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基金募集方式包含哪些

2024-05-15

1. 并购基金募集方式包含哪些

主要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来获取利益。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投资方式之一。并购基金募集方式比较集中,下面就为你详细介绍一下。
一、并购基金的特征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二、并购基金的募集方式
1、直接投资方式。并购基金与管理层共同购买目标公司股权,共同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购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通常资金实力雄厚,故其作为股东的加入,可大大提高管理层收购的成功率。为确保投资未来能够顺利退出,并购基金通常会事先与管理层签订一个股权回购协议,由管理层在未来某个时间按约定价格回购并购基金持有的那部分股权。
2、信托贷款方式。并购基金作为资金出借人向管理层提供贷款用以进行收购,并约定用目标公司未来的经营利润偿还贷款,用收购后管理层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管理层的其它资产作为还贷担保。此种方式成本相对较高,回报率却不高,故实践中很少被单独采用。
3、直接投资加信托贷款方式。并购基金采取部分股权、部分债权的融资方式,同时向管理层提供权益性和债务性融资。即在提供贷款给管理层收购部分股权的同时,并购基金也购买一部分股权来进行战略投资,并与管理层签署一份还款计划,管理层以每年的分红所得来偿还。在还款期内,管理层要把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质押给并购基金。在此融资方式下,并购基金主要是为了降低单纯作为目标公司大股东的投资风险。

并购基金募集方式包含哪些

2. 并购基金资金募集的方式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而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并购基金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一、并购基金具体的融资方式可分为三种:
1、直接投资方式。并购基金与管理层共同购买目标公司股权,共同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购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通常资金实力雄厚,故其作为股东的加入,可大大提高管理层收购的成功率。为确保投资未来能够顺利退出,并购基金通常会事先与管理层签订一个股权回购协议,由管理层在未来某个时间按约定价格回购并购基金持有的那部分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并购基金将从股权转让增值中获得丰厚的收益。同时,为控制回购风险,并购基金通常会要求管理层将所持股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质押给并购基金,一旦回购不成功,这部分质押股权将无偿划归并购基金。这样,即使不能实现回购,并购基金至少可以藉此成为公司大股东而降低损失。
2、信托贷款方式。并购基金作为资金出借人向管理层提供贷款用以进行收购,并约定用目标公司未来的经营利润偿还贷款,用收购后管理层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管理层的其它资产作为还贷担保。此种方式成本相对较高,回报率却不高,故实践中很少被单独采用。
3、直接投资加信托贷款方式。并购基金采取部分股权、部分债权的融资方式,同时向管理层提供权益性和债务性融资。即在提供贷款给管理层收购部分股权的同时,并购基金也购买一部分股权来进行战略投资,并与管理层签署一份还款计划,管理层以每年的分红所得来偿还。在还款期内,管理层要把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质押给并购基金。在此融资方式下,并购基金主要是为了降低单纯作为目标公司大股东的投资风险。
依据国际上管理层收购的经验,并购基金在为管理层收购提供融资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3. 并购基金募集对象有哪些?

并购基金募集对象
1、政府引导基金、各类母基金、社保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基金,是各类PE基金募集首选的游说对象。
这些资本知名度、美誉度高,一旦承诺出资,会迅速吸引大批资本跟进加盟。
2、国企、民企、上市公司的闲置资金。
企业炒股理财总给人不务正业的感觉,但是,企业投资PE基金却变成一项时髦的理财手段。
3、民间富豪个人的闲置资金。
国内也出现了直接针对自然人募资的基金,当然募资的起点还是很高的。
如果是直接向个人募集,起投的门槛资金大概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如果是通过信托公司募集,起投的门槛资金也要在人民币一两百万元。普通老百姓无缘问津投资这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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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基金的内涵
1、基本定义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并购基金其实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业务形态,与其相对应的是成长型基金,也即创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并购基金是目前欧美成熟市场PE的主流模式,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
2、主要特点
从上述并购基金的定义中,我们可以把握并购基金的几个特点:
(1)基金的资金来源于向少数投资机构或者个人的非公开方式募集,基金的赎回也是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协商进行;
(2)基金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较少涉及债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3)基金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并购基金属于主题投资范畴,投资策略以事件驱动策略为主。
(6)基金投资期限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7)基金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
IPO、售出
(TRADESALE)、兼并收购
(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从上文可以看出,并购基金募集对象主要有三个主体,可以看出投资的资金大部分都不是来自自有资金,而是向有较强实力的对象进行募集。

