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什么是反倾销

2024-04-28

1. 在国际贸易中什么是反倾销

在贸易中什么是反倾销反倾销(A-D)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被反倾销的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尽管反倾销调查并未结束,但在已经初步裁定存在倾销及其造成的损害,并防止倾销在调查过程中继续造成损害,各当事方已经得到充分的提供情况和发表意见的机会的前提下,受害成员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与启动反补贴调查程序一样,一成员政府应该在接到国内受倾销产品损害的企业或产业的申请后,展开反倾销调查。各当事方必须得到关于启动调查的通知。它们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员政府、出口商或国外生产商、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商、行业协会、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及其行业协会等。若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倾销及其损害,或者倾销幅度或倾销进口数量低于最低限额,则应终止调查。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贸易商和产业界,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因此,一国的贸易商或产业界必须通过政府来启动反倾销程序。反倾销的出现是国际贸易不断加强的结果,早在二战之前倾销就成为许多国家对外输出的重要方式,所以应运而生的就是反倾销,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不在一个国家单方面的政策实施,而是许多国家在一定的协议下进行同时的政策实施。

在国际贸易中什么是反倾销

2. 反倾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倾销是指一项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

反倾销是针对倾销行为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是世贸组织允许采取的、各国公认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合法手段。

实施反倾销不是一个国家政府的随意行为,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最基本的要件:倾销、损害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是,一些国家利用某些 贸易纠纷 案件,把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人为地夸大出口国产品所谓倾销的幅度,尤其是把一些发展中国家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与这些国家经济毫不相干的第三国(替代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这些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而不从这些国家产品的实际成本和价格出发来计算,使一些国家出口产品被错误地裁定为“倾销”,给这些国家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给国际贸易公平秩序造成过度的摩擦和动荡。


  反倾销的实质

  国际贸易实质是不同国家的利益互换,反倾销只不过是维护一个国家的利益在国际贸易中不遭受损失的手段,所以,反倾销的实质是在国际贸易中尽可能维护进口国的国家利益。

现存国际贸易体制是由欧美等国主导建立的,欧美等国作为利益既得者当然不愿看到自己利益受到损害,他们在通过国际贸易获得更多利益的同时,还会千方百计地维护既得利益,他们用于反倾销的所谓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和市场经济标准其实都是为了实现其国家利益最大化。

当前我国屡遭反倾销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出口增长撼动了现存的国际贸易格局,对欧美等国的既得利益形成了威胁。
就像20世纪60、70年代日本经济扩张频遭黑手一样,日本作为西方工业化七大国之一,显然是完全市场经济国家,但是当日本出口商品威胁到欧美等国的既得利益时,日本同样要遭受反倾销。
我国从2001年入世以来, 进出口 贸易发展迅速,贸易顺差不断增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不论是否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是否符合欧美等国的市场经济标准,都会得到比别人多得多的反倾销调查。
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不断升级,反倾销逐渐演变成为许多国家进行贸易保护的手段。


  反倾销的经济影响

  反倾销既影响出口国的经济发展,又影响进口国的经济发展,常常会对进口国和出口国双方造成“双输”的结果。

  反倾销对进口国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影响出口。

一方面,进口国通过反倾销限制某种产品进入,必然增加国内该产品的生产,而国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由于缺少国际竞争优势,增加的产量难以出口;

另一方面,进口国扩大该产品的生产,会增加对本国稀缺的生产资源的需求,进口国原本利用这些资源生产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产品,由于资源需求增加以致资源成本提高,从而减弱了这些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出口贸易受挫。
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更多地考虑国际分工的因素,才能实现经济资源最佳配置,进口国利用反倾销保护该国落后的没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既破坏业已形成的国际分工,又阻碍进口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社会净福利。

反倾销以牺牲国内消费者和其他商品生产者的利益为代价,仅仅保护特定商品的生产者的利益,不仅使进口国损失国际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利益,而且使消费者损失国际交换利益,从而使整体福利水平下降,产生社会净福利损失。

  反倾销对出口国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影响出口。

出口国产品遭遇进口国反倾销时,出口国产品在进口国的市场将会迅速地缩小,甚至被迫退出进口国市场。反倾销还具有一定的连锁效应,一个国家对出口国的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常常会有另外一个或几个国家跟进,也就同样的产品提出反倾销。

反倾销对出口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具有非常大的破坏性作用。影响产业结构发展。

反倾销会极大地打击出口国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些产业往往在出口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整个产业结构中担负重要的支撑作用。

