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2024-05-13

1.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并由学校职代会讨论通过,制订如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1、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2、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3、校长津贴:由教育局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4、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5、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其中: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教学质量检验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6、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7、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其中:教师基本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超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三、本实施细则从1月1日起执行。 
    附:各项考核细则
     附件一小学教师考勤细则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
    1、教师考勤按分值计算,每人开学初均为100分,个人学期考勤津贴=学校考勤总津贴÷考勤人总分数个人考勤分数。
    2、教师考勤实行坐班制,有事需请假,一天者有值班领导审批,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教育局审批。
    3、教师旷课一节扣10分,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减半,住院每天扣0.25分。代签到一次双方各扣10分。
    4、上班迟到一次扣1分。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各扣1分。
    5、无课离校的教师必须如实填写中途离校记录,每有一次不记录的,经查实扣2分。
    6、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及各类会议等,无故缺席者每次扣4分,请假者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7、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时间为准,以实际假期天数,不做缺勤处理,但不享受月考勤津贴或学期考勤津贴(月考勤津贴=学期考勤津贴÷5)。
    8、教师请假需安排好课程,并履行手续,经批准方可离开。教师调课需经教导处批准,如私自调课有无人上课现象视为旷课。
    9、各人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但全学期折合事假超过15天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当年职评时不能通过,年度考核视为不称职。
     附件二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考核实施细则:
    一、班主任考核实行分值制,每班100分,各班学期班主任津贴=学校班主任总津贴÷各班分数和各班考核分数。
    二、考核内容
    (一)、班级管理和班风(10分)
    1、班级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有管理制度,并付实施,效果好。(3分)
    2、班级组织健全(0.5分)注重培养班干部自治自理能力,充分发挥小助手作用(0.5分)。
    3、班级管理有序,室内外陈设整齐(2分),班级布置得体大方(2分)。
    4、班级管理目标明确,班风正、学风好、有特色,学生遵守纪律、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朝气蓬勃。(2分)
    (二)、工作计划与总结(6分)
    1、按要求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按时上报(3分),计划内容空洞缺项扣1分,不按时上报扣0.5分。
    2、学期结束对班级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今后的'工作设想,按时上报(3分),总结内容空洞,质量差扣2分,不按时上报扣0.5分。
    (三)、班级与校园卫生(30分)
    1、班级有卫生值日制度(1分)按规定每天清扫和随时清扫,保持室内外卫生(12分),如值日检查或抽查不达要求,每有一次扣0.5分。可记负分。
    2、班级所包干的校园卫生区要有值日制度(1分)。卫生区要经常保持整洁(12分)。如值日检查或抽查不达要求,每有一次扣0.5分。可记负分
    3、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卫生(4分),如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等,每有一片次扣0.2分。可记负分。
    (四)、健康教育与体育测试(6分)
    1、有疾病防范措施,学生衣着整洁(2分)。
    2、要协助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档案体育达标合格率达100%(2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
    3、课间操、眼保操要做到快、静、齐(2分),有1次不达要求扣0.2分,可记负分。
    (五)、遵纪守法与安全教育(15分)
    1、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班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5分)如有违纪违规现象,有1次扣0.2分,可记负分。
    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无事故出现(10分),在校期间发生一次事故扣1分,可记负分。
    (六)、爱护公物(7分)
    教育学生爱护班级和学校所有的财物(包括花草树木),如有损坏现象,每
    有一次扣0.5分,可记负分。
    (七)、热爱各项活动(6分)
    对学校布置的各项活动要积极参与(3分),缺一次扣1分。学校布置的板报、橱窗等要保证质量完成(3分),不达一次扣1分。
    (八)、关心、热爱学生(4分)
    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与学生个别谈心,学生有问题要及时帮助处理,如对学生遇到问题不理不问的,有一次扣0.5分,如对学生体罚造成影响或打击报复,有一次扣0.5分。
    (九)、主题班会与晨会(8分)
    1、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主题班会要经过精心设计,要有针对性,要新颖活泼,要有备课(5分),无备课的扣2分。
    2、每天要有简单的晨会(3分),缺一次扣0.2分,可记负分。
    (十)、家长会与家访、信访(8分)
    每学期要举行一次家长会或家长代表会,家访、信访班级四分之一人数以上。家长会未开扣1分,家访、信访要有记载,缺一次扣0.2分。
    (十一)、加分
    1、班级出现突出的好人好事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每有一次加1分,要有事迹材料。
    2、班级工作成绩显著,受省、地、市、校级表彰的分别加4、3、2、1分,以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记分。
    3、重视对学困生、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差生有具体措施,学年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5分(语数英名次提高之和),
    三、其他
    1、各班设正、副班主任,副班主任要积极配合班主任管理班级事务,协助班主任完成各类活动、劳动任务,在正班主任缺席的情况下代理班主任。副班主任的分值为班主任的二分之一。
    2、正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少先大队辅导员、教导副主任享受班主任津贴。
     附件三小学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使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
    一、考核实行分值制,每人100分,各人学期常规管理考核津贴=学校常规管理考核总津贴÷教师分数和各人分数。
    二、考核内容
    (一)、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共30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贯彻执行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并有记录,每学期撰写政治学习心得一篇(5分)。每缺少一次记录扣0.2分;缺心得扣1分。
    2、热爱学校,关心爱护学生,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工作不计得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5分)
    3、言行文明,行为示范,团结协作,及时沟通,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保持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不影响他人办公;办公时间不上网聊天、打游戏。(10分)有损教师形象和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的每有一次扣2分。
    4、不私自向学生收费征订各种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各类商品。不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在工作日和上班场所打麻将、打牌。(7分)每有一次扣7分。
    5、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扣3分。
    (二)、出勤情况(共10分)按考勤分数的10%计入。
    (三)、教育工作(共10分)
    1、重视在所教学科的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渗透)思想教育,教书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分)
    2、主动配合学校、班级、少先队等在课内外对学生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2分)
