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涛的案情结果

2024-05-13

1. 张洪涛的案情结果

发帖人王某因与该县教育局长张洪涛发生矛盾,于是在网上发帖捏造事实进行诽谤。帖子中的艳照男主角并非该县教育局局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2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规定,警方对发帖人王某处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

张洪涛的案情结果

2. 张胜涛的一审判15年

新华网郑州9月11日电(记者马意翀)记者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安阳市原副市长张胜涛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胜涛(男,56岁)于1994年4月至2011年9月先后担任杞县阳堌乡乡长,杞县宗店乡党委副书记、杞县县委办主任、杞县常务副县长、兰考县县长、通许县委书记、安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4名公司等企业人员贿赂,共计人民币825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12万元的消费卡和车库一间(价值10万余元),为他们在工程建筑、土地使用、企业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下属吕念来等137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8.68万元、美元1000元和价值人民币3.2万元的消费卡,为他们在职务晋升、人事调整、协调安排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胜涛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同种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缴全部赃款,有悔过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3. 张胜涛是否判刑了

  按实际情况,张胜涛已经被判刑。
  相关资料:
  新华网郑州2013年9月11日电(记者马意翀)记者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安阳市原副市长张胜涛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张胜涛是否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