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再发声明否认违法交易了吗?

2024-05-15

1. 黄晓明再发声明否认违法交易了吗?

黄晓明出借账户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止出借账户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同时黄晓明违法出借证券账户并利用进行违法交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高勇操纵股票精华制药”一案作出处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再处以罚款8.97亿元,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这起案件同时将影视明星黄晓明卷入其中,原因是高勇在操纵精华制药时,动用了多个自然人账户,其中包括“黄某明”。财新报道援引监管层人士称,“黄某明”确实为黄晓明。

黄晓明工作室曾发声明表示,黄晓明并不认识高勇,也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和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
经济观察网援引某证监会稽查人员的话称,黄晓明曾花3个小时参与协助证监会调查,该稽查人员表示不会对其追责。
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再度通过微博发声,表示对操纵股票一事不知情且从不认识高勇,也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
但演员黄晓明的“理财术”,引起了大范围的舆论发酵。据天眼查信息,黄晓明名下有53家公司,7家已注销,其中直接控股28家,包括影视、科技、医疗、互联网等多个领域,同时他还是两家基金,明嘉资本、Star VC的合伙人。

黄晓明否认操纵股票,但出借账户可能需负法律责任
近日,证监会披露信息称,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在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两个信托账户和十四个委托其操作的个人账户,以连续封涨停方式大笔买入精华制药股票并抬高股价,并于6月5日至7月22日期间将股票大量卖出,共计金额16.84亿元,获利8.97亿元。
黄晓明工作室后发声明表示,黄晓明并不认识高勇,也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和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
证监会稽查人员向经济观察网记者透露,稽查人员在办案期间曾致电黄晓明,黄晓明曾挤出时间与调查人员见面三个小时。“由于黄晓明平时比较忙,其账户一直由母亲来操作,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参与或知悉股票操纵行为,因此不会对其追责。”上述稽查人员表示。
在2015年7月25日精华制药公布的半年报中,黄晓明曾以143万股进入精华制药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根据第一财经报道,其进入退出时间都与高勇操纵精华制药的时间高度重合。
不过,如果黄晓明仅仅是出借账户,并不知道账户被利用进行市场操纵,这些账户并不会被冻结。

证监会披露信息称,黄晓明的账户是由其母亲张某霞通过中间人路雷,委托高勇代为管理。
路雷与高勇同为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的合伙人,而黄晓明入股的深圳市丰年互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路雷作为股东的北京中关乐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关联。
对此,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告诉记者,从本案可以看出,黄晓明作为证券账号的持有人,将其账户出借给高勇用于买卖证券,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
无论是《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还是证监会在《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中都明确规定,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可见,黄晓明出借账户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止出借账户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同时黄晓明违法出借证券账户并利用进行违法交易,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黄晓明个人账户是否会被冻结,还得看其涉案程度。如果证券账户内仍然存在违法所得或违法资金,可能会被冻结相关资金。”
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微博发文称,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书》,自己并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同时强调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也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

