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购的作用以及优缺点 【急!】

2024-05-13

1. 股票回购的作用以及优缺点 【急!】

什么是回购?上市公司回购和央行回购的区别在哪里呢?回购对股价是否有推进作用?相信很多小伙伴都迫切想知道,学姐来帮各位科普一下吧。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证券回购 ,就是证券回购交易,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也囊括着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1、股票回购:其实就是指上市公司运用理财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收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下,公司会将回购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暂时不参与交易及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今后可作用于别的方面,比方把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实行了,或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将其出售了。2、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使用上契约方式约定好在将来的某一天里按照着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是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但凡是抵押出债券,有借入资金的交易都统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资金被主动借出的,关于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这几个基本就是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原因了: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对于公司回购股票这一行为,利好多一点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分情况来讨论:1、回购后注销:倘若在股价低估的状况下,回购股票,然后注销,如此就会致使公司总股数下降,提升了每一股的收入,这种行为属于利好行为。若是在没有出现股价被低估的情况下就回购股票,故意诱导那些浑然不知情况的群众去抬高股价,就有损股东权益,这就是隐蔽起来的利空。2、回购不注销:如果说公司是要在低位回购股票,把它当作库存股份继续保留,然后在股价高位时,派发股份另做他用。公司可能会去炒自己的股票,所以不注销便代表着利空。当然,从短期的角度看,回购股票就等于大资金买入股票,这对股价是非常有利的。三、央行正、逆回购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回购方式是央行回购的方式,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有正回购,以及逆回购,相当于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主要目标在于对市场进行以下调节,不仅可以做到调节市场资金的流动性,还能调节利率。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称之为正回购,并且还会承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也作为一种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可以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为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且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会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方式,逆回购到期了也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回购到底有利益还是无利益呢?我们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和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就是在向市场投放资金,若是资金进入实体企业以后,是能够刺激企业运转的,因此会对股市利好的。然后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了之后,这样子也就有了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如此依赖也就刺激股市上涨了。2、正回购:一旦央行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减少就没有多余资金流入股市,进而使投资情绪变悲观,狠狠地刺激股价。所以及时的知道回购消息非常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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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票回购的原因有哪些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在以下六种情形下才能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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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票回购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也可以另做他用如:员工福利,转换债券,或保留等。

股票回购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4. 股票回购是什么意思,对企业和投资者有什么好处

股票回购是指允许上市公司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使用现金购回已发行在外的股票,这是上市公司的一种权利。

股票回购大部分情况下是对企业有好处的,可以降低公司遭到收购的风险,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稳定公司股价等好处。

对于投资者来说,公司行使股票回购时一定会考虑投资者的利益,设定合适的回购价格,否则投资者也不会选择将股票卖回给公司。

5. 股票回购的作用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为了筹集资金或者调整股权分配,向外发行股份的行为。而股票回购是与股票发行正好相对的行为。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回购的作用      1、防止兼并与收购      如果向外部股东回购股份,那么外部股东所持股份的比重就会降低,原来大股东的持股比重则会相应提高,其控股权自然会得到加强。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的防止兼并与收购。      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公司,股份回购可以适当地提高资产负债率,更有效地发挥财务杠杆效应,以增强公司的未来盈利预期,从而提升公司股价,抬高收购的门槛;现金储备比较充裕的公司,容易成为被收购的对象,在此情况下公司动用现金进行股份回购,可以减少被收购的可能性,这是反收购技术中的"焦土战术";公司可以直接以高出市价很多的价格公开回购本公司股份,促使股价飚升,以击退其他的收购者,从而达到反收购的目的。      2、振兴股市      通常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市场资金紧张等情况下,股市行情容易低迷。若任其持续低迷,将可能引发股市抛压较重,陷入股价下跌、流动性更差的恶性循环。此时若允许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将上市公司的闲置资金返还给股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公司合理股价的形成。      上市公司对本公司信息最知情,其确定的回购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比较接近公司的实际价值(反兼并情形除外),使虚拟资本价格的变动更接近实物生产过程,从而抑制股市的过度投机。      在市场过度投机的情况下,若股价过高,可能在投机泡沫成分破裂后导致股价持续低迷。此时公司有必要动用先前回购的库存股份进行干预,促使股价向内在价值回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遏制过度投机行为。

