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含义是什么?

2024-05-15

1.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含义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1、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2、计算出来的盈亏数字的准确程度不同;
3、会计核算不完全相同。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
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 0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
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含义是什么?

2. 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的区别


3.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4.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者的区别何在?其各自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权责发生制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则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也不能作为当期的费用。
二、收付实现制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即: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因此,收到款项了就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付出款项了,就应该作为当期的费用。
三、二者区别及适用范围
1、概念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扩展资料: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比较
1、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2、计算出来的盈亏数字的准确程度不同;
3、会计核算不完全相同。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实质上是内容与形式,本质与表象的辩证统一关系。它们之间既不是互相孤立、毫无联系的,也不是截然相反、根本对立的,而是同一记帐对象的两个不同方面。权责发生制以权利或义务的形成为标准,从本质内容上确认了收入或费用;
收付实现制以现金的收付行为的发生为标准,从表面上确认为收入或费用。这充分说明两者是能够统一、有机结合起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付实现制

5.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者区别何在?其各自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权责发生制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则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也不能作为当期的费用。
二、收付实现制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即: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因此,收到款项了就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付出款项了,就应该作为当期的费用。
三、二者区别及适用范围
1、概念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扩展资料: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比较
1、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2、计算出来的盈亏数字的准确程度不同;
3、会计核算不完全相同。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实质上是内容与形式,本质与表象的辩证统一关系。它们之间既不是互相孤立、毫无联系的,也不是截然相反、根本对立的,而是同一记帐对象的两个不同方面。权责发生制以权利或义务的形成为标准,从本质内容上确认了收入或费用;
收付实现制以现金的收付行为的发生为标准,从表面上确认为收入或费用。这充分说明两者是能够统一、有机结合起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付实现制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者区别何在?其各自适用范围是什么

6.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什么是收付实现制?二者有何不同?

一、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计费,计入利润表中;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二、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计算标准,确定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业务的一种制度,又称为实收实付或现金制。即凡是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益和支出的款项的费用,无论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否应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三、二者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区别
例1,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10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按权责发生制和均收付实现制均确认本期收入10000元,属于本期收入本期收现,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
例2,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10000元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本期实现收入为10000元,采用权责发生制本期实现收入为0,两者是不一致。
例3,本期支付本年厂房租金120000元,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本期费用10000元,按收付实现制则确认本期费用120000元。
因此,二者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区别:
一是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二是采用权责发生制存在跨期预提待摊问题,收付现实现制不存在;三是权责发生制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而在收付实现制下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四是权责发生制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收付实现制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

7.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 什么是收付实现制 ?两者主要区别在哪里?

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以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应计制下,凡属本期已获得的收入,不管是否已收到现款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属本期应负担的费用,不管是否付出了现款都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即使现款已经收到并且已经入账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不属于本期的费用,即使已付了现款并且已登记入账也不作为本期费用处理.例如大同工厂1993年元月份一次发放工作服价值24 000元,工作服的使用期限为一年,该例中,尽管工作服已经发放,即费用已经支付,但因为该工作服的受益期为一年,所以其费用亦应该在一年中平均分摊,本期只应该分摊2 000元,而决不能将24 000元的 工作服费用全部记入元月份.在本期分摊2 000元后其余22 0O0元的工作服价值分别由以后各月负担到 1993年12月分摊完毕为止.这种作法尽管比较麻烦,但因为它能正确计算盈亏,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单位应采用应计制. 在应计制下,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仅包括本期实际收到的收入和实际支出的费用,也可能包括下期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也可能包括在上期已经取得的收入和付出的费用.所以在会计期末要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必须根据账簿记录按照归属原则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例如,大同工厂 1993年3月份收到 1992年应收销货款 50 000元,存入银行,尽管该项收入不是 1993年元月份创造的,但因为该项收入是在元月份收到的,所以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也作为 1993年3月份的收入.这种处理方法的好处在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也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但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盈亏不合理,不准确,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予采用,它主要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 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会计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考虑预收收入,预付费用,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问题,会计期末也不需要进行账项调整,因为实际收到的款项和付出的款项均已登记入账,所以可以根据账簿记录来直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并加以对比以确定本期盈亏.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O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综上所述可知,采用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有以下不同: ① 因为在应计基础上存在费用的待摊和预提问题等,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不存在这些问题,所以在进行核算时他们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完全相同. ② 因为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同,因此,它们即使是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也可能相同. ③ 由于在应计基础上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下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 ④ 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 什么是收付实现制 ?两者主要区别在哪里?

8.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有什么区别,各自的意义在什么地方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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