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2024-05-13

1. 请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请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2. 什么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不同税种的纳税义务时间不尽相同。
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所有纳税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缴纳税款。

3.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意义: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  
2.作用:税收作为国家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用收来的税款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国防等事业。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3.种类:
流转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资源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财产税: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行为税:
  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其他税:
  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4.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如下:1、按照工业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额计税的,凡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或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商品发出的当天;2、按照应税农、林、牧、水产品采购金额计税的,为结付收购货款的当天;按照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实际销售收入额计税的,为成交的当天;3、按照服务性业务收入额计税的,包括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政电讯、金融保险、公用事业等行业,均为取得营业收入的当天;4、 在进口环节纳税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5、 在特定环节纳税的,应分别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5.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按照工业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额计税的,凡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或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当天。
二、按照服务性业务收入额计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营业收入的当天。
三、在进口环节纳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帮助纳税人明确承担纳税义务的具体日期,可以有助于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管理,使其合理规定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还可以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由于纳税人的某些应税行为和取得应税收入在发生时间上不尽一致,为正确确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和应尽职责,税法对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般都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1)按照工业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额计税的,凡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或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商品发出的当天。(2)按照应税农、林、牧、水产品采购金额计税的,为结付收购货款的当天。按照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实际销售收入额计税的,为成交的当天。(3)按照服务性业务收入额计税的,包括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政电讯、金融保险、公用事业等行业,均为取得营业收入的当天。(4)在进口环节纳税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5)在特定环节纳税的,应分别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一、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吗
可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营业税的税率是多少
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税率为6%。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8.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法律分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由于纳税人的某些应税行为和取得应税收入在发生时间上不尽一致,为正确确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和应尽职责,税法对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般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