出口国遭受反倾销的产业,其大量的出口产品只有转回头来投入到本国市场,与本国原有的产品抢夺市场,这势必造成市场供求失衡,价格下跌,以至于产品严重积压,大批工厂被迫停产,严重影响出口国产业结构的正常发展。影响规模经济。

具有规模经济特点的企业在一个相当大的产量范围内,随着产量的增加,单位产品的成本递减,因而具有贸易优势。但规模经济的实现与市场容量有密切关系,只有市场广阔,企业才有条件进行大规模生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实现规模经济,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上才有竞争力。

而反倾销则会造成市场缩小,限制出口国企业规模经济。

四是影响利用外资。

反倾销会使出口国外资企业逐渐减少或丧失海外市场份额,危及外商投资者的经济效益,从而影响外商对出口国投资的信心,甚至导致外商从出口国撤资,对出口国扩大利用外资产生恶性影响。

3. 关于倾销的国际贸易论述题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
  一国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而 使得另一国国内有竞争能力的产业受到损害的行为即为倾销。   其构成要素: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编辑本段表现特征
  第一,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 第二,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   第三,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第四,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
  首先,要参加应诉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起诉国有关主管部门“报名”,同时提供有关初步材料。例如,欧盟委员会规定,自开始反倾销调查的通知发布之日起15天内,应诉方就必须向欧盟委员会报名,并提交基本材料;美国也有类似的规定,并且正式起诉后21天左右就要召开第一次听证会,中方应诉企业或代理人如果要参加或提交有关意见,必须提前几天报名。其次,就是报名之后的答卷工作。例如,欧盟规定:凡申请“市场经济待遇”的中国企业,必须在调查通知发布后21天内回答一份调查问卷。如果一家中国企业在对方正式开始调查时才知道反倾销案,那么可供它作出反应的时间可能仅有短短几天。有时企业还没弄清反倾销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超过了报名的期限。虽然错过开始阶段的应诉机会不一定导致我国企业彻底丧失应诉的权利,但它可能对以后的应诉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反之,如果抓住机会,则有可能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一般认为: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应当包括企业、行业协会、政府三方主体;由政府利用公共资源优势,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告知企业及行业协会信息,即,进出口国在近期内可能对我国出口产品提起的反倾销申请,和此类产品近期出口动态数据;行业协会发挥行业治理和指导企业的作用,在出现预警信号前,规划行业的发展,指导企业多样化经营,在出现预警信号后,及时维护出口秩序,同时组织应诉准备工作;企业提高反倾销意识,主动配合行业协会治理,积极谋划企业多元化经营,减少被诉反倾销的可能性,在出现预警信号,与行业协会共谋进路,开展应诉准备工作,同时,态度认真地接受申请方当局的调查。而目前我国企业在面临倾销起诉时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最终企业或者因准备不充分而放弃应诉,或者匆忙应诉而初裁不利,并影响被申请反倾销调查后至终裁前的出口。这充分暴露了我国反倾销预警机制尚不健全的问题。


  现代的行业协会应具有信息服务,技术更新、培训、交流,组织展览会和国际交流会等重要功能,尤其要在企业应诉国外反倾销过程中要发挥龙头作用,成为组织者,推动者,和代言者。由于交易成本和“搭便车”现象的存在,很多企业在面对倾销诉讼时往往选择了放弃,有了行业协会,情况就大大不一样了。国内成功应诉的企业中,如温州打火机在欧盟应诉成功,就是温州烟具行业协会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最好证明。

关于倾销的国际贸易论述题

4. 反倾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反倾销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在当今的国际社会,贸易自由化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这是世界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的必然趋势。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世界各国反倾销案越来越多。分析反倾销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有利于我们找出适当对策,努力减少国外对华反倾销,将损失降至最低。 
一、反倾销的绩效分析 
1 反倾销对进口国的影响 
从静态角度对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的经济效应进行分析。如图1-1假设垄断企业在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前所面临的需求曲线与边际收益曲线分别为D与MR,则为获得最大利润的生产均衡点应为边际成本MC与边际收益MR两曲线的交点(设垄断企业在该国的市场份额仅占较小的比重,故MC为一条水平线)。此时,垄断企业在该国的销售量为Q,价格为P。 
假设进口国政府对倾销商品征收额度为SP'的反倾销税,则意味着国内价格要比进口价格高出SP',垄断企业在该国所面临的需求就会相应减少,即需求曲线会向下移动一个SP'的垂直距离,即出口D变为D',边际收益曲线也相应由MR变为MR'。这样,垄断企业就要针对减少的需求减少销售量,在边际成本MC与新的边际收益曲线MR'的交点处,产量为Q',即表示垄断企业必须将该国的销售量由Q减至Q'才能获得最大利润,这时对应的价格为P'。 