    3、办理、管理的各项工作无安全事故。(3分)每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1。5分。
    4、爱护学校公物和环境。(3分)每损坏一次扣1。5分
    (四)、教学工作(共40分)
    1、认真做好“教学六认真”工作,在教学工作检查中符合要求。(20分)每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在随堂听课活动中,教学效果好。(5分)
    3、能按照新课标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并能做好学生的培优补差工作。(5分)
    4、认真上课,上课要携带教案,教学时要有激情,努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得放任自流、不迟进教、不提前下课、中途不随意走出教室不在课堂上接听手机、上课不抽烟、不捧茶杯,非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10分)每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可计负分。
    (五)、教育教学研究与继续教育(共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校内教研活动、备课组活动参与率高。(1分)
    2、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教研课。(1分)
    3、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学反思。(1分)
    4、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有计划,有过程性资料,有阶段性成果。(1分)
    5、积极参加各类教学评比和论文评比等活动。(1分)
    6、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本学科的教学经验总结。(1分)
    7、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且有评议、有记录。(1分)
    8、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认真自学相关业务知识和理论,有记录。(1分)
    9、积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率高。(1分)
    10、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高层次学历进修。(1分)
    (六)、其他
    1、获国家、省、地、市、镇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0、8、6、4、2分,部门减半。(同类表彰不重复计分)
    2、在学校以上各级领导检查反馈中,被点名批评一次的扣10分,被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0分。
     附件四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完善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教学常规,使教学常规管理更加科学化,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促进我校教学改革健康深入地开展,让全体教师不断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一、考核实行分值制,每人100分,各人学期教学常规管理考核津贴=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考核总津贴÷教师分数和各人分数。
    二、考核内容
    (一)、备课(10分)
    1、制定教学计划。(1分)
    2、加强集体备课。每单元或章节要坚持一次集体备课。(1分)
    3、编写课时教案。(7分)
    教学目标明确;准确把握重点、难点、疑点和关键点;教学方法要讲究技巧,体现巧、妙、趣、活、新;精心设计教学过程;板书设计要简明扼要,形式灵活,有针对性。缺备课教案者一节扣1分;教案环节不全者每缺一环节扣0.5分;无教案上课扣2分(使用旧教案视同无教案)。
    4、积极进行教学反思,教学反思要结合教学实际,记录自己的教学得失,如教学设计的实践情况、有何创新、有何遗漏待补等,进行反思,有所感悟,对教学设计有重建、有改进。(1分)
    (二)、上课(25分)
    1、教师在上课铃响前,离开办公室到达教室门口,检查学生准备和课前准备活动情况,使其安静。(1分)
    2、遵守教师行为规范,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教态自然、举止大方,态度和蔼,精神饱满,讲普通话,语速要适当。不带个人情绪。要站立讲课,紧扣内容。学生自学或做作业时,教师应巡回指导,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2分)
    3、教学思想要端正。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讽刺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1分)
    4、要保证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得接待客人,中途不得随便出入教室。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串课,严禁接打电话(10分)。每有一次扣1分,可计负分。
    6、教师讲授知识必须正确,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切忌“可能”“也许”。(2分)
    7、教学过程要和谐。(4分)
    8、教师要具有教育智慧,能够机智地处理课堂上的偶发事件,灵活地调控课堂。(3分)
    9、教师要锤炼自己具有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较高的教学基本功,语言要准确、生动,有启发性、激励性;板书书写规范、整齐、清晰、有条理。(2分)
    (三)、作业(20分)
    1、作业布置(3分):
    作业是巩固知识,形成技能的重要环节,是反思教学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及手段。必须十分重视,做到精心设计,要求明确,布置清楚。
    2、作业要求:语文每课至少两次,数学、英语每节课必须有作业,常识课酌情布置作业,作文每两周一次,基础训练每课一次。格式要求《按明光市小学作业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执行。(7分)作业布置每少一次扣0.5分,可计负分。
    3、作业批改:(10分)
    批改一律用红笔批改且要认真、及时,评价要恰当,提倡使用激励性、启发性、指导性批语,关注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教师批改作业的语言文字要规范、端正、清楚、正确,字体为楷书或行楷。作业批改要使用分值制和带有激励性语言进行评价。作业全收全批,少批一次扣1分(作文少批一次扣2分),不及时批扣0.5分,批错一次扣0.5分。可计负分。
    (四)、考核(10分)
    1、语数英学科每单元进行检测。(3分)
    2、、检测后及时进行讲评、反馈,要认真地从卷面成绩、试题的正误等方面分析教与学的情况,切实研究改进教学和辅导学生的措施,形成检测小结(课后或单元反思)。(5分)
    3、按学校要求参加各级统考、抽考的监考、阅卷工作,尽职尽责,不徇私舞弊,做到公平、公正。(2分)
    (五)、辅导(10分)
    1、班集体中应形成“不让一个伙伴掉队”的好风气,发挥集体力量帮助中下生提高学习成绩(组织优等生帮助知识缺漏的学生)。各科老师要制订好辅导计划,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建立学习档案,分析原因、制定对策,抓好落实。(5分)
    3、对于因病因事请假而误课的学生,要予以补课辅导。(3分)
    4、取得家长的配合,向家长介绍正确的教育方法和辅导方法,取得家庭的帮助,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2分)
    (六)、教科研(5分)
    1、教研组要有计划地开展活动,活动要有实效,每次活动要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并作好记录。(1分)
    2、教师要积极认真地参加所属教研组及各级各类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业务水平。(1分)
    3、各教研组有计划地开展听评课活动。学校定期进行专题性的研讨课、示范课、汇报课、展示课,听课教师要认真听课、认真评议,执教教师要认真准备、实践、总结。(1分)
    4、教师要根据所教学科,每学期要写出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实验总结。(1分)
    5、兼职教科员和骨干教师要积极探索,搞好专题研究,并认真总结,带动全体教师。(1分)
    (七)、课外活动(5分)
    1、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扩展,必须认真对待,不能放任自流。(1分)
    2、按课外活动计划规定的内容组织学生进行活动。(1分)
    3、如有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如兴趣小组,竞赛班辅导)皆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1分)
    4、课外活动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2分)
    (八)、工作总结(15分)
    根据教学计划开展的各项工作,期末要写好各类工作总结:每位教师要写好教学工作总结,班主任要写好班级工作总结,教研组长要写好教研组工作总结,承担课题研究者,还要写好总结性论文或实验报告。
     附件五小学教学质量奖励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教学质量考核细则:
    1、本校学年末统考
    一年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奖150元、120元、100元;二至三年级第一、二名分别奖励150元、120元;四至六年级第一、二名分别奖150元、100元;
    2、分会学年末统考
    取得分会中间名次奖200元,每上升一个档次增奖20元。
    3、明光市学年末统考
    取得中间名次奖200元,每上升一个档次增奖10元。
    4、(教学质量总津贴—教师得奖总和)÷在职教师数=奖励后剩余部分平均数。
    所有在职在岗教师享有奖励后剩余部分平均数。
    5、分会(或明光市)学年末统考,倒数一、二、三名且总平在60分以下,奖励后剩余部分平均数少得100元、80元、60元。
    6、其它:
    幼儿园教师享有教师的平均数。
     附件六小学教育科研奖励细则 
    为了加强教育科研工作,促使教师刻苦钻研教材,总结经验,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奖励细则
    1、教师积极参加课题组研究,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每学期奖励60元。
