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和现金流量的关系

2024-04-29

1. 折旧和现金流量的关系

折旧和现金流量的关系如下:
净利润和经济基础的关系如下:
折旧是现金流量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管理层次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资本有机构成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折旧以现金流量为中心,现金流量对企业管理中所需资金的筹集、投放、运用和分配以及贯穿于全过程的决策谋划、预算控制、分析考核等所进行的全面管理。
折旧的控制性决定了必须以现金流量为中心。现金流量的职能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评价。其中,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处于关键地位,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
一方面是受雇主雇用,从事工作获取工资者,另一方面是雇用劳工的事业主、事业经营之负责人或代表事业主处理有关劳工事务之人,彼此间的关系即属劳雇关系。劳资关系的良好与否,关系生产秩序、社会安定及国家安全。

扩展资料:
现金流量的功能:
1、聚敛功能
股票市场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汇聚成为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的资金集合功能。在这里,股票市场起着资金 “蓄水池”的作用。 
2、配置功能
资源的配置,股票市场通过将资源从低效率利用的部门转移到高效率的部门,从而使一个社会的经济资源能最有效的配置在效率最高或效用最大的用途上,实现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折旧的功能:
1、调节功能
债券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股票市场一边连着储蓄者,另一边连着投资者,股票市场的运行机制通过对储蓄者和投资者的影响而发挥作用。 
2、反映功能
在当今世界上,伴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发展,经济金融化的进程也日益加剧,程度不断加深。 
债券市场在市场机制中扮演着主导和枢纽的角色,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在债券市场上,价格机制是其运行的基础,而完善的法规制度、先进的交易手段则是其顺利运行的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流量
百度百科-折旧

折旧和现金流量的关系

2. 折旧和现金流量的关系

折旧和现金流量的关系如下:
净利润和经济基础的关系如下:
折旧是现金流量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管理层次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资本有机构成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折旧以现金流量为中心,现金流量对企业管理中所需资金的筹集、投放、运用和分配以及贯穿于全过程的决策谋划、预算控制、分析考核等所进行的全面管理。
折旧的控制性决定了必须以现金流量为中心。现金流量的职能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评价。其中,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处于关键地位,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
一方面是受雇主雇用,从事工作获取工资者,另一方面是雇用劳工的事业主、事业经营之负责人或代表事业主处理有关劳工事务之人,彼此间的关系即属劳雇关系。劳资关系的良好与否,关系生产秩序、社会安定及国家安全。

扩展资料:
现金流量的功能:
1、聚敛功能
股票市场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汇聚成为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的资金集合功能。在这里,股票市场起着资金“蓄水池”的作用。 
2、配置功能
资源的配置,股票市场通过将资源从低效率利用的部门转移到高效率的部门,从而使一个社会的经济资源能最有效的配置在效率最高或效用最大的用途上,实现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折旧的功能:
1、调节功能
债券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股票市场一边连着储蓄者,另一边连着投资者,股票市场的运行机制通过对储蓄者和投资者的影响而发挥作用。 
2、反映功能
在当今世界上,伴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发展,经济金融化的进程也日益加剧,程度不断加深。 
债券市场在市场机制中扮演着主导和枢纽的角色,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在债券市场上,价格机制是其运行的基础,而完善的法规制度、先进的交易手段则是其顺利运行的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流量
百度百科-折旧

3. 折旧和现金流量的关系

现金流量和利润的关系:
(1)权责发生制及应计项目。对于赊销来说,权责发生制意味着在销售之时就确认收入,而不是在顾客实际付款时才确认,这会导致在发生收益和收到现金之间有一个明显的时滞。
(2)历史成本。会计上的资产是以历史成本入账,但资产现在的变现价值可能已经是账面价值的几倍或几十倍,因此历史成本对税后净经营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3)折旧及非付现项目。确定特定资产的折旧额,必须先得到三个估计量,即使用年限,残值及计提折旧的方法。这些数值的估计应基于经济和工程的信息、经验及其它有关该资产的客观数据。这就使会计使用何种方法来计提折旧会相应的影响收入和税后净经营利润。
(4)税收与利润总额。由于会计与税法在规定收入与费用允许列支的口径并不一致,造成了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不一致,所核算出来的所得税也不一样。所得税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所以税收以及利润总额的不同核算规定都会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税后净经营利润的差异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的来说,税后净经营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短期差异与会计计量的一些细节有关。

折旧和现金流量的关系

4. 请问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不同对企业现金流量表有影响吗?请详细解释一下,有例题最好

