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制度

2024-05-16

1.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制度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制度

2. 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一项物权制度

3.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有什么好处

最大的好处就是明确了各项不动产的产权,对于保护公民的财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有什么好处

4.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登记流程是什么?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登记需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一般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大概需要4步。
一、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1.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2.这里的不动产指什么?
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登记的权利包括哪些?
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二、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需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若申请符合法定形式,不动产机构将受理并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从提交申请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大概需要4步。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三、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1.不动产证一定要换吗?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后,原来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但原来依法颁发的各证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就不更换。也就是说,已有的老“房本”,如果房子没有买卖、继承、赠予等权利的变动,就不用去特意换新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
2.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证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但不动产证和房产证在内容、公章、办理费用及补办流程上有所区别。
(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证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登记类型,此外还明确房屋使用期限。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在内容上的区别
(2)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在盖章、标签、发证机构及版本上有区别。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的区别
(3)不动产证补证比房产证方便
房产证遗失后要登报发布遗失声明,20个自然日后可补办。不动产证遗失不需登报,只需免费在本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即予以补发。
附.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发展历程
(1)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提出将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2)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提出要更好落实《物权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3)2013年3月29日,国务院提出2014年6月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4)2013年5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建部、国土部开始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
(5)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6)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7)2016年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给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基层提供了细致指南。
五、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情况
(1)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土资源部部长颁发了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与此同时,江西赣州、四川泸州等地也颁发了省内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预示着我国土地和房屋由不同部门登记发证的时代即将终结。
(2)2015年3月2日,重庆市、山东省、广西自治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分别在长寿湖镇、青岛市和南宁市发放。之后,浙江、贵州、福建、安徽、陕西、广东、云南、青海、宁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北京、甘肃、海南、天津、河北、吉林等16个省(市、区)也于2015年先后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3)2015年11月8日,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揭牌,北京市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4)2016年7月5日,上海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中,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资料来源:
国土资源部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5.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登记流程是什么?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登记需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一般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大概需要4步。
一、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1.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2.这里的不动产指什么?
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登记的权利包括哪些?
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二、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需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若申请符合法定形式,不动产机构将受理并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从提交申请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大概需要4步。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三、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1.不动产证一定要换吗?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后,原来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但原来依法颁发的各证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就不更换。也就是说,已有的老“房本”,如果房子没有买卖、继承、赠予等权利的变动,就不用去特意换新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
2.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证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但不动产证和房产证在内容、公章、办理费用及补办流程上有所区别。
(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证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登记类型,此外还明确房屋使用期限。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在内容上的区别
 
(2)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在盖章、标签、发证机构及版本上有区别。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的区别
 
(3)不动产证补证比房产证方便
房产证遗失后要登报发布遗失声明,20个自然日后可补办。不动产证遗失不需登报,只需免费在本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即予以补发。
 
附.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发展历程
(1)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提出将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2)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提出要更好落实《物权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3)2013年3月29日,国务院提出2014年6月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4)2013年5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建部、国土部开始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
(5)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6)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7)2016年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给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基层提供了细致指南。
五、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情况
 
(1)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土资源部部长颁发了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与此同时,江西赣州、四川泸州等地也颁发了省内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预示着我国土地和房屋由不同部门登记发证的时代即将终结。
 
(2)2015年3月2日,重庆市、山东省、广西自治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分别在长寿湖镇、青岛市和南宁市发放。之后,浙江、贵州、福建、安徽、陕西、广东、云南、青海、宁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北京、甘肃、海南、天津、河北、吉林等16个省(市、区)也于2015年先后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3)2015年11月8日,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揭牌,北京市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4)2016年7月5日,上海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中,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资料来源:
国土资源部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登记流程是什么?

6.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登记流程是什么?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随之正式建立。这部《条例》中首次明确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规定10种不动产权利将依法登记。而这部《条例》的实施,被认为是奠定了房地产税等一系列税制改革的技术基础。

在《条例》之前,就没有上位法对“不动产”进行准确定义。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说,《物权法》没有对不动产的概念进行界定。而在起草《条例》的过程中,专家们确定通过列举明确外延的方式来确定“不动产”的概念。最终发布的《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所谓“定着物”就是指固定于土地、并不能移动的、有独立实用价值的物,比如房子等。

  各种不动产登记的单元是不同的。比如土地以宗地为登记单元,房屋以幢套层间为登记单元,海域则以宗海为登记单元。这也就是说,在一个人拥有的同一宗土地上,可以有属于他的很多套房屋,这些房屋不会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而被糅合在一起。“不动产登记单元则是由这些不动产权属界限封闭范围所形成的独立空间,具体的界定标准和编码规则下一步将进行细化。”魏莉华说。

7. 简述不动产的几种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近、现代各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大致可归纳为三种模式:契据登记制度、权利登记制度和托伦斯登记制度。
  1、契据登记制度指不动产物权的变动,经当事人订立契约即发生效力,但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权利登记制度,又称实质主义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的设立、转移、变更和废止等事项非经登记不得生效的立法体制。
  3、托伦斯登记制度,又称权利交付主义登记,是指经实质审查后用登记机关发放的权利证书,确认产权以便利不动产物权转移的登记制度。
  比较以上三种登记制度,契约登记制和权利登记制(即对抗主义与要件主义)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因而是两个最具代表性的登记制度。而托伦斯登记制与权利登记制在主要特点上相同,即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登记采取实质审查主义,登记具有公信力,登记采取物的编成主义,登记土地的静的状态等。其不同点在于托伦斯登记制采取任意登记制、交付产权证书、设置赔偿金等。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既不是契约登记制,也不属于权利登记制或托伦斯登记制,而是介于权利登记制与托伦斯登记制之间的一种登记制度。这主要表现于登记为不动产权属变动的生效要件、采取实质审查主义、强制登记及实行登记发证等方面。

简述不动产的几种登记制度

8. 我国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的法律是( )。

【答案】B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前,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规定。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法律。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