    2、教师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选、教坛新星评选、自制教具、手工制作、教师基本功等获教研分会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市教育局的加倍,市的再加倍,依此类推。(同项活动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奖励):
    3、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语数英除外)获镇一、二、三等奖的,每有一人奖励10元、8元、6元,教研分会的加倍,市教育局的再加倍,依此类推。(同项活动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奖励):
    4其它奖励:
    (1)、国家先进工作者奖800元;
    (2)、省级表彰先进工作者奖400元;
    (3)、市表彰先进工作者奖200元;
    (4)、明光市表彰先进工作者奖100元;
    (5)、镇表彰先进工作者奖60元。
    (6)、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奖励60元。
    (7)、学校、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少先队、幼儿园受到教育局以上通报表扬的奖励校长、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各100元。
    部门表彰降一个等次,同项表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奖励。
    5、本细则从9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七小学教师工作量考核细则 
    为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体现教师担负工作的强度和工作能力,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量考核细则:
    一、教师工作量考核分为两部分,即基本工作量考核和超工作量考核。两者津贴各占50%。
    二、基本工作量津贴:
    (1)、所有在职教师满《明光市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标准工作量,得17分,每超一节加1分。
    (2)、个人学期基本工作量津贴=教师基本工作量总津贴÷教师基本工作量总分数个人工作量分数。
    三、超工作量津贴:
    (1)、教师每周超16节标准课时的(领导成员按文件标准计算),每节课时费2元(30人以内的班级即使包班也不算超课时)。
    (2)、30人以上班级,每超10人,语、数、英课任教师每周按超一课时计算。不足整10人按四舍五入取近似值计算。依次类推。(英语教师按人数最多的班级计算)
    (3)、公差代课每课时3元。
    (4)、任教两门主科以上的,每学期补助100元。
    (5)、加班补助按每人每天30元计算,临时加班由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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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2.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细则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中心学校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2、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大块发放:20%--30%发放领导和班主任津贴,80%--70%发放教师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师考核方法(100±10分)        【师德师风】(15分)        主要采取家长座谈、学生评教、教师互评、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记15分。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遭到家长投诉,一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被中心校、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记0分。        3、因赌博抹牌被抓(以派出所记录为准),一次扣5分。因情节严重,被派出所拘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4、擅自兜售教辅资料,进行有偿家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5、有存在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严重妨碍和谐社会安定团结的行为,且影响恶劣的一票否决,记0分。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一票否决,记0分。        7、不承担学校分派的任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校长戒勉谈话三次不改的一票否决,记0分。        8、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记0分。        9、参加非法组织,通过网络等媒体散布反动言论的一票否决,记0分。        【教师工作量】(30分)        以教师周人均工作量为标准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人数        1、凡完成学校标准工作量的,记30分。        2、教师工作量得分=每周课时÷教师周人均工作量×30。        3、副校长职务的工作量相当于一个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中层干部和班主任职务的工作量相当于一个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后勤、门房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相当于一个教师的标准工作量。        【坐班考勤】(10分)        以值日领导的巡课记载为依据进行考评:        1、严格遵守学校《坐班考勤制度》,按时坐班上课的,记10分。        2、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内)扣0.5分;旷办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        3、事假(法定假日除外)全学期累计5天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2分;病假(不含住院治疗)全学期累计5天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1分。        4、无故缺席应参加的政治业务学习、网络培训、专题讲座、教师例会、集体活动等作旷办处理。(每次按2节课计算)        【教学过程】(15分)        依据《教师上课制度》、《备改量化细则》、《听课评课制度》、《校本培训制度》等要求进行评估:        1、严格按照学校《教师上课制度》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记3分。没完成教材的,按每一课(节)扣1分计算。无案上课,坐着讲课,上课接打手机,歧视、谩骂、侮辱、驱赶学生的,一次扣0.5分。        2、严格按照学校《备改量化细则》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记5分。备改月查受到通报表彰的一次加0.5分,受到中心学校通报表彰的一次加1分。备课缺一课时扣0.5分,教学反思缺一次扣0.5分,作业(不含大作文)缺一次扣0.5分,大作文缺一次扣1分,上级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3、严格遵守学校《教育科研制度》,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圆满完成授课、听课、评课任务,并做好记录,记2分。无故缺席活动一次扣0.5分,听课节次(每周1节),缺一节扣0.2分。        4、按时参加校本培训,每月完成2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记2分。缺一次学习笔记扣0.5分。        5、全学期完成一篇优秀教学设计和一篇优秀论文,记2分,缺一项扣1分。        6、学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记1分,缺一次扣0.5分。        【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按期中(15分),期末(15分)分两次结算。计算公式为:科任教师积分=15×班级数÷班级积分之和×班级积分        2、小科教师以学生测评(10分),期末检测(20分)为依据结算。        ①实行分组结算:        英语组(2人):李俊芬 彭林涛        科学组(3人):饶开好 吴和平 刘 兵        品德、健康组(4人):刘爱珍 曾凡涛 敖常发 罗彩琼        体育组(4人):许义新 蒋再喜 李 刚 万 里        音美组(2人): 高丽 君 张春方 杨怀洲        ②“学生测评”以学生问卷调查和领导集体评议为依据确定等级。        ③“期末检测” 英语、品德、科学三科以全市统考为依据结算,体育、音乐、美术以学校检测为依据结算。        英语、品德、科学三科合格率达所有年级平均值记20分,每增加5%按1分累加;每减少5%按1分累减。体、音、美三科每个年级抽一个班学生检测,均分达所有年级平均分记20分,每增加5分按1分累加;每减少5分按1分累减……        【加分项目】(10分封顶)        1、 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以上音乐、美术、体育、电脑等比赛,按获奖学生人次予以奖励,可累加。        镇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0.5分        1分        2分        5分        2、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以上作文、数学竞赛,按班级积分排名予以奖励。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四名        5分        3分        2分        3、教师在仙桃教育信息网、仙桃教科研网发文(含新闻报道)一篇,加1分,可累加。        4、教师在《仙桃教育》等教育部门主管杂志发文一篇加5分。        5、教师参加校镇级以上组织的教学比武、优质课竞赛、个人才艺比赛、网研征文评选、论文和教学设计评选、教具制作、课件制作等活动中获奖,校镇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6、艺术节活动、校园集体舞、广播操、田径运动会、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电脑操作比赛等团体项目获奖,给辅导教师和分管领导等同加分。        