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2024-05-13

1.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一、成立基金公司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申请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主要股东具备的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成立基金公司需具备上述条件,且缺一不可。从上述可以看出,注册基金公司要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如公司名称核定、公司章程起草、股东股权分配、公司任职证明、公司法人确定、公司注册地址等。
二、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违法,你们成立的基金公司从贷款发放业务违法。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三、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和上市公司在法律上两个主体,都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在上市公司的下属公司和银行协议中,不能约定到期后上市公司收购基金母公司的股权,这种约定无效。
四、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的股权有严格的程序限制。上市公司并购主要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信息披露与内容格式准则》、《上市公司并购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内容较多。
五、该协议多处违法,风控再好也是没有用的,一旦发生争议,就要自己承担违法的责任,而且约定的权益法律也不保护。
六、建议你们研究相关法律,或咨询法律专家,制定合法的投资方案。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2.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1、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3、有符合要求的场地、结构、制度;4、基金公司成立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基金公司如何注册

1.【公司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注册条件】按照基金业协会基本要求相关高管人员需具备——金融从业经验,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征信报告、从业经历等资料

3.【注册要求】具体要求参考 —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投资基金企业注册登记指导意见》

4.【注册流程】

01 确定意向-确定入驻意向,说明小镇优惠政策,明确基金客户注册需求小镇接待意向客户,高效进行沟通讲解小镇优势服务以及三亚市金融优惠政策


02 入驻申请1个工作日-客户如实填写申请表,小镇收集客户基础资料为入驻合作提供全面信息小镇发送《亚太金融小镇入驻申请书》给潜在客户详细讲解填写要求,客户如实填写表格为小镇入驻提供数据支持

03 风控审核1个工作日-防范金融风险,对入驻客户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穿透性调查小镇风控审核事业部进行调查,包括公司尽调及个人尽调,并核实从业资格,客户或补充相关材料,风控部门签署审核意见

04 管委会审核1个工作日-主管部门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海棠湾)报备审核由小镇提交客户入驻申请相关资料,递交管委会进行审核

05 协议签署1个工作日-签署亚太金融小镇入驻协议,明确合作责任及服务内容小镇与客户签署入驻协议,提供办公场所设施,开展物业服务

06 工商注册5个工作日-完成客户工商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客户提供工商注册材料(可远程委托)
小镇报备三亚工商部门进行审批注册

07 印章刻制3个工作日-印章刻制(加急1个工作日)工商注册成功后,提交公安局备案,到指定单位刻制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私章,合同章与发票专用章可选)

08 银行开户5个工作日-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小镇推荐相关银行据主管部门要求,客户在三亚自行选择指定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设为募集账户,金融办定期抽查账户资金动态,防范金融风险

09 税务登记1个工作日-进行税务登记,为企业运营做准备持营业执照及印章到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领取税务发票

10 报备金融办-报备三亚市金融办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入驻企业信息至主管部门并根据主管部门反馈开展服务工作

基金公司如何注册

4.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法律分析: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投资基金的基本功能就是把投资者不同数额的资金汇集成一笔大额资金进行投资。投资基金的发展对象主要是中小投资者,因此投资基金的投资起点低。小额投资一方面方便公众持有,使社会上各层次的投资者都能够参与;另一方面易于积累资金,进行大额投资。尽管投资基金是零星分散的,但由于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因此投资基金的规模往往很大,有的达到几亿或十几亿美元,甚至更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基金公司注册应满足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可以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是货币资金实缴出资;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6.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
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7. 注册基金公司暂行办法的基金公司注册登记

第二十七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注册地应符合相应监管服务要求,并承担以下职责:(一)监管服务要求1、区县要设立由发展改革、金融办、工商、商务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为本区域股权投资企业提供服务。2、有为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管理制度、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熟悉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运作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3、有相对集中的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区域。(二)职责1、负责本区域的股权投资企业非法集资的违规处置工作。2、协助市备案办做好本辖区内注册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并定期向市备案办报送本区域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税收缴纳、投资运作等情况。第二十八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及其管理机构注册地原则上在北京各区,经市备案办书面认定符合条件的区县方可注册登记。第二十九条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地应将确定的部门或机构、工作人员名单报市备案办备案。经备案的注册地应定期接受市备案办的检查,工作人员需定期接受市备案办的政策培训,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地,市备案办取消其股权投资企业注册地资格。第三十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第三十一条 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 股权投资股份公司”或“xx 股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定为“xx股权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的注册名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册基金公司暂行办法的基金公司注册登记

8. 基金公司注册的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