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人吃人的事件?

2024-05-13

1. 历史上有哪些人吃人的事件?

史上吃人史,是无辜百姓的血泪史 。读罢本文,会让你怵目惊心,你只能悲叹那些相继死去的黎民百姓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古人吃人肉的原因,各有不同,惟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动物的肉,还要吃人的肉;不但动物吃人,人也吃人。而人吃人的动机,无非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饥饿,保命事大,吃人是小;另一类则是用人肉来祭死人,为尊者泄恨。兹就此按朝代轮替之序展开简叙。

一、史前时代

1、周口店“北京人”人吃人。50多万年至20多万年前居住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北京人”是我们的老祖先,老祖先的化石告诉我们一个不争的事实:即北京人化石其大部分头盖骨都有伤痕。这些伤痕是带有皮肉时受打击所致,是用利刃器物、圆石或棍棒打击产生的。显然,远古的北京人有食人之风。

免费直播鉴定平台,珠宝翡翠源头厂家直销
广告

2、杀烹后羿、食其子。《左传 襄公四年》载:“夏将衰,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善射,淫于田猎,任用寒浞为相。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

3、商纣王醢脯鄂侯、鬼侯。《史记、殷本纪》有言:“纣以西伯昌、鬼侯、鄂侯九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急,并脯鄂侯。”《吕氏春秋》亦曰:“纣杀鬼侯而脯之,以礼诸侯于庙。”至于西伯昌食子伯邑考,史无实证可寻焉。

二、春秋战国时代

4、狄人生食卫懿公。《左传 闵公二年》载:“狄人攻卫,及懿公于荥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

5、宋人易子而食。“宣公十五年,楚伐宋。宋人不降。“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左传 宣公十五年》。当是时,宋都商丘,城里人口众多。粮食储备有限,吃人自是事实。究竟吃了多少,不得而知。

6、郑人醢堵女父、尉翩、司齐。“襄公十六年,郑以马四十乘与师茂、师慧(乐师)贿宋,宋以堵女父、尉翩、司齐予郑,郑人醢之三人也”(《左传 襄公十六年》)。

7、齐勇士互食其肉表勇决。《吕氏春秋 忠廉》载:“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于是,具染(豉酱)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当是时,春秋时代士重名,以忠诚、勇决、然诺、侠义立名声,可以轻生死。

8、晋阳人被围无奈,人相食。《史记 赵世家》载:“晋原有六卿。三家攻晋阳,岁余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

9、卫人醢子路。

历史上有哪些人吃人的事件?

2. 历史上吃人的事例有哪些?

有,历史有记载。吃人肉的事,经济的和饥饿的两种原因,本来很接近。以汉朝为例,单就《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里,我们就可看到这些吓人的纪录: 

一、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人相食,死者过半。” 
二、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六月--“关中大饥,……人相食” 
三、汉武帝建元三年(纪元前一三八)--“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四、汉武帝建元六年(纪元前一三五)--河南……父子相食。” 
五、汉武帝鼎元三年(纪元前—一四)--“关东郡国饥,人相食。” 
六、汉元帝初元元年(纪元前四八)--“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 
七、汉元帝初元二年(纪元前四七)---“琅邢郡人相食。” 
八、汉成帝永始二年(纪元前一五)--“梁国平原郡人相食” 
九、汉王莽天凤元年(纪元一四)--“缘边大饥,人相食。” 
十、汉王莽地皇三年(纪元二二)--“关东,人相食。” 
十一、汉王莽时--“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 
十二、汉光武帝建武元年(纪元二五)--“民饥饿,相食。” 
十三、汉光武帝建武二年(纪元二六)--“三辅大饥,人相食。” 
十四、汉安帝永初二年(纪元一0八)--“州郡大饥,……人相食。” 
十五、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 
十六、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十二月--“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 
十七、汉桓帝元嘉元年(纪元一五一)--“任城梁国饥,民相食。” 
十八、汉桓帝永寿元年(纪元一五五)--“司隶冀州饥,人相食。” 
十九、汉灵帝建宁三年(纪元一七0)--“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二十、汉献帝兴平元年(纪元一九四)--“人相食。” 

者敖之宴 0位粉丝  二十一、汉献帝建安二年(纪元一九七)--“江淮间民相食。” 

上面随手所举的例子,都是中国人吃人的历史。这些残忍现象的发生,主要的原因是荒年。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最明显的,就是战争。 

唐朝“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在雅阳。后来因为被包围得太久了,东西都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换)。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杀掉,他对守城的军人说:“你们为国家拚命,好久没东西吃,可是你们仍旧忠贞。我自己的身体不能给你们吃,岂能可惜一个女人吗?”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太开始,大家又拚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雅阳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张巡这种杀亲人吃亲人的做法,当然很有问题,因为守城的目的是抵抗“没人性的”叛军。但是自己竟连老婆都吃掉,所谓人性,又在哪里?) 