镇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2分        3分        5分        10分        (二)校级和中层干部考核方法(100分)        【师德规范】(10分)        1、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行为,记10分。        2、 有违法违纪现象,被上级通报或被公安机关拘押,记0分。        3、 有其他有损师德形象行为的,酌情扣1--5分。        【执行政令】(10分)        1、 自觉执行校委会决定,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记10分。        2、 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计划总结等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        3、 无故不参加领导例会或集体活动等行为,一次扣2分。        4、 对待学校中心工作无故缺席或表现冷淡的,一次扣2分。        5、 在教师中散布消极言论,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的,一次扣2分。        【履行职责】(60分)        1、 对分管工作和任教学科圆满完成任务的,记60分。        2、 通过校长办公会集中评议,按每个人履行情况评定等级。一等56--60分;二等51--55分;三等46----50分。        【民主测评】(20分)        1.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优秀票超过50%的记2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0%的,扣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5%的,扣1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0%的,扣1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5%的',扣2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30%的,记0分。        (三)班主任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级管理】(20分)        1、 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记20分。        2、 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和班委会,并上墙,缺一项扣2分。        3、 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班务日志》,缺一项或一次扣0.5分。        4、 认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和班级控流工作,年巩固率低于98%的按每2个百分点扣1分类推。        5、 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形成文明礼貌、团结向上的班集体。如出现一起学生寻衅闹事的,扣1分;如出现一起考试作弊的,扣0.5分。        6、 认真组织好每周的班会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过程、有记载。一次不上班会课扣1分,缺一次记载扣0.5分。        7、 按时完成计划和总结,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单),缺一项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 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上下楼梯、乘车上学、防火防电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的,记20分。        2、 学生中出现打架斗殴行为或课间擅自攀爬走廊和院墙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要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政教处,处理不及时或瞒报的一次扣1分。        4、 班级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后勤处维修的,一次扣1分。        5、 学生中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或处理,违规一次扣5分。        【清洁卫生】(20分)        1、 按学校要求设立了“环保小卫士”,每天对教室、走廊及清洁区两遍打扫,保洁工作做得较好的,记20分。        2、 少先队大队部每天两次检查评分,教室桌凳摆放不整齐的扣0.5分,教室、走廊、清洁区有纸屑、包装袋等杂物的扣0.5分。        3、 少先队值日干部课间巡查,发现一起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的扣1分。        【财产保管】(10分)        1、 妥善保管好班级财产,期末检查无一坏损的,记10分。        2、 门窗、玻璃、灯管、饮水机等公共财物人为损坏,没有及时维修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学生离校前,要关灯、关窗、关门,违规一次扣0.5分。        【做操出勤】(10分)        每周的升旗仪式,每天的大课间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缺勤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 学校组织的校内集会、校外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并参与,缺勤一次扣1分。        2、 学校布置的突击任务,如资料上交、竞赛作品上交、各类表格上交、黑板报完成等,不能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的,一次扣1分。        【班级人数】(10分)        以期末检测学生数为依据,由教导处核实。班额在70人以上的记10分;60--69人的记9分;50--59人的记8分。        【奖惩情况】(10分封顶)        1、在班级月评估中,获得文明班级的,一次加5分。        2、在各类团体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或第一名),加3分;获得二等奖的(或第二名),加2分;获得三等奖的(或第三、四名),加1分。        3、班级好人好事,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具体情况加2--5分;如因学生违纪违法受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        (四)后勤、门房管理人员考核方法(100分)        1、按照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职责》和《门房管理制度》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记100分,绩效工资按教师平均数发放。        2、后勤人员要严格照章操作,把好食品卫生关。如出现工作失误,视情节轻重扣2--10分;如出现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扣50--100分。        3、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每天轮流值班5小时(7:00--12:00,12:00--17:00),脱岗1小时扣0.5分。        4、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如出现校外人员擅自进校寻衅滋事,一次扣5分。        (五)退养人员考核方法        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3. 某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某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天星山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桑植县教育局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公平,适当拉开差距。        2、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3、树立责任感和责任心,注重职责岗位和贡献,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4、教师月绩效工资分配,分三块:教学津贴(250元)、班级管理津贴(200元)、职务津贴(根据分配的工作部门确定)。        二、发放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学校聘请人员(底薪600元除外)。        三、绩效工资核算        1、教育教学绩效250元按积分核算(含部门工作核算积分)并参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实施发放:1节1分        (1)\按课时量积分课时量计算,语文1.5/节,数学1.4/节,六年级英语和综合1.3/节,其他学科1/节,复试二班的1.1/节,三班的1.2/节,自习课0.5/节。        (2)、部门工作纳入课时量积分,1节1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少先队、食堂管理,核计3节;工会、出纳、电子政务、办公室、安全保卫、图书管理,核计2节;成教、支部、教育技术、德育专干、关协、寝室管理、勤杂人员,核计1节;校委会人员加核计2节。        (3)、核算方法:将所有教学课时和部门工作折合成积分,算出个人分值,然后相加得总分值,个人月绩效工资=250×相关人数÷总分值×个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奖励津贴,底薪100元,奖励津贴参照学校班主任管理细则发放。        四、部门工作津贴(参照部门管理细则发放)        副校长 50 教导主任 40 总务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队辅导员 20 办公室主任 20 工会主席 40        图书管理员 10 德育专干 10 教育技术 10 成 教 10        寝 管 20 电子政务 10 计育专干 10 勤杂 20        出纳 20 关协 10        五、奖励绩效        1、教学成绩奖励绩效参照学校奖励方案实施。        2、年终奖励绩效人平500元,参照教师年度考核记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发标准差额核算)。        