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验资规定是什么

2024-05-14

1. 外资企业验资规定是什么

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
但是新《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行业的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仍然需要验资:
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商业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外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5、信托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6、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7、金融租赁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8、汽车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9、消费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0、货币经纪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1、村镇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2、贷款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4、农村资金互助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5、证券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6、期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7、基金管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8、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外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21、直销企业:《直销管理条例》
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23、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4、劳务派遣企业:《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5、典当行:《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7、小额贷款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另外,外资企业任何行业均需验资,需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一、现金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
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也是企业最愿意接受的出资方式。对此,股东在采取货币资金出资的方式时,应注意如下的事项:
1、资金来源
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规定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2、出资成本
汇率折算和手续费将可能增加出资的成本。如以非本位币出资的,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汇率折算为本位币,但由于汇率存在不稳定性,出资在汇率折算过程中将会发生损失,增大资本投入。另外,由于银行转账出资需要手续费且各银行的手续费收费不一致,外币现钞出资存人银行亦需要支付手续费。因此,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折算汇率和手续费的承担可避免出资的损失和纠纷的发生,降低出资不足的风险。
当出资人的实际出资额超过章程所限定的数额时,企业应当将其转为临时负债,并与出资者及时沟通,作出归还或其他处理的决定。
3、办理手续
根据新法,各出资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各出资人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资金。此外,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外资企业验资规定是什么

2. 外资企业验资规定是什么?

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
但是新《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行业的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仍然需要验资:
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商业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外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5、信托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6、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7、金融租赁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8、汽车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9、消费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0、货币经纪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1、村镇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2、贷款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4、农村资金互助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5、证券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6、期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7、基金管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8、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外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21、直销企业:《直销管理条例》
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23、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4、劳务派遣企业:《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5、典当行:《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7、小额贷款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另外,外资企业任何行业均需验资,需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一、现金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
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也是企业最愿意接受的出资方式。对此,股东在采取货币资金出资的方式时,应注意如下的事项:
1、资金来源
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规定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2、出资成本
汇率折算和手续费将可能增加出资的成本。如以非本位币出资的,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汇率折算为本位币,但由于汇率存在不稳定性,出资在汇率折算过程中将会发生损失,增大资本投入。另外,由于银行转账出资需要手续费且各银行的手续费收费不一致,外币现钞出资存人银行亦需要支付手续费。因此,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折算汇率和手续费的承担可避免出资的损失和纠纷的发生,降低出资不足的风险。
当出资人的实际出资额超过章程所限定的数额时,企业应当将其转为临时负债,并与出资者及时沟通,作出归还或其他处理的决定。
3、办理手续
根据新法,各出资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各出资人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资金。此外,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3. 外资公司验资流程

外资公司依据其所经营的行业、产品或服务不同,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06年开始实施后,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本可在两年内出资。
  一、外资公司验资流程
  上海的内资公司是先验资,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但上海的外资公司是先办理工商等注册登记,待开设外资公司外汇账户,再由外国投资者打入注册资本(必须是外币)后进行验资,然后变更外资公司营业执照。
  二、外资公司股东出资注意事项
  外资公司注册出资时,外方投资人出资比例一般不低25%,出资人必须为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中英文拼写与章程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垫出资。外汇登记证中须由开户银行加盖公章及填写账号。
  三、外资公司验资所需资料
  货币出资资料清单 :
  1、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的批文;
  2、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3、外资局批准的公司章程;
  4、临时营业执照;
  5、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
  6、外汇登记证(原件);
  7、银行进账单;
  8、前几期验资报告(分期投资资金时);
  9、投资人身份证或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会计报表;
  10、房屋租赁合同;
  11、实收资本入账凭证;
  12、其他需要的资料;
  实物出资资料清单:
  1、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的批文;
  2、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3、外资局批准的公司章程;
  4、临时营业执照;
  5、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 外汇登记证(原件);
  6、实物海关报关单;
  7、实物价值鉴定书(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8、承诺函;
  9、实物交接清单;
  10前几期验资报告(分期投资资金时);
  11、投资人身份证或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会计报表 房屋租赁合同;
  12、收资本入账凭证;
  13、其他需要的资料;
  利润转增资本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验资报告;
  4、董事会利润再投资决议;
  5、公司原章程及补充章程;
  6、外汇登记证;
  7、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8、外商投资管理局同意增资批文;
  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知书;
  10企业所得税缴款证明及完税凭证;
  11、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批文;
  12、再投资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13、其他需要的资料;
  外资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必须通过外汇途径由外国汇入。外资公司营业执照上可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计价单位。
  深圳银钟财税顾问有限公司验资必须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并出具三份验资报告原件。

外资公司验资流程

4. 外资验资 是什么?

