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投票权分离违法吗

2024-05-15

1. 股权与投票权分离违法吗

股权与投票权分离不违法。有些股权是属于不具有投票权的,例如进行股权激励时发放给员工的股权就是没有投票权的股权,所以股权与投票权分离是不违法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股权与投票权分离违法吗

2. 股权和投票权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另外,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也就是说,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过持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同意,其他事项的表决可以在章程里面进行约定。

3. 股权和投票权

法律分析:股东的投票权是指股东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有权通过召开股东会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是否同意通过。与股东投票权相关的核心法律问题是股东对什么样的事项有投票权,即如何界定股东有投票权的公司重大事项。现代公司管理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而实现公司由职业董事或经理人进行有效治理的目的。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上,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除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外,其他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公司经营意思决策都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权和投票权

4. 股权被投资人恶意分离投票权违法吗

在我国股东的股权与股东的投票权分离是可以的。例如,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的人员基数很大,范围更广、持有份额零散,一般只享有收益权,而不享有表决、投票等权利。
一、公司股权是指什么
公司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综合权利。也就是说,股东基于股东资格享有股权,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和股权比例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是股东的权利,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股权一般是指股东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股权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二、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1、性质上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居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而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其中股份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人合性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股东的表决权按认购的股份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而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的人作为发起人。
三、股东不配合签字怎么办
股东不配合签字,无法获得全部签名的,那么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出席人有股东和公司高层管理,股东有投票权,其他人列席参与探讨建议。最后股东决策表决。百分之八十股东通过的,那可以执行决议进行贷款的。但是如果办理贷款手续期间,有股东提出要求公司回购持有的股份,所有对外的贷款手续需要停止,至分割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