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2024-05-14

1. 军人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军人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2. 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能用吗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
根据2015年8月1日《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军人只要符合如下条件,即可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
①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②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
③信用状况良好。
④有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⑤家庭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主要是看家庭收入能否保障按期还款。
⑥能够按银行规定方式提供贷款担保。
⑦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向所在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②借款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③拟购住房的相关材料。
④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⑤其他有关材料。如果申请人未婚,则不需要出具配偶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目前可供选择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月偿还本息之和是固定的。
第二种是等额本金还款。
也就是说,每个月偿还本金是固定的,但利息会随着本金的减少而逐月递减,月还款本息之和也是逐月递减的。比如申请贷款金额40万,期限20年(240个月),年利率为3.25%。
如果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还款额约为2268元,20年所还总利息约为14.45万元;而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第一个月还的最多,要还2750元,此后逐月递减,最后一个月还款不到1700元,20年所还总利息约为13.05万元。
个人选择何种还款方式,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一开始个人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同时又想减轻后期还款压力,那么更适合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如果预期月收入比较稳定,那么更适合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军网:官兵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 军人的公积金怎么使用,需要哪些步骤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途:
1、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这一做法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可咨询本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九种重大疾病半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实际个人支出金额(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两年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实际个人支出金额。

军人的公积金怎么使用,需要哪些步骤

4. 军人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军人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一、军人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1、向部队申请:每月15日前通过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下载并填写标准贷款申请表,并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上报。向银行提出申请:借款人需要携带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书和贷款资料到合作的银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二、职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职员的住房公积金在买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的本人银行账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已婚,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购房者本人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单一份。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在银行申请大修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军人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6. 军人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向部队申请:每月15日前通过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下载并填写标准贷款申请表,并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上报。向银行提出申请:借款人需要携带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书和贷款资料到合作的银行。职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职员的住房公积金在买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的本人银行账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已婚,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购房者本人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单一份。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在银行申请大修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贷款政策
(一)关于已办理地方商业贷款能否转公积金贷款问题
不能转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方面国家只在部分城市出台商转公政策,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全军制订统一规定有难度;另一方面受军队贷款规模限制,无法向前追溯把已办理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以暂不具备出台条件。今后总部将根据制度运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二)关于已购住�咳嗽惫鸫钌昵胛侍�
已购买个人首套自有住房且房款未结清的,未支付房款余额可按规定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购住房人员房款全部结清的,不适用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再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关于首套房认定问题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首套房概念,必须是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即夫妻双方享有的首套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自建住房、军队或地方的经济适用住房等。
(四)关于军产住房贷款担保问题
由于军产住房上市政策未出台,无法用军产住房抵押的方式进行担保,可采取第三方抵押或保证人担保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认可的形式进行。
(五)关于公积金贷款数额能否提高问题
现阶段我们的贷款限额是根据全国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暂时不能提高。
(六)关于如何进行贷款轮候审批的具体标准问题
总部明确由军区级大单位负责制订轮候审批的具体标准条件。目前贷款政策刚刚实施,我们的想法是,贷款工作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审批的情况、各单位反映的问题、以及网上官兵的呼声,具体了解哪些类型的官兵更需要贷款,需求到底有多大,总部的指标到底能不能满足需要等等,然后拟订一个轮候审批暂行办法,讨论后公布实施。
