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有哪些新规要实施?

2024-05-15

1. 2018年6月有哪些新规要实施?

网约车将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考核体系、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将有章可依、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进一步加强……6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网约车将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考核体系
交通运输部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6月1号起,网约车将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考核体系。
其中,《办法》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同时明确将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期内得分低于3分,将按要求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要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等。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办法》量身定制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类共19个项目设计指标。
针对近期网约车、顺风车发生数起侵害乘客权益的问题,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强调,安全是出租运营服务必须遵循的底线,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要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的事故、暴力犯罪的记录等背景情况的核查,同时发挥技术优势,对于车辆运营过程长时间停留,驾驶员突然注销软件等异常情况要进行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方案。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运营、线上线下人车不符和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的行为的打击力度。
无人机使用新规:企业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将合法合规
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目前法律虽无针对性条款,但可以适用《民航法》第147条第二款“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而目前施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45条第三款明确,“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管理办法,由民航局另行规定。”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营监管问题仍无适用标准。
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商如何取得经营许可证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将从此合法合规。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的制定和发布,正是填补了这项空白,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将有章可依、有据可查。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应减少关联交易
5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监管,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的风险。在征求意见之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维护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也应当结构清晰,避免多层嵌套等复杂安排。保险公司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关联交易的监管审查以及报告、披露义务。
对于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将采用下发质询函、责令修改交易结构、责令停止或撤销关联交易、责令禁止与特定关联方开展交易等监管措施。对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有关从业人员违规的,监管机构可采取责令改正;记入履职记录,进行行业通报;责令撤换有关责任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山东:新公墓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公墓管理,促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山东近日发布新公墓管理办法。办法所称经营性公墓是指为公民有偿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公益性公墓是指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的,为公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办法规定了禁止建造公墓的区域,即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及边界外缘2000米;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及边界外缘2000米;铁路、公路主干线边界外缘500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墓穴占地面积超过《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标准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处罚:墓穴面积或墓碑高度超过规定标准20%以下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超过规定标准20%至50%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超过规定标准50%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属经营性公墓的,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属公益性公墓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广东:气象灾害防御新规6月起施行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已获通过,即将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新规对哪些属于重点单位予以明确,完善了服务与监督工作,如规定可以根据重点单位经营、生产活动需要定制个性化的气象服务。就珠海而言,已将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重大型企业等作为重点单位。最新名单近期将核对后发布。
《办法》规定,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拟定重点单位名录。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拟定的重点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重点单位名录应当每两年更新一次。《办法》还予以明确规定,托幼机构或学校、危化品仓库、公共工程等八种单位可予以确定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当以上单位出现过因气象灾害致伤致死等三类情况,则必须确定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江苏: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6月起施行
《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今后网络食品交易主体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公示。
江苏省药监局在5月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颁布了《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将网络食品交易主体细分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分支机构三大类,分别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分支机构设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据介绍,通过备案管理,将线上的网站与线下的实体经营者关联起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为网络食品市场的综合治理奠定了基础。备案部门自完成备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江苏食药局的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网络食品交易主体的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发生之日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提交变更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云南:新修订的《云南省禁毒条例》6月实施
新修订的《云南省禁毒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涵盖总则、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管理和服务、禁毒国际合作、禁毒工作保障、法律责任等8章69条内容。
修订后的《云南省禁毒条例》明文规定,广播影视、网络视听、文艺团体及有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涉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邀请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上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广播影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禁毒条例还规定,严禁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对病、残吸毒人员实施分类戒治;对网上涉毒违法信息“零容忍”等。
湖南:长沙出台首部餐饮行业行规行约6月1日起实行
6月1日起,长沙的5万余家餐馆将在长沙市首部餐饮行业行规行约的指导下,规范餐饮经营行为,为市民提供更高质量的餐饮服务。长沙市饮食安全协会将通过建立奖惩制度,推动行规行约的执行和落实,强化餐饮行业的自律意识。这部《行规行约》是长沙市饮食安全协会据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共36条,主要从行业规范约定和消费纠纷处理两个方面,为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制定自律准则。
长沙市目前共有大小餐饮单位5万余家。近年来,长沙餐饮行业呈现出量质同增的发展态势,2017年长沙统计公报显示,长沙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47.68亿元,其中餐饮收入额413.78亿元,占比近一成。在餐饮业结构方面,长沙市自2016年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重点之一就是规范餐饮服务业,特别是随着“明厨亮灶”工程的推行,全市有1.2万余家餐饮单位安装了视频厨房或进行了透明厨房改进,今明两年还将对全市7000家小餐饮门店进行“透明厨房”全覆盖。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8年6月有哪些新规要实施?