股票回购的作用

6. 企业回购股票的目的是什么

1.股票回购目的一: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公司进行股份回购是由于公司管理层认为股价远远低于公司的内在价值,希望通过股份回购将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一信息传递给市场,从而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这是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股票关...2.股票回购目的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大大高于公司投入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现金流回购部分股份,从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3.股票回购目的三: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实施管理层或者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直接发行新股会稀释原有股东权益,而通过回购股份再将该股份赋予员工则既满足了员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权益.4.股票回购目的四:股份回购使公司股价上升.相当于以一种特别股利来回报股东,但股东无需缴纳现金红利税,这是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股票的重要原因.拓展资料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见拓宽了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引导完善治理安排,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激励约束,促进公司夯实估值基础,提升公司管理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7. 回购对股价影响

什么是回购?央行回购和上市公司回购有什么不同呢?回购对股价是否有益处?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迫不及待了,学姐这就跟大家好好讲讲。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证券回购代表着和证券回购交易一样的意思,意思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里就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也囊括着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资金周转等手段,从股票市场上购进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股票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将其注销。但是在大多数时候,公司会把回购股票看作是“库藏股”进行留存,暂且不会介入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比如把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发行了,再或者就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就出售掉它。2、债券回购:也就是在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债券里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称之为“卖方”和“买方”,就是它们之前再次购买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以交易发起人作为出发的角度,但凡是抵押出债券,有借入资金的交易都统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只要是主动把资金借出的,关于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会主要是以下的几个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么回购股票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1、回购后注销:假如在股价低估的情形下,回购股票,然后注销,这样会导致公司的总的流通股数下降,大大提高了每股的收成,针对这种回购是利好。股票的价格没有被低估,就出现对股票进行回购,刻意的引导一些不明情况的群众来抬高股价,就会造成股东权益的亏损,这其实是看不见的利空罢了。2、回购不注销:若是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话,将它作为库存股份是没有注销的,然后在股价高位时,派发股份作其他的用处。公司可能会被怀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那么不注销便可以说是利空。自然,从短期来看,回购股票的意思就是大资金买入股票,对于股价来说,这是非常好的。三、央行正、逆回购央行只有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方法,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有正回购,以及逆回购,是货币政策的一种。央行进行逆回购主要是为了进行以下调节,一方面调节资金的流动性,一方面还能调节利率。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称之为正回购,而且还承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属于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的操作方法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策略也就可以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其实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也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方式,逆回购到期了也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这样回购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我们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逆回购:中国人民银行(也就是央行)使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就是在向市场投放资金,当资金进了实体企业后,就能刺激企业运转,所以会对股市利好。等市场上的资金在增加后,就会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进而就刺激股市上涨了。2、正回购:央行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其实是在回笼资金,市面钱变少就会造成流入股市的钱变少,从而引起投资情绪的悲观,股价也会因此下跌很多。所以及时的知道回购消息非常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回购对股价影响

8. 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论文摘要 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内部股权转让行为,上世纪90年代被引进我国资本市场。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并对该项制度进行利弊评析,然后在介绍分析境外若干个国家或地区有关股票回购市场准入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立法现状。本文就其现有的立法缺陷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对策,使我国的证券市场运营更加规范。

  论文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 股票回购 公司法

  一、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

  (一)股票回购的概念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用作“库藏股”保留。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行为,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及调整市场上股票流通量的一种方式,对股东、公司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股票回购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从各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历史轨迹来看,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普遍经历了从法无明文规定到例外允许,法律规范也由判例或简单的概括性规定到详细的规定。在我国,股票回购是一新的发展事物,因此相关方面的立法规制还不够完善,针对我国股票回购的立法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我国需要加大力度对股票回购的立法加以完善。

  在我国,股票回购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为了解决国有股比例过大和内部人控制等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于20世纪90年代而引入的。2005年5月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股票回购的办法,试图以此来解决股权分置陷入的困境。2005年6月16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给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提供了相应的行为准则。《公司法》对此也进行了修订,为股票回购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股票回购作为一种调整公司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资本运作方式,对我国上市公司有着特殊的意义。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能够为中国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所特有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使得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会产生关联交易,中小股东利益会受到损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成为必需,以此来解决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现行的立法评析

  (一)股票回购在我国发展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计划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企业的形式几乎是国有企业,较少存在股份制公司这一主体形式,因此也不会存在股票回购这一现象。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制度的实施,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得到提升。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与此相伴随的证券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针对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新事物,我国的法律也作了相关的规定,特别针对股票回购的问题。

