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17年初颁布的《史密斯——休士法案》的内容有哪些?

2024-05-14

1. 美国1917年初颁布的《史密斯——休士法案》的内容有哪些?

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应承担其发展各种类型职业教育的责任,应向各州发展大学程度以下的职业教育提供必要的财政拨款;联邦政府与各州合作开展有关农业、工业、商业、家政等科目的师资培训;各州须为其所获得联邦政府的财政拨款提供相等的匹配性资金;在公立中学开设职业科,把以升学为目的的普通中学改造成为升学与就业兼具的综合中学;联邦政府设立联邦职业教育委员会,各州设立相应的州职业教育委员会,承担本州职业教育计划的实施,并承担督导职业教育发展职责,负责实施本州职业教育师资训练计划。在《史密斯——休士法案》的作用下,美国中等层次职业教育获得显著发展,“仅1918—1925年,职业学校教师人数就从3276人增加为9037人,学生人数从117943人增加为382275人,职业教育师资训练机构从45个增加为85个”。

美国1917年初颁布的《史密斯——休士法案》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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