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假设前提

2024-05-14

1.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假设前提

购买力平价理论要成立,必须有四种假设前提:国际间的贸易必须完全自由 所有的商品价格均呈同幅度的变动 物价为影响汇率的唯一因素 影响购买力的因素只有货币数量而已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假设前提

2. 购买力平价理论是最基本的什么决定理论


3. 购买力平价与一价定律的区别

购买力平价与一价定律的区别:
1、代表含义不同: 
(1)购买力平价是根据各国不同的价格水平计算出来的货币之间的等值系数。购买力平价汇率与实际汇率可能有很大的差距。在对外贸易平衡的情况下,两国之间的汇率将会趋向于靠拢购买力平价。
购买力平价分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前者指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之间的均衡汇率等于本国与外国货币购买力或物价水平之间的比率;后者指不同国家的货币购买力之间的相对变化,是汇率变动的决定因素。
(2)一价定律认为在没有运输费用和官方贸易壁垒的自由竞争市场上,一件相同商品在不同国家出售,如果以同一种货币计价,其价格应是相等的。
即是说,通过汇率折算之后的标价是一致的,若在各国间存在价格差异,则会发生商品国际贸易,直到价差被消除,贸易停止,这时达到商品市场的均衡状态。该定律适用于商品市场,与之相似的适用于资本市场的定律是利息平价理论。
2、目的不同: 
(1)购买力平价目的是对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进行合理比较。
(2)一价定律揭示了国内商品价格和汇率之间的一个基本联系。在评价成本和收益以计算净现值时,可以用任何一个竞争市场的价格来确定它们的现金价值,而不用考虑所有可能的市场价格。
3、针对对象不同: 
(1)购买力平价是一个衡量物价的商品的集合。
(2)一价定律只限于一种商品。

扩展资料
一价定律的限制
(1)心理因素
在世界各地,即使商品的品质完全等同,其价值评价也不定相同。因为内在价值体现在买卖双方对商品的主观认知,并透过供给价格和需求价格客观体现出来。主观认知主要为文化背景所左右,如世界各地对星巴克咖啡的接受程度都不尽相同。
因此这些心理因素会影响购买者的需求,促使供应者使用不同的定价方法,导致现实情况未必吻合理论。
(2)时间差异
本定律不适用于跨时间情况,所以同一市场的价格是会随著时间而改变。但是,金融市场的情况是例外,这是因为流通性市场的市场庄家制定的价格也会持续移动。然而,每单交易执行的时候,一价定律仍然有效。
最佳的例子便是利差交易(carry trade),利差交易建基于不同货币存在不同的利率,这种利率的差异导致两种货币的汇率呈反方向走势。
投资者一旦发现利率差异,这就明显存在著套利机会,他只需要借入低利率的货币而兑换成高利率的货币,从中赚取额外利息然后再归还以原来货币计量的本金便完成一笔利差交易。
在这过程中,利率历经时间的变化,随著越来越多投资者把握该无风险的套利机会,而进行外汇买卖赚取高利息,两种货币的利率差异将不复存在,因为外汇市场的汇价已被众多交易推动而恢复均衡。利率的性质便是借入资金的价格或者时间成本,最终两种货币利率相同也就符合一价定律。
(3)信息不对称
如果交易发生信息不对称,买家无法获知最低价格谁属,一价定律便不适用。此情况下,卖家需要在交易频率和利润性中权衡。企业可能订立高价或者低价,前者导致交易不活跃,因为消费者总是希望搜寻最低价格者;后者则令企业销售增加,但利润所得却比以前少。
(4)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
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认为一价定律并不一定通用于世界上所有物品,因为某些物品是不能向外交易的。该理论相信某些国家的消费相对其他国家便宜,归因於欠缺发展的国家非交易物品相对便宜,特别是土地和劳动。
这引致欠缺发展的国家有著典型的一篮子廉价消费品,尽管当中部分物品的价格被国际贸易活动影响所拉平。
(5)违反定律的例子
一个经常被学者引用的例子就是荷兰皇家石油和壳牌的股票。两间公司在1907年合并,皇家荷兰石油的股票在阿姆斯特丹交易,而壳牌的股票则在伦敦上市,原有的业务被允许各自独立经营,但双方的总利润必须按照六四之比分配。
随著预期收益改变,荷兰皇家石油的股票价值因而应该按每单位计算相当壳牌股票价值的1.5倍。但是,事后两者的股票价格却长期偏离理论预期的差距,偏离百分比高达15%以上[5][6]。这个偏差一直到1999年开始下滑,2005年两间公司实行最终合并才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买力平价
百度百科-紫外-一价定律

购买力平价与一价定律的区别

4. 购买力平价与一价定律的区别是什么?