2. 6月有哪些新规出台?

   网络安全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打击网络诈骗。
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其中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此外,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诈骗、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可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十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新媒体被纳入互联网新闻管理范畴
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并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
近年来,个别组织和个人在通过新媒体方式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虚构新闻信息等情况。 针对这些新问题,新修订的规定提出,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规定同时明确,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将施行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细则共十八条,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安全评估;许可受理、审核、决定;监督管理要求等作出要求。
细则提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的,可以同时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拟同时提供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服务许可。

 土地征收补偿将施行新标准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决定》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以及第二款“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合并修改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加强农药监管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严把农药登记、生产、经营许可的重要关口。它取消了门槛相对较低的临时登记,明确在我国生产和向我国出口的农药需申请登记;完善了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对原材料采购、产品质量控制、委托加工分装等生产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对所生产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要求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实行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管理,做到生产全过程可查、质量可控。
条例还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要求农药经营者应当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农药,建立购销台账,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一旦发现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要及时召回。

3. 6月起哪些新规将施行?

6月起将实施的新规如下:
一、两部新修订未成年人法律6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六大保护”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其中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
同时也规定了十一项禁止行为,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违法处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等。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该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为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二、婚姻登记试点“跨省通办”
6月1日起,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三、新著作权法大幅提升侵权违法成本
作品被抄袭打官司维权值不值?6月1日起施行的新著作权法,有望解除创作者的顾虑。新著作权法大幅提高了侵权违法成本。对于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还对“作品”的定义作出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四、驾驶证考试项目“瘦身”
6月1日起,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将进行优化,减轻考生负担。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将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
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群众待考时间。
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据估算,新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人员2000多万。
五、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将“处罚到人”
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条例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大幅提高罚款幅度,加大行业和市场禁入处罚力度。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增加了“处罚到人”规定。条例明确,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最高可以并处3倍罚款,5年直至终身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
条例大幅提高罚款幅度,特别是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同时,加大行业和市场禁入处罚力度。为净化市场环境,将严重违法者逐出市场,视违法情节对违法者处以吊销许可证、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相关活动、不受理相关许可申请等处罚措施。
六、乡村振兴促进法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该法律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关于婚姻登记、驾照考试、养老保险……6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6月起哪些新规将施行?

4. 6月1日实施法律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列入预算。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国家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2021 年 6 月 1 日施行)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修复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第三条 湿地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发挥湿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

5. 6月1日起哪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北京5月30日,从6月1日起,又有一系列的新规要开始实施了,快来看看有哪些将影响到你我生活。
===全国性法律法规===
网约车将纳入出租车考核体系平台和司机都要等级评定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6月1日起,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将纳入出租车服务考核体系,进行等级评定。
1、网约车平台实行1000基准分,额外加分10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分值多少分为6个等级。《办法》为网约车平台量身定制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每年2月28日前,平台必须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资料送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2、网约车驾驶员实行20基准分,额外加分1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分值多少分为4个等级。《办法》从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4个方面,为网约车驾驶员制定了相应指标。如果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就必须按要求接受培训。
6月1日起无人机将告别“无照驾驶”
民航部门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在《民航法》框架下,规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民航局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应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中国人英语能力等级将有国家“标尺”

4月12日,面向我国英语学习者的首个英语能力测评标准《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以下简称量表)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量表以语言运用为导向,将我国英语学习者的英语能力从低到高划分为“基础、提高和熟练”三个阶段,共设九个等级,并对各等级的能力特征进行了全面、清晰、翔实的描述。
监管重拳直指险企关联交易
中国银保监会5月3日发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遵守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等,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关联交易侵害保险公司或保险消费者利益。在征求意见之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稿》对于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将采用下发质询函、责令修改交易结构、责令停止或撤销关联交易、责令禁止与特定关联方开展交易等监管措施。对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有关从业人员违规的,监管机构可采取责令改正;记入履职记录,进行行业通报;责令撤换有关责任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跨境卖家注意!海关将实施预报舱单流程新规
此前,海关总署发布了第56号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舱单电子数据申报传输时限、数据项、填制规范的规定,向海关申报传输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舱单电子数据等,公告将于6月1日起正式生效。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高 遵守限速要求
今年6月1日起,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高了。另外客运企业制定运输计划时,要遵守限速要求,开通农村客运班线,要通过审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动态监控。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共同修订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明确客运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1.5%的比例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比修订前提高1个百分点。

