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红利转增股本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2024-05-15

1. 用红利转增股本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用红利直接转增股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发[1998]333号: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用红利转增股本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2. 用红利转增股本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8]333号: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精神,你单位用红利直接转增股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 在转增资本(股本)中要不要缴个人所得税

在转增资本(股本)中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不是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征税范围,不在此征税范围以内的业务、事项,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具体规定是: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在转增资本(股本)中要不要缴个人所得税

4. 个人收到转送的红股再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随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进行了相应的补充说明,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中所说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不需征税,专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不作为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企业接受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资产评估增值等形成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2.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5. 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何规定

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
《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62号)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以下统称示范地区)实施。
(1)示范地区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3)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
(4)本通知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示范地区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5)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

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何规定

6. 股票转让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股票转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没有明确“暂免”期限为什么说是“暂免”呢?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根据国税总局的说法,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连续三次下发相关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2005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规定,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中包括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但国税总局还规定,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而言,虽其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但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对股票转让所得自行申报和是否征税是两回事。但具体要“暂免”到什么时候,国税总局并没有明确。  另外,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同时首次把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也要求单独列出,更是引发了外界对于下一步要开征资本所得税的猜测。资本利得在税收上是指资本商品,如股票、债券、房产、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等,在出售或交易时发生收入大于支出而取得的收益,即资产增值。

7. 股票转让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股票转让免征个人所得税是特指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是要征个人所得税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净所得的20%。
  股票持有人通过买卖、赠与和交易等方式依法将股票让渡给他人。股票转让后,股票原持有人丧失依据该股票拥有的权利,受让人即股票新持有人取得股东地位。由于股票转让只改变股票持有人而不影响公司的存在和资本,各国公司法均允许股票转让。股票转让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但各国法律也有不同的限制。
  (1)股票转让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后才能进行;
  (2)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登记后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自己的股票;
  (3)不得向非本国公民转让股票;
  (4)持股雇员未经董事会批准或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不得向本公司雇员以外的人转让股份;
  (5)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得接受转让本公司股票;
  (6)不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股票,不得侵犯本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等。股票转让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不记名股票一般因股票交付完成转让。记名股票须依法办理股票过户手续,转让始得生效。

股票转让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8. 个人转让股票要不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票需要交税。当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当转让方是企业,需要交纳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