购买力平价分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两种
绝对购买力平价的前提是:1.任何一种可贸易商品一价定律都成立;2.两国物价指数的编制中,各种可贸易商品所占权重相等(也就是理想状态下得出的结论)
相对购买力平价:一价定律并不能完全成立,同时各国的商品权重也不一定都相等,其中有一个偏差θ
一价定律是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前提,只有在一价定律成立且物价编制方式,比重等相同时绝对购买力平价才是成立的;相对购买力平价是对绝对购买力平价的一种修正。
我个人觉得绝对购买力平价和一价定律没什么区别,只是绝对购买力平价是计算了所有物品的权重和。
一价定律(the law of one price)是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由货币学派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1953)提出的。一价定律可简单的表述为:当贸易开放且交易费用为零时,同样的货物无论在何地销售,用同一货币来表示的货物价格都相同。这揭示了国内商品价格和汇率之间的一个基本联系。
一价定律认为在没有运输费用和官方贸易壁垒的自由竞争市场上,一件相同商品在不同国家出售,如果以同一种货币计价,其价格应是相等的。即是说,通过汇率折算之后的标价是一致的,若在各国间存在价格差异,则会发生商品国际贸易,直到价差被消除,贸易停止,这时达到商品市场的均衡状态。该定律适用于商品市场,与之相似的适用于资本市场的定律是利息平价理论。
一价定律所描述的均衡状态在经济环境很难做到,但是经济发展却是遵循这个定律的。
按照一价定律的理论,任何一种商品在各国间的价值是一致的。(通过汇率折算之后的标价是一致的)若在各国间存在价格差异,则会发生商品国际贸易,直到价差被消除,贸易停止,这时达到商品市场的均衡状态。

5. 购买力平价与一价定律的区别

购买力平价分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两种
绝对购买力平价的前提是:1.任何一种可贸易商品一价定律都成立;2.两国物价指数的编制中,各种可贸易商品所占权重相等(也就是理想状态下得出的结论)
相对购买力平价:一价定律并不能完全成立,同时各国的商品权重也不一定都相等,其中有一个偏差θ
一价定律是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前提,只有在一价定律成立且物价编制方式,比重等相同时绝对购买力平价才是成立的;相对购买力平价是对绝对购买力平价的一种修正。
我个人觉得绝对购买力平价和一价定律没什么区别,只是绝对购买力平价是计算了所有物品的权重和。
望采纳

购买力平价与一价定律的区别

6. 购买力平价与一价定律的区别

购买力平价分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两种
绝对购买力平价的前提是:1.任何一种可贸易商品一价定律都成立;2.两国物价指数的编制中,各种可贸易商品所占权重相等(也就是理想状态下得出的结论)
相对购买力平价:一价定律并不能完全成立,同时各国的商品权重也不一定都相等,其中有一个偏差θ
一价定律是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前提,只有在一价定律成立且物价编制方式,比重等相同时绝对购买力平价才是成立的;相对购买力平价是对绝对购买力平价的一种修正。
我个人觉得绝对购买力平价和一价定律没什么区别,只是绝对购买力平价是计算了所有物品的权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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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理论认为

人们对外国货币的需求是由于用它可以购买外国的商品和劳务,外国人需要其本国货币也是因为用它可以购买其国内的商品和劳务。因此,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交换,就等于本国与外国购买力的交换。所以,用本国货币表示的外国货币的价格也就是汇率,决定于两种货币的购买力比率。由于购买力实际上是一般物价水平的倒数,因此两国之间的货币汇率可由两国物价水平之比表示。这就是购买力平价说。从表现形式上来看,购买力平价说有两种定义,即绝对购买力平价(Absolute PPP)和相对购买力平价(Relative PPP)。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理论认为