并购基金募集对象有哪些?

4. 并购基金的投资方式是什么

一、并购基金概述
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
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投资期限较长,通常为3—5年,从历史数据看,国际上的并购基金一般从投入到退出要5到10年时间,可接受的年化内部收益率(IRR)在30%左右。
在投资方式上,并购基金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投资标的一般为私有公司,且与VC不同的是,并购基金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并购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IPO、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二、并购基金的常见运作模式
并购基金主要分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和参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前者是美国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后者并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方式,协助其他主导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是我国目前并购基金的主要模式。
(1)国外模式
在欧美成熟的市场,PE基金中超过50%的都是并购基金,主流模式为控股型并购,获取标的企业控制权是并购投资的前提。国外的企业股权相对比较分散,主要依靠职业经理人管理运营,当企业发展出现困难或遇有好的市场机会,股东出售意愿较强,并购人较易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控股型并购可能需要对标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经营整合,因此对并购基金的管理团队要求较高,通常需要有资深的职业经理人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创始人。
国外并购基金的运作通常采用杠杆收购,通过垃圾债券、优先贷款、夹层融资等多样化的融资工具提高杠杆率,使得投资规模和收益率随之获得提升。
(2)国内模式
控股型并购模式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且必须有一个清晰的投资理念,目前国内的PE市场还相对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控股型并购模式操作比较少见,主要是参股型并购模式。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为并购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第二种参股型并购是向标的企业进行适当股权投资,也可以联合其他有整合实力的产业投资者为主导投资者,共同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整合重组,在适当时候通过将所持股权转让等形式退出。
目前国内并购基金常见的设立和运作步骤为:
1、首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用于充当并购基金的GP;
2、挖掘一个或若干个项目,设立并购基金,募集LP。并购基金常常有一定的存续期,比如3年、5年、10年等;
3、项目结束、并购基金到期,并购基金清盘,按照收益分配机制给LP提供相应的投资收益。
并购基金的主要参与者分为券商直投、PE和产业资本三类。券商直投主要围绕上市公司的需求发掘并购机会,结合投行、研究所提供综合服务。PE主要服务于项目端,最后实现退出。产业资本往往围绕自身上下游产业链布局,一般只以较少比例出资(约10%-20%左右),作为LP与PE机构联合发起并购。

5. 并购基金有几种模式,具体的是哪几种?

  并购基金有几种常见的模式:
  1、上市公司或子公司+PE(案例:东阳光科联合九派资本设立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
  2、上市公司+关联方+PE(案例:中恒集团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
  3、上市公司+券商/券商系基金(案例:昆明制药联合平安证券旗下基金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

  发展趋势:
  上市公司与PE或券商合作设立并购基金进行协同并购的模式仍是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发展趋势,投资并购的领域将进一步拓宽加深;热点行业主要集中在工业4.0、医疗、文化、环保、新能源等。

并购基金有几种模式,具体的是哪几种?

6. 并购基金是什么?并购基金有哪些特点?