3、村小教师参照校长绩效工资核发。        4、年人平绩效工资含所有教职工核算。        5、聘请人员,参照聘请合同发放。        6、教师绩效工资包含教师平时发的所有奖励和各项补助,最后纳入人平核算。        备注:2013年上学期绩效工资发放,经全体教师研究决定:班津和教学津贴按人平发放。        附则:        (一)、出勤        1、旷工一天50元,旷会一次50元,旷课一节20元。        2、(上课、开会)迟到、早退一次10元,中途离堂、离开会场一次10元。        3、事假一天(开会请假)20元,上班病假一天(开会一次)10元,重大疾病如癌症除外。        (二)、教学常规        1、备课:每周语文20节,数学15节,一张试卷记2节;欠一节扣5元,当月不足按实际上课节次核算。一节不合要求扣2元。        2、作业批改:语文15次(含写话2次或作文2篇)、数学15次,一次测试核计2次,欠一次扣5元。单元测试必批,学生代批作业不能核计老师的作业批改次数。批改符号不全扣一分(判断符号、等级评定或记分、日期),出现知识性错误一处扣2元(错的判对、对的.判错)。        3、计划、总结、论文或学校部门等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含临时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5元。        4、班级管理        (1)、环境卫生(教室、寝室、清洁区),学校安排一次未打扫的扣5元,不彻底要求后依然未完成的一次扣2元。        (2)、安全纪律,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各扣损失总额的20%,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学校规定和校纪校规,出现违纪一人次扣2元。        (3)、教师违反学校规定一人次扣50元。        A、参与打牌赌博被上级抓获的。B、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家长上访或学生流失的。C、教师之间闹不团结吵架的。D、教师参与社会打架斗殴的。E、不接受学校合理工作安排的。F、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点名批评的。G、不接受学校工作检查的。H、违反学校临时明文规定的。        4、由于个人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学校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30%的经济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        教师签名:        2013年3月

某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4.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天星山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桑植县教育局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公平,适当拉开差距。        2、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3、树立责任感和责任心,注重职责岗位和贡献,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4、教师月绩效工资分配,分三块:教学津贴(250元)、班级管理津贴(200元)、职务津贴(根据分配的工作部门确定)。        二、发放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学校聘请人员(底薪600元除外)。        三、绩效工资核算        1、教育教学绩效250元按积分核算(含部门工作核算积分)并参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实施发放:1节1分        (1)\按课时量积分课时量计算,语文1.5/节,数学1.4/节,六年级英语和综合1.3/节,其他学科1/节,复试二班的1.1/节,三班的1.2/节,自习课0.5/节。        (2)、部门工作纳入课时量积分,1节1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少先队、食堂管理,核计3节;工会、出纳、电子政务、办公室、安全保卫、图书管理,核计2节;成教、支部、教育技术、德育专干、关协、寝室管理、勤杂人员,核计1节;校委会人员加核计2节。        (3)、核算方法:将所有教学课时和部门工作折合成积分,算出个人分值,然后相加得总分值,个人月绩效工资=250×相关人数÷总分值×个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奖励津贴,底薪100元,奖励津贴参照学校班主任管理细则发放。        四、部门工作津贴(参照部门管理细则发放)        副校长 50 教导主任 40 总务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队辅导员 20 办公室主任 20 工会主席 40        图书管理员 10 德育专干 10 教育技术 10 成 教 10        寝 管 20 电子政务 10 计育专干 10 勤杂 20        出纳 20 关协 10        五、奖励绩效        1、教学成绩奖励绩效参照学校奖励方案实施。        2、年终奖励绩效人平500元,参照教师年度考核记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发标准差额核算)。        3、村小教师参照校长绩效工资核发。        4、年人平绩效工资含所有教职工核算。        5、聘请人员,参照聘请合同发放。        6、教师绩效工资包含教师平时发的所有奖励和各项补助,最后纳入人平核算。        备注:2013年上学期绩效工资发放,经全体教师研究决定:班津和教学津贴按人平发放。        附则:        (一)、出勤        1、旷工一天50元,旷会一次50元,旷课一节20元。        2、(上课、开会)迟到、早退一次10元,中途离堂、离开会场一次10元。        3、事假一天(开会请假)20元,上班病假一天(开会一次)10元,重大疾病如癌症除外。        (二)、教学常规        1、备课:每周语文20节,数学15节,一张试卷记2节;欠一节扣5元,当月不足按实际上课节次核算。一节不合要求扣2元。        2、作业批改:语文15次(含写话2次或作文2篇)、数学15次,一次测试核计2次,欠一次扣5元。单元测试必批,学生代批作业不能核计老师的作业批改次数。批改符号不全扣一分(判断符号、等级评定或记分、日期),出现知识性错误一处扣2元(错的判对、对的判错)。        3、计划、总结、论文或学校部门等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含临时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5元。        4、班级管理        (1)、环境卫生(教室、寝室、清洁区),学校安排一次未打扫的'扣5元,不彻底要求后依然未完成的一次扣2元。        (2)、安全纪律,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各扣损失总额的20%,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学校规定和校纪校规,出现违纪一人次扣2元。        (3)、教师违反学校规定一人次扣50元。        A、参与打牌赌博被上级抓获的。B、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家长上访或学生流失的。C、教师之间闹不团结吵架的。D、教师参与社会打架斗殴的。E、不接受学校合理工作安排的。F、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点名批评的。G、不接受学校工作检查的。H、违反学校临时明文规定的。        4、由于个人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学校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30%的经济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        教师签名:        2013年3月

5. 如何做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校长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定中担任着重要角色,如何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真正体现“绩效”两字,促进学校的发展,校长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制订方案要遵循四个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向一线骨干教师、班主任、科室管理人员、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名优教师倾斜。通过对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2.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有机结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旨在体现“有一份付出得到一份回报”,在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同时,学校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因为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实施时仍要重视“精神奖励”。完善绩效考核内容,要把师德放在首位,讲究奉献精神。3.坚持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