又如唐朝信宗的时候(纪元—八六),杨行密围住广陵城 (现在的扬州),一围就是半年。城里的人都饿得吃不消了。军队公开抓人来卖,捆起来,像杀猪一样的杀人吃肉。这又是一个残忍的例子。 

像这一类的例子,还多着呢! 

唐朝昭宗天复二年(纪元九0二),凤翔城被朱全忠所围,城里公开卖起人肉来。人肉的价钱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 

宋朝高宗绍兴三年(纪元—一三三),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场面,同时还有了称呼:瘦的男女叫“烧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烂”,这些被吃的人,统一被称做“两脚羊”。 

清朝六宗嘉庆六年(纪元一八0一),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于是开始吃俘虏,一共吃了三千五百多人! 

上面最后一个例子是指吃敌人的肉。在历史上,这种情形也很多。春秋、战国时候,早就有这类事实。战国时候,中山君对于私通外国的臣子,就要吃他的肉,还要一个人独吞,不分给别人。 

汉朝王莽被杀,几十个人抢着吃他。 
梁朝侯景死了,身体也被老百姓分吃。侯景的参谋王伟,也被公开烹掉,再被老百姓分着吃了。 
隋朝炀帝把叛臣制斯政烹死,把肉分给百官吃。 
冶朝关西地方的薛仁泉,恨庾立不肯投降,把质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给军人吃(质立是文学家庾信的儿子)。 
隋朝的张金称本在河北作乱,被官兵抓住,把他绑在架子上,由他的仇人吃掉。唐朝武则天时候,一个凶狠的官吏来俊臣被斩,他的仇人争着吃光他的肉。 
唐朝玄宗时候,宰相杨国忠(娇滴滴的杨贵妃的哥哥)被军人杀掉,因为大家恨他,所以给吃掉了。 
后晋时候,张彦泽被处死,老百姓抢着喝他的脑髓,又把他的肉吃光。 
元朝世祖时候,一个叫阿合马的讨厌鬼被杀,当地军民高兴极了,大家分他的肉,全部吃光。 
明朝武宗时候的太监刘理(京剧中《法门寺》的主角),被杀的时候,老百姓恨他已极,竟花钱买他的肉来吃。 

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 

还有一种是嗜好性的,这些都是极残忍的坏蛋。例如唐朝的大盗朱案,就是个吃人精。他专门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他的感觉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人的肉! 

还有一个吃人精,是五代时候的赵思倌。他最喜欢人肝,还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迷信吃人胆可以使自己胆子大,他说:“吞此干枚,则胆无敌矣!” 

这一类的吃人精,历史上还有很多很多。最残忍的是元朝时候的“淮右军”。这种军队最喜欢吃人。他们的吃法是把人拥在铁架子上生烤,有的用开水来烫熟。残忍的程度,真没法写出来。 

除了上面各种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种特殊的例子,就是为了治病的理由。原来在中国的传统里,有一种迷信,叫做“割股救亲”,就是认为在一个人生病的时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亲人的肉不可。这种认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开始的。唐朝有一个叫陈藏器的,写了一本医书叫《本草拾遗》,里头指出人肉可以治病。此后慢慢流传的结果,一般傻懵懵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来。在爸爸妈妈公公婆婆生病的时候,就会有孝子孝媳们出来,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对亲人的病有一点儿帮助。他们的用心是好的,可是却是蠢的。

3. 历史上的吃人往事有哪些?

  一般而言,发生饥荒的时候会有人吃人,但历史书上真记载了一支军队,以人作军粮,就是慕容鲜卑。八王之乱时幽州刺史王浚引慕容鲜卑入中原作战。他们不带军粮,沿途抓了几万汉族少女,晚上强奸,白天就吃掉,等打完仗经幽州回去时还剩八千少女,被王浚发现,要求留下。慕容鲜卑不愿留下这些少女,全部杀了尸体投入易水中,易水为之断流,五胡乱华是中国历史最血腥的时代,汉民族灾难最深的时代
  在元朝,也有这一类的例子。《元史》就记载着河南的秦氏姐妹,为了替爸爸治病,姐姐竟凿出自己的脑浆,妹妹也割下大腿的肉。脑浆是用来熬药,大腿肉是用来煮粥
  吃人肉的事,经济的和饥饿的两种原因,本来很接近。以汉朝为例,单就《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里,我们就可看到这些吓人的记录:

