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在电子税务局哪里查

2024-05-17

1. 汇算清缴在电子税务局哪里查

汇算清缴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提示若之前未在该电脑上做人员信息采集则需通过代扣代缴的人员信息采集菜单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并报送成功。若无法采集,请先到办税服务厅通过变更税务登记更新投资者信息。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后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分析详情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月度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具体项目如下:1、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2、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3、利息支出。超过税法规定不予扣除需做调整;4、业务招待费;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6、罚款、罚金、滞纳金;7、捐赠;8、职工福利费;9、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11、五险一金。

汇算清缴在电子税务局哪里查

2.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完成2016年汇算清缴

一、登陆“电子税务局服务助手”(桌面双击图标即可),登陆后点击“电子税务局”。

进入“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登陆界面,输入帐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

二、进入“办税桌面”,选择“汇算清缴”模块。

三、分别填写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如果未备案的,可进入优惠备案模块进行备案。
第一步,点击“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填写,在引导页选择“按年申报”,如下图; 填写财务报表,并成功发送申报。
第二步,填写“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申报表,如下图:

点击“填写”,进入基础信息表。如下图:

填写,确认完成后,点击下一页,进入表单勾选页面,如下图:

勾选需要申报的表单,点击确定,进入表单填写页面。
注意:此处部分表单的勾选规则根据上一页“基础信息表”勾选的会计制度默认勾选,且不能删除,如果要修改默认的表单,点击上一页,重新选择会计制度。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如下图:

在填写数据过程中,如果要查看、修改“基础信息表”和增加删除表单,点击上图的“基础信息表修改和表单选择”,进入后进行查看,修改。
第三步、完成财务报表和年度申报表填写,如果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尚未备案,需要完成税收优惠备案。选择”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五、风险扫描与申报表调整
进入“风险查看”模块,对申报信息进行风险扫描,扫描完成后,系统会显示纳税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图,包括“风险名称”,“表单名称”,“指标类型”等内容。其中,指标类型分为“修改类”和“提示类”两中。

点击“查看”,系统弹出“风险详情”界面。可看到风险的详细描述,处理建议,和纳税人回复三个模块,如下图:

纳税人根据风险提示的结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报表填写错误,在“风险查看”界面点击“进入申报表”,如下图:

点击进入表单填写页面后,系统显示风险点内容,如下图:

双击风险提示,如上图,系统显示风险检测结果,并自动锁定风险数据项位置,如下图:

纳税人根据提示修改数据,修改完成后,再次点击“提交”,等系统二次扫描完成后,再次在“风险查看”模块查看扫描结果。
如果指标类型是“提示类”,纳税人的数据项填写没有错误,实际情况比较特殊,可不修改提示类,在“风险详情”界面“纳税人回复”中说明原因,点击“提交”给税局机关即可,如下图:

如果指标类型为“修改类”,则纳税人必须修改填写数据,直到风险扫描提示信息中没有“修改类”风险为止;如下图:

六、我要申报
“申报”模块包括现在申报清册、申报作废、申报查询三个子模块。具体解决所有的当期税种申报业务,页面如下图:
申报清册:纳税人可进行当前申报期内税种的申报业务操作。
申报查询:可以根据条件查询往期和当期已经申报的申报记录。
申报作废:在正常申报期内,对已经提交申报,且未做任何缴款等后续操作的申报数据,由于申报有误,可以在线进行作废操作。成功作废之后,可以通过“申报清册”模块进行重新申报。
七、税款缴纳
该模块下包括:缴税清册、扣款解锁,缴款情况查询、电子凭证打印4个子模块。

缴税清册:纳税人可以通过该模块进行缴税。当前只支持签订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进行网上缴款。做账可以找鑫瑞蓝天,价格很实惠哦。

3. 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

法律分析:可以登录当地的电子税务局,有CA证书的企业,可以直接用CA证书登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

4.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具体过程如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45日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税务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税收调整项目清单,减免清单,联合企业股息,股息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等等,负责处理主管税务机关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2)税务机关接受申请并审查提交的材料。
A.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者扣缴或者缴纳纳税报告后,应当核实姓名,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之后,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应管理的内容发生变更,纳税人将被要求提供变更的依据。
B.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申报内容,主要检查税项,税率和税收基础是否完整,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所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完整它们在逻辑上是相关的,是否进行了税收调整。
C.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企业应当确定当年应交所得税金额和应付企业所得税,或者退还下一年度的多缴企业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报告错误
纳税人在年终后45日内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后,如果发现报告有误,按照“企业所得税结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后,如果税务机关在汇款期间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报告不真实,可填写“企业所得税自查表”。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根据此调整整体。本年度应付所得税金额予以补充和退还。
(4)结算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年度所得税和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纳税额和退税金额缴纳税款,并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缴纳税款。纳税人缴纳的税额低于全年应纳税额的,应当在4月底前缴纳税款;如果提前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缴纳的年度税款,则应退税或退税。手续。
(5)申请递延税款
如果纳税不能按时支付,纳税人应在纳税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一般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应在期满前15日内提交。限制,请参阅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递延纳税报告,当前货币资金余额和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资产负债表,工资单和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税务机构的报表。
经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高税额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收到递延纳税申报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如果未获批准,纳税人将从纳税期届满之日起收取滞纳金。

扩展资料: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5.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月底前),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6.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步骤为:1、首先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7.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步骤为:
1、首先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
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
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
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
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8.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具体过程如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45日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税务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税收调整项目清单,减免清单,联合企业股息,股息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等等,负责处理主管税务机关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2)税务机关接受申请并审查提交的材料。
A.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者扣缴或者缴纳纳税报告后,应当核实姓名,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之后,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应管理的内容发生变更,纳税人将被要求提供变更的依据。
B.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申报内容,主要检查税项,税率和税收基础是否完整,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所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完整它们在逻辑上是相关的,是否进行了税收调整。
C.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企业应当确定当年应交所得税金额和应付企业所得税,或者退还下一年度的多缴企业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报告错误
纳税人在年终后45日内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后,如果发现报告有误,按照“企业所得税结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后,如果税务机关在汇款期间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报告不真实,可填写“企业所得税自查表”。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根据此调整整体。本年度应付所得税金额予以补充和退还。
(4)结算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年度所得税和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纳税额和退税金额缴纳税款,并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缴纳税款。纳税人缴纳的税额低于全年应纳税额的,应当在4月底前缴纳税款;如果提前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缴纳的年度税款,则应退税或退税。手续。
(5)申请递延税款
如果纳税不能按时支付,纳税人应在纳税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一般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应在期满前15日内提交。限制,请参阅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递延纳税报告,当前货币资金余额和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资产负债表,工资单和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税务机构的报表。
经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高税额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收到递延纳税申报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如果未获批准,纳税人将从纳税期届满之日起收取滞纳金。

扩展资料: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