===地方性法律法规===
京津冀发布冷链物流区域协同标准
京津冀三地日前发布8项冷链物流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8项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围绕建设环首都一小时农产品流通圈等要求,将有力助推统一和规范京津冀冷链物流行业发展,提升区域冷链物流水平,保障生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打造京津冀区域冷链物流品牌,为全国冷链物流标准化发展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甘肃: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先看病后付费
甘肃省近日印发《关于完善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8年6月1日起,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将实行“先看病后付费”。
山东新公墓管理办法:生态墓穴不低于墓穴总数70%
山东近日发布新公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禁止建造公墓的区域,即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及边界外缘2000米;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及边界外缘2000米;铁路、公路主干线边界外缘500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
经营性公墓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公墓发展规划,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生态(卧碑、树葬、花葬、草坪葬、艺术葬等)墓穴不低于墓穴总数的70%。
江苏:网络订餐、网售食品要先备案公示
江苏省颁布《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将网络食品交易主体细分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分支机构三大类,分别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分支机构设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云南禁毒新规:邀涉毒艺人演出或罚15万
修订后的《云南省禁毒条例》规定,广播影视、网络视听、文艺团体及有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涉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邀请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上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广播影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禁毒条例还规定,严禁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对病、残吸毒人员实施分类戒治;对网上涉毒违法信息“零容忍”等。
河南:全省水泥行业阶段性停窑5个月
河南省发布《关于征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四大作战计划意见建议的通知》,要求水泥行业实施全年错峰生产,按照“开两停一”原则,共分四个时段实施停产,即6月1日至30日、9月1日至30日、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3月1日至3月31日。
来源: 新华网

6月1日起哪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6. 6月1日起,哪些新的法律法规

一批法律法规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2014年12月30日15:19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手机看新闻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李楠楠实习生周明)1月1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史上最严环保法”将实施,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预算法规定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明年起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免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颁布,规范经营许可;中国三项铁路新规将施行……2015年1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将开始实施。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公布实施以来,此次是第一次进行修改。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都受到了雾霾天气的影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否有助于治理大气污染,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对此,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对于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公共事件专门作出规定,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详细】预算法: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不仅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而且将预算公开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求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以及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等,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此外,有关财政的一些专项工作,例如政府采购情况、转移支付政策与执行等情况,也要求必须及时公开。这意味着,社会公众将更容易获得预算的相关信息,媒体对预算的解读、分析也将更准确。【详细】教育部等部门: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项目12月17日,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简称“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详细】明年起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免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12月15日,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五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通知》强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详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颁布规范经营许可10月,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许可、运营服务、运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54条,规定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安全运营、服务要求和市场监管等内容。【详细】中国三项铁路新规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4日,国家铁路局发布了《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法》、《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法》和《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法》,三项新规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法》对投资建设铁路的企业,明确其有权自主决定铁路建成后的运输经营方式,并可以通过合作、委托及其他合法经营方式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法》在防止铁路旅客运输安全事故,维护铁路站、车正常秩序,促进铁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法》在让广大旅客能够快捷进行购票和查验方面作出了规定。【详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将实施空气指数将成为硬指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提出明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自明年起,空气质量指数将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的硬性指标。【详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法》将施行对进口煤影响深远9月15日,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公布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法》(以下简称《法》),《法》主要涉及商品煤的定义、指标以及销售、使用、运输的限制条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珠海横琴煤炭交易中心对《法》解读认为,进口煤并未因微量元素检测而受到明显限制,而商品煤是否属于散煤的范畴则对进口煤影响更加深远。【详细】国三柴油车产品2015年1月1日起起禁止销售2014年5月,工信部发布公告,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信部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工信部还要求各生产企业积极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三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详细】新疆修改实施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2014年11月28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进行安排部署。现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于1994年7月16日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20年来,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变化,现行条例已不能适应自治区宗教事务健康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作出较大的修改完善。【详细】《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年施行《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介绍,该《条例》施行后,商家必须对有质量问题的赠品、奖品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果商家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作为赠品、奖品,由质监部门或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的赠品或者奖品,并处赠品或奖品货值金额30%—50%的罚款。《条例》还明确了服务经营者也作为产品质量责任主体,这种服务经营者比如美容院、4S店等。【详细】今年9月25日,《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称《条例》)经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如再出现“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责令有关单位先行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详细】

7. 6月1日起哪些新规我们需要关心的?