  一、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五)——“人相食,死者过半。”

  二、汉武帝建元三年(纪元前一三八)——“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三、汉元帝初元元年(纪元前四八)——“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

  四、汉成帝永始二年(纪元前一五)——“梁国平原郡……人相食。”

  五、王莽天凤元年(纪元一四)——“缘边大饥,人相食。”

  六、汉光武帝建武元年(纪元二五)——“民饥饿,相食。”

  七、汉灵帝建宁三年(纪元一七O)——“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八、汉献帝建安二年《纪元一九七)——“江淮间民相食。”

  上面随手所举的例子,都是中国人吃人的历史。这些长忍现象的发生,主要的原因是荒年。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最明显的,就是战争。

  唐朝“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在睢阳。后来因为被包围得太久了,东西都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换)。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杀掉。

  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太开始,大家又拼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睢阳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

  又如唐朝僖宗的时候(纪元八八六),杨行密围住广陵城(现在的扬州),一围就是半年。城里的人都饿得吃不消了。军队公开抓人来卖,捆起来,像杀猪一样的杀了吃肉。这又是一个长忍的例子。

  唐朝昭宗天复二年(纪元九○二),凤翔城被朱全忠所围,城里公开卖起人肉来。人肉的价钱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

  宋朝高宗绍兴三年(纪元一一三三),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场面,同时还有了称呼:瘦的男女叫“饶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烂”,这些被吃的人,统一被称做“两脚羊”。

  清朝仁宗嘉庆六年(纪元一八○一),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于是开始吃俘虏,一共吃了3500多人!

  上面最后一个例子是指吃敌人的肉。在历史上,这种情形也很多。

  汉朝王莽被杀,几十个人抢着吃他。

  梁朝侯景死了,身体也被老百姓分吃。侯景的参谋王伟,也被公开烹掉,再被老百姓分着吃了。

  隋朝炀帝把叛臣斛斯政烹死,把肉分给百官吃。

  隋朝关西地方的薛仁杲,恨庾立不肯投降,把庾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给军人吃。(庾立是文学家庾信的儿子。)

  明朝武宗时候的太监刘瑾(国剧《法门寺》中的主角),被杀的时候,老百姓恨他已极,竟花钱买他的肉来吃。

  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

  还有一种是嗜好性的,这些都是极长忍的坏蛋。例如唐朝的大盗朱粲,就是个吃人精。他专门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他的感觉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人的肉!

  除了上面各种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种特殊的例子,就是为了治病的理由。原来在中国的传统里,有一种迷信,叫做“割股救亲”,就是认为在一个人生病的时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亲人的肉不可,这种认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开始的。唐朝有一个叫陈藏器的,写了一本医书叫《本草拾遗》,里头指出人肉可以治病。此后慢慢流传的结果,一般傻乎乎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来,在爸爸妈妈公公婆婆生病的时候,就会有孝子孝媳们出来,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对亲人的病,有一点帮助。他们的用心是好的,可是却是蠢的。

  历史上关于割股治病的事,举不胜举。宋朝就有朱云孙的太太刘氏,她的婆婆第一次生病的时候,由她的丈夫割股;第二次生病的时候,就由她自己割股了。在《宋史》里头,她是“孝妇”。

  接着在元朝,也有这一类的例子。《元史》就记载着河南的秦氏姐妹,为了替爸爸治病,姐姐竟凿出自己的脑浆,妹妹也割下大腿的肉。脑浆是用来熬药,大腿肉是用来煮粥,你说这种行为蠢不蠢?

  元朝还有割肋肉来为亲人治病的例子。割肋肉的人名叫胡伴侣,为了治爸爸的病,才这样做的。这种行为,还特别得到政府的奖励,你说这种政府蠢不蠢?(当时政府的奖励,除了荣誉奖以外,还给绢五匹,羊两头,田一顷。)

  割股的行为,虽然动机是“孝”,但是跟中国传统的“孝”的观念比起来,却是冲突的。中国传统的“孝”的观念是:一个人的身体、头发、皮肤,都是爸爸妈妈传给他的,他不能也不敢毁了它们。这种行为的最有名代表人是曾参(曾子)。曾子临死以前,还战战兢兢地把自己全身检查了一番,发现没短少什么,没毁坏什么,才觉得对得起自己的爸爸妈妈,才放心地死去。还有一个例子是三国时候的一个将军,传说他在作战时候,眼睛被一支箭射中了,他赶快一拔,眼珠子都被拔了出来。他当时大叫说:“身体是爸爸妈妈给的,不能丢掉,所以这颗眼珠子,我把它吃到肚里去!”说着,就吃下去了。