  我国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最早始于1992年,即大豫园通过协议回购小豫园所有股票的事件、1994年陆家嘴协议回购国有股后增发B股、1996年厦门国贸回购减资案、1999年云天化与申能股份部分国有股的成功回购——这在当年成为证券市场的一个亮点。之后,由于《公司法》的限定、长期的市场熊市、现金的匮乏,股票回购又开始没落。2005年,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的驱动下,加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和《公司法》相应内容的修改,使得股票回购又得到了发展,邯钢股份成为流通股回购第一家,继而又多了很多股票回购的案例,这一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越来越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得到了发展。

  (二)对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缺陷之检视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有关股票回购的规定都只是一般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概括,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或具体的操作办法并未出台,面对当前已经出现的股票回购个案,法规建设显得有些滞后。对于股票回购的适用范围限制得过于严格,有悖于国际立法的发展趋势,并且也限制了上市公司的发展空间,对于其中的一些定义也规定得较为含糊,这样会助长规避法律的行为产生,使规定形同虚设。如果不对该制度进行系统的规范,其制度本身的弊端也会逐渐显现,反而可能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障碍。因此,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需要,扫除股票回购的法律障碍,为公司的迅速发展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这一目的的顺利实现,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股票回购法律制度。

  三、完善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若干建议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现代企业的基本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投资者享有所有权,而经营者享有经营权,因此经营者对经营信息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优势,经营者若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就有可能歪曲披露或者不披露相关的信息,如果公司治理不完善,就有可能在股票回购中出现内幕交易,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二)加强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

  由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中小股东对信息的掌握处于劣势,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又居于少数,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信息和利益的不对称,中小股东只能被动的接受股票回购方案。因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一是完善股份回购信息披露制度,各利益主体相对公平掌握信息资源;二是异议股东请求权的利益补偿措施;三是对股票回购方案的表决权进行重新设计,既要在“一股一权”的原则下达到法定通过数,又要中小股东的多数的同意,至少三分之二,并且上市公司的关联股东应遵守回避制度,由非关联股东对股票回购事项进行独立表决。此外,上市公司在回购股票时最好采用要约方式进行,因为这样更能突出平等性,不会偏袒于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对于回购的价格,应该根据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市价和业绩状况来进行确定,通过确定合理的价格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至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规定在进行回购前公司需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公司可以用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或提高利息率的方式以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让债权人全程参与回购计划的制定及其一票否决权。

  (三)明确适用条件

  首先,从实施股本回购的外部环境看,必须是公司股价比较低时才可以进行回购,如果资本市场比较活跃,公司股票的定位比较合理甚至高估,上市公司就丧失了回购自身股票的热情。其次,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或现金流良好,拥有大量闲置的现金或现金流,使得公司回购股票不至于影响到公司自身的正常运营。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还可以明确如下条件:(1)中小股东如果反对股票回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反对该事项;(2)股东可表明请求收买其股票的意思;(3)股东大会决议时对该议案投票反对。同时,对于不同回购目的的回购行为,也应该对其规定不同的条件。在实际运用中,就应该制定实施细则,从公司的财务报表来观察公司是否具备股票回购的条件。

  (四)完善公司法关于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完善措施外,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还可以从股票回购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以及适用对象加以完善,具体如下:

  1.股票回购的方式:《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列举的股份回购方式应进一步具体明确,如协议回购方式对非流通股的回购是非常适合的。

  2.股票回购的价格:由于我国存在国有股和流通股,且实行双轨制,因此二者的回购价格确定应该区别开来。对于国有股,股份回购的价格的基准应是每股的内在价值,国有股的内在值等于国有股每股净资产值加上溢价;对于流通股而言,回购价格的确定一般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为标准或以市价、一定时期内的平均价或最高价为标准。

  3.股票回购的适用对象:我国当前的股票回购并未将子公司纳入管理,因此我国《公司法》应规定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时,也应该同样适用股票回购的限制条件。

  四、结语

  股票回购制度产生于成熟的资本市场,为公司调整资金结构以及完善公司运营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证券金融市场欣欣向荣的发展,股票回购越来越受到中国公司的追捧,其对防止公司内幕交易、防止恶意收购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基于此方面的考虑,再纵观中国现今法律对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对于股票回购的法律保障还不是很健全,难以发挥该项制度应有的潜力。因此对于该项制度还应该更具体地予以完善——细化价格确定的方法,完善回购的程序,加强信息披露,从而消除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对于购回的股票应该以“库存股”的形式存在还是以其他形式存在,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起码要在完善传统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尽管要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会与相关的原则相矛盾,比如资本三原则、禁止抽逃资金规则,但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应该是从整体上去考量的,应该能够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发展来完善法律这一上层建筑,使中国的证券市场能够更健康、稳健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