分类监管的基本依据。信用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技术的日新月异,使我们有条件并且很方便地对企业做出即时的、全覆盖的信用评价,以支撑分级分类监管。

例如,将多地已将天然气、涉煤炭、道路客运等重点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以及金融机构参考应用,并按区域通报至所有省区市,对受评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四、我国在推进信用监管落地落实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国家在推进信用监管落地落实过程中,主要采用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的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细化责任分工,完善配套制度,落实信用监管各项政策举措。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协同作用,整合形成信用监管的推进合力。

二是开展试点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在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提炼、交流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三是做好宣传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信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未来,将通过举办政策知识培训班,利用报刊、杂志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向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不断营造信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