  上面这种割股的例子,有的不仅限于为亲人治病,有的竟还有政治作用在内,因而间接影响了历史。春秋时候,晋文公在外面逃亡,他的大臣介之推,就割过大腿上的肉,给晋文公吃。另一个最富有政治作用的例子,是清朝的西太后。西太后就是慈禧太后,她虽是咸丰皇帝的老婆,但不是大老婆,大老婆是慈安太后。传说咸丰皇帝临死前,怕慈安被慈禧欺负,特别给慈安一个密令,内容说如果慈禧欺负人,就可以把她宰掉。咸丰皇帝死后,慈禧对慈安非常尊敬,目的就是要骗慈安,使慈安毁掉那个密令。有一天慈安病了,慈禧竟在胳膊上割下一块肉来熬药,送给慈安吃。慈安很感动,认为慈禧简直是她的亲姐妹,对亲姐妹,还要密令干吗?决定把密令烧掉。谁想到慈安把密令一烧,慈禧再也不买她的账了,再也不听话了。后来传说慈安的暴毙,还是被慈禧下毒的。说来说去,这一切,都是当时吃人肉惹来的麻烦。

历史上的吃人往事有哪些?

4. 历史上吃人的事例有哪些?

有,历史有记载。吃人肉的事,经济的和饥饿的两种原因,本来很接近。以汉朝为例,单就《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里,我们就可看到这些吓人的纪录:一、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人相食,死者过半。”二、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六月--“关中大饥,??人相食”三、汉武帝建元三年(纪元前一三八)--“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四、汉武帝建元六年(纪元前一三五)--河南??父子相食。”五、汉武帝鼎元三年(纪元前—一四)--“关东郡国饥,人相食。”六、汉元帝初元元年(纪元前四八)--“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七、汉元帝初元二年(纪元前四七)---“琅邢郡人相食。”八、汉成帝永始二年(纪元前一五)--“梁国平原郡人相食”九、汉王莽天凤元年(纪元一四)--“缘边大饥,人相食。”十、汉王莽地皇三年(纪元二二)--“关东,人相食。”十一、汉王莽时--“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十二、汉光武帝建武元年(纪元二五)--“民饥饿,相食。”十三、汉光武帝建武二年(纪元二六)--“三辅大饥,人相食。”十四、汉安帝永初二年(纪元一0八)--“州郡大饥,??人相食。”十五、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十六、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十二月--“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十七、汉桓帝元嘉元年(纪元一五一)--“任城梁国饥,民相食。”十八、汉桓帝永寿元年(纪元一五五)--“司隶冀州饥,人相食。”十九、汉灵帝建宁三年(纪元一七0)--“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二十、汉献帝兴平元年(纪元一九四)--“人相食。”者敖之宴0位粉丝二十一、汉献帝建安二年(纪元一九七)--“江淮间民相食。”上面随手所举的例子,都是中国人吃人的历史。这些残忍现象的发生,主要的原因是荒年。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最明显的,就是战争。唐朝“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在雅阳。后来因为被包围得太久了,东西都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换)。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杀掉,他对守城的军人说:“你们为国家拚命,好久没东西吃,可是你们仍旧忠贞。我自己的身体不能给你们吃,岂能可惜一个女人吗?”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太开始,大家又拚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雅阳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张巡这种杀亲人吃亲人的做法,当然很有问题,因为守城的目的是抵抗“没人性的”叛军。但是自己竟连老婆都吃掉,所谓人性,又在哪里?)又如唐朝信宗的时候(纪元—八六),杨行密围住广陵城(现在的扬州),一围就是半年。城里的人都饿得吃不消了。军队公开抓人来卖,捆起来,像杀猪一样的杀人吃肉。这又是一个残忍的例子。像这一类的例子,还多着呢!唐朝昭宗天复二年(纪元九0二),凤翔城被朱全忠所围,城里公开卖起人肉来。人肉的价钱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宋朝高宗绍兴三年(纪元—一三三),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场面,同时还有了称呼:瘦的男女叫“烧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烂”,这些被吃的人,统一被称做“两脚羊”。清朝六宗嘉庆六年(纪元一八0一),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于是开始吃俘虏,一共吃了三千五百多人!上面最后一个例子是指吃敌人的肉。在历史上,这种情形也很多。春秋、战国时候,早就有这类事实。战国时候,中山君对于私通外国的臣子,就要吃他的肉,还要一个人独吞,不分给别人。汉朝王莽被杀,几十个人抢着吃他。梁朝侯景死了,身体也被老百姓分吃。侯景的参谋王伟,也被公开烹掉,再被老百姓分着吃了。隋朝炀帝把叛臣制斯政烹死,把肉分给百官吃。冶朝关西地方的薛仁泉,恨庾立不肯投降,把质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给军人吃(质立是文学家庾信的儿子)。隋朝的张金称本在河北作乱,被官兵抓住,把他绑在架子上,由他的仇人吃掉。唐朝武则天时候,一个凶狠的官吏来俊臣被斩,他的仇人争着吃光他的肉。唐朝玄宗时候,宰相杨国忠(娇滴滴的杨贵妃的哥哥)被军人杀掉,因为大家恨他,所以给吃掉了。后晋时候,张彦泽被处死,老百姓抢着喝他的脑髓,又把他的肉吃光。元朝世祖时候,一个叫阿合马的讨厌鬼被杀,当地军民高兴极了,大家分他的肉,全部吃光。明朝武宗时候的太监刘理(京剧中《法门寺》的主角),被杀的时候,老百姓恨他已极,竟花钱买他的肉来吃。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还有一种是嗜好性的,这些都是极残忍的坏蛋。例如唐朝的大盗朱案,就是个吃人精。他专门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他的感觉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人的肉!还有一个吃人精,是五代时候的赵思倌。他最喜欢人肝,还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迷信吃人胆可以使自己胆子大,他说:“吞此干枚,则胆无敌矣!”这一类的吃人精,历史上还有很多很多。最残忍的是元朝时候的“淮右军”。这种军队最喜欢吃人。他们的吃法是把人拥在铁架子上生烤,有的用开水来烫熟。残忍的程度,真没法写出来。除了上面各种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种特殊的例子,就是为了治病的理由。原来在中国的传统里,有一种迷信,叫做“割股救亲”,就是认为在一个人生病的时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亲人的肉不可。这种认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开始的。唐朝有一个叫陈藏器的,写了一本医书叫《本草拾遗》,里头指出人肉可以治病。此后慢慢流传的结果,一般傻懵懵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来。在爸爸妈妈公公婆婆生病的时候,就会有孝子孝媳们出来,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对亲人的病有一点儿帮助。他们的用心是好的,可是却是蠢的。

