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2024-05-12

1.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最新职务侵占追诉标准
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标准主要是:1、客体方面侵犯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了侵占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数额较大的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观方面为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4、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多领公司补助算侵占公司财产吗
多领公司补助满足下列条件算侵占公司财产: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2.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职务侵占罪立案提供的证据有: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单位所有的各种财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已在单位控制中的财物与应归单位收入的财物。如系本单位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应以本单位财产论,也属于本罪的对象,因为这些财产的损失,最终也是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至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的所有制性质,可以是私人所有的,可以是集体所有的,还可以是国家所有的,还可能是属于混合经济组织所有的。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所谓“主管”,是指批准、调拨、安排使用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在自己主管的单位的财物的职权,这主要是指单位领导层的职权;所谓“经管”,是指对单位财物的保管和管理的职权,例如单位的会计、出纳等都是具有一定的管理单位财物的职权;所谓“经手”,是指因执行职务而领取、使用、支配单位的财物等权利。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依照我国企业登记法规,经过国家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经济组织。当然,本条规定的企业是指没有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从事个人或者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的范围,其从业人员不具备本罪的主体资格。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如农村的居民委员会、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医院、学校、文艺单位、社团,等等。另外,关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刑法只是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未指明是什么样的人员。一般认为,主要是指在上述单位担任一定的管理性职务,或者在工作中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人员。单纯从事劳务的人员,不属于本罪的主体范围。依照《刑法》第271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侵占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4.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5.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且以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为目的;3、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4、客观要件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6.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7.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对本单位财物的非法侵占一旦开始,便处于继续状态,但这只是非法所有状态结果的继续,并非本罪的侵占行为的继续。侵占行为的完成,则应视为既遂。至于未遂,则应视侵占行为是否完成而定,如果没有完成,则应以未遂论处,如财会人员故意将某笔收款不入帐,但未来得及结帐就被发现,则应以本罪未遂论处。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8.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既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也包括私营单位;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3、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4、客观方面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但这里的“管理”、“经营”、“经手”并不是指普通意义上的经手,应是指对单位财物的支配与控制;或者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所具有的自我决定或者处置单位财物的权力、职权,而不是利用工作机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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