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股,B股,H股,N股,S股代表什么交易市场

2024-05-14

1. 关于A股,B股,H股,N股,S股代表什么交易市场

1、A股又名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 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中国市场股票)
2、B股又名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B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中国市场股票)
3、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所以
也称H股。(中国香港市场股票)
4、N股一般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纽约(New York)上市的外资股。(美国市场股票)
在我国股市中还有一层意思,当股票名称前出现了N字,表示这只股是当日新上市的股票,字母N是英语New(新)的缩写。
5、S股通常是指新加坡上市公司股票:是指那些主要生产或者经营等核心业务在中国大陆、而企业的注册地在内地,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挂牌的企业股票。(新加坡市场股票)
而在我国是指尚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者已进入改革程序但尚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票,在股名前加S,此标记从2006年10月9日起启用,日涨跌幅仍为上下10%(ST股为5%)。从2007年1月8日起,日涨跌幅调整为上下5%。 
摘自百度经验

关于A股,B股,H股,N股,S股代表什么交易市场

2. H股上市条件

港股上市条件是财务要求。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个财务年度盈利至少2,000万港元,以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同时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5亿港元。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上市时市值至少达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前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总额至少为1亿港元。新申请人的市值及其在证券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至少为5000万港元。公众持股必须至少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25%。至少有300名公众股东持有相关证券,三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比例的50%。

3. 为什么可以在A股和H股上市?有什么条件?

您好!上市条件: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股票上市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请与审批。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公司法》同时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目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3.订立上市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4.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补充:
  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股票上市的暂停与恢复。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其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
  3)公司发生信用危机,如因信用问题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关系。
  4)盈利能力下降或连续亏损,等等。
  公司在规定的暂停上市期限内,如能消除有关原因,可以恢复上市。
  (2)股票上市的终止。上市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未能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甚至产生严重后果者,将被终止上市,取消上市资格。具体情况一般是指: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又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
  2)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后果严重者。
  3)公司股票连续若干月成交量较少,或没有成交的。
  4)公司连续若干年没有分配股利。
  5)盈利能力严重下降,甚至连续几年亏损没有扭转的。
  6)公司决议解散、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等等。
  三、股票的种类。
  股票按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分类。按其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通常情况下,公司只发行普通股。
  普通股在权利和义务上的特点是:1)享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2)股利分配在优先股之后,并依据公司盈利情况而定。3)公司解散清算时,普通股东对剩余财产的请求权位于优先股之后。4)公司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可以优先认购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优先股可以在公司设立时发行,也可以在公司增发新股时发行。但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规定,优先股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司增发新股或清理债务时才可以发行。
  股票按是否计入股东名册分类。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一律用股东本名,其转让股东以背书的方式进行。
  无记名股票,是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交付非受让人后即生效。
  股票按照发行时间的先后,分为始发股和新股。始发股是设立时发行的股票。新股是公司增资时发行的股票。始发股和新股发行的条件和价格不尽相同,但同类股东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股票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和上市地区的不同,分为A股,B股和H股。A股是供我国个人或法人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票面价值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B股和H股是专供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面值但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2001年起,也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取得的外币买卖)。B股在深圳、上海上市,H股在香港上市。
我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千人千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为什么可以在A股和H股上市?有什么条件?

4. 股票市场有A股B股H股怎么回事

A股,B股,H股是按英文字母作为代称的股票分类。 
A股是以人民币计价,面对中国公民发行且在境内上市的股票; 
B股是以美元港元计价,面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但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股票; 
H股是以港元计价在香港发行并上市的境内企业的股票。 
此外,中国企业在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地上市的股票,分别称为N股、S股和T股。由于A股、B股及H股的计价和发行对象不同,国内投资者显然不具备炒作B股、H股的条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沪市挂牌B股以美元计价,而深市B股以港元计价,故两市股价差异较大,如果将美元、港元以人民币进行换算,便知两地股价大体一致。以字母代称进行股票分类,不甚规范,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股票简称必须统一、规范。可以相信,随着我国股市的进一步发展,A股、B股、H股等称谓将成为历史。

5. B股的上市条件

「公司上市」什么是AB股?

B股的上市条件

6. 国内投资者不具备购买B股和H股的条件吗?

  国内投资者具备购买B股和H股的条件,一般都可以购买B股和H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1991年第一只B股上海电真空B股发行。2001年前投资者限制为境外人士,2001年之后,开放境内个人居民投资B股。
  H股也称国企股,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因香港英文--HongKong首字母,而称得名H股。)H股为实物股票,实行"T+0"交割制度,无涨跌幅限制。中国地区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于H股,大陆地区个人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资于H股。在天津,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中国银行各银行网点开办"港股直通车"业务而直接投资于H股。

7. A股H股同时上市的股票有哪些


A股H股同时上市的股票有哪些

8. h股上市条件?

  你好!富国环球为你解答:
  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下文简称“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定,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

  盈利和市值要求
  香港联交所最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对股份公司盈利和市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必须在相同的管理层人员的管理下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以往3年盈利合计5 000万港元(最近1年的利润不低于2
  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的利润之和不少于3 000万港元),并且市值(包括该公司所有上市和非上市证券)不低于2亿港元
  2.公司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于上市时市值不低于20亿港元,最近1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并且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3.公司于上市时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且最近1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

  在该项条件下,如果新申请人能证明公司管理层至少有3年所属业务和行业的经验,并且管理层及拥有权最近1年持续不变,则可以豁免连续3年营业记录的规定。

  最低市值要求
  新申请人预期上市时的市值须至少为2亿港元。

  公众持股市值和持股量要求
  1.新申请人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5000万港元。无论任何时候,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
  2.若发行人拥有超过一种类别的证券,其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总数必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但正在申请上市的证券类别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不得少于15%,上市时的预期市值也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3.如发行人预期上市时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本交易所可酌情接纳一个介乎15%-25%之间的较低百分比。

  股东人数要求
  1.按“盈利和市值要求”第1、2条申请上市的发行人公司至少有300名股东;按“盈利和市值要求”第3条申请上市的发行人至少有1 000名股东
  2.持股量最高的3名公众股东,合计持股量不得超过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的50%

  H股发行程序
  1.申请发行H股的公司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向所属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提出申请
  2.地方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中央部门直属企业由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以正式文件向中国证监会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可联合推荐企业。
  3.中国证监会在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初步确定预选企业,报国务院批准。
  4.国务院同意后,由中国证监会发文通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开始进行发行、上市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