5. 历史上有过食人的事件吗?

人吃人的事件﹐在香港陷落初期即已发生。 
一九四二年﹐港岛一带﹐街头垃圾堆中频频发现死婴的人头﹐却不见身﹐引当地坊众的
关注。一个洁净工人﹐发现第三街楼下的空屋﹐有一个妇人专收集弃婴。一些无以为家
的男女﹐或垂死的病人﹐都搬到那里席地而眠﹐涉嫌妇人住在空屋近厨房里面的角落。 

这个洁净工人后来投诉﹐日宪兵队派人入内搜查﹐结果在屋里搜出放着几个死婴人头
的铁盆﹐妇人被带走。 

当时港九两地的僻静街道﹐常出现饿殍﹐传说有人把这些死去不久的尸体﹐割掉身上
肉﹐当作猪肉出售。又传上海街某云吞面店﹐以人肉作馅﹐闹得满城风雨。   


直到一九四三年﹐港岛皇后大道西茗芳茶楼附近﹐发现一个载有新鲜骸骨的草席袋﹐这
些人骨已被斩碎﹐所有肌肉已被削去﹐骤看起来有如肉食市场出售的鲜猪骨、牛骨一
样。类似的席袋跟着在附近的街道上出现﹐引起居民的震惊。 

这些被削去肌肉的人骨﹐是活人还是死人﹖当时饿殍遍地﹐尸体来源并不缺乏﹐但那些
狂徒削去了人肉﹐是自己吃还是供别人吃﹖根据多数人的推测﹐他们可能将这些人肉冒
充猪肉或牛肉﹐�成牛肉粥、猪肉包贩卖。事实上当时油麻地、深水涉一带﹐都有这类
小摊档。 

上述事件在当时不断发生﹐但日军当局并无片言只字提及。 
此类「残害遗尸肢体」的事件﹐早于香港陷落后一年左右即已发生。正确数字实难估
计。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街头上尸骸遍地﹐人们对于这情况早已麻。但在当时来
说﹐市民如果抛弃尸体被发现﹐却会惹上官非。首宗被控「抛弃尸体」的案件﹐发生于
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被判监禁十月。 

直到一九四五年﹐当时一分香港中文报章﹐就有这样一段记载: 
惨无人道的炆人案件﹐昨日九龙方面又发现一宗﹐疑凶为一女性﹐更发觉另有其他熟人
肉﹐可见此种残暴手段﹐已不止一次……。在日本投降之前的十多天﹐香港报章又刊出
一宗令人发指的新闻﹐原文如下: 