8. 购买力平价与一价定律的区别

购买力平价与一价定律的区别:
1、代表含义不同: 
(1)购买力平价是根据各国不同的价格水平计算出来的货币之间的等值系数。购买力平价汇率与实际汇率可能有很大的差距。在对外贸易平衡的情况下,两国之间的汇率将会趋向于靠拢购买力平价。
购买力平价分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前者指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之间的均衡汇率等于本国与外国货币购买力或物价水平之间的比率;后者指不同国家的货币购买力之间的相对变化,是汇率变动的决定因素。
(2)一价定律认为在没有运输费用和官方贸易壁垒的自由竞争市场上,一件相同商品在不同国家出售,如果以同一种货币计价,其价格应是相等的。
即是说,通过汇率折算之后的标价是一致的,若在各国间存在价格差异,则会发生商品国际贸易,直到价差被消除,贸易停止,这时达到商品市场的均衡状态。该定律适用于商品市场,与之相似的适用于资本市场的定律是利息平价理论。
2、目的不同: 
(1)购买力平价目的是对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进行合理比较。
(2)一价定律揭示了国内商品价格和汇率之间的一个基本联系。在评价成本和收益以计算净现值时,可以用任何一个竞争市场的价格来确定它们的现金价值,而不用考虑所有可能的市场价格。
3、针对对象不同: 
(1)购买力平价是一个衡量物价的商品的集合。
(2)一价定律只限于一种商品。

扩展资料
一价定律的限制
(1)心理因素
在世界各地,即使商品的品质完全等同,其价值评价也不定相同。因为内在价值体现在买卖双方对商品的主观认知,并透过供给价格和需求价格客观体现出来。主观认知主要为文化背景所左右,如世界各地对星巴克咖啡的接受程度都不尽相同。
因此这些心理因素会影响购买者的需求,促使供应者使用不同的定价方法,导致现实情况未必吻合理论。
(2)时间差异
本定律不适用于跨时间情况,所以同一市场的价格是会随著时间而改变。但是,金融市场的情况是例外,这是因为流通性市场的市场庄家制定的价格也会持续移动。然而,每单交易执行的时候,一价定律仍然有效。
最佳的例子便是利差交易(carrytrade),利差交易建基于不同货币存在不同的利率,这种利率的差异导致两种货币的汇率呈反方向走势。
投资者一旦发现利率差异,这就明显存在著套利机会,他只需要借入低利率的货币而兑换成高利率的货币,从中赚取额外利息然后再归还以原来货币计量的本金便完成一笔利差交易。
在这过程中,利率历经时间的变化,随著越来越多投资者把握该无风险的套利机会,而进行外汇买卖赚取高利息,两种货币的利率差异将不复存在,因为外汇市场的汇价已被众多交易推动而恢复均衡。利率的性质便是借入资金的价格或者时间成本,最终两种货币利率相同也就符合一价定律。
(3)信息不对称
如果交易发生信息不对称,买家无法获知最低价格谁属,一价定律便不适用。此情况下,卖家需要在交易频率和利润性中权衡。企业可能订立高价或者低价,前者导致交易不活跃,因为消费者总是希望搜寻最低价格者;后者则令企业销售增加,但利润所得却比以前少。
(4)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
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认为一价定律并不一定通用于世界上所有物品,因为某些物品是不能向外交易的。该理论相信某些国家的消费相对其他国家便宜,归因於欠缺发展的国家非交易物品相对便宜,特别是土地和劳动。
这引致欠缺发展的国家有著典型的一篮子廉价消费品,尽管当中部分物品的价格被国际贸易活动影响所拉平。
(5)违反定律的例子
一个经常被学者引用的例子就是荷兰皇家石油和壳牌的股票。两间公司在1907年合并,皇家荷兰石油的股票在阿姆斯特丹交易,而壳牌的股票则在伦敦上市,原有的业务被允许各自独立经营,但双方的总利润必须按照六四之比分配。
随著预期收益改变,荷兰皇家石油的股票价值因而应该按每单位计算相当壳牌股票价值的1.5倍。但是,事后两者的股票价格却长期偏离理论预期的差距,偏离百分比高达15%以上[5][6]。这个偏差一直到1999年开始下滑,2005年两间公司实行最终合并才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买力平价
百度百科-紫外-一价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