黄晓明称,2014年第三季度他委托路某进行理财的账户曾投资过“黄海机械”并在当季度退出。而“黄海机械”2015年才被借壳,2016年才更名为“长生生物”,故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
名下53家公司,华谊、万达、乐视都有股份
黄晓明不只是一个成功的演员,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天眼查信息显示,黄晓明名下有53家公司,其中7家已注销,控股28家公司。
与此同时,他的身影还出现在华谊、乐视网、万达电影等多家上市公司中,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华谊兄弟。2009年华谊兄弟上市之时,黄便持有其1.43%的股票。经过两次转配与分红,其股权已由当初的180万股到如今的648万股。最高时,黄晓明持有的股票市值上亿。
2014年,文投控股借壳松辽汽车上市,黄晓明和冯小刚、李冰冰等明星一起参与了其定增方案,并在此次定增中注资1600万。
2016年,黄晓明又以合伙人身份参与了万达影视股东——天津鼎石一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后者持有万达影业股权比例为2.68%。
黄晓明还曾60万参与乐视影业的项目,据公开报道,黄晓明持有乐视影业0.0717%的股权,这笔股权价值达702万元。
担任Star VC、明嘉资本,两家基金合伙人
而作为投资人的黄晓明,还是两家基金的合伙人——Star VC和明嘉资本。据天眼查数据显示,黄晓明名下有14家投资类公司。
Star VC成立于2014年,任泉、李冰冰、章子怡、黄渤都是其合伙人。明嘉资本成立于2015年4月,由黄晓明和资深投资管理顾问张晓婷女士共同创立。
公开资料显示,明嘉资本先后投资了火辣健身、第一车贷、寿全斋姜茶,芭比辣妈、同道大叔、野马现场、蓝色极限、innail等项目。
后又参与了Star VC第一期基金的项目投资,主导了坚果智能化家庭影院,参与投资了秒拍、小咖秀、明星衣橱。据不完全统计,这两家基金参投的公司多达20余家。
在这些被投项目中,除了通过持有2%股份的同道大叔处套现436万元外,只有一家高端幼儿托育公司在今年5月获得1.5亿元人民币A+轮投资,以及火辣健身在2015年完成A轮融资时估值3亿,在2016年底完成一轮近亿元融资。

黄晓明再发声明否认违法交易了吗?

2. 黄晓明及其母会不会被追责判刑?

证监会开出18亿天价罚单!
高勇股票操纵案牵出“黄某明”
8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高勇操纵股票精华制药(002349.SZ)一案作出处罚,罚没金高达17.9亿元:

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
并处以罚款8.97亿元;
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披露,2015年1~7月,高勇以20亿资金违法操纵精华制药股价,这20亿资金除了一方面源于其控制的信托账户,另一方面则是来源于黄某明、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等14个自然人所出借的账户。
据证监会调查人员介绍,这起案圌件是证监会近年来查获的操纵单只股票获利金额最高的案圌件,也是一起通过代客理财方式筹集巨额资金、通过结构化资管产品放大“杠杆”操纵市场的典型案圌件。
在高勇在操纵精华制药的过程中,动用了其进行代圌理交易的多个自然人账户进行交易,而其中就包括“黄某明”;据案情披露,黄某明账户由高勇管理的原因,系账户原管理者、其母张某霞通过“路某”介绍相识。

证监会处罚一出,因名称重合度相像,黄某明及其母张某霞立刻被外界锁定为娱乐明星、人称“教圌主”的黄晓明及其母亲张素霞。
黄晓明工作室发声明回应
关键问题却被回避:
“黄某明是否就是黄晓明?”
据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认定,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2015年1月12日至7月22日,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大额封涨停的方式,操纵“精华制药”股价非法获利8.97亿元。上述账户组由两个信托子账户和包括黄某明在内的14个自然人账户组成。
正是处罚决定书对于黄某明账户涉案细节的描述,引发了舆论关注。
“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处罚决定书介绍称。