旺角新填地街妇人张陈惠﹐与张珠堂(十三岁)相依为命。张陈惠小贩﹐张珠堂亦以沿
途叫卖糖果为业﹐杀身之祸突然降临……当昨午十二时许﹐张珠堂如常叫卖糖果﹐及至
南昌街﹐二楼有妇人唤张童上楼买糖﹐张童年登楼。凶妇上前手扼张童颈﹐张童大呼救
命。适有餐室东主﹐忽闻救命之声登楼﹐发现张童已身首异处凶妇仍在。于是联同坊众
及保卫团登楼拘捕﹐同时在屋内发现其他熟人肉及人耳、人骨之类……。凶案主角多属
纤纤弱质女流。 

同年﹐同日报章上又有另一段:刘星、蓝洁文夫妇二人﹐住深水步北河街二楼﹐下午三
时﹐二人往南昌街﹐发现一遗弃男子尸体﹐即移返家中煮食。翌日又宰一尸﹐将三分之
一煮食﹐再将二分一在旺角上海街龙珠酒家附近贩卖……。   

几宗炆人吃人案﹐凶案主角多属女流之辈﹐她们何以一下变成这么心狠手辣﹐变成失去
理性的悍妇﹐值得令人深思﹗ 

香港电台举办《口述历史》节目﹐对香港沦陷时期的经历﹐就有一段可怕的回忆: 

当其时﹐街上有些人饿到快要死﹐但还没断气的时候﹐身上的肉已经给人割去。当时
我住在筲箕湾﹐见过一个年轻女人饿到全身发软﹐躺在街边﹐还没有断气﹐她的大腿
肉、胸肉和其他的肉已被人割去。多残恶啊﹗受害者没未断气呢。 

某晨﹐一具被削去皮肉的婴儿尸体﹐遗弃在迎宾馆庭隅。宪兵队不予理会﹐只说:一具
小孩尸体﹐也值小题大作﹐一一照料吗﹖你们处理算了。只好等街上专责检收尸的人
员﹐将它搬上「搬运车」。此后仍发生了类似事件﹐但每次都不了了之。 

这些可怜人﹐除了躯体被人烹食之外﹐就连仅是蔽体的衣物﹐竟然也成为歹徒抢掠的对
象。专门打劫阴司路的「劫尸贼」﹐在沦陷期间涌现。先母当年去世。潜伏医院内的
「劫尸贼」连先母口腔内的几颗金牙﹐后来已全被撬去﹗ 

全澳门一天内四百人死亡﹐仵工收尸收到手软。其后还出现人吃人的血淋淋事件。澳门
将奄奄一息﹐尚未断气者﹐全部草草里葬。当年澳局挖了几个深坑﹐每个二、三丈宽﹐ 
尸体被丢进坑里﹐重重叠叠﹐臭气薰天﹐间中还夹杂着未气绝者惨厉的呻吟声、嘶叫
声。运尸者将埋下的尸体草葬﹐填了一层坭土﹐又堆上新尸﹐被埋者不计其数﹐「万人
坑」之名由此而来﹐成为澳门四十年代初期一场沾满血泪劫难的历史佐证。

历史上有过食人的事件吗?

6. 关于吃人的简单历史


7. 历史上有吃人的习惯么

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每个朝代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上出售 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这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处,敞?分显示了古代人的残忍意识和苛虐心态。因此,这里把上述第二类吃人的现象列为本书的一章,加以叙述。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

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 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并非仅见于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

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被官兵吃掉的民众不计其数。

明清时,官兵吃人的现象屡见记载。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清顺治九年(1652) 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妇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著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穷书生被守将抓去将被烹食,他的十岁的女儿请求代替,守将被感动了,把他们父女一同释放。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 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这位吃人的清军守将,对十岁的女孩还有一点怜悯之心,对遇难者的责问还有一点惭愧之心,说明他的人性总算还没有完全灭绝。

古代,还有不少人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此类事例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

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材,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翱哲?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摺酡?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著吃,作为下酒菜。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 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与薛震同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元和年间,节度使张茂□常吃人肉,后来到朝中任职,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

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人肉腥且,争堪吃?”代宗时,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曾捕获七名盗贼,这夥盗贼前后杀了许多人,并且吃了这些人的肉。李廓问他们为什么要吃人,为首的盗贼供称,他们是得了某个江错枪盗传授的,说了吃了人肉之后,夜里潜入人家房中,这家人就会昏睡不醒,因而行窃时就不会被发觉。五代时,后晋苌从简由屠户家庭出身,因军功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亲信捕捉民间的儿童蒸熟吃。后汉蔡王刘信更?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难分重轻。

