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2024-05-17

1. 上市公司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上市公司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2. 深市主板上市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不要求披露了吗?原来不是要求金额达到10亿吗?

近段时期上市公司重大合同披露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针对目前这一市场热点问题,为保障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深交所近期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对上市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合同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

  第6号指引首次对重大合同的具体金额予以明确,即采购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或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

  该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重大合同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提示合同风险、介绍合同当事人、披露合同主要内容及说明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该指引还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自行判断、或交易所认定履行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指引的要求进行披露。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对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对履行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深市主板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深市主板公司的平均主营收入为25.55亿元,平均总资产为37亿元。有关方面据此分析认为,第6号指引的出台预计将不会增加深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量。

3. 如果上市公司签订了重大合同,是否意味着该股要涨

那可不一定

如果上市公司签订了重大合同,是否意味着该股要涨

4.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包括哪些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 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 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 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 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 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 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5. 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是否属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是描述情况,结果是什么您没有说,对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的履行是否产生了阻碍和干扰,是否对个人权益造成了损害呢?一般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经济变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生改变、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破产、重组、被兼并、员工个人情况不能保证合同继续履行等。

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是否属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6. 投资者如何获得上市公司获得大订单或签署重大合同信息?

此类大的订单和合同信息一般会有公告的。 但是公告一般是大家都知道的时候才公告。

7. 如何规范准备上市公司重大经营活动?

重大合同
所谓重大合同,是指公司正在履行以及虽然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具体情况可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决定,一般以合同的数额为准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内控制度中应对公司重大合同审议、批准、签署的权限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应以书面方式订立、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规范其内容,确保主体资格和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须履行相关批准、登记、备案等特殊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或者合同标的物须经评估方能交易的合同,应遵守相关规定
改制前原企业签订的合同须变更改制后的合同名义
对外担保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章程指引》,公司对外担保应当注意的问题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内控制度中应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批准、签署的权限和程序以及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应当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为他人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妥善保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 ,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相关股东其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如何规范准备上市公司重大经营活动?

8. 深市主板上市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不要求披露了吗?原来不是要求金额达到10亿吗?

近段时期上市公司重大合同披露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针对目前这一市场热点问题,为保障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深交所近期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对上市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合同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
  第6号指引首次对重大合同的具体金额予以明确,即采购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或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
  该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重大合同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提示合同风险、介绍合同当事人、披露合同主要内容及说明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该指引还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自行判断、或交易所认定履行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指引的要求进行披露。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对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对履行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深市主板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深市主板公司的平均主营收入为25.55亿元,平均总资产为37亿元。有关方面据此分析认为,第6号指引的出台预计将不会增加深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