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印刷他人作品但不是用来买卖的违法吗?

2024-05-14

1. 私自印刷他人作品但不是用来买卖的违法吗?

如果是私自印刷他人没有发表的作品,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是私自印刷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无偿使用。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私自印刷他人作品但不是用来买卖的违法吗?

2. 伪造公司印章,是违反治安处罚法还是刑法呢?

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公文的文字可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私自刻章犯法吗?

如果你刻的章就是表明是代表你自己的话,或者是可以作为你自己的代表和依据那应该没事,好多人都有那种有自己名字的章嘛,但是如果私刻公章肯定是违法的,

私自刻章犯法吗?

4. 股票的制作和发行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团体不得擅自印制、发行股票(这道题错在哪?)

股票的制作和发行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

错在“中国人民银行”

5. 自己印制图书贩卖算不算违法

私自印刷书是违法的。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

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1、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市场经济既是自由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判断非法经营罪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非法经营的非法性必须是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非法经营的非法性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这个“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非法经营罪违反的国家规定是指国家关于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买卖物品的规定,国家关于进出口许可、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许可、批准的规定,所以不是指违反一般的关于经营的法规。

无照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本身并不是非法经营,只有当无照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是需要行政许可才能经营时,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经营行为。

例如,营业执照中没有经营烟草的内容,但是如果超出范围经营了烟草,因为烟草属于专营物品,因而这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但是如果超出范围经营的不是需要经过行政许可或者审批以及专营专卖或者限制性买卖的物品,则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2、其他非法经营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明文规定认定。

根据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的基本原则,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明文规定进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关于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应当受到“禁止适用事后法”原则的限制,否则,非法经营罪的范围将会被随意扩大。

自己印制图书贩卖算不算违法

6. 求解答!我公司想要以上市公司的形式来进行融资(但非上市公司),自行印制或签售股票(类似股票)

我觉得你首先应该明确股票的含义,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代表着其持有人(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每一股同类型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即“同股同权”。假设你持有一定数量上市公司的股票,那么你就是这个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你有权按照你持股的比例行使你的表决权。当然一般来说大股东持股比例较大,小股东难以左右重大事项的表决结果,但你确实有这个权利。
   你公司自行印制或签售所谓"不给公司股份"的股票,估计没有人会买,跟借条差不多~
     比较正常的方法是入股你公司
   或者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将投资人的资金合法注入你公司,你公司给予一定的利息。

7. 私自刻他人公司的公章犯法吗?犯什么法?

私自刻他人公司的公章犯法是犯法的。涉嫌“伪造其他组织印章”和“使用伪造的印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1项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第2项  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第二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资料
案例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硕犯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于2005年6月17日作出(2005)天法刑初字第778号刑事判决
上诉人陈硕为私自承揽工程业务,委托不法分子伪造其他公司印章并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
但鉴于上诉人陈硕仅伪造其他公司印章一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认罪态度较好,可再酌情从轻处罚,其要求从轻判处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05) 天法刑初字第778号刑事判决的定罪部分;
二、撤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05) 天法刑初字第778号刑事判决的量刑部分;
三、上诉人陈硕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5年1月26日起至2005年8月25日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私自刻他人公司的公章犯法吗?犯什么法?

8. 法人有权力把自己的股份私自转出去吗?

 转让时需要注意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
  1、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股东组成,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3、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4、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
  5、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注意回避一人股东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除了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存在外,并没有赋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合法地位。
  另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在公司中因居于特殊地位,他们的出资转让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定的角度应要求更为严格一些。
  股东由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继承、遗赠而发生的出资转让问题。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原股东的财产而发生的出资转让问题也应在股权转让上得到重视。
  另隐名股东问题应当注意,遇到争议与纠纷时,其维权成本较大,风险也大。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
  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进行。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主要包括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及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我国法律对其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其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
  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自经营的产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转让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又如,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者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再如,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全部股权 ,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应尽量详尽。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转让股权的分额及其价格;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受让方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与终止;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法定手续才能正式成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因股权转让而变更股权的,应向审批报送下列文件: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企业原合同、章程极其修改协议;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的并经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因转让股权涉及到转让方、受让方及原股东权益保护,也涉及到公司本身和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