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2024-05-13

1. 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障,主要用于补助公务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鉴于医改起步初期,职工个人帐户积累较少,适当补助符合基本医疗支付规定的公务员门诊费用。

(一)医疗补助经费筹集标准纳入本范围人员的医疗补助经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4%缴纳,由市财政负担。

(二)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

1、纳入本范围的人员,其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按不同年龄、不同比例记入个人帐户。

其记入标准如下:

(1)45周岁以下的按缴费工资1%记入;

(2)满45周岁及退休以前的按缴费工资2%记入;

(3)到达正常退休年龄的按缴费工资2.3%记入。待职工个人帐户积累平均值达到一定数额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可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进行调整。

2、医疗补助经费记入职工个人帐户后,余下的部分,对公务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和患有规定病种的公务员门诊费进行补助。

3、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通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解决。

4、个人医疗费用结算单据由用人单位按月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补助手续。

5、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补助待遇。

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2. 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医疗补助的范围主要有:
(一)住院起付标准的补助。已退休医疗照顾人员和任职10年以上正厅级在职人员补助80%,在职医疗照顾人员补助70%,其他人员50%;
(二)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的补助。已退休医疗照顾人员和任职10年以上正厅级在职人员补助80%,在职医疗照顾人员补助70%,其他人员50%;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的补助。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其他人员90%。医疗补助的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四)乙类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的补助。已退休医疗照顾人员和任职10年以上正厅级在职人员补助80%,在职医疗照顾人员补助70%,其他人员50%;
(五)对医疗照顾人员住院期间干部病房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之间的差额费用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第八十四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3. 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什么

4. 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

法律分析:参保公务员患病住院或特殊慢性病门诊就医医疗费,当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补助标准是:大额医疗补助金准予支付范围内(10万元)的医疗费用,厅级公务员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含已退休的上述人员)按规定自付10%部分中的9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负担其中的10%。其他参保公务员个人按规定自付10%部分中的8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负担其中的20%。大额医疗补助金准予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厅级公务员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含已退休的上述人员),9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自付10%。其他参保公务员8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自付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个人自付超过一定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基本原则:
补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
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包括:
1、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2、经人事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3、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4、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确定这个范围主要是依据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规定。
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各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原享受公费医疗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所需医疗补助资金,仍由原资金来源渠道筹措,需要财政补助的由同级财政在核定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时给予安排;对少数资金确有困难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医疗补助的经费来源,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医疗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具体筹资标准应根据原公费医疗的实际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医疗补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补助;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后的医疗费用补助;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医疗照顾的人,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的医疗费用。这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的: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2、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3、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应予补助的医疗费用。
根据社会保障统一管理的要求,保证公务员医疗补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在政策和管理上的衔接,规定省级以下(含省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6. 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

法律分析:参保公务员患病住院或特殊慢性病门诊就医医疗费,当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补助标准是:大额医疗补助金准予支付范围内(10万元)的医疗费用,厅级公务员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含已退休的上述人员)按规定自付10%部分中的9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负担其中的10%。其他参保公务员个人按规定自付10%部分中的8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负担其中的20%。大额医疗补助金准予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厅级公务员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含已退休的上述人员),9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自付10%。其他参保公务员8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自付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7. 什么是公务员医疗补助


什么是公务员医疗补助

8. 公务员医疗补助怎么用

一、公务员医疗补助(一)门诊:在职参保人员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退休(退职)参保人员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700元的门诊起付线时,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5%。(二)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1、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首先在个人历年帐户中支付,个人历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休(退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2、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部分之和(包括住院起付标准),在职人员最高为1000元,退休(退职)人员最高为800元,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全额)。二、离休干部:离休干部不存在自负部分,也就是说自理和自费。自理原来是自己垫付回单位报销,目前的操作是医院直接挂帐操作,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结算,自费部分仍然由自己承担。《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第四条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补助;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医疗照顾的人员,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的医疗费用。补助经费的具体使用办法和补助标准,由各地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