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积金需要个人准备什么资料

2024-04-29

1. 交公积金需要个人准备什么资料

个人交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
1、共有资料:《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贵阳市户口簿或贵阳市居住证。
2、按类别提供的资料: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原件;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或收入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自由职业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或收入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交公积金需要个人准备什么资料

2. 个人交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怎么缴纳公积金?自己有单位但是没有买住房公积金,想自己缴纳贷房子。
 个人缴纳公积金,需提供本人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近六个月以上社保缴费明细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公积金贷款问题
  父亲和子女能一起用公积金购买一套房屋吗
 不动产权证上如果有父亲和子女的名字,父亲或者子女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父亲或者子女也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协助还款。
  降低缴存比例
  公积金能不能降低缴存比例?降低以后会不会影响贷款额度?
 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需单位整体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无法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不影响贷款额度,缴存额影响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共同公积金贷款,因为工作调动一方离开本市公积金转走,请问是否需要提前还款,另一方能否单独继续贷款?
 如每月能按时足额还款,不需要提前还清。
  公积金还贷支取不了
  显示当年已经支取,需要次年1月1日才能支取,可是今年我还没有支取过
  社保局回复: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内每年(间隔12个月)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和结婚证,夫妻双方提取的金额不得超出当期偿还贷款的金额。

3. 自己交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办理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审批时请个人根据情况带好下列材料:
(1)购房改房:需带房改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
(2)购统建解困房:需带统建解困房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或职工个人产权登记收件收据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3)购商品房:应提供商品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复印件;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及安置购买合同书复印件;
(5)集资建房:单位集资收款票据及集资合同书复印件;
(6)职工自建房: A、乡村建房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区土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已建好的证明; B、城市建房应提供原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建设许可证。
(7)职工维修住房:应提供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维修承办单位出具的维修预算书;
(8)直系亲属购房:不同户成员要支取公积金的,支取公积金职工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及上述支取材料。 以上支取公积金名字与购房发票名字不同的,还应提供户口本上全户户口页复印件。
三、上述材料齐全,自申请之日三天内办理。

自己交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办理

4. 单位交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单位申请公积金开户需要提供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2、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办理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啊

给新员工办理公积金:
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单位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工资发放表、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
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
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
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办理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啊

6. 个人交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带的证件和材料:
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有: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8. 单位交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单位申请公积金开户需要提供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2、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