宋代,吃人的人也并不罕见。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上述种种事例,都还只是把人杀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办法烧熟来吃,若从使用火这一点来说,这些还略带些人的气息。更有甚者,古代还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脑及人的内脏器官,那简直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根本谈不上还有什么人性了。


早在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这两位勇士是好勇斗狠的典型人物。他们只是自残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们要叙述的残害他人的兽行毕竟有所不同。历史上确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三国时,

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来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讨取皇帝的欢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讨厌他的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讨了一场没趣,羞惭而退。又据传说,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部将大惊韩雍□态度从容,不当回事。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的儿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末的刘泽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平时读书作诗,表面看来颇为风雅,但实际上他的性情极其凶残。他府中养著两只大黑猩猩,驯得能够从事简单。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著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状貌狰狞,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著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著,刘泽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覆无常,寻藉口把他磔死。这个吃人的野兽,最终没有得到好下场。

下面要谈到那些相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的事例了。如果说,为满足暴虐欲望 ?人,主要的是表现了人性中

遗留的兽性的凶残,那么,妄图以吃人肉治病的行为则是除凶残之外更表现出动物式的愚昧。用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动物相比,其组织成分没有根本的区别,人体内含约有机物质,在别的动物身上也可以找到。而且,某些动物如鹿、虎、獭、麝、鳖及一些虫类身体内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药用的有机物质都优于人体。因此,即使人的肌体具有某种营养价值和医疗价值,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肌体来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师、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于显示其法术的神秘,制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气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从。他们的做法实际上带有迷信的性质,和祈禳、驱鬼等邪术一样,对人有害无益。他们利用当时人们的愚昧无知,施展骗人的手段,达到获取钱财等目的。历代真正具有科学意识的名士或名医从来不相信吃人能治病这一类的鬼话,而相信左道邪术的多是贪残、愚蠢、纫庸将或土豪地痞之流,他们有足够的钱财可以饱方士的私欲,有足够的权势掠取被吃的人,否则,方士们也不会向他们献上这吃人治病的恶谋。

这类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谋。隋炀帝下诎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卧床不起,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麻叔谋让人找来几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为“含酥脔”。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收下羊羔,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富有钱财但为人凶暴,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砍掉头和脚,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著这肉,香美异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恩德,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 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于是,当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用铁皮裹缝,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著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后来麻叔谋恶贯满盈,隋炀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等罪名惩治他,派大将来护儿把他逮捕处死,陶榔儿兄弟也同时正法。麻叔谋吃人的事不少书籍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合》中

也写了这样的情节。 H

其实,医生给麻叔开的药方并不是人肉,麻叔谋因宵小谄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因而以吃人的恶迹名留史册。古代那些直接采用方士们吃人肉治病的药方的人也不少,他们的行为比麻叔谋还要恶劣。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阴茎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参见宫刑)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对治疗疾病不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清末时,还有人练什么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据说,当时扬州东乡十里处有水田,某天夜间,在田野里草棚中护青的农民看见远处河边的土地庙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们感到可疑,就约集几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各执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地上,旁边用石块支著一口铁锅,正在加柴烧煮。农民问他干什么,和尚说:“我到南海拜佛归来,路过此地,肚子饿了,煮点饭吃。”农民正要离去,其中一人笑著说:“和尚不是吃斋吗,我怎么闲著这锅里□有肉香?”一边说著,一边开玩笑地揭开锅盖,看见里面煮的是两个胎儿。众人大惊,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伤倒在

地上,数口气说:“我是练金刚禅的,必须吃够三十六个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刚吃了七个,就碰上你们了。这都怪我福薄,命该如此。你们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说什么了。”农民们非常愤怒,七手八脚把和尚击毙,把他的尸体扔到河里。这个和尚练的所谓金刚禅,肯定属于左道邪术一类,能背著人暗地里进行。他的悲惨下场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吃人的行为不论以什么理由出现,都不能被一般民众所理解,民众对这种残忍做法随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情绪。

最后,需要谈到的是那些以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的现象。这一类的吃人或咬人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手段,和?面所述种种以吃人为乐的残忍行为有所不同。据历史记载,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似的。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二人对坐,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这些做法,虽然只是为了宣泄感情,但不能不说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报复方式,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随著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现象会逐渐绝迹。

历史上有吃人的习惯么

8. 美国历史上的人吃人事件是怎样的?