一、并购基金的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
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二、在中央保增长的宏观政策号召下,政府相关部门开始寻求通过推进并购重组来实现上市公司的外生增长力量。
1、2009年1月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把“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作为09年重点工作。
2、2008年12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强调,2009年中央企业要抓住当前境内外资本市场调整机遇,加快控股
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已实现部分资产上市的企业,要加快把优良主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主业板块或集团整体上市。
3、2008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
4、2008年证监会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改革并购重组委工作制度,全年171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良资产3,272亿元。
相应而言,并购基金在熊市或者市场不明朗的状况下投资收益的表现可能比大盘更有优势。并购基金属于主题投资范畴,投资策略以事件驱动策略为主。
事件驱动策略是寻找公司重大行为或促发性因素发生是的投资机会,比如收购兼并、重组重整、资产处置、分拆上市、清算破产等。全球著名的对冲基金PLENUM统计旗下的事件驱动型基金、长短仓股票基金和相关指数的绩效比较,事件驱动型基金的年平均复合收益率和回报与风险比率均高于其他基金和指数表现。
5、2012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在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大力发展并购基金。
他表示,并购基金在中国依然还是新兴事物,但将为解决融资缺口发挥重大作用。他还透露,证监会在鼓励券商来申请并购基金试点,在行业评估之后确定试点券商,已经有多家券商递交了试点方案。

7. 买并购基金收益的方式

一、“资本重置”获利
并购基金可以通过资本注入降低企业负债,即实现资产负债表的重置,或叫资本结构调整(recapitalization)。去年中国钢铁行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升至70%,负债额达到1万亿元。有专家则建议钢企“不要借款,要想方设法让别人来投股权”。
并购基金的注入使负债累累的企业去杠杆化、大幅度降低债务成本,给予企业喘气、生存和休整的机会。这样的“资本重置”过程往往能帮助企业提升效益、获得资本市场更好的估值。
二、“资产重组”获利于1+1>2或3-1>2
并购基金可以参与企业的资产梳理、剥离、新增等一系列活动,给企业组建一个新的、被认可的资产组合,然后通过并购进行转让,以这种方式来实现收益。
比如美国通用汽车,当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并购基金进去,通过各种方式打包重新再IPO或卖出。当年弘毅资本收购江苏的一家玻璃企业,再整合其他的六七家玻璃企业,然后打包为“中国玻璃”于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主板上市,成为2005年内地仅有的两家红筹公司之一。中国玻璃法定股本7亿股,已扩大股本3.6亿股,IPO后首日市值为8亿元。弘毅投资拥有其中62.56%的股权。中国玻璃是弘毅投资的经典手笔。
三、“改善运营”法
很多时候并购基金不是单纯靠资本的注入来实现投资回报,而是通过指导和参与所投资企业的日常运营,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最终获得收益。
这类盈利模式是国际并购基金中最常见的。通过引入新的CEO和高管团队、推动新的发展战略、提升运营效能等等,企业在两三年内经营业绩如果能实现大幅度改善,那无论是“二次上市”还是卖给下一个投资者或基金,这时的企业价值可能翻了几倍。
当然,改善运营还可以通过大规模的横向并购形成“市场控制力”,比如中国建材集团通过并购实现水泥产业的“核心利润区”、降低恶性竞争;也可以通过上下游企业的“纵向并购”降低运营成本,比如煤炭企业进入发电行业、电商并购物流仓储企业等。
四、通过“税负优化”获利
一般来说,税前的债务成本比股权成本要低;如果债务利息成本又享受免税,那么这又降低了税后债务成本。因此,并购基金也可以人为地增大所投资企业的杠杆,以此获得税负优化。
如果允许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那么这样组合起来的高杠杆和高折旧,通常会给并购后的企业带来可观的短期收益。当并购基金是实际的企业控制者的时候,分红政策也由并购基金说了算,那么连续几年的快速分红会给基金带来不错的回报!这类通过债务结构获利而不是通过经营业绩获利的所谓“分红重置法”(dividendrecapitalization),时常受到媒体的批评。
五、“借壳获利”法
目前如果要收购一个香港主板上市公司的壳已经从前几年的一两亿港元上升到三四亿港元的价格。并购基金在收购上市公司“壳”后,通过不断往里注入自产或引入新的业务,拉升股价,在二级市场获利。在A股市场,这类借壳的行为主要发生在ST公司,用以帮助那些急于上市、盈利较好的企业。
并购基金作为新公司的股权投资者可以采取“跟投”占股的策略,实现日后较高的二级市场回报。类似地,并购基金可以去收购一些资产,通过一系列“整合装饰”,未来可以转让给上市公司,或者是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再变成上市公司的小股东,但是不一定构成反向并购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弘毅投资旗下在成功上市“中国玻璃”后,它对河北耀华玻璃的收购,曾经引发传言,弘毅投资有意将耀华包装后,转手卖给英国皮尔金顿公司(Pilkington)或日本板硝子玻璃有限公司(NSG)。
六、“过程盈利”法
因为任何一宗大型的并购案都会涉及到“交易结构设计”,这包括并购交易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可以是换股、可以是带有“对赌”性质的付款条约;交易结构设计还包括了融资工具的选择。
随着并购融资工具或者并购支付工具的增多,比如过桥贷款、定向可转债、认股权证,或者是垃圾债券,或者推行股票分级制度,未来并购重组有很多种组合的方式,这样并购基金在操作过程中能够通过不同的并购工具来实现收益增值或收益放大。
七、“公司改制”获利法
这是一个很具中国特色的并购基金获利方法,即通过并购基金的介入,打破原来“纯国有”或“纯家族”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更科学合理的董事会、公司治理系统、激励体系等,从源头上改变企业的行为方式和企业文化等,以期获得更佳的经营业绩回报。比如,弘毅资本近些年来大量并购或参股地方政府主导的企业改制重组,目前仍旧持有新华保险、中复连众、快乐购物、耀华玻璃、石药集团等多家具有国企血统的企业。

