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要求?

2024-05-12

1. 2011年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要求?

一、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产频道“经济适用房专题”中下载栏下载。 

二、领表填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3.63万元、4.53万元、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三、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简单地讲就是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着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单位盖章,没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上述表单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申请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户口本复印件两张(如果户口里面还有其他人也要复印两份)到北京市崇文门花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排号。目前交易中心在工作日每天发400个号,再根据所排到的号等候交易中心通知交表时间,待交表时间提交所有资料审核。 

五、等候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2011年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要求?

2. 请问2012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一、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产频道“经济适用房专题”中下载栏下载。 

二、领表填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3.63万元、4.53万元、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三、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简单地讲就是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着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单位盖章,没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上述表单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申请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户口本复印件两张(如果户口里面还有其他人也要复印两份)到北京市崇文门花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排号。目前交易中心在工作日每天发400个号,再根据所排到的号等候交易中心通知交表时间,待交表时间提交所有资料审核。 

五、等候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3. 2010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都需要什么手续?

以下这些也许对你买两限房会有帮助

买经济适用房三步走 
第一步 领取审核表 
第二步 填表审批盖章 
第三步 办理购房登记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以下简称核定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
http://www.bjjs.gov.cn
)下载.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 
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 
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 
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1 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 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  (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2010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都需要什么手续?

4. 2010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都需要什么手续

以下这些也许对你买两限房会有帮助

买经济适用房三步走 
第一步 领取审核表 
第二步 填表审批盖章 
第三步 办理购房登记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以下简称核定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
http://www.bjjs.gov.cn
)下载.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 
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 
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 
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1 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 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  (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5.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北京市规定,申请经适房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3年。
1、1人申请的,要求年满30周岁,年收入2.27万及以下,资产24万及以下;
2、2人申请的,年收入3.63万及以下,资产27万及以下;
3、3人申请的,年收入4.53万及以下,资产36万及以下;
4、4人申请的,年收入5.29万及以下,资产45万及以下;
5、5人及以上申请的,年收入6万及以下,资产48万及以下。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及以下。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6.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不能申请。30岁以下单身人士不能申请经适房。
根据你的情况,如果要申请经适房必须达到:
1. 单身达到30岁以上。或者结婚。
2. 结婚后,两人年收入不超过36300元,净资产不超过27万。
3. 住房公积金基数不要过高,月缴存基数最好不超过3000。同时涉及到月缴存基数的还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4. 年缴纳个调税最好不要超过1000元。 

附:申请条件
**供应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申请标准:   
  1.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 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 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 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 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7.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产频道“经济适用房专题”中下载栏下载。 

二、领表填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3.63万元、4.53万元、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三、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简单地讲就是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着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单位盖章,没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上述表单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申请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户口本复印件两张(如果户口里面还有其他人也要复印两份)到北京市崇文门花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排号。目前交易中心在工作日每天发400个号,再根据所排到的号等候交易中心通知交表时间,待交表时间提交所有资料审核。 

五、等候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8.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 条件

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北京市政府出台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按照新标准,北京城八区申请廉租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如果你家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你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表,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领表填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3.63万元、4.53万元、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简单地讲就是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着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单位盖章,没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上述表单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申请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户口本复印件两张(如果户口里面还有其他人也要复印两份)到北京市崇文门花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排号。目前交易中心在工作日每天发400个号,再根据所排到的号等候交易中心通知交表时间,待交表时间提交所有资料审核。 

等候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