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未入账怎么处理?

2024-04-27

1. 公款未入账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是贪污,可以定罪。

法律依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票据号段顺序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填写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时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

公款未入账怎么处理?

2. 公款不入账但用于公事支出

您好,表面上看,被告人私自保管的公款虽然没有入账,但有单位个别领导和其他证人知道被告人保管的该笔款项,尽管被告人有个人使用的行为,但并没有隐瞒、掩盖其保管的公款的行为,而是一查一问便可以知道公款在被告人手上,似乎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事实上,作为公款就必须入账,这是财经制度的基本要求,即使是单位的“小金库”,也必须有相应的备查账目来反应,否则,根据行为人不入账的且有使用的行为方式完全可以推定行为人贪污的主观故意,而不能因为有能力归还而否定其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二、两罪区别:(一)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为了临时“使用”而暂时占有公款,准备将来归还;贪污罪则是为了将公款永远归己而占有公款,不准备归还。(二)行为方式不同挪用公款在本质上属于非法借用,因此总是在账面、他人面前留有“挪用”的痕迹,甚至留下借条、没有平帐,一查一问便可以知道公款被行为人挪用;而贪污罪则必然不择手段地隐瞒、掩盖其侵吞、窃取、骗取公款的行为,因此,很难发现公款已被侵占,即使因怀疑而追查,也很难弄清该公款已被他人非法占有,因为行为人已经涂改或者销毁了帐薄,以假货、次货填补了自己侵吞的货物等。【摘要】
公款不入账但用于公事支出【提问】
您好,表面上看,被告人私自保管的公款虽然没有入账,但有单位个别领导和其他证人知道被告人保管的该笔款项,尽管被告人有个人使用的行为,但并没有隐瞒、掩盖其保管的公款的行为,而是一查一问便可以知道公款在被告人手上,似乎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事实上,作为公款就必须入账,这是财经制度的基本要求,即使是单位的“小金库”,也必须有相应的备查账目来反应,否则,根据行为人不入账的且有使用的行为方式完全可以推定行为人贪污的主观故意,而不能因为有能力归还而否定其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二、两罪区别:(一)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为了临时“使用”而暂时占有公款,准备将来归还;贪污罪则是为了将公款永远归己而占有公款,不准备归还。(二)行为方式不同挪用公款在本质上属于非法借用,因此总是在账面、他人面前留有“挪用”的痕迹,甚至留下借条、没有平帐,一查一问便可以知道公款被行为人挪用;而贪污罪则必然不择手段地隐瞒、掩盖其侵吞、窃取、骗取公款的行为,因此,很难发现公款已被侵占,即使因怀疑而追查,也很难弄清该公款已被他人非法占有,因为行为人已经涂改或者销毁了帐薄,以假货、次货填补了自己侵吞的货物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