买并购基金收益的方式

8. 并购基金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私募投资基金有三种设立方式,即公司制、契约制与合伙制。专业从事并购重组的产业基金不能以契约式存在,只能以公司制或合伙企业的形式存在。
若选择先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或合伙企业,用于充当并购基金的GP,再挖掘项目,设立并购基金,募集LP的,需特别注意:目前各地工商局已普遍暂停办理投资类企业的设立登记事宜。北京市工商局于2016年1月9日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投资类企业登记的通知》([2016]02号),明确指出:暂停核准名称中包含“投资、资产、资本、控股、基金、财富管理”等字样的企业和个体户,暂停经营范围中含有“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本管理、资产管理”等投资类经营项目。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上述表述的企业申请迁入本市的,也暂停办理登记。实践中,必须事先具备已设立的基金管理人牌照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相关资源,新设公司制或合伙企业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不具有实现可操作性。
一、并购基金产品化
并购基金常常采用的是有限合伙制,由GP(普通合伙人)和LP(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GP负责并购基金的运作,并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常常为整个并购基金的1%~5%。LP是并购基金的主要资金提供方,分享并购基金的主要收益。目前LP的限制条件是:数量不能超过50人;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对于规模较大的并购基金,单个LP常常要出较大的资金量,比如1亿元以上,这就限制了投资者群体范围。因此我们可以利用产品化来扩大客户的参与群体、降低参与门槛。
(1)信托和基金子公司结构:双层结构
客户通过参与基金子公司产品或者信托产品,门槛为100万元。信托产品或基金子公司产品将募集的资金合并运作,充当一个LP,或者参与多个LP来分散风险。
(2)信托和基金子公司结构:多层结构
底层采用的是普通的并购基金,保险公司或者基金子公司或者信托成立对应的“投资计划”,充当并购基金的LP。然后基金子公司或信托成立产品再投资于该“投资计划”,从而间接实现并购基金的投资。
在中石化销售公司股权竞标项目中,人保资产就是按照有限合伙基金的形式,通过多重产品来实现了小额客户的参与。该原理也可以应用在并购基金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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