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方式是什么

2024-05-16

1. 收益分配方式是什么

收益分配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
 
 3、不分配,既不能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增加。

收益分配方式是什么

2. 请问怎么分配收益?

在本题中  (1)一年后的投资和收益分配比例:12÷4=3万元 ,甲 3万元30%,乙3万元30%,丙3万20%,丁3万元20%;(2)丁退出后,甲3+1=4万元.30%+20%x1/2=40%,丙 3+1=4万元20%+20%x1/2=30% ;  (3)乙退出后, 比例重新分配100÷(40+30)=1.42857 ,  甲  40%x1.42857≈57%  ,  丙 30%x1.42857≈43%。所以,甲乙各投资约6万以各50%组建公司,一年后丙丁以运营费用四份均摊形式入伙,约定收益分配为甲乙各30%丙丁各20%,甲乙有资产处置权丙丁无。现丁无力经营,估价2万处理股份,甲丙各出1万回收,丁退出入伙。乙也退出投资,甲丙均摊经营费用情况下各自的收益分配比是甲57%乙43%。

3. 收益怎么分配

如果收益很少的话,就没有什么好分配的了;
如果收益比较大:1.可以考虑将收益再投入,以获取更大的收益;2.当然也可以考虑将收益购买货币基金或者黄金等波动性小的资产,以求保值,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导致的损失,还能有生力储备;3.也可以考虑为自己和家人买一份保险,避免意外之下,毫无回天之力。总之尽量不要把收益变成享乐,让它断子绝孙了。它是你的奶牛,应该好好让它源源不断的挤出牛奶才对。这样才能让你的收益持续,并很有动力。

收益怎么分配

4. 份额可分配净收益是什么意思?

份额可分配净收益指某一时期内基金可分配收益除以该时期内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与单位净收益的区别主要在于该指标扣除了已分配收益。
通俗讲就是基金每份除掉已分红后的收益(分红不一定分完)

5. 应该怎么分配收益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连续5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企业章程对提取任意公积金有规定的,按规定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会决议的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的余额,再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就是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企业按照所有者的出资比例或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多少利润,取决于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企业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转增资本后的留存部分,以法定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条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国有企业可以将任意公积金与法定公积金合并提取。依法回购后暂未转让或者注销的股份,不得参与利润分配;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激励的,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预留回购股份所需利润。

应该怎么分配收益

6. 效益分红是什么意思

  楼主、您好:

  就是把投资收益分红以现金的形式返还给你指定的账户上。还有就是红利再投资,就是用投资收益分红除以分红后基金的净值得到的基金份额加到你的基金份额里去,等于你用收益分红的钱又买基金了,而且不收手续费。一般形势不明朗的时候 现金分红,这样更稳妥。如果牛市时候红利再投资可以起到利滚利的作用,收益更多。

  希望能够帮到您。望采纳

7. 怎么才能分配收益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连续5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企业章程对提取任意公积金有规定的,按规定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会决议的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的余额,再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就是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企业按照所有者的出资比例或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多少利润,取决于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企业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转增资本后的留存部分,以法定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条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国有企业可以将任意公积金与法定公积金合并提取。依法回购后暂未转让或者注销的股份,不得参与利润分配;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激励的,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预留回购股份所需利润。

怎么才能分配收益

8. 什么是收益分配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

      收益分配是企业资本的提供者对收益总额进行的分割,它主要是以企业的税息前利润为对象在各利益主体间进行的分割。那么你对收益分配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收益分配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实行的一种分配方式。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按劳分配只能在公有制范围内实行,在其他非公有制经济中不存在按劳分配。对这一点,我们要特别注意,否则就容易把按劳分配同按劳动力要素分配相混淆。在我国,按劳动力要素分配是在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内的分配方式。
         在按劳分配中,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一种社会劳动,所以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与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由于企业经济效率的差异,可分配的消费品在数量上存在差异。因而不同公有制企业的职工等量劳动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等量的报酬。
         现阶段实行按劳分配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首先,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劳动产品的分配必须体现劳动者的意志和利益,为实行按劳分配提供了可能。
         其次,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力还没有实现高度发达,劳动产品还没有达到极大丰富的程度,还不能充分满足社会成员各个方面的需要,所以还不具备实行按需分配的物质条件。
         最后,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还没有实现全面发展,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而只是谋生的手段。因此,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就必须体现人们劳动的差别,不能实行平均分配,只能是按劳分配,只有这样才会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推动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实行按劳分配,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劳动者努力学习技术,提高技能,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同时,这种分配方式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中劳动者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社会地位。
         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生产的积极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资本、劳动力、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多种所有者,而这些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了相互不可代替的作用。让所有者凭生产要素的贡献获得自己相应的收入,才能激励人们更有效地使用生产要素,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只有按生产要素分配,使各种要素各得其所,才能更好地解决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诸要素的动力源泉,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
         区别:一是性质不同。按劳分配是指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而按劳动要素分配是以劳动力作为商品而进行交换的一种分配形式。二是前提和基础不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对分配的客观要求,是在公有制领域实现的;而按劳动要素分配则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产生于生产要素个人所有的基础上,是市场经济在分配领域的实现。三是分配尺度不同。按劳分配的尺度是劳动,即按个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而按劳动要素分配的尺度实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分配方式中的五个不等于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等于社会主义分配方式
         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我国现阶段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比较落后,且发展不平衡、呈现多层次,这就决定了我国现阶段不可能实现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分配形式,而只能是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所以,我国现阶段的分配方式不等于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
         (二)按劳分配不等于每个劳动者都能通过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
         按劳分配是指在公有制经济中,根据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还比较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价值规律仍然起作用。这样,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在现阶段就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个人劳动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必须通过市场交换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只有转化为社会劳动的个人劳动才能获得劳动报酬。目前,许多企业产品积压、工人下岗,不是这些企业的工人没有提供劳动,而是个人劳动无法转化为社会劳动,因而变成一种无效劳动。无效劳动是不能获得劳动报酬的。
         第二,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是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实现的。个人劳动要转化为社会劳动必须通过市场,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个人劳动恰好等于社会劳动,这样等量劳动就能获得等量报酬;个人劳动不能全部甚至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这样等量劳动就不能获得等量报酬;实现的社会劳动大于个人劳动,这时劳动者就能获得一个超额的报酬。
         第三,按劳分配在同一企业中是明显的,但在整个社会中就显得含糊不清。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每个企业都有独立的物质利益,职工不直接向社会提供劳动,而是向企业提供劳动,从企业中获得劳动报酬,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由于各个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同,所以就整个社会看,按劳分配就显得含糊不清。
         (三)劳动收入不等于按劳分配收入
         在我国现阶段,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公有制经济企、事业单位职工按劳分配的收入,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经营风险收入中经营者凭借复杂劳动而获得的劳动收入。由于按劳动分配的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非公有制基础上获得的劳动收入均不属于按劳动分配的收入。
         (四)非劳动收入不等于剥削收入
         剥削收入是指私营企业主和外商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得的剩余价值。这种剥削收入毫无疑问是一种非劳动收入。在现阶段,我国居民的非劳动收入主要是按资金分配的收入。这部分资金是居民过去劳动收入的积累,不能视为剥削收入;同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股票交易等存在着巨大风险,这部分收入实际上是对经营者抓住机遇、果断决策等付出巨大智力代价的报酬。
         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报酬,如工资和薪金是对付出劳动的报酬,租金和赁金是对提供地产或者一段时间内转让其他实物资本的回报,提供货币就能得到利息等,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