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13

1.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地税局或者国税局办《税务登记证》,需要材料如下:\x0d\x0a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x0d\x0a2、个体工商户如需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且已在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x0d\x0a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x0d\x0a4、 经营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地税局或者国税局还要填写《税务登记表》(该表格税务局会提供)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2.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3.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原件
二、公司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原件
四、验资报告
五、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七、纳税人的经营场地证明
以后是全部资料,但愿对你有用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4.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地税局或者国税局办《税务登记证》,需要材料如下:\x0d\x0a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x0d\x0a2、个体工商户如需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且已在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x0d\x0a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x0d\x0a4、 经营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地税局或者国税局还要填写《税务登记表》(该表格税务局会提供)

5. 办税务登记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税务登记所需的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2、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3、银行账户证明;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税务登记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6. 税务登记证都需要哪些资料

税务登记所需的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2、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3、银行账户证明;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7.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新办税务登记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领取正式营业执照的单位新办税务登记须携带资料(个人合伙企业除外)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个体户没有可以不用提供;
(3)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审核后退回);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7)纳税人跨县(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9)分支机构的核算方式(是否独立核算)证明(总公司出具)。
(注:1、联合办证的一式二份,地税机关单独办理税务登记的一式一份;2、《税务登记表》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报并加盖公章,提供证件及资料用A4纸张复印,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其他参考资料:
一、领取临时营业执照的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临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3、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承包租赁经营及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的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有关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3、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四)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5、个人合伙企业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8. 办理税务登记证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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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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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