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

2024-05-14

1.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1)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协商一致的合意行为。
(3)自然人之间是实践合同,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是诺成合同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

2. 民间借贷具有什么特征

民间借贷有下列主要特征: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以及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一、怎么区分债权债务纠纷是否合法?
债权债务纠纷是否合法可以从借款人的借款目的、用途及方法等方面进行区分,借款的目的及用途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属于非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民间借贷的利息多少合法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或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利息低于年利息百分之二十四,或超过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合法。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百分之二十四的年利率或高于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来支付利息的,那么,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三、别人欠钱不还不还怎么办
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如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出借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自身权利,也可以直接通过起诉维护自身权利。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主要审查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出借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借贷金额。因此,出借人应当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等凭证,借款到期,借款人拖延不还时,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3.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一、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之内可以受法律保护
在民间借贷中,年息在36%之内才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提到:
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虽然很多时候都是涉及到利息的,但无可否认也有无偿的民间借贷。当然了,要是在借贷合同中,当事人虽然有约定借贷利息,但是约定的却并不清楚,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按照无偿借贷来认定。出借人要主张借贷利息的话,实际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

4. 民间借贷有哪些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一、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之内可以受法律保护
在民间借贷中,年息在36%之内才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三条提到:
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 民间借贷有哪些特点

民间借贷有下列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一、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罪区别在哪里
民间借贷纠纷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三点:
1、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承担民事责任。诈骗罪属于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借款人和借款人在借款时有不同的关系。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交往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而且诈骗往往发生在双方相识不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
2、借贷关系的原因不同。在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然后向他人借钱。以借贷为名实施诈骗的,往往是编造虚假的困难事实,或者以高利率等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的同情或信任;
3、借款人是否愿意归还,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不同。正当的借贷关系,借款人不否认借贷关系,并表示尽量归还。即使不能按时归还,往往是因为遇到了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困难。而且以借贷为名诈骗财物,往往表现为携款潜逃,或大肆挥霍或赌博,根本不想归还。
二、民间借贷能构成诈骗吗?
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为民间借贷纠纷。当借款人有非法占有目的时,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诈骗罪属于刑法的一个罪名,当事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确认民间借贷行为属于诈骗罪,需要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诈骗罪的客体要件,即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即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诈骗罪的主体要件,即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即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有在借款人的行为满足上述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民间借贷中的借款人才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三、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关于民间借贷:(1)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3)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间借贷有哪些特点

6. 民间借贷特点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特点包括;民间借贷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及借贷的标的物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一、网络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网络借贷纠纷的处理,可采取协商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网贷纠纷的利率应当约定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四倍以内,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年利率24%合法吗
年利率24%通常是合法的,借贷利率超过以下标准是违法的:
1、年利率超过36%可定义为高利贷,是违法行为,利息不受法院保护支持;
2、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谋取高利,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一、民间借贷约定利息需要注意以下部分:
1、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护;
2、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不能要求借款人返还;
3、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
二、高利贷的立案标准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为24%的,受法律保护,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同时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不能要求借款人返还。
三、母公司可以给子公司借款么?
母公司可以给子公司借款。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2、依法订立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无效;
3、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融资行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通过借款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7. 民间借贷都有哪些特点

民间借贷有下列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一、民间借贷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可采取下列方式处理民间借贷关系,保护合法权益:
1.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民间借贷的高额利息受保护吗
按实际情况,对于民间借贷的高额利息,只有符合规定的部分受到法律保护,而超过规定部分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与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受法律保护。
三、民间借贷约定利息需要注意以下部分:
1、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护;
2、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不能要求借款人返还;
3、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
四、高利贷的立案标准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为24%的,受法律保护,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同时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不能要求借款人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间借贷都有哪些特点

8. 民间借贷的特征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一、民间借贷合法吗?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在民间借款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2)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
(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二、现在民间借贷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或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利息低于年利息百分之二十四,或超过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合法。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百分之二十四的年利率或高于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来支付利息的,那么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三、所有民间借贷都是非法集资吗
并非所有民间借贷都是非法集资。国家允许合法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为诱饵,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集资资金,向公众募集大量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是违法的。私人贷款是指公民、公民和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贷款。私人贷款是一种直接的融资渠道和投资渠道,是私人金融的一种形式。民间借贷法律给予有限的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