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要不要承担公司亏损

2024-04-28

1. 投资人要不要承担公司亏损

投资人需要承担公司亏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如果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一般以出资的额度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一、投资人要不要承担公司亏损1、投资人需要承担公司亏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如果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一般以出资的额度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亏损状态股东退出怎么清算1、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2、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资人要不要承担公司亏损

2. 投资人要不要承担公司亏损

一、投资人要不要承担公司亏损1、投资人需要承担公司亏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如果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一般以出资的额度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亏损状态股东退出怎么清算1、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2、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投资人要不要承担公司亏损

法律分析:投资人需要承担公司亏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如果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一般以出资的额度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投资人要不要承担公司亏损

4. 投资人要承担公司亏损

投资人需要承担公司亏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如果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一般以出资的额度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
一、公司破产股东的连带责任吗
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出资不实的,以应缴出资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出资不到位是怎样的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连带责任。这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三种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内部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身的名义向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2、外部责任
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出资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5. 投资公司的钱亏损了,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公司的钱亏损了,谁来承担

6. 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司亏损,承担债务不

投资方需要承担公司亏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如果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一般以出资的额度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司亏损,承担债务不

法律分析: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后,股东就可以依法享有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但设立公司后不一定会产生营利的,有时甚至会出现亏损的情况,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司亏损,承担债务不

8. 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司亏损,承担债务不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后,股东就可以依法享有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但设立公司后不一定会产生营利的,有时甚至会出现亏损的情况,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
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皮包公司法人代表后果是什么
皮包公司法人代表后果如下:
1、在民事责任方面,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在行政责任方面,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3、在刑事责任方面,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
4、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一、公司注册流程:
1、核准名称,时间为1-3个工作日;
2、提交材料,时间为5-15个工作日;
3、领取执照,时间为预约当天;
4、刻章等事项,时间为1-2个工作日。
二、注册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总而言之,空壳公司的法人会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的,当公司出现了单位犯罪的情形后会追究公司法人的法律责任,如果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有经营不善等情况,法人也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公民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注册一些空壳公司也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否决股东不参与经营是否承担公司亏损
股东不参与经营是不承担公司亏损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