如何做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6.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暨综合考核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暨综合考核方 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        以现行法规和省市县相关文件为指导,总结我校2009至2012年度自主考核发放中的经验和教训,推进教育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013综合考核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总体思路是:强化激励引导作用,发挥绩效杠杆力量,更加突出质量优先、师德为先,倾斜一线,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推进绩效工资分配改革迈出新步伐。        二、项目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津贴与(加班)补助、考勤奖、课时奖、工作业绩考核奖、教学成果特别贡献奖五种。        (一)津贴与特别工作补助        1、班主任津贴:每月160元。按照每月文明班级综合考核积分分120、160、200三个档次,依据考核逐步完善班主任竞争上岗和考核淘汰机制。        2、管理岗位津贴:每月160元,分三个等次。在教育局核定干部职数范围内的各教干享受。主要依据分管工作目标考核和学科质量包挂提升结果发放,参考教师测评成绩和校级领导测评成绩。        3、骨干教师津贴        各学科获得县级以上业务奖励(县优质课、县基本功大赛)在一线任课,或学校认定的承担各年级学科引领作用的教学骨干,寒暑假以外(10个月)每月享受30元骨干教师津贴。        4、超课时津贴        教师承担同一学科教学周课时达到12课时以上(不含辅导、值班及其它换算课时),且每周形成教案数在5课时以上,是一般同学科教师承担课务2倍的,教学时间享受超课时津贴每月100元。        5、毕业年级培优津贴        毕业年级超过学校预定的优生数量考核指标,根据考取四星级高中统招生人数每生补助10000元津贴,相关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主任依据专项考核办法分享。        6、学校管理中贡献突出受到上一级主管部门集体嘉奖的,根据嘉奖级别、影响力、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凭奖牌及文件补贴到具体办事部门,对应分管领导分享。        县综合考核先进单位1000元,县单项100-300元,省市级单项300-1000元。        县教学质量进步奖1000元,三等奖2000元,二等奖3000元,一等奖10000元。        学校每天安排1名骨干管理人员承担24小时重大安全责任轮值,其夜间值班津贴为每人每天50元、只有白天的减半,脱岗或缺席一次,罚没全年津贴。公休与寒暑假每人全天60元,根据值班安排表及考核检查到位情况计算。        7、职工合法生育或职工突发大病中途需请长假带来的临时课务安排,请假职工依法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应急承担课务的教师特殊补助。        8、实行各类临时工作补助台账制度        对于学校临时安排的应急工作和各类加班(不含该岗位日常应做工作而未完成部分和因工作性质作息时间不同而形成的部分),又难以用具体课时量计算的,由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奉献为主的前提下,具体核定适量补助金额,在报请校长室批准后交由分管校长详细记录台帐,每月公示台账内容。凡没履行报批手续的不予考虑。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设置一线、二线绩效奖励基数分类考核。绩效奖励人均基数=(上级绩效拨款数—各类津补贴)/享受人数        A、二线后勤教辅管理等所有不担任课务岗位(平均值X%);        B、一线科任教师类考核基数等于绩效拨款总数减去各类津补贴减去二线岗位总值后的人均数。        A类职工考核        依据交办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考勤成绩30%、群众测评赋分30%、分管领导排名赋分20%、班子成员对工作劳动强度评分20%,确定在此类员工绩效等次。一等10%享受该类基数的120%;二等40%享受基数100%;三等40%享受90%;四等10%享受该类基数的80%,        B类职工考核        量考核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勤占10%,课时工作量占35%:        1.考勤奖(在该类考核金额中权重10%)        个人考勤奖金额=(考核奖金额10%÷B类教职工考勤总得分)×个人得分。        考勤工作采用电子考勤和会议活动考勤结合方法。凡婚丧假、产假、长期病假、学习、出差、公干等情形,由明确权限的主管领导在每周统计之前向考勤责任人提交证明,并在当周公示栏中公示的按规定处理。凡是法定假期及个人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扣分范围。每月统计汇总当月考勤结果接受群众查询与监督,公示期三天内有错必纠,逾期不予考虑。        2.课时奖(在考核奖金额权重的35%)        A、一线教师课时工作量=周实际课时节数×学科系数+辅导节数+社会工作量        学科系数设置我校参考值为:语文、数学、外语为1.2;政治、物理、化学为1.1;其余学科为1。辅导课落实1人1班且保证辅导秩序的按1课时计算,未做到1人1班的以节数的50%计算。        社会工作量:即教职工在学校担任的除上课以外的其他相对稳定、长期的工作,如教干职务工作量、年级组长,各处干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各岗位基础工作量数字根据每学期一线教师实际人均任课量设置,并随着人均课时量下降而下降。各项长期社会工作量项目必须在学期之初提交教代会通过不得随意增加,变化设置标准如下:        班主任工作量为每周5-6课时(依据学校班级规模和人均课时变化而调整);        教干在达到规定职务任课标准的其总课时量按照全校教师的平均课时量计算,未达到的,按照任课课时量加职务工作量计算。超过教师平均课时量的照实计算。鉴于各年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繁重在其各类工作总量基础上单独加2课时职务工作量,教干各项兼职及分管工作不再计入个人工作量。        年级组长(各处校聘干部、兼职干事)工作量每周3-4课时;        教研组长工作量每周3课时;        备课组长工作量每周2课时,学科任教教师不足3人的不设备课组组长;        四室工作责任人每周2课时;        网管员1人、广播站辅导2人、社团活动指导2人、宣传文稿1人工作量每周各加2课时。        凡上述条款没罗列的其他项目又不属于学校领导分工以内的工作,部门提交教代会通过。        特殊工作量,根据学校安排或者教师主动承担的大型活动策划运作、讲座、调研、文稿方案编制、德育科研、英语口语训练、体育加试训练(如在正常上班时段另在年级其他人相应工作量中核减)等等,依据成果评定、消耗时间、各部门工作量台账报校长室核定。        为体现教学一线关键岗位的重要贡献,对工作相对繁杂且对总体教学质量、绩效工资总额贡献最大的毕业年级中考学科教师,根据学科考核业绩另加个人实际课时工作量的5%—20%。具体比例根据县教研部门公布的中考成绩分析结果,在全县学科位次处于前五名的加20%,前十名加15%,前十五名加10%,前20名的加5%。为大力促进薄弱学科进步、鼓励补齐质量短板,学校对数学英语学科提高一档执行,且与2012年中考相比数学英语学科每提高一位次再增加一个百分点。        过去四年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同志工作量因各项附加和累计,致使个人工作量超过周总课时数,有失公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个人最大值测算,从2013年度起实行个人工作量总量封顶算法,个人课时量、辅导、社会工作量总和不超过26节或人均工作量2倍,超过的不再计算。        C、课时奖计算办法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        教职工课时奖金额=(绩效工资总额-各类津贴)×35%÷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得分。        工作业绩考核奖:(占考核奖总金额权重的55%)        1. 教学五认真落实(占考核奖权重的5%)。        教学五认真落实奖金额=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考核总金额×5%÷教师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总和)        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主要由学科包挂教干主持考核教师岗位职责履行与师德师风情况,此项考核设定为100分,重点考核教师教学“五认真”落实情况。        包挂教干根据推门听课课堂情况主持评定课堂效果、教案、教研参与情况考核40分,教务处主持作业考核20分、多媒体使用率20分、学生评教10分、教师互评10分。        根据教育局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每被认定发生一次教学事故,互评和评教积分扣减一半。        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以上各项得分总和÷100×5%        2.教育教学业绩(占考核奖权重的45%)        我校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初定为100分        教学成绩取本年度内所有规范组织信度较高的大型考试积分的均分,作为教师的教学成绩积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先分别计算历次大型考试的成绩积分,每个年级的每个学科的第一名积100分,第二名的考试成绩积分设定为95分,其余名次按照该名次成绩除以第二名的成绩积分乘100%,依次类推。主要采信教研室统一组织或者校际联考的较客观的考试成绩。将历次采信成绩积分相加取平均值即是该教师的学期教学成绩积分。        无考试成绩的音乐、体育、美术、电脑教师的业绩考核得分=教师互评成绩×10×0.9        教师个人业绩考核得分=教学成绩得分÷100×45%        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奖金额=(考核奖金额×45%÷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总和)×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得分。        3、教学成果贡献奖(占考核奖权重的5%)        在教育局教研室采信的较权威的大型考试成绩分析中,对实现质量提升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科团队授予教学成果贡献奖。具体条款由教务处会同各年级根据学校质量目标考核定位制定,提交职代会另行通过。凡达到考核定位底线的学科分享该项奖励,学科成员教师均摊。在本年级同学科中处于考核末位,且距离上一个位次差距较大的除不能分享该奖外,同时列为工作岗位转换的首选范围。        三、绩效工资分配与2013度考核等次划分(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量业绩并重,年度综合考核侧重业绩积分)        1、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津贴与补助+考勤奖+课时奖+工作业绩奖+教学成果贡献奖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下达的评优指标数和相关比例,参照各年级事业规模,本着倾斜管理一线、教学一线的原则,分配到各年级组和行政组,各组按照积分和主管领导评分依次排序。特别优秀的后勤教辅经审议亦可以列入优秀等次。