加速折旧相比平均年限法会使企业当期利润减少,进而减少所得税税额,进而减少缴纳税金的现金流。

众所周知,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合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减少所得税提供了可能。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早期提得多,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纳税人在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时,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增加当年的管理费用,进而减少当年的应纳税所得税额,最终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因而加速折旧常常被纳税人当作减少所得税的重要方法。  比如某企业某一设备按直线法折旧,第一年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为100万元,而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则可以达到近200万元,那么纳税人如果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当年就可能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约25万元〔(200-100)×25%〕。虽然说这少缴纳的25万元税款,在以后年度会因为折旧额的减少而被转回,但对纳税人而言,资金是具有时间价值,因而纳税人仍然可以取得相当可观的资金使用价值。假设同期银行的贷款年利率为10%,则纳税人当年可取得的少缴纳税收的收益为2.5万元(25×10%)。  其实,使用加速折旧并非任何情况下都适用。以下两种情况均不适用,提请纳税人应特别注意:  1.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  例如某公司2006年~2010年每年不提折旧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6年、2007年为免税期。如果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的折旧额为40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折旧额分别为800万元、480万元、288万元、216万元、216万元。  采用平均年限法,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6000-400×3)×25%=1200(万元),平均每年负担1200÷5=240(万元);  采取加速折旧法,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6000-288-216-216)×25%=1320(万元),平均每年负担1320÷5=264(万元)。  可以看出,加速折旧比平均年限法折旧平均每年增加税负264-240=24(万元),增加税负总额120万元。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  2.加速折旧需考虑5年补亏期  假设某公司采用加速折旧,2007年亏损总额1000万元,此后2008年~2012年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此700万元可全额弥补亏损,无需纳税,余下的300万元亏损须用税后利润弥补;而该公司若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2007年当年亏损总额700万元,此后2008年~2012年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700万元亏损可全额用税前收益弥补,实际税负为零。同样的收益,因为折旧方法不同,采用加速折旧法比平均年限法增加税负300×25%=75(万元)。  由于税法对补亏期作了严格限定,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以后年度的获利水平做出合理估计,使同样的生产经营收益获得更大的实际收益。特别对一些风险大、收益率高且不稳定的高科技企业更要合理安排,避免加速折旧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从这上述案例也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任何一种折旧方法都有条件限制,在条件具备时,一般能够让纳税人获得减少税收的收益,但是,如果不具备其所必须的条件,则可能让纳税人遭受损失。这也就要求我们的纳税人在进行确定折旧方法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不可照搬照抄他人的做法。总之,企业选用加速折旧时,要充分关注税收优惠期、5年补亏期等因素,做到有效趋利避害;否则,纳税人不仅不能从中获得税收收益,反而要付出更多的代价,牺牲更多的经济利益。

5. 同一个工程项目 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税前现金流量有没有直接影响?

加速折旧相比平均年限法会使企业当期利润减少,进而减少所得税税额,进而减少缴纳税金的现金流。

众所周知,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合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减少所得税提供了可能。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早期提得多,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纳税人在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时,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增加当年的管理费用,进而减少当年的应纳税所得税额,最终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因而加速折旧常常被纳税人当作减少所得税的重要方法。  比如某企业某一设备按直线法折旧,第一年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为100万元,而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则可以达到近200万元,那么纳税人如果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当年就可能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约25万元〔(200-100)×25%〕。虽然说这少缴纳的25万元税款,在以后年度会因为折旧额的减少而被转回,但对纳税人而言,资金是具有时间价值,因而纳税人仍然可以取得相当可观的资金使用价值。假设同期银行的贷款年利率为10%,则纳税人当年可取得的少缴纳税收的收益为2.5万元(25×10%)。  其实,使用加速折旧并非任何情况下都适用。以下两种情况均不适用,提请纳税人应特别注意:  1.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  例如某公司2006年~2010年每年不提折旧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6年、2007年为免税期。如果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的折旧额为40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折旧额分别为800万元、480万元、288万元、216万元、216万元。  采用平均年限法,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6000-400×3)×25%=1200(万元),平均每年负担1200÷5=240(万元);  采取加速折旧法,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6000-288-216-216)×25%=1320(万元),平均每年负担1320÷5=264(万元)。  可以看出,加速折旧比平均年限法折旧平均每年增加税负264-240=24(万元),增加税负总额120万元。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  2.加速折旧需考虑5年补亏期  假设某公司采用加速折旧,2007年亏损总额1000万元,此后2008年~2012年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此700万元可全额弥补亏损,无需纳税,余下的300万元亏损须用税后利润弥补;而该公司若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2007年当年亏损总额700万元,此后2008年~2012年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700万元亏损可全额用税前收益弥补,实际税负为零。同样的收益,因为折旧方法不同,采用加速折旧法比平均年限法增加税负300×25%=75(万元)。  由于税法对补亏期作了严格限定,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以后年度的获利水平做出合理估计,使同样的生产经营收益获得更大的实际收益。特别对一些风险大、收益率高且不稳定的高科技企业更要合理安排,避免加速折旧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从这上述案例也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任何一种折旧方法都有条件限制,在条件具备时,一般能够让纳税人获得减少税收的收益,但是,如果不具备其所必须的条件,则可能让纳税人遭受损失。这也就要求我们的纳税人在进行确定折旧方法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不可照搬照抄他人的做法。总之,企业选用加速折旧时,要充分关注税收优惠期、5年补亏期等因素,做到有效趋利避害;否则,纳税人不仅不能从中获得税收收益,反而要付出更多的代价,牺牲更多的经济利益。

