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在多少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024-05-13

1. 违法行为在多少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是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1.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规定的两年超过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如果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行为发生的两年内已被行政机关发现,但违法行为人在两年内未被查获或者违法行为人逃避处罚,在两年后行政机关将其查获,仍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4.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个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出售豆猪肉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于这种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其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
        5.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追诉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由于考虑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十分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又千差万别,作出这样灵活的规定有利于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
        实践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对时效问题作出了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对于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就应依照特殊法的规定,以6个月为限,不再执行两年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有很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是对于未过追诉时效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另一方面是对于违法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应再追究其行政责任,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在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已超过了追诉时效,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终止调查,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体现了行政处罚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违法行为在多少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一、《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 违法行为在多少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责时效延长至五年。追责时效从两年延长至五年,这里有两个条件,一是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二是有危害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违法行为在多少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法律规定的处罚时效为两年内,这个时效是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超过两年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这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摘要】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提问】
您好,咨询律师为您服务,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两分钟的哦亲亲。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回答】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回答】
一家企业的产品标签伪造产地,2019年开始违法行为,2022年4月才被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处罚吗?【提问】
处罚的【回答】
他在近两年有这种行为就会处罚的【回答】
如果假冒的是产品的标签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生活假冒伪劣的产品,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回答】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对我定向进行图文咨询哦。很高兴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行政处罚法36条,两年内未发现不处罚么【提问】
不想处罚,给点建议【提问】
没有建议【回答】
发现了就得被处罚【回答】
接受处罚【回答】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对我定向进行图文咨询哦。很高兴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7.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8. 违法行为在多少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期间再次作出违法行为的,从最后一次违法行为为起始时间。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追责时效从两年延长至五年,这里有两个条件,一是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二是有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