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2024-04-28

1.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虎石台街道(虎石台社区)、道义街道(正良社区、郭七社区、道义一社区、道义二社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81000元/亩;建设用地:81000元/亩;未利用地:64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虎石台街道(除虎石台社区、前詹社区、柳岗社区以外)、道义街道(除正良社区、郭七社区、道义一社区、道义二社区以外)、辉山街道、沈北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清泉街道、财落街道、兴隆台街道、马刚街道、尹家街道、石佛寺街道、黄家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44000元/亩;建设用地:44000元/亩;未利用地: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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