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考勤总积分 + 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 + 教师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总和 + 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总和        2、2012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得分(100分)=个人考勤得分(10)×100% +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35分)×50% + 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5分)×100% + 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得分(45分)×130%+部门主管领导测评得分(9分)×100%        考核等次依据综合考核得分排序,根据上级文件关于班子成员和教师所占比例相关规定进行指标分配。按行政、各年级组划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确定先进工作者名单,各块工作主管领导按照统一设定的三个等次比例先分出等第再折算出分数。        四、依据丰委办77号文件、丰教2009年341号文件、丰教2007年150号文件、丰教2011年第22号文件、丰纪发2011年21号文件规定,2013年18号、20号文件对以下情况的处置:        1. 批准离岗退养和保留原职级的二线人员,只要没有到外校应聘非法从事第二职业,又没有违反教育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行为,根据2012全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享受剔除津补贴和教学奖后的平均水平        2、县教育局因我校一线教师缺编、或办学成绩突出而增拨的款项和我校按政策扣发部分只作为对在编在岗位教师的补助。        3、根据县绩效分配文件精神,在年度内借调到党政其他部门手续完备且获得人事部门批准的,享受除去各类津贴教学奖后的人均值的70%,借用或调动到其他学校人员经双方学校协议后发放服务期内部分。        4. 根据我县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A. 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B.病假连续三月以上,或当年度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C.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2012年6月以后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教育局纪委人保联合把关)因处分期延伸到本年度应定为考核不定等次的';        D.一学期累计旷工(脱岗)5天,一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        E、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不参与考核,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正式谈话、批评教育仍不能改进的;        F、其它根据2013年18号文件规定,如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组织参与上访、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一个学期迟到次数、早退次数就超过就教育局年度考核规定中迟到、早退累计15次而应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扣发全年绩效工资的20%,超过30次的,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4、因个人师德问题屡遭家长学生投诉、影响学校声誉,经查实确实是个人因素造成的;或者违反上级规定,造成学校工作声誉受损,经教代会表决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5、其它对照工作职责因玩忽职守形成责任事故的,每记录在案一次扣发200-500元,其它惩罚条款根据教代会提案设定。        6、凡3年内即将退休(男57以上女52以上)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达不到全校平均值(不含津贴和特别贡献奖)的90%的,只要没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其它规定的行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不低于平均水平的90%发放。        五、特别重申        1、奖励性绩效工资属于学校自主发放的奖励特质,本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过程中长时间张贴于校园网公告栏广泛征求意见。所有修改意见必须形成文字表述提交给学校主要负责人,能采纳的建设性意见直接融入条文,难以采纳的提交教代会审议,学校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即为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的最终指导性文件。只要本方案不与现行法规具体规定相违背,即全部按本办法施行。        2、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分工负责提供对应的的考核数据,各考核部门接受群众监督、对考核组及全体教师负责,必须尽最大可能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在落实发放和数据上报前有错必纠,如数据已经上报或者绩效工资发放后发现的错误,由数据提供部门负责人当面道歉但结果不予更改。        3、如遇上级政策修改或者有新文件精神,相关条款按新规定新精神执行。        4、学校校长室对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        2013年4月22日        该方案整合上学年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诸多思考,起草者尽管殚精竭虑但在当今大形势下,体制不改仍难解决所有难题,只能从本单位今年工作目标定位出发草拟,不完善处肯定多多, 欢迎同志们拍砖,还是那句老话“欢迎提意见,鼓励提建议,反对发牢骚。”所有建设性意见均可通过分管领导归纳提交,我们将尽快研究完善。

7.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县级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本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五个项目,除此之外,不设其他项目。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统一发放。其中:
      生活补贴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不同岗位执行统一标准。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实行一岗一薪。
      教(工)龄补贴主要体现从教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斜。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教师的倾斜。根据原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通知》(浙人发〔**〕78号)规定发放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对地理位置偏远、办学条件艰苦的学校的教师加发任教津贴。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考核奖、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等项目,也可设立其它项目。
      考核奖主要体现对教师的日常考勤、考绩等情况。
      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其中,班主任工作量要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内部分配时可进一步向班主任倾斜,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
      名优教师奖励主要体现对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倾斜。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
      (四)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标准随本校教师在工资统发中一并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教育部门根据对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四、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含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中办发〔**〕18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含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所需经费,在对学校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原资金来源渠道统一纳入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县人事、财政部门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与本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有效控制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县财政要承担经费保障的责任,大力开展增收节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种财力,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六、组织实施
