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2024-05-13

1. 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百分之十一,或各百分之十二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二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后对材料审核,如批准提取,则会授权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提取公积金必须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2. 天津公积金比例

天津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到12%不等。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缴纳比例分别为11%、12%,至于其他的单位,具体的缴纳比例由职员与单位协商后确定,只要协商的下限不低于5%,上限不高于12%,那么约定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有哪些方式1、网上查询;2、拨打自助电话查询。可以通过拨打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来自助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没有办理公积金联名卡人可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具体合作银行有哪些需咨询当地公积金;3、人工咨询电话;4、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查询。职工可以持医保卡去市房管局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在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5、银行卡(存折)查询。

3. 天津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到12%,也就是说不可以低于5%,也不可以高于20%,缴存的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的基数就是职工本人当月的月工资。职工个人缴存多少,单位需要同比例缴存。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天津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4. 天津公积金比例

天津公积金比例为5%-12%。公积金缴纳不是按照档次划分的,而是有缴存基数和缴费比例的区别。国家规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12%,公积金的最高档次为职工和原单位的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合计最高缴存比例为2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住房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 天津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到12%,也就是说不可以低于5%,也不可以高于20%,缴存的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的基数就是职工本人当月的月工资。职工个人缴存多少,单位需要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天津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6. 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缴存比例: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缴存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7. 天津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到12%,也就是说不可以低于5%,也不可以高于20%,缴存的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的基数就是职工本人当月的月工资。职工个人缴存多少,单位需要同比例缴存。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天津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8. 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缴存比例: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缴存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