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可以发放实物吗

2024-05-14

1. 高温补贴可以发放实物吗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并且不能以降温物品替代高温补贴。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一、高温补贴具体发放标准是什么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2、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度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3、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补贴可以发放实物吗

2. 高温补贴扣税吗

高温补贴是一种特殊的补贴费用,每年只有在高温时间段才能享受。那么当劳动者得到了高温补贴之后是否需要进行扣税呢?这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我们需要看看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高温补贴要扣税吗      高温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高温补贴,属于上述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因此,关于高温补贴也是需要进行纳税的,高温补贴计入在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中,达到了纳税的标准就要依法进行纳税,所以我们需要清楚纳税的规定,才能知道领取了高温补贴是否要缴纳个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3. 用实物作为高温补贴可以补发吗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并且不能以降温物品替代高温补贴。所以,国家法律是明令禁止以实物代替高温补贴的发放的,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发放,且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另外,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员工可向所属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二、安徽省违规发放可投诉
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同时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补贴。用人单位必须按要求同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和高温补贴,而防暑降温饮品,如凉茶、糖水等是不能代替高温补贴的。此外,高温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在高温下工作中暑也算工伤。因中暑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须支付工资及相应津贴。如企业拒不支付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可拨打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三、广东省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三条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实物作为高温补贴可以补发吗

4. 高温补贴需要扣税吗

我们知道在炎热的夏季人们如果在外面工作的话是可以享受高温补贴的,补贴的标准就要看地方的规定,很多人不明白的是高温补贴要不要扣税的呢?下面就由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高温补贴需要扣税吗单位发的高温费要交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高温补贴,属于上述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高温津贴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高温补贴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也是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所以需要缴纳税款。以上这些就是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5. 高温补贴可以发实物吗

一、高温补贴不得以发放物品代替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并且不能以降温物品替代高温补贴。所以,国家法律是明令禁止以实物代替高温补贴的发放的,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发放,且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另外,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员工可向所属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三、安徽省违规发放可投诉
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同时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补贴。用人单位必须按要求同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和高温补贴,而防暑降温饮品,如凉茶、糖水等是不能代替高温补贴的。此外,高温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在高温下工作中暑也算工伤。因中暑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须支付工资及相应津贴。如企业拒不支付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可拨打电话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四、广东省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三条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可以发实物吗

6. 高温补贴可以发放实物吗

一、高温补贴可以发放实物吗1、高温补贴不可以发放实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并且不能以降温物品替代高温补贴。2、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二、高温补贴具体发放标准是什么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2、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度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3、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7. 高温补贴扣税吗

法律分析:需要扣税。夏季高温津贴不属于免缴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应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高温补贴扣税吗

8. 高温补贴可以发放实物吗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并且不能以降温物品替代高温补贴。
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