      (一)本实施办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本地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人事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统筹不同学校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分配的指导。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二)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批准。自**年1月1日起,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一、实施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由区人事、财政部门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含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下同)和我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二)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我区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学校要负责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自查工作,如实上报发放情况;学校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所属学校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核查工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做好津贴补贴项目的保留、归并和取消工作(清理、归并、取消及保留的原津贴项目:
      1、归并的项目:职务补贴、保留津贴、午餐补贴、原班主任津贴。
      2、取消的项目:年终一次性奖金,地方自行建立及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津贴补贴。
      3、保留的项目:国家规定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科学合理地确定绩效工资的项目和标准,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项目。
      在区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区教育局具体核定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并进行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项目统一设立为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是学校搞活分配的重点。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设立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得自行设立其他项目,各项目具体标准由区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制定。
      (1)基础津贴由区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现已发放的生活性和岗位性津贴补贴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后归并设立,基础津贴按照岗位适当拉开差距。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基础津贴从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下月起执行相应的标准。
      (2)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的倾斜,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为扣除基础津贴后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剩余部分。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条件艰苦程度等因素适当区分,对条件特别艰苦的学校给予更多的倾斜(具体学校另行制定)农村艰苦学校津贴,调离后不再享受。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目前暂只核总量,待考核后发放。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斜。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进行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考勤津贴主要体现学校对教职工出勤率的考核情况。
      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其中,班主任工作量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区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按照实施办法并结合本校实际,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校长的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确定。其中,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区教育局可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拿出一定额度,设立校长津贴,由区教育局根据对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四)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五)绩效工资实施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地方自行建立以及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
      四、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按照促发展、保稳定的原则和要求,由学校统筹考虑。原则上可比照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除财政拔付外,不足部分暂由学校从自有资金中支付。
      (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按中纪发〔**〕40号文件执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按隶属关系由区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由省相关部门另行发文部署。
      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退休人员执行上述生活补贴后,除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其他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再另外发放。
      今后退休、退职的人员,从退休、退职的下月起,按退休、退职人员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经批准受聘到两类岗位上工作的义务教育学校人员,基础津贴按执行岗位工资所对应的岗位确定。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基础津贴执行最低岗位的标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初期基础津贴执行最低岗位的标准;明确岗位后,基础津贴按所明确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津贴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确定。
      (六)其他新进入学校人员,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津贴标准。
      (七)经组织批准挂职锻炼、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可比照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支教人员绩效工资可比照受援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区财政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
      (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工资财政统一发放的地方,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组织实施
      (一)区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由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制定,经区政府审定并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及时、足额到位。
      (四)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8.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5、竞赛指导奖: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中心校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奖给指导老师3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10元;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奖给指导老师100元、150元、20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素质教育的各种兴趣小组参加市区比赛,获团体一等奖每队奖给指导教师(或教练)10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40元。比赛级别每升一级,各递增50元。 6、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享受平均值,但不兼得。
      (四)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但不包括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五)法定分娩假的绩效工资原则上每月发放200元(按5个月计算,另一个月按在编在岗教师寒暑假待遇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不够的,各项统筹安排或每月按在岗教师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00]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 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 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