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个人缴费规定是多少

2024-05-14

1. 苏州医保个人缴费规定是多少

法律分析:主要看选择怎么样的缴纳基数。以苏州社保举例,目前2021年1月份的社以最低缴纳基数3368元来计算的话,职工社保费用一共需要缴纳1190.53元,其中个人需缴纳358.64元。其中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失业保险的0.5%——16.84元,医疗保险的2%——67.36元和养老保险的8%——269.44元,大病补充医疗的5元,共计358.64元。而企业部分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生育保险的0.8%——26.94元,工伤保险的0.40%——13.47元,失业保险的0.50%——16.84元,医疗保险的9%——303.12元,和养老保险的16%——538.88元,共计831.89元。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苏州医保个人缴费规定是多少

2. 苏州医保缴费标准

1、苏州社保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暂调整为3800元。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 苏州市医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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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统筹范围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规定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加每人每月5元标准的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的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5月份开始按新比例征缴,1~4月多征缴的后续会按程序退费)个人缴纳0.5%;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承担;5、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承担,缴费比例按照企业所属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共分为1-8个行业类别,缴纳比例为0.2%-1.9%。2017年度参加苏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961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02元/月。补缴基数仍为5600元/月。

苏州市医保缴费比例

4. 苏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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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2015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5. 苏州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多少

苏州市《关于调整2023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苏医保待医〔2022〕26号)确切2023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有关调整事项如下:      一、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类型调整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和大学生。      二、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100元,学生儿童及大学生每人每年700元。      三、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49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1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90元。      四、户籍迁入本市不满10年的老年居民、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以及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按照本地同类型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各级给予同等补助。

苏州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多少

6. 苏州医保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统一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9%(含8%基本医疗保险费和1%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同时在职职工另需按5元/月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职工医保:最新调整: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时间: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调整内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2个百分点,即从职工工资总额的7%下调为5%。注意:      1.苏州工业园区不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费率不变。调整前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照各险种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计算。2021年7月1日起,市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个人合计比例      医疗      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6%      2%      9%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1%      ——      生育保险      ——      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大病医保: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负费用累计达到8000元的,超过8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3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符合实时医疗救助条件并经民政、总工会办妥实时医疗救助登记申报手续的参保人员,年度累计自负费用起付标准降低至4000元,各费用区间段支付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各档支付可累计享受。从2021年度起,具体费用区间段和支付比例如下:
      图源: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7. 苏州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和单位

用人单位统一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9%(含8%基本医疗保险费和1%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同时在职职工另需按5元/月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职工医保:最新调整: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时间: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调整内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2个百分点,即从职工工资总额的7%下调为5%。注意:      1.苏州工业园区不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费率不变。调整前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照各险种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计算。2021年7月1日起,市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个人合计比例      医疗      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6%      2%      9%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1%      ——      生育保险      0.80%      ——      0.80%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大病医保: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负费用累计达到8000元的,超过8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3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符合实时医疗救助条件并经民政、总工会办妥实时医疗救助登记申报手续的参保人员,年度累计自负费用起付标准降低至4000元,各费用区间段支付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各档支付可累计享受。从2021年度起,具体费用区间段和支付比例如下:
      图源: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和单位

8. 苏州个人医保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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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州社保缴费比例:苏州2017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每日财经网为大家介绍2016-2017苏州社保缴费基数,具体如下:近日,从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了解到《关于公布2016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2016-2017苏州企业社保缴费基数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6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如下:一、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二、2016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三、2016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8245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四、2016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6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五、2016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12342元(2602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2468元(5206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6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96054元(8005元/月)。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6年4月1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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