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重症办理

2024-05-14

1. 武汉市医保重症办理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认为武汉市转重症医保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摘要】
武汉市重症医保申请怎么写【提问】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认为武汉市转重症医保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回答】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回答】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回答】

武汉市医保重症办理

2. 武汉重症医保怎么办理

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武劳社[2001]12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补充规定》(武劳社[2002]46号)、《门诊治疗重症精神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6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补充规定》(武劳社[2003]154号)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慢性疾病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55号)。2.办事程序:1)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所在单位统一登记,连同重症人员名单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申报办理。2)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发放重症病历,即可到选定治疗医院就医。3.需提交的资料:申请、近一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需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4.收费标准:无收费5.收费依据:无收费6.办事时限:14个工作日。。六、医疗保险市内转院、市内紧急抢救审批: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规定》(武劳社[2001]122号)。2.办事程序:(1)市内转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由三级或专科医院诊治科室提出转院申请,转往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院医保办及分管院长审批签章。参保人员持《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符合条件者即时审批并签章,将一份《审批表》存档备查,另两份交参保人员,一份作报销凭证,一份交定点医院存档。(2)市内紧急抢救: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院治疗,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灵活就业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附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窗口申报。这是武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地址办事流程说明,你看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武汉市医保重症怎么办理

武汉市转重症医保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扩展资料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均有“保险金申请”条款,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保险金申请”条款中的要求;
准备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需要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主要包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疾病保险

武汉市医保重症怎么办理

4. 武汉重症医保如何办理

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武劳社[2001]12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补充规定》(武劳社[2002]46号)、《门诊治疗重症精神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6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补充规定》(武劳社[2003]154号)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慢性疾病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55号)。2.办事程序:1)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所在单位统一登记,连同重症人员名单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申报办理。2)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发放重症病历,即可到选定治疗医院就医。3.需提交的资料:申请、近一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需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4.收费标准:无收费5.收费依据:无收费6.办事时限:14个工作日。。六、医疗保险市内转院、市内紧急抢救审批: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规定》(武劳社[2001]122号)。2.办事程序:(1)市内转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由三级或专科医院诊治科室提出转院申请,转往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院医保办及分管院长审批签章。参保人员持《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符合条件者即时审批并签章,将一份《审批表》存档备查,另两份交参保人员,一份作报销凭证,一份交定点医院存档。(2)市内紧急抢救: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院治疗,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灵活就业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附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窗口申报。这是武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地址办事流程说明,你看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武汉重症医保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武汉市转重症医保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武汉重症医保办理流程

6. 武汉市重症医保审核

4月1日起,我市医保重症(慢性)疾病年审工作将展开。5月20日前,未办理年审的参保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将停止支付其在门诊治疗重症的所需费用。审核对象为: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后至2005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了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的职工、退休人员。审核由所在单位将年审人员登记造册,填写《门诊重症年度审核登记表》,报送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如果市民是个人在辖区医保机构的流动人员窗口参保,直接到参保的医保机构办理年审。所需年审资料为:参保人员户口本、《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专用病历》;需要调整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原定点医院的《审核登记表》和重新填写的《审核登记表》。(完)(记者陈小敏通讯员彭燕娥实习生刘纲)各社保处医保科咨询电话:江岸区52238863江汉区85734710硚口区50332801汉阳区50468771武昌区51866251青山区51600522洪山区87388445东湖开发区67880229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武汉市办理重症医保流程

法律分析:  
武汉市转重症医保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法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
第四条 统筹基金支付职工、退休人员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按《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应与当年住院和门诊紧急抢救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中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记帐;由个人自付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向个人收取。
第五条 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应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武汉市办理重症医保流程

8. 武汉重症医保办理条件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武劳社[2001]12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补充规定》(武劳社[2002]46号)、《门诊治疗重症精神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6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补充规定》(武劳社[2003]154号)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慢性疾病暂行规定》(武劳社[2003]155号)。2.办事程序:1)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所在单位统一登记,连同重症人员名单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申报办理。2)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发放重症病历,即可到选定治疗医院就医。3.需提交的资料:申请、近一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需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4.收费标准:无收费5.收费依据:无收费6.办事时限:14个工作日。。六、医疗保险市内转院、市内紧急抢救审批: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规定》(武劳社[2001]122号)。2.办事程序:(1)市内转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由三级或专科医院诊治科室提出转院申请,转往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院医保办及分管院长审批签章。参保人员持《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符合条件者即时审批并签章,将一份《审批表》存档备查,另两份交参保人员,一份作报销凭证,一份交定点医院存档。(2)市内紧急抢救: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院治疗,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灵活就业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附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窗口申报。这是武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地址办事流程说明,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