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部内控自查报告怎么写

2024-05-13

1. 保险理赔部内控自查报告怎么写

按照上级行关于2010年度基层行内控综合评价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工行济南明湖支行为客观、公正、真实地评价支行的内控管理状况,进一步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采取三项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内控评价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展开。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把2010年度内控评价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迅速成立了该行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并在风险部下设办公室。该行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还强化了各部室、网点的责任落实: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支行内控评价有关事项和工作;风险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支行与上级行内控管理部门的请示和沟通工作,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统筹安排和调度各部室、网点的内控评价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内控评价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加强内评文件资料的学习和培训,正确理解和掌握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评价要点、评价依据及评价方法。该行内控评价领导小组组织部室、营业网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总行《基层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2010年版)》和《基层行内控评价操作手册(2010年版)》等文件制度,吃透精神,熟练掌握评价方法,提高自评工作质量。三、加强过程评价指标的量化分解,保证该行进行内控评价自评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基层行的内控评价工作主要是过程评价,该行结合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评价操作手册的要求,对过程评价指标的评价内容、标准、要点、依据及方法等进行量化分解,确定被评价的部室、网点以及进行评价的具体项目和操作方法。四、加强和完善内控评价自评工作的基础管理,实现内控评价日常管理行为的制度化。内控评价的目的不仅仅是促进内控管理制度、措施的完善,更重要的是将内控评价过程中形成并完善了的各项内控管理行为制度化,真正在各级、各部门日常的管理中自觉执行到位。该行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在充分弥补完善和整改的基础上,对相关日常操作规程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力求结合执行力建设实现内控评价日常管理行为的制度化。五、加强评价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基层行之间、部室之间、网点之间的经营和管理状况不同,进行内控评价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也不尽相同。为保证支行自评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作为支行牵头部门的风险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在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上级行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其他行的先进经验,在支行部室、网点之间加强评价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使各项自评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通过2010年度内控评价自评工作,该行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内控管理的重要性,正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执行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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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部内控自查报告怎么写

2. 保险公司内控评估的报告

本文首先指出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新时期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对策建议。一、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最新的管理理论研究表明,内部控制是管理层为了把错误降到最低,并有效进行监控而建立的对业务经营活动的检查和相互制约的机制。早在1997年,为防范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就制定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金融机构,也包括保险公司。因此保险风险控制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内容,保险公司也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保险公司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其目的主要有三:一是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防止保险经营的失败;二是保证保险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三是保证保险经营的效率,提高被保险人的利益。需要从政府、保险行业、社会等各个层面对保险公司、保险经营活动和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分为政府保险监督、保险行业监督和保险信用评级三个层次。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监督是一种外在的、强制的监督,而公司内部控制则是内部的、自觉的监督。从要达到保险监督的目的来看,外在的监督只有通过公司的自我约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自我约束是保险公司内在的、对保证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层次,而自我约束能力又取决于及时、有效的内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与保险监督管理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层面,前者是内因和根据。二、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建立在授权、转授权制度基础上的分层次多级管理,并未明确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而是直接列出了内部控制的内容。即内部控制还限定在业务项目如险种或部门层次上,缺乏采用内部控制要素的观念,按照业务循环或作业流程来设计动态的内部控制机制,往往容易造成以下问题:(一)保险公司不重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领导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认识简单化。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就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因此出现事故、案件屡禁不止的现象。(二)对业务流程的控制不足这主要表现在:有些保险公司的管理层认为规章制度既已制定,下面照章执行即可;还有一些管理者把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对立起来,认为加强了内部控制就会影响到业务的发展,把内部控制与公司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对立起来,缺乏把内控工作作为一项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的意识。(三)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过于放松具体表现在:在财务上重会计核算、轻预算管理;承保业务上重“风险”合规判断、重要素是否齐全,轻风险管理指导和风险的评估工作;理赔上重赔付速度,片面强调结案率和结案速度,轻理赔质量。(四)缺少检查评估和具体处罚条例据笔者观察,目前一些保险公司比较重视自查和各类工作的常规性检查,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于责任划分不清、碍于情面或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作怪,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文件通报也是“隔靴搔痒”,不能切中要害,更缺乏必要的处罚力度和连带责任的追究制和问责制,致使内部监督和控制失去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新时期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对策建议(一)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内部会计系统和内部审计控制在会计制度框架内建立适应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统一下级公司的核算口径,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各条核算原则,同时建立内部审计,主要有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在企业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应独立于其他经营管理部门,最好受董事会或下属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二)完善全面预算和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业务流程体系保险公司应抓好预算体系的建立、预算的编制和审定、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落实、预算执行的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预算业绩的考核等环节;公司还应建立以核保、核赔、投资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双人勘查、交叉复核、分级核损、终审归案”的原则,防止假赔、骗赔案的发生。严格控制高风险、低流动资产比例,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和现金流量管理。(三)着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体水平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职、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为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内控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1.应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以此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2.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地预测,有效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3.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进行控制。(四)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保险公司应该具备全球化的战略眼光和合作意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内外资保险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标。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合作,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从管理的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1.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识;2.应注重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3.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4.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四、结束语内部控制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功犹如翅膀与飞翔,有翅膀的不一定会飞翔,但会飞的一定有健硕的翅膀。因此,各保险公司应积极探讨适合本公司的内控机制,促进保险经营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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