  美国历史上的人吃人事件
  世纪40年代,美国爆发了一次到西部淘金的移民大潮,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加利福尼亚。“当纳聚会”就是前往加利福尼亚的又一次长途跋涉之旅,也是惨烈的“死亡之旅”。

  1846年夏天,数队人马自福特布里奇朝加州进发。在“当纳聚会”开始前不久,由哈斯廷斯本人率领的队伍也出发了,他们计划走捷径。然而,当他们抵达福特布里奇时,却发现哈斯廷斯的队伍早就走了。少了哈斯廷斯这个向导,这群人中有一部分只好选择了更被人熟知的传统路线,另一部分人则坚持要走哈斯廷斯所倡导的捷径。最终,总共有87人分别乘坐23辆马车驶上捷径。他们此行之所以被称为“当纳聚会”,是因为他们选举乔治·当纳为队长。7月31日,他们离开福特布里奇,踏上了漫漫征途。

  两个星期之后,“当纳聚会”就首遭重创。当时,他们刚刚到达犹他州瓦沙其山那灌木丛生的陡峭斜坡。这里的地势异常艰险,为了翻过山崖,成员们首先得为马车开辟道路,他们汗流浃背地辛苦了16天,才走出了不到60公里的道路,而此时他们全都已累得筋疲力尽。直到9月30日,他们终于抵达内华达州,出现在与传统路线的汇合处。

  到11月1日,他们艰难万分地抵达特纳基湖(后来被命名为当纳湖)。特纳基湖海拔1800多米,早在10月底,这里就已是大雪纷飞,现在又发生了严重的雪暴。当成员们试图翻越高达2200米的山口时,却发现他们来得太迟,已没有能力战胜猛烈的雪暴。他们不得不在湖边面对漫长而严酷的冬季。更要命的是,他们的口粮已所剩无几。甚至在到达特纳基湖之前,死神就已开始光顾“当纳聚会”:8月29日,鲁克·哈罗兰死了,很可能是死于肺结核;10月5日,詹姆斯·里德在自卫时,用刀误杀了约翰·斯尼德;3天后,刘易斯·凯斯伯格将搭乘便车的老人哈德库珀赶下了车,而大多数队员竟然都拒绝停下车来寻找这位老人;10月13日之后的某一天,两个德国移民又为谋财而将另一个德国人杀死;10月20日,威廉·派克被他的舅子因擦枪走火而误杀。

  此外,早些时候有4名成员离队前往萨茨堡寻找给养和救助。其中一个叫查尔斯·斯坦顿的人于10月19日返回,并带回了食物和两个印第安人。由此,在原有的87人中,有79人外加两个印第安人被困在了冬季的当纳湖湖边。饥寒交迫的队员们很快就将剩下的食物消耗殆尽。然后,他们开始杀牲取食。接着,他们又吃掉了自己的狗。最后,他们将兽皮和毛毯熬成胶状的汤来食用。10月16日,24岁的巴利·威廉第一个被饿死。同一天,成员中身体最强壮的15人穿上自制的雪靴,冒着严寒离开营地,希望能寻到帮助。在这10个男人中,有4人把家人丢在了后面;而在这5个女人中,有3

  人丢下了自己的孩子。出外逃生的第六天,精疲力竭的斯坦顿让其他14人继续往前走,自己则留下来面对死神。到了第十九天,这剩下的14人开始公开谈论人吃人的话题。结果他们决定等某人自然死亡之后再吃掉他。这样的机会很快就出现了。23岁的单身汉安托因在睡梦中手臂不慎掉进火堆,却无人理他了。安托因就这么死去。接着是富兰克林·格雷福,然后是帕特里克·多兰,再接着是勒缪·墨菲。活着的人从尸体上割下肉并烤着吃掉,但他们都不吃自己亲戚的肉。当尸体也被消耗完之后,幸存的人又开始吃起了旧皮鞋。到了次年1月5日,23岁的杰·弗迪克死了。福斯特夫人将弗迪克的尸体吃掉。接着,已经精神失常的福斯特先生又吃掉了两名印第安人。这样,原来的15人现在只剩下7人。在经过33天雪中跋涉之后,最后剩下的7人终于抵达加利福尼亚的第一个白人定居点———当纳湖定居点。

  1月31日,第一个救援小组出发前往当纳湖定居点。此后,又有3个小组出发。直到两个半月之后,“当纳聚会”成员们的苦难才告结束。而在这两个半月的时间里,又有更多的人没能逃过死神的魔爪。到2月末时,湖边营地中也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3月13日,当随其他13人外出寻找帮助的威廉·福斯特同第三支救援小组返回湖边营地时,发现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已被凯斯伯格和其他4人留在了原地。4月17日,最后一组救援人员到达当纳湖,此时营地里只剩下凯斯伯格一个人,其他人则全部变成了被肢解的尸体。凯斯伯格否认其他人是被他杀死的。

  至此,在“当纳聚会”的87名成员中,死去的就有40人。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