从6月1日起,又有一系列的新规要开始实施了,快来看看有哪些将影响到你我生活。
网约车将纳入出租车考核体系平台和司机都要等级评定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6月1日起,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将纳入出租车服务考核体系,进行等级评定。

1、网约车平台实行1000基准分,额外加分10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分值多少分为6个等级。《办法》为网约车平台量身定制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每年2月28日前,平台必须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资料送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2、网约车驾驶员实行20基准分,额外加分1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分值多少分为4个等级。《办法》从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4个方面,为网约车驾驶员制定了相应指标。如果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就必须按要求接受培训。
6月1日起无人机将告别“无照驾驶”


民航部门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在《民航法》框架下,规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民航局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应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中国人英语能力等级将有国家“标尺”
4月12日,面向我国英语学习者的首个英语能力测评标准《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以下简称量表)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量表以语言运用为导向,将我国英语学习者的英语能力从低到高划分为“基础、提高和熟练”三个阶段,共设九个等级,并对各等级的能力特征进行了全面、清晰、翔实的描述。
监管重拳直指险企关联交易
中国银保监会5月3日发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遵守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等,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关联交易侵害保险公司或保险消费者利益。在征求意见之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稿》对于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将采用下发质询函、责令修改交易结构、责令停止或撤销关联交易、责令禁止与特定关联方开展交易等监管措施。对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有关从业人员违规的,监管机构可采取责令改正;记入履职记录,进行行业通报;责令撤换有关责任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跨境卖家注意!海关将实施预报舱单流程新规
此前,海关总署发布了第56号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舱单电子数据申报传输时限、数据项、填制规范的规定,向海关申报传输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舱单电子数据等,公告将于6月1日起正式生效。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高 遵守限速要求
今年6月1日起,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高了。另外客运企业制定运输计划时,要遵守限速要求,开通农村客运班线,要通过审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动态监控。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共同修订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明确客运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1.5%的比例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比修订前提高1个百分点。

京津冀发布冷链物流区域协同标准
京津冀三地日前发布8项冷链物流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8项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围绕建设环首都一小时农产品流通圈等要求,将有力助推统一和规范京津冀冷链物流行业发展,提升区域冷链物流水平,保障生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打造京津冀区域冷链物流品牌,为全国冷链物流标准化发展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甘肃: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先看病后付费
甘肃省近日印发《关于完善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8年6月1日起,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将实行“先看病后付费”。
山东新公墓管理办法:生态墓穴不低于墓穴总数70%
山东近日发布新公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禁止建造公墓的区域,即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及边界外缘2000米;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及边界外缘2000米;铁路、公路主干线边界外缘500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
经营性公墓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公墓发展规划,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生态(卧碑、树葬、花葬、草坪葬、艺术葬等)墓穴不低于墓穴总数的70%。
江苏:网络订餐、网售食品要先备案公示
江苏省颁布《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将网络食品交易主体细分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分支机构三大类,分别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分支机构设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云南禁毒新规:邀涉毒艺人演出或罚15万
修订后的《云南省禁毒条例》规定,广播影视、网络视听、文艺团体及有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涉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邀请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上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广播影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禁毒条例还规定,严禁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对病、残吸毒人员实施分类戒治;对网上涉毒违法信息“零容忍”等。
河南:全省水泥行业阶段性停窑5个月
河南省发布《关于征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四大作战计划意见建议的通知》,要求水泥行业实施全年错峰生产,按照“开两停一”原则,共分四个时段实施停产,即6月1日至30日、9月1日至30日、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3月1日至3月31日。

内来自新华网

6月1日起哪些新规我们需要关心的?

8. 6月1日,还将会有哪些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呢?

1、网络安全法: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
2、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京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解释》共十三条,包括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等十个方面内容,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新的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次明确“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6月1日起无人机进入实名登记时代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正式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宣布上线测试运行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
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4、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鼓励实施农药减量计划
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5、下月起微信公号未经许可禁发新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月22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细则提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的,可以同时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拟同时提供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服务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6月1日起,哪些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