(七)关于军人住房公积金支取问题
按照政策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队人员,在其转业、复员、离休、退休时,且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的人员,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
(八)关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能否用来偿还贷款问题
目前军人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未做调整,不能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由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是空账,和地方人员不同,没有实在的款项存在银行,所以无法使用公积金账户进行还款。
(九)关于贷款的还款方式问题
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简单的说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归还贷款本息,比较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增加的人员。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将支付较多的利息,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简单的说每月平均归还贷款本金,借款利息按未还本金余额逐月结算并与本金一起偿还,比较适用于有一定经济积累的人员。
(十)关于强制使用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问题
政策规定,借款人退出现役办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结算时,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将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协作银行,用于偿还剩余贷款本息。主要考虑,军人在退出现役后,贷款优惠利率不变,仍使用军队人员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且军队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有限。军人退役后,应将用于住房消费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共济作用,让更多的军人享受这项待遇,所以强制使用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这也是下一步公积金贷款执行中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十一)关于贷款银行选择和附加服务问题
目前我们已与部分商业银行进行协调,明确业务流程和服务方案,争取为广大贷款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贷款通道和更加优质的贷款服务,同时协商一些附加服务,如组合贷款、装修贷款等事宜。我们将在人员生活待遇网等网站上公布银行服务措施,申请人可在规定的工、农、中、建、交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选择协作银行,除军人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具体服务项目,请与协作银行联系查询。
二、业务办理
(一)关于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问题
地方贷款审批周期一般在40天左右,军队内部贷款审批周期大约为45天,例如,当月15日之前上报贷款申请,最快下月10日后查看审批结果,打印批准书后到银行办理贷款。
(二)关于贷款申请资料问题
一是个人贷款申请表;二是申请资料:①贷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单身军人,只需要个人身份证即可);②贷款人及配偶住房情况证明;③购住房的相关材料(购房合同意向书、购房合同书及其他有效购房文件);④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⑤其他有关资料。
(三)关于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重点问题
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重点审核贷款申请人资格,包括是否为首套住房、是否有购房合同或购房意愿、贷款申请数额是否符合规定、个人及家庭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等;营房部门重点审核贷款申请人及家属在部队的自有住房情况。贷款申请人及家属在地方的自有住房情况,主要由商业银行进行审核。
如果因为贷款申请人提供了家庭住房的虚假资料,导致军队审批通过后,无法在商业银行进行贷款,贷款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本人及家属将不再享受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待遇。
(四)关于贷款需求上报与贷款申请不相符问题
贷款需求为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的下年度贷款需求,主要目的是为总部分配下年度贷款指标提供依据。实际工作中,一定会出现贷款需求与下年度贷款申请不相符的现象,未上报贷款需求的个人申请也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军区在审批贷款申请时,将优先审批已上报需求的项目,在总部控制指标内,再考虑其他贷款申请。对需求上报与贷款申请严重不符的单位,因贷款计划分配不合理造成贷款指标浪费严重的,我们将对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对其单位贷款申请进行延后审批。
(五)关于申请资料上报问题
基层财务单位在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申请上报后,将纸质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手工填写个人承诺部分)和《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直接上报至南京军区联勤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三、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人于上年度10月30日前上报贷款需求(以前已上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军人不需要重复上报);
第二步:财务部门联合营房部门对填报个人贷款需求的人员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上报军区;
第三步:每月15日前(1至10月),已拟定购房项目且购房项目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财务部门办理申请;
第四步:每月10日前(军区公布上月申请审批情况),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军人公积金贷款批准书》并签订《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
第五步:携带《军人公积金贷款批准书》和贷款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贷款偿还★
军人必须按照与协作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军人退出现役时,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差额部分继续享受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罚息;逾期超过协作银行规定时限仍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由协作银行依法处置其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向保证人追偿。
★特别提示★
由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每年1月1日0时,自动产生新年度,启动新年度贷款计划拟制程序,11月1日至12月31日转入不可用状态,望各位战友注意上报贷款需求、申请的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军人住房公积金标准
(1):现役军人享受的是军队体系住房补贴,而地方住房公积金货币补贴目前只对非农业户口的地方从业人员,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因此,现役军人根本不可能申请任何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2):由于现役军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补贴,也就是没有地方住房公积金帐户,所以不可能申请到任何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部队的住房公积金是独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联系,在转业后也是一次性发放。所以要买房的话,使用公积金要等到你转业之后。
另外,军人住房补贴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服役年限和士官职级补贴面积等四项因素计算。一名士官住房补贴,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补贴和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
