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关系能否转入母公司

2024-05-14

1. 子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关系能否转入母公司

法律分析:母公司系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子公司注销前,应由公司清算组完成清算,清理公司债权,结清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关系能否转入母公司

2. 全资子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全部转入母公司,母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首先,正常注销的前提是已清理债权债务,所以,你说的问题应该在法律上面不成立
因为现在公司都是叫XX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公司只根据注册资本(现在叫认缴)负担有限责任,一个通俗的例子就是你拿10万出来成立公司,公司也就最多只能赔10万,不影响股东其他利益【摘要】
全资子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全部转入母公司,母公司如何账务处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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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常注销的前提是已清理债权债务,所以,你说的问题应该在法律上面不成立
因为现在公司都是叫XX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公司只根据注册资本(现在叫认缴)负担有限责任,一个通俗的例子就是你拿10万出来成立公司,公司也就最多只能赔10万,不影响股东其他利益【回答】

3. 子公司注销时,与母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怎么做会计处理?

1、子公司注销前无法偿还母公司的借款,因此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需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子公司注销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视同0元出售。
3、合并当期期初至注销日的子公司的期间损益应纳入合并利润表, 合并分录,借:投资收益 ,贷:子公司的期间损益(各个损益类科目),贷: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注销之后,如果属于企业合并的情况,应该在财务处理体现以下信息:
1、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
2、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3、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4、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扩展资料:
分公司注销程序:
1、用户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母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处理程序

子公司注销时,与母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怎么做会计处理?

4. 子公司要注销,债务和固定资产是注销前转给母公司还是注销后转给母公司

你好,是注销前转给母公司。
首先,子公司注销,注销的过程中,债务不应该转给母公司,应直接核销。
如果母公司接受子公司债务,是(或可分离为)注销之前的债务转移,子公司列营业外收入,母公司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是母公司分回资产的附带条件,则直接计入母公司负债。【摘要】
子公司要注销,债务和固定资产是注销前转给母公司还是注销后转给母公司【提问】
你好,是注销前转给母公司。
首先,子公司注销,注销的过程中,债务不应该转给母公司,应直接核销。
如果母公司接受子公司债务,是(或可分离为)注销之前的债务转移,子公司列营业外收入,母公司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是母公司分回资产的附带条件,则直接计入母公司负债。【回答】

5. 子公司注销时,与母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怎么做会计处理?

1、计提了坏帐准备的:
借:坏帐准备 1,500,000
贷:其他应收款——子公司1500,000
2、未提坏帐准备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1,500,000
贷:其他应收款——子公司1,500,000
损失确定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
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减值损失

子公司注销时,与母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怎么做会计处理?

6. 子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母公司是否要承担

子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是不需要母公司来承担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项目公司和子公司区别是什么
项目公司和子公司区别如下:项目公司是母公司为实现某一项目目标而设立的独立公司,其中大部分应以最终利润为目标;子公司是母公司实际控制的独立经营公司,可能是为了实现采购渠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司执照作为经营范围证明,申请子公司营业执照。
二、注册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旗下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7. 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如何处理

注销子公司,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一般都是协商处理。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子公司有独立法人地位,在公司清算中应清偿公司的债务,收回公司的债权。如果清算中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进入破产程序。如果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公司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没有收回的债权可以转由股东享有。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经济上,它们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但一旦发生债务关系,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却只能由各该子公司独立对其债务负责,母公司不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是持二者相互独立说,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其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要真正理解母公司破产对子公司有何影响,应首先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如何处理

8. 子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怎样处理,母公司是否要承担

一、子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二、子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母公司是否要承担
子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是不需要母公司来承担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该怎么办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