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后政府返还款项

2024-05-15

1. 土地出让后政府返还款项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不同县区不同,有公布标准)
       2、 征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各省公布有不同县区不同等级土地年产值标准)。
       3、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地上附属物补偿费
       5、青苗补偿费
       6、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用菜地的)
       7、 增加安置补助费和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土地出让后政府返还款项

2. 政府土地返还款的税务处理

这个是否做为政府补助入账?
是的。
 
作为营业外收入交所得税?或者是要减去成本再入账呢?
作为营业外收入,返还多少记入多少,与成本无关。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什么是土地返款

一、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什么
所谓土地出让金返还获奖励款,就是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企业按照招拍挂的土地竞拍金额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出让票据以后,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政府给予的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的返还或者奖励。
二、土地出让金的返还由两部分组成:
(1)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及土地流转的费用;
(2)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
成本部分的返还流程:土地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经由评估机构核实、国土部分认可后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土地增值溢价部分的返还根据框架性协议,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向政府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什么是土地返款

4. 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违法

不合法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不合法的,按照我国土地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一旦征收之后是不可以返还的,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返还土地出让金都是违法的行为。但也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返还土地出让金,那么就没有触犯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就是合法的。而且有一点大家要记住,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国家是不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提前回收的话,当地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一、土地征收返还的类型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补偿费。按照补偿再搬迁的原则,尊重个人意愿,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偿,并对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3、其他附着物。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高压电线、通讯线等线路,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等的补偿,也应当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或补偿费。二、土地征收补偿的途径1、按被征收土地以前的途径来补偿。2、货币补偿,这里面包括土地弥补的金额、安置辅助的金额、土地上附着物,还有青苗补偿金等等。假如这些补偿不能够让农民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准,那么需要添加费用,但是补助的总额不可以超过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3、其他补助,这个费用这个大多是由政府依照本地的标准来制定。法律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5. 土地返还款可以冲土地款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四 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人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 的余额,为增值额。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人减除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对扣除项目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规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 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或政府给予奖励款,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种补助,是
企业的一项营业外收入,而不是地价款的折让或冲减开发成本。
因此,不扣减土 地成本。

土地返还款可以冲土地款吗?

6. 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违法

不合法
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不合法的,按照我国土地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一旦征收之后是不可以返还的,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返还土地出让金都是违法的行为。但也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返还土地出让金,那么就没有触犯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就是合法的。而且有一点大家要记住,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国家是不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提前回收的话,当地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一、土地征收返还的类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费。按照补偿再搬迁的原则,尊重个人意愿,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偿,并对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3、其他附着物。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高压电线、通讯线等线路,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等的补偿,也应当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或补偿费。
二、土地征收补偿的途径
1、按被征收土地以前的途径来补偿。
2、货币补偿,这里面包括土地弥补的金额、安置辅助的金额、土地上附着物,还有青苗补偿金等等。
假如这些补偿不能够让农民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准,那么需要添加费用,但是补助的总额不可以超过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3、其他补助,这个费用这个大多是由政府依照本地的标准来制定。

法律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7. 土地返还款可以冲土地款吗?

法律分析: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法规缴纳的有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返还款可以冲土地款吗?

8. 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违法

违法。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以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变相返还出让金的都是违法行为。所谓土地出让金返还或奖励款,就是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企业按照招拍挂确定的土地竞拍金额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出让票据以后,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政府给予的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的返还或者奖励。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拍卖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出让土地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把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时间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且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