一次算清的基本补贴其数额=〔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数〕+〔每平方米8元×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士官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1999年12月31日以前选取的士官,才有该项补贴。
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其数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计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地区补贴:为照顾高房价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高于每建筑平方米2300元)军人购买住房,而设置的一项补贴。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补贴系数。
地区补贴额=基本补贴总额×地区补贴系数。
地区补贴,平时不计入个人住房补贴帐户。在购买住房、转业、复员或牺牲、病故后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六级士官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8. 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以下是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关于军人住房公积金支取问题
按照政策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队人员,在其转业、复员、离休、退休时,且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的人员,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

(一)关于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问题
地方贷款审批周期一般在40天左右,军队内部贷款审批周期大约为45天,例如,当月15日之前上报贷款申请,最快下月10日后查看审批结果,打印批准书后到银行办理贷款。
(二)关于贷款申请资料问题
一是个人贷款申请表;二是申请资料:①贷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单身军人,只需要个人身份证即可);②贷款人及配偶住房情况证明;③购住房的相关材料(购房合同意向书、购房合同书及其他有效购房文件);④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⑤其他有关资料。
(三)关于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重点问题
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重点审核贷款申请人资格,包括是否为首套住房、是否有购房合同或购房意愿、贷款申请数额是否符合规定、个人及家庭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等;营房部门重点审核贷款申请人及家属在部队的自有住房情况。贷款申请人及家属在地方的自有住房情况,主要由商业银行进行审核。
如果因为贷款申请人提供了家庭住房的虚假资料,导致军队审批通过后,无法在商业银行进行贷款,贷款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本人及家属将不再享受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待遇。
(四)关于贷款需求上报与贷款申请不相符问题
贷款需求为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的下年度贷款需求,主要目的是为总部分配下年度贷款指标提供依据。实际工作中,一定会出现贷款需求与下年度贷款申请不相符的现象,未上报贷款需求的个人申请也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军区在审批贷款申请时,将优先审批已上报需求的项目,在总部控制指标内,再考虑其他贷款申请。对需求上报与贷款申请严重不符的单位,因贷款计划分配不合理造成贷款指标浪费严重的,我们将对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对其单位贷款申请进行延后审批。
(五)关于申请资料上报问题
基层财务单位在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申请上报后,将纸质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手工填写个人承诺部分)和《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直接上报至南京军区联勤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三、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人于上年度10月30日前上报贷款需求(以前已上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军人不需要重复上报);
第二步:财务部门联合营房部门对填报个人贷款需求的人员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上报军区;
第三步:每月15日前(1至10月),已拟定购房项目且购房项目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财务部门办理申请;
第四步:每月10日前(军区公布上月申请审批情况),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军人公积金贷款批准书》并签订《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
第五步:携带《军人公积金贷款批准书》和贷款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贷款偿还★
军人必须按照与协作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军人退出现役时,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差额部分继续享受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罚息;逾期超过协作银行规定时限仍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由协作银行依法处置其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向保证人追偿。
★特别提示★
由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每年1月1日0时,自动产生新年度,启动新年度贷款计划拟制程序,11月1日至12月31日转入不可用状态,望各位战友注意上报贷款需求、申请的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军人住房公积金标准
(1):现役军人享受的是军队体系住房补贴,而地方住房公积金货币补贴目前只对非农业户口的地方从业人员,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因此,现役军人根本不可能申请任何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2):由于现役军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补贴,也就是没有地方住房公积金帐户,所以不可能申请到任何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部队的住房公积金是独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联系,在转业后也是一次性发放。所以要买房的话,使用公积金要等到你转业之后。
另外,军人住房补贴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服役年限和士官职级补贴面积等四项因素计算。一名士官住房补贴,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补贴和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
一次算清的基本补贴其数额=〔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数〕+〔每平方米8元×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士官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1999年12月31日以前选取的士官,才有该项补贴。
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其数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计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地区补贴:为照顾高房价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高于每建筑平方米2300元)军人购买住房,而设置的一项补贴。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补贴系数。
地区补贴额=基本补贴总额×地区补贴系数。
地区补贴,平时不计入个人住房补贴帐户。在购买住房、转业、复员或牺牲、病故后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六级士官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