8月11日,黄晓明工作室对此发布声明称黄晓明并不认识高某,也未参与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同时“未曾受过任何股票有关的处罚或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
黄晓明工作室的上述表态,仅表明黄晓明并未参与股票操纵、接受调查及受到处罚,但对于行政处罚书中的关键信息——即“黄某明是否正是黄晓明”却选择了回避。
“黄晓明工作室否认的内容,处罚书里也没有提到,因为处罚书里的‘黄某明’也没有参与股票操纵或受到处罚,只是其母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而已。”一位关注该案的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坦言,“但关于(黄晓明)是‘黄某明’这个疑问,没看到工作室对此有所否认。”
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确认,处罚书中的“黄某明”和“张某霞”的确是黄晓明和张素霞二人。
值得一提的是,处罚决定书显示,黄晓明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的过程中的 “路某”,是连接其母张素霞与高勇间的介绍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证发现,“路某”系北京护城河投资的合伙人路雷。记者按照传闻进一步调查发现,路雷与黄晓明之母张素霞并无商业往来,但黄晓明与路雷却存在间接关联。
天眼查信息显示,路雷与神州泰岳(300002.SZ)实控人王宁及公司高管团队发起的北京善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善聚投资)共同投资了北京中关乐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而善聚投资同时又通过一只合伙基圌金和黄晓明共同参股了深圳市丰年互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此外影星章子怡亦参股了该公司。
黄晓明及其母属于“善意第三人”情形
不会被追责
虽然黄晓明的账户“参与”到了精华制药的操纵案中,但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获悉,从处罚决定书释放的案圌件细节来看,黄晓明连同委托给高勇“管理”的14个自然人账户持有者并不涉及违法认定,也无需在该案中承担相关责任。
“黄某明、张某霞与高勇的关系是证券交易代圌理行为,即将账户委托交由高勇‘打理’,而高勇在‘打理’过程中圌出现了违法行为,而黄、张两人并不知情,属于证券交易代圌理中的‘善意第三人’情形。”
前述律师表示,“在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这个行为发生上,黄、张并不能预测也不知道高勇可能进行违法活动。”
“黄某明、张某霞都不会被追责,此类案圌件中的追责主要针对违法主体,即交易的实际作出者,而违法被使用的账户的名义持有者通常并不承担责任,该案中的责任人也明确为高勇。”一位接近该案的机构人士向记者确认。
争议:黄晓明账户中或存在违法所得
这部分收入是否会被追讨?
不过围绕该案的另一争议,是证监会作出高达18亿元罚没决定后,黄晓明等人的账户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所得是否会被一并遭到没收,据证监会披露,高勇获利载体体现为账户组,即部分违法所得将在包括黄晓明等人的证券账户内。
“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产生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无论在哪个载体,是否转移,都会被进行相应的追讨。”前述律师表示。
此外,出借给人账户。委托他人代圌理交易这一行为虽然并未构成行政违法,但仍然是对证券法中有关账户实名制要求的“越界”。
早在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曾发布《关于对证券违法案圌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
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对证券违法案圌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通知规定:
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圌件中“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的主体,中国结算将采取为期6个月的限制新开证券账户措施,限制新开户措施期满后的12个月内,涉案主体申请新开证券账户的,须至证券公司临柜办理。同时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审慎开户。
而黄晓明等14名自然人在该案中显然符合这一情形。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私募人士表示,由于黄晓明作为公众人物,其将证券账户交由他人管理最终被用于市场操纵行为的“示范效应”容易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监管层虽不对其采取行政处罚,但仍然应当从严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等惩戒措施。
黄晓明疑不仅卷入18亿操纵案 还曾操作长生生物
证监会8月10日发布一则市场禁入通知书,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控制16个账户操纵股价,没一罚一,合计金额达18亿元,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16个账户中,多个账户就曾组团进入长生生物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当中,这其中就包括黄晓明在内的6个账户。4年前,位列长生生物第二大流通股东的黄晓明账户,是否也是由其母亲所管理使用,仍是一个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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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自网易新闻。

3. 证监会是如何回应黄晓明账户卷入股票操控案的?

8月17日消息,谈及市场关注的黄晓明账户被牵扯“18亿操纵股价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7日表示,高勇操纵案件情况已经对外进行发布,黄晓明未被列入违法行为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证监会调查证券期货案件时,会依法对当事人、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个人和机构采取措施,被调查方需进行配合,如果发现还有他人涉嫌操纵本案行为,必将严惩不贷。

8月10日,证监会披露一起股票操纵大案,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的操盘者高勇被罚没近18亿。
据报道,尽管黄晓明工作室替其否认出借证券账户,卷入该起巨额操纵案,但外界还是送上了“实锤”。
据悉,高勇控制的16个账户中,多个账户曾组团进入长生生物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当中,其中就包括黄晓明在内的6个账户。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8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高勇操纵股票精华制药(002349.SZ)一案作出处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罚款8.97亿元,合计近18亿;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披露,2015年1月12日至7月22日,高勇以20亿资金违法操纵精华制药股价,这20亿资金除了一方面源于其控制的信托账户,另一方面则是来源于黄某明、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14个自然人所出借的账户。