从图中可知,征收反倾销税后,进口国政府获得了Q'*SP'=(a+c)的收入,国内消费者则损失了矩形面积a加上三角形面积b的利益,政府收益减去消费者损失为面积(c-b),若c>b,则是净收益,从动态角度分析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的经济效应。征收反倾销税可以减少国内消费者对倾销进口品的需求,从而抑制倾销商品对市场的冲击力,保护本国生产者的利益。而且反倾销抵消了外国企业处于倾销所带来的价格优势,因而创造了国内外生产这公平竞争的环境。 
因此,无论从静态还是从动态角度都可以得出反倾销可以给进口国带来净利益的结论。 
2 反倾销给世界和出口国造成的损失 
从整个世界的角度来看,反倾销会使世界遭受净损失。 
首先,静态的看,由上图可知,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的收益中,面积为c的那部分收益,实际上是出口国企业损失的一部分,这是由于价格降低造成的损失。除此以外,出口国企业还因销售量减少了QQ',而损失了数额为QQ'*(P-MC)的利益,因此,世界的净损失为:b+QQ'*(P-MC)。 
从动态角度来看,反倾销与其说是反不公平竞争的措施,不如说是一种最有效、杀伤力最大的贸易保护武器,它会加剧国际贸易摩擦,导致贸易战逐步升级,国际贸易关税壁垒高筑,如三、四十年代席卷全球的倾销战,关税创下历史纪录,成为导致大萧条和世界大战爆发的重要因素。 
二、反倾销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前面在经济学意义上分析了反倾销税的征收对出口国造成的损失,现在就中国的具体情况,分析反倾销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根据前面的分析,国外对我国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大部分为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这对我国经济来说,必然带来不利的影响。 
首先,影响中国产品的出口。一般来说,只要产品被进口国提起反倾销调查,就会马上影响该产品对该进口国的正常出口,而一旦裁定倾销成立,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往往会导致出口产品失去进口国市场,这对我国出口极为不利。 
其次,新兴工业发展受阻,结构调整减缓。经济结构的二元化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在我国经济已从数量扩张逐步转变为内涵发展的今天,结构调整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就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来看,传统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逐渐降低,而市场潜力大、附加值高、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将逐渐成为支柱产业。 
再次,影响我国对外资的利用,恶化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目前国外反倾销的一个重要对象是我国的三资企业,因为在我国目前获得进出口自营权的18万家企业中,三资企业就占了17万多家。三资企业的产品不断被诉,严重影响了其产品的出口,在不同程度上减少或失去了国外市场,部分企业被迫减产、停产或转产,直接损害了外商的经济利益,从而影响了外商在华投资的信心。 
最后,冲击国内市场。我国出口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受阻于国外市场,在一时来不及转移市场或因为反倾销的连锁反应而转移市场无望的情况下,势必返销国内市场。这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造成国内市场供求失衡及物价非正常波动,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 
三 中国应对反倾销的策略分析 
随着世界性的新贸易保护之以进一步加强,中国遭受反倾销起诉并立案调查的情况也迅速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一味的回避不是办法,关键是如何尽量减少这种反倾销诉讼,被起诉后又如何争取到对我国最有力的裁决,从而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首先,坚持要求西方国家修改不合理相关法规。"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是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反倾销中受害最深的关键所在。要想改变这种被动挨打的局面,要设法摆脱西方国家反倾销法强加在我国头上的这个紧箍咒。我们应该大力宣传我国已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事实,使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了解目前我国经济改革现状,知道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们逐步地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国有企业的改革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从放权让利到利改税,从经营承包到转换机制,从人财物到产供销全面放开,不断深入,使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化,1992年10月,我国就正式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写入了宪法。中国在新的一轮世贸组织的谈判中,联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努力争取,坚决要求修改GATT反倾销法中不合理不公正的地方。 
其次,出口企业应强化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反倾销应诉机制,努力提高企业应诉的主动性。反倾销的实践告诉我们,只有积极应诉,才有可能取胜,才有可能保住市场。不积极应诉等于不战而降。积极应诉是维护企业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是应对外国对我产品反倾销的唯一选择。 
最后,出口企业要大力实施"以质取胜"的战略,走非价格竞争之路,实现企业营销创新,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企业作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在应对国外反倾销中应起到积极的作用。要想使我国出口产品少受甚至不受反倾销指控,最重要的还在于发挥企业的主动性,防患于未然,把大量的工作做在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之前。目前我国己是世贸组织成员,入世对改善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国际环境,纠正外国在反倾销问题上对我们不公平的对待,纠正不公正司法实践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总之,我国政府和企业对反倾销应予以高度重视,应积极采取各种政策和应对措施,努力减少国外对华反倾销,对于出口企业遭受反倾销诉讼要积极应对。相信,通过我国各级政府和出口企业的共同努力,反倾销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制约和影响一定会降到最低,我国对外贸易的良好态势一定会得以保持并发展。

