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2024-05-16

1.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扩展资料: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①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②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押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2.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可以。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大家也都有听过一些人因为需要资金做应急而做过汽车和房屋质押等手续。其实“质押”这个东西也存在于股市里,那么“股权质押”都包含了哪些内容呢?咱们今天就对其做个了解。让知识面能得到拓宽!没开始以前,明白不少投资者都希望自己购买到牛股,那么小伙伴们不妨将这波福利领走--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这是个好机会,可不要错失:【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的意思其实股权质押是种担保的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公司)或者第三人依照法律将其股权抵押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是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再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务人有权享受该股票的优先受偿。文中所表示的“股权”既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给出的资金,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决定了要进行股权质押,这种情况一般也就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正常的经营生活,财务状况无法维系了,需要大量资金来补充现金流。一般这种情况需要进行股权质押:倘若企业近期需要的资金是2000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如果银行把钱借给他,若用五折折扣率,那拿到手的只有1000万。为了防止他无法偿还银行本金,因此,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保证不会损失自己的利益,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还有就是公司股权质押是要遵循上限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股票质押的质押率在5折至6折之间,广泛在5折,期限大多数都是在半年至2年,最终的质押率水平根据质押公司的资质来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股权被冻结了再进行质押的话是不可能的。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查询网站还是很多的,比如上市公司的官网、某些金融终端等等。股市里比较重要的是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另外其他一些重要的信息也要多注意。建议大家把下面这一份投资日历给收藏起来,里面含有公司除权除息、有新股申购、还有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股权质押相当于是一种融资工具,是可以用来补充现金流,还有就是用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不过,我认为它还是会有着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从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对股票有什么影响,最终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1、利好股票的情况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要经营主业或者是开展新项目的话,完全可视作利好,毕竟还是比较利于开疆扩土。另外,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话,这表达的意思就是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已经有所减少,需求量大致不变,那拉升这个股票的资金量有所减少,位于市场风口就容易开启行情。2、利空股票的情况若是上市公司只是为了一个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的目的,反而真的就显出了公司财务的窘况,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会减少。此外,股权进行高质押的话,这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证券公司出售质押股票的话,容易产生不好的反应,如果证券公司出售质押,将影响市场对该股票的做多情绪,最终可能会致使股价的下降。不明白手里的股票是否给力?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查一查,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应答时间:2021-09-01,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3. 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但是合伙企业类型不同,股权质押的条件不同,具体如下:一、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4.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合伙有强烈的人合性质,合伙人之间人身依赖关系是合-伙存在的基础,合伙人间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史宽先生认为合伙的出资与合伙人地位紧密结合,与其合伙人地位不可分离,不适于作为质权标的。但律师认为,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在内部转让出资,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当然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且该法第24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知,我国认可了在合伙人一致同意条件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我们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股份”。在我国台湾法上,股份一词不仅包括公司股份还包括合伙股份。郑波:《民法物权》,三民书局1989年2月修订13版,第325页。就合伙企业与公司本质而言,都是一种营利经济组织,都具有鲜明的团体性。合伙企业作为经营团体,可以开立银行帐户,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当事人;并且对其财产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因而使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益有社员权的性质,除了财产权还包括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等非财产权。所以合伙人对合伙的财产份额形成的权利不是单纯的自然人所有权,而是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权,亦可称为“股权”。故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是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除了“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设质限制外,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质押给本合伙企业。这是因为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这一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合伙企业。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有限合-伙企业想要进行股权质押的话是可以的,但是我们需要合伙人同意才可以,一般情况下合伙人这将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一般是不适用于质权标的。

5.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扩展资料: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①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②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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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6.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被质押吗

法律分析:合伙有强烈的人合性质,合伙人之间人身依赖关系是合-伙存在的基础,合伙人间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的出资与合伙人地位紧密结合,与其合伙人地位不可分离,不适于作为质权标的。依照相关规定,合伙人可以在内部转让出资,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除了“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设质限制外,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质押给本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7. 有限合伙企业所投资的企业股权能否质押

新出台的《合伙企业法》中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所以可以可以质押,但是你们在合伙协议中注明了不能质押就不行了。

有限合伙企业所投资的企业股权能否质押

8. 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股份能否质押

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股票可以质押,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开公司需要有董事吗
合伙企业不需要成立董事。因为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身份能够继承吗
合伙人身份可以继承,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一、承担责任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数(股东人数)
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三、出资方式要求
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
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
四、注册资金的要求
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六、合伙人同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董事高管对公司的义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比较详细,见公司法第六章)
七、财产份额出质(公司对外担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八、企业税收缴纳要求
合伙企业企业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是约定不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上更能体现“人合性”的特点,更具有灵活性。
十、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企业行为依据
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与《合伙协议》的约束。
有限责任公司行为主要受《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约束。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
1、对注册资金的限制:合伙没有法定的最低投资额,而公司却有注册资本要求。
2、公司受到的监管力度比合伙大,如抽逃注册资本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3、有限公司是人资两合,各方的合作不仅是基于人的合作,而且也是基于资金的合作。而合伙企业却是最明显的人合,是相互信任的人之间的合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