证监会处罚一出,黄某明立刻被外界锁定为娱乐明星、人称“教主”的黄晓明。
8月11日,@黄晓明工作室 曾替其发表“严正声明”称,黄晓明不认识高某,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的行为,未曾受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处罚,也未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

15日,黄晓明通过微博对“账户卷入操控18亿股票案”、“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作出回应。黄晓明称,他本人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2014年第三季度他委托路某进行理财的账户曾投资过黄海机械并在当季度退出。而黄海机械2015年才被借壳,2016年才更名为长生生物。故他本人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有关“黄晓明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消息是谣言。同时,黄晓明为自己“理财不慎”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道歉。
来源:观察者网

证监会是如何回应黄晓明账户卷入股票操控案的?

4. 黄晓明因为什么涉嫌股票操纵案?

8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起高达18亿的天价罚单,被罚人叫高勇,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这本来是股市的一则新闻,但却于当天引爆了娱乐圈。原因是一篇自媒体报道称该案涉及到影视明星黄晓明。

就“黄晓明卷入股票操纵大案”传闻,8月11日傍晚时分,黄晓明工作室向每日经济新闻发来工作室声明称“纯属造谣”。
然而该事件在8月13日晚再次翻转!据报道,高勇股票操纵案中的自然人账户之一确实为影视明星黄晓明名下账户。而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这些自然人账户的所有人如果仅仅是出借账户,并不知道账户被利用进行市场操纵,这些账户也不会被冻结。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该案发生于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也就是上一轮“牛市”期间,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两个信托账户和十四个委托其操作的个人账户,以连续封涨停方式大笔买入精华制药(002349.SZ)股票并抬高股价,在6月5日至7月22日期间,其将股票大量卖出,以上账户最终卖出总计金额16.84亿元股票,获利8.97亿元。证监会最终裁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罚款8.97亿元,合计金额达到18亿。
决定书中对于案件细节的通报显示,上述十四个委托交易账户其中之一,为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账户交由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5. 黄晓明卷入股票操纵大案对他有影响吗?

8月10日,证监会对高勇操纵股票精华制药(002349.SZ)一案作出处罚,罚没金高达17.9亿元。

这20亿资金除了一方面源于其控制的信托账户,另一方面则是来源于黄某明、张某燕、张某、吴某江等14个自然人所出借的账户。
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释放的案件细节来看,“黄某明”连同委托给高勇“管理”的14个自然人账户持有者并不涉及违法认定,也无需在该案中承担相关责任。
“黄某明、张某霞与高勇的关系是证券交易代理行为,即将账户委托交由高勇‘打理’,而高勇在‘打理’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而黄、张两人并不知情,属于证券交易代理中的‘善意第三人’情形。”前述律师表示,“在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这个行为发生上,黄、张并不能预测也不知道高勇可能进行违法活动。”
“黄某明、张某霞都不会被追责,此类案件中的追责主要针对违法主体,即交易的实际作出者,而违法被使用的账户的名义持有者通常并不承担责任,该案中的责任人也明确为高勇。”一位接近该案的机构人士向记者确认。

不过围绕该案的另一争议,是证监会作出高达18亿元罚没决定后,黄晓明等人的账户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所得是否会被一并遭到没收,据证监会披露,高勇获利载体体现为账户组,即部分违法所得将在包括黄晓明等人的证券账户内。
“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产生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无论在哪个载体,是否转移,都会被进行相应的追讨。”前述律师表示。
此外,出借给人账户委托他人代理交易这一行为虽然并未构成行政违法,但仍然是对证券法中有关账户实名制要求的“越界”。

早在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曾发布《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黄晓明卷入股票操纵大案对他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