5. 国内经济法中的倾销与国际贸易中的倾销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主体不同,国内倾销是指低于国内商品平均价倾销,而有些商品受汇率影响在国内是正常价格,到了国外发现低于所在国成本价,就算倾销了    


商品倾销(Dumping)商品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出口价格,集中地或持续大量地向国外抛售商品。这是资本主义国家常用的行之已久的扩大出口的有力措施。商品倾销通常由私人大企业进行,但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直接对外进行商品倾销。
按照倾销的具体目的,商品倾销可以分为偶然性倾销、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和长期性倾销三种形式。
偶然性倾销通常指因为本国市场销售旺季已过,或公司改营其他在国内市场上很难售出的积压库存,以较低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抛售。由于此类倾销持续时间短、数量小,对进口国的同类产业没有特别大的不利影响,进口国消费者反而受益,获得廉价商品,因此,进口国对这种偶发性倾销一般不会采取反倾销措施。
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是指以低于国内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达到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垄断的目的。待击败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之后,再利用垄断力量抬高价格,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这种倾销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破坏国际经贸秩序,故为各国反倾销法所限制。
长期性倾销是指无期限地、持续地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商品。

国内经济法中的倾销与国际贸易中的倾销有什么区别

6. 什么叫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是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家(地区)的行为。若出口方的经济为市场经济,则可用其国内销售价、向第三方的出口价等为依据确定正常价值;若出口方的经济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则要以替代国价格、相似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等为依据确定被指控产品的正常价值。
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扩展资料
低价倾销的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作直接而具体的规定;中国《价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有低价倾销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4条对“没有违法所得”情形下的处理,作了一定的补充,即,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9条又规定: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意识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下称《议定书》)第15条已经到期后,欧盟一直力图通过修改其相关法律,取消“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来履行其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不过,他们在此过程中引入了一个新的反倾销计算方法,即新的“市场扭曲”概念和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倾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倾销

7. 倾销是什么

基础释义
用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大量抛售商品,以便击败竞争对手,独占市场,然后再大大提高商品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详细释义
指熔铸金银。

《醒世恒言·陆五汉硬留合色鞋》:“家中别无银两,只得把那两锭雪白的大银,在一个倾银铺里去倾销,指望加出些银水。”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钱谷·革官银匠》:“窥其乡愚孤懦,故将银罐倾翻,急难淘浄,反赖他人。种种奸弊,不一而足。及至倾销起解,元寳从无足色。”

指资本家或资本集团用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大量抛售商品。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独占市场,获取高额利润。

周恩来 《恢复生产,建设中国》:“拿棉花生产来说,凡是国民党统治区的棉田都减产,因为有 美 棉的倾销。”

泛指大量抛售商品。

李劼人 《天魔舞》第二五章:“那自然罗,大家都只顾得逃命,囤积的东西,哪个不想倾销了,寻几个现钱。”

倾销是什么

8. 什么事国际反倾销与贸易保护政策

所谓国际贸易反倾销,是指某进口国认为某出口国的某商品在进入其国内市场时,存在着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格的情况,并对本国的同类产品造成不公平竞争,因此,对该出口国的该项产品实施反倾销政策,即对该出口国的该项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而贸易保护政策,就是为了保护本国的商品相对于进口的同类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优势,而采取的对应保护政策——其中征收反倾销税、采取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制,征收高额关税、设置进口技术标准管制等等,都属于贸易保护措施。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