同一个工程项目 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税前现金流量有没有直接影响?

6. 谁能帮我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下折旧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现金流和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谢谢!

折旧方法对企业现金流没有影响,但对企业短期经营业绩有影响。

例如:企业购一台运输用的货车100万元,按5年折完,每年要计提折旧20万元,这样折旧期间每年的经营业绩--利润就会减少20万元。如果改为按10年折完,每年只需要计提折旧10万元,这样在其他经营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利润比前一种增加了10万元。但如果对企业10年的经营业绩一并考核,两种折旧方式就不存在差异了。

为什么说折旧对现金流没影响?因为折旧费用不需要支出现金,仅影响利润。

7. 如何计算企业的折旧额和现金流?

1、直线法每年折旧额: (12000-2000)/5=2000元
2、营业现金净流量:(5000-2500)*(1-30%)+2000*30%=2350
3、计算现金净流量

我们拿第五年来解释下:现金净流量NCF=2350+2000=4350
4、计算净现值:NPV=4350*(P/F,6%,5)+2350*(P/A,6%,4)-12000=4350*0.7473+2350*3.4651-12000=-606.26
解析:P/F是复利现值,P/A是年金现值,区别看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第二章
5、计算年金净流量
ANCF=-606.26/(P/A,6%,5)=-606.26/4.2124=-143.92

如何计算企业的折旧额和现金流?

8.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税前/后净利润,所得税,经营现金流的影响

加速折旧对企业经营者的影响 企业采用什么折旧方法在理论上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在利润率和适用所得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固定资产损耗总是要补偿的,只是不同折旧方法所补偿的时间早晚之分。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由于不同折旧方法造成的年折旧提取额的不同直接关系到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如果是实行累进税率,采用加速折旧法使企业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支出,致使经营者可以支配使用的经营资金减少,一部分资金以所得税的形式流失,而采用直线法则可以为企业节税提供可能。 例3、某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110万元时,使用期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该企业10年内未扣除的年利润维持在20万元。如果国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应税所得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18%征收;超过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按27%征收;超过10万元的按33%征收。 采用直线法时计算如下: 年折旧额=(110-10)/10=10(万元) 扣除折旧后的年利润=20-10=10(万元) 年应纳税额=(10-3)×27%+3×18%=2.43(万元) 税负水平为:2.43/10 ×100%=24.3% 当采用加速折旧法实行5年折旧期时,则前5年每年提取折旧20万后利润为零。纳税所得额也为零。后5年年利润额均为20万元,则: 年应纳税额=(20-10)×33%+(10-3)×27%+3×18%=5.73(万元) 年税负水平为:5.73/20×100%=28.65% 用10年平均后5年的纳税额,则年平均纳税额为;5.73×5/10=2.865(万元)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采用直线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比采用加速折旧法要轻一些。这是因为直线法使折旧额摊入成本的数量平均,所以税负较轻。而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5年,使后5年的利润比前5年多,适用较高的所得税率所致,使企业纳税负担加重。尽管如此,很多企业仍乐于采用加速折旧法,因为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仍可为企业服务,却没有占用企业资金,这项秘密资金的存在给企业未来的经营亏损提供了避难所,也给经营者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财务环境,因此,加速折旧对企业经营者是有利有弊。就企业经营来说,加速折旧与延缓折旧对企业利润及所得税的影响是税收筹划应该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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