1.外资验资就是外资企业验资。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外管局也就是外汇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外资咨询需要年检的证件有哪些?

注意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1号到6月30号。外资公司的年检需要到2个部门年检一个是工商年检还有个是外汇年检。
工商年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财政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汇登记卡(证)原件、复印件(卡正反面复印)及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盖公司公章
3、公司上一个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盖公司公章、财务章
4、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电子版本或纸质);海关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没有可以不提供)。
至于外汇年检我就不知道了,其实你也没必要知道,现在的公司都是找代理公司帮你年检了,很方便的,也没多少钱,给您推荐一家,您在百度搜下“北京汉唐外资服务”就有了,打个电话咨询下吧。

外资咨询需要年检的证件有哪些?

6. 验资的外企验资

 注册会计师承办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时,委托人要做好准备工作。委托人如已基本具备下列条件,可提出验资申请:(1)出资的现金已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2)出资的实物已经过评估作价,并对技术、质量和实物数量办理验收交接手续;(3)专有技术、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有关证件已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4)中方财产已办好财产转移申报手续;(5)如属增加资本或转让资本,已完成法定程序并具备有关证件。委托人提出验资申请应填具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加盖企业公章,并连同下列附件,一并送会计师事务所:a.审批机关签发的批准证书;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企业合同、章程、协议、可行性研究报告;d.企业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有关出资份额、股利分配的决议纪要和变更出资条款的协议等文件;e.出资的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的证明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委托书和附件后在实施查验前要做好以下三点:(1)应与委托人商定验资项目的性质、目的、范围、要求和双方责任,以及收费标准、支付方式、日期等,并在委托书内加以明确。如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承办,即在委托书内写明受理验资意见并加盖公章,以正本留存,副本退回委托人,同时按约定日程开展工作。(2)研究验资的主要依据。对有关验资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企业合同、章程、协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有关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均需仔细审阅,并填制企业基本情况表。(3)订立验资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进度、方法、人员安排和验资重点等。 根据《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验资业务中应掌握下列各项:(1)企业的注册资本各方认缴份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等,应以大陆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和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进行查验。(2)投资者认缴的出资,必须是自己所有的现金,以及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3)投资者提供的各项凭证文件,要分别采用核对、审阅、查询、盘点、分析等方法,确定证件是否有效,计量是否合理,数据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4)对於会计帐目不健全的企业,注册会计师应要求其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对没有建立帐目而不能提供应有验证资料的企业,须在查验前提请其建立帐目和必要的内部管理制。企业不建立帐目和不提供应有的验证资料,注册会计师可拒绝接受委托。(5)在验资中如发现投入资本或与投资相关的资产负债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等问题要认真填入验资记录,并要求企业於约定时间内对有关帐册凭证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再由注册会计师进一步验证核实。 检查验证工作结束后,注册会计师根据取得的资料证据和验资记录,最后编写验资报告。其一般要求如下:(1)验资报告要分别主次,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地编写,并徵求委托人的意见。如委托人提出的意见是合理的,应当予以接受。如对验资问题,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注册会计师应根据需要调整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在验资报告中说明。验资报告经注册会计师签署后直接发送委托人。(2)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拒绝出具验资报告:企业以伪造、变造以及故意毁灭凭证、帐目、报表、证明文件等手段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对验资结论构成影响的;企业对应当进行检查的项目,不提供合作,甚至阻挠检查的;企业坚持让注册会计师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3)经验资后,如企业帐簿中实收资本科目所反映的金额同验资报告不符时,应进行帐面调整。(4)验资报告应由企业报送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财政机关。合营企业、合作企业还要根据验资报告填写出资证明书,发给投资者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