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家庭的财政应该如何分配才是最好的?

2024-05-14

1. 结婚之后,家庭的财政应该如何分配才是最好的?

这个问题我认为哪一方都可以,主要出于两个方面可以做定夺,一个是一方有理财技能,能够钱生钱;第二个,即便不会理财但不会大手笔乱花钱。
我们家是我负责管钱,但每一笔收入包括总资产我老公都是十分清晰,而我负责记录每一笔支出记录,这样整合,一个负责赚钱一个负责规划记录,一年总结下来回来就能清晰地知道每一笔收入与支出都出自什么缘由。


我是不买奢侈品,属于购物欲般般的人,只买需品。一般我的支出费用多在于家庭月支出以及人情往来的费用。所以每月除去这些剩下的我们会做定期存储,而这笔家庭大存款我们买了银行的基金,属于日涨不亏项目简单说就是余额宝的同类品。
除了家庭基金存款外,我跟老公各自还有小几万是作为基金理财的,就ZFB/WX的基金项目,这点我认为可以小投尝试,对于基金股票类知识浅薄的人,可以先从这一块入门投。我也是个小白,投了5个各自2000左右的投资金,说白了就是小打小闹的,赚了一两百是捡了,输了幅度不大也能承受,而且这一类投资不像股票投资风险大。
再说说管钱一方的心理压力也挺大的,首先钱的存款数额是双方都清晰的,不是你想花就能乱花的,一个家庭的基底存款彼此都需要有这个共识。除了日常支出,需要用到钱时,像借钱或者购置大件资产都得告知双方,一同规划,不得私自动用。
再则,我老公偶尔会问我存款的银行基金涨多少了,怎么这么久了还是这个余额不见涨,我不是每个月都给你赚钱了吗,你就没复投都花了?
好吧,就这个问题,女生听到一定会大发雷霆,这话说得我都给花了似的,一开始我也是喊冤的心态,所以这时候每一笔支出的明细登记就显得很重要了。一开始我没记后来学乖了,每月多少是还花呗的(家用都是花呗先支付的),包括任何的转账支出我都会备注,这个在对应的银行app支出那里就能备注了。经过这样的登记,下次我老公问我时,我直接把明细给他看,他就清楚了。
像2020年,我们的收入明显少了之后,我老公再次问起存款是否有递增的情况下,我们复看明细后,清晰的知道不是没存而是收入递减导致的原因,每月的收入只够支出不够存储。
以上是我们夫妻对家庭基金存储的处理方式,大家可以借鉴。我认为我们能达到的默契,不是在于哪一方管钱的重要性,而是如何共同维护这笔家庭基金。二来,把家庭基金的重要性互通清晰,不随意外借不购置奢侈品等,动用都需告知对方。

结婚之后,家庭的财政应该如何分配才是最好的?

2. 结婚后,家庭财政如何管理?

很多女性认为一个男人爱不爱自己,取决于婚后是否会发工资卡,从而把家庭的财权控制在自己手里。这个想法问题不大,但也不是拿着老公工资卡那么简单。虽然一个家庭的财务问题远没有一个公司复杂,但是了解一些简单的会计知识,可以帮助你在家里成为一个更好的财务部长。对会计感兴趣的人很多,但是看着专业术语就觉得头疼,做会计太难了。会计不好说,但是我身边有很多珍贵的妈妈,她们花时间自学会计证书,所以很多事情只要下定决心去做,都是可以做好的。

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通过特殊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从而进行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会计和出纳是公司的基本配置。因为出纳管钱,会计管账,小公司的出纳一般是老板的老婆或者亲戚,会计是专门的会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可以静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可以动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理财在慢慢磨合不要冲动消费。双方都应该做到财务透明。早点为未来做打算。建立家庭书籍。新婚家庭经济基础普遍不强,不要超越经济承受能力,谈排场和冲动消费。为了避免购买大量不必要的物品,当你遇到对方不必要的购物建议或要求时,你可能希望表达你的意见和理由。夫妻双方最好采取透明的方式,最好不要设立小金库。对于日常生活费用,在不浪费的前提下,双方可以自由支配收入,但剩余的资金要长期有计划地投入,通过精心操作,家庭资金才能达到满意的收入。

对于刚成家的年轻夫妇来说,有很多目标需要实现,比如抚养孩子、买房、添置家用设备等。同时,可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会花掉钱。所以夫妻双方都要慎重考虑未来,尽快做好长远规划,做好具体的收支安排,做到有计划的消费,量入为出,每年都有一定的积蓄。新婚家庭可能希望建立一个簿记簿。通过记账,夫妻双方都能掌握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对家庭的经济收支情况了如指掌。同时通过经济分析,不断提高自己的投资理财水平,让家庭有限的资金带来更大的收益,共同构建幸福的家庭。

3. 婚后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

4. 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对于夫妻婚后财产,一般情况下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要进行分割,而通常情况下也是进行的均等分割。但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话,则一般就不会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夫妻个人财产的界定: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或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夫或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夫或妻一方的衣饰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书面形式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但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5. 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6. 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很多当事人跟我咨询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这也是大部分离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今天我就这一问题跟大家分享一下,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但还需考虑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一些特殊规定,例如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原则等。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所以婚后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原则也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7. 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当事人均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被隐匿或者转移的,可直接请求分割财产;共同财产被变卖,如果变卖行为有效则只能请求分割变卖所得价金,若变卖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被毁损的仅能请求支付赔偿金、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8. 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这个解释主要有两个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该司法解释可谓是一部小的“离婚法”。对法官如何判决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然而,婚姻不是一场合伙投资的交易,《婚姻法》不能变成“离婚法”。如何在立法层面保障每个家庭的和谐稳定;如何通过司法精神彰显普世道德价值观;如何通过具体条款,在掺杂了感情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婚姻生活中也实现公平正义,这不是简单一个司法解释能够一肩扛起的重任。 焦点1:父母买的房怎么分? 《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点评: 在司法解释三的征集意见阶段,有学者明确提出一个观点:80后年轻人结婚买房,大多数是啃老,很大一部分是男方父母用毕生积蓄买个蜗居给儿子娶老婆用,而一旦婚姻破裂,房产对半分的话,似乎不够公平。最高人民法院称,多数出资的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通俗的解读该条可知,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没写儿媳的名字,那离婚时儿媳将没有份。亦即是说,房产证的署名与否,很可能变成日后的“呈堂证供”。 焦点2: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点评认为,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因此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了全款,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的全部债权,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有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律师建议:双方出资买房 对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律师解释说,还是遵循谁登记产权谁拥有房子的原则,共同按揭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但是,中国人有习俗,男方掏钱买房,女方掏钱装修买家具,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很容易遇到麻烦。如果有书面协议说男的买房,女的买家具、装修,离婚了,就应该按照当时投入的比例来分割财产,这样就比较公平。不然,男方的房子升值了,家具都已经折旧了,对女方不公平。又不能两口子一结婚,什么都写个书面的,万一没书面的,那就成隐患。 所以律师建议,男女双方家人应协议出资,共同买婚房和装修。比如说,双方约定出20万,那么就按比例把钱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钱买房,我出钱装修,真的要离婚时,就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