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益权可以转让吗

2024-05-14

1. 股权收益权可以转让吗

近年来,股权收益权转让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信托融资方式。但由于各种原因,融资方不宜或者不能直接转让股权,而是以股权的收益权作为标的。故股权收益权可以转让。对于股权收益权的法律性质,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无明确的条文加以规定,其可以说是一种市场实践中的产物。对于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从鼓励交易的角度出发,应认可其效力。
一、股权收益权的应用有哪些?
1.信托资金“购买股权收益权+回购”模式;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如果进行信托贷款将受上述金额比例的限制,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为此信托公司与融资方设计了“购买股权收益权+回购”的模式以规避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进行投融资。
2.股权收益转让作为股权质押的补充;
在并购贷款中,融资者除了用股权质押进行融资外,借款方往往会和融资者签订一系列协议,包括融资者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保证协议等来降低其贷款风险。
3.在不宜进行股权转让的情形下,可以设计股权收益权转让方案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股权收益权能否单独转让?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即股东的股权收益权。股权收益权具体又表现为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又分为具体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抽象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具体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指当公司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时,股东根据股东会决议而享有的请求公司按其持股类别和比例向其支付特定股利的权利。抽象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指公司尚未作出利润分配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利润分配请求权,系一种期待权。
1.关于具体利润分配请求权是否可以单独转让的问题
公司股东会已经作出利润分配决议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支付相关利润。此时,具体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已独立存在,性质上与普通债权无异,股东可以在不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单独转让。
2.抽象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是否能够单独转让,在实践中争议较大
最高法院关于信托公司与有色金属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案的判决,确认了抽象的利润分配请求权转让有效,即股权收益权可以单独转让。

股权收益权可以转让吗

2. 股权转让收益确认要注意什么?

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条件有: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转让股权的种类、转让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2、协议双方的义务已履行;3、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已修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3. 股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第1款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这种登记起到一种公示作用,登记之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反之,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是否变更登记不能影响股权转让协议效力:
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股权转让属于非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所以,股权变动不是必须登记的事项。

股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4.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分配公司的经营利润,而法律对股权收益不否能转让是没有规定的,所以可以转让,但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5.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吗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法律并没有做出限制。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收益权,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属于无效
以下三点情况下股权转让无效:
1、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无效情形;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没有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3、国有股权转让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的或者审批不予通过的。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股东有哪些权利?
根据法律的股东,股东不一定是自然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国家,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股东身份或者资格的证明文件是公司的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权利归纳起来可以分为12类:1、发给股票或者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4、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形式参与行使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复制权8、优先认购新股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权利损害救济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权。其中1、2、3、8、9项是股东权中的财产权;第4、5、6、7、8、11、12项股东权中的参与管理权。
三、股东是否可以不出资?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若股东出资的,则可能存在下列法律风险: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吗

6.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吗

法律分析: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法律并没有做出限制。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收益权,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7. 股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转让必须登记,股权转让应以一定的方式公示出来,便于各方当事人及第三人知道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也防止权利被剥夺或限制等不测之害,维护交易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8.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法吗

股权收益权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认定是合法的。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收益权,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