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中有哪些问题还需要亟待解决

2024-05-14

1. 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中有哪些问题还需要亟待解决

1、地产商、炒房团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造成房价虚高。
2、民众对房屋的刚性需求与人口继续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之间的矛盾,无法合理解决。
3、房地产产业链上的其他企业,与房地产产业形成一种依附、共生的关系,要解决房地产问   题,首先得解决产业链上其他企业的企业导向问题。
4、当前国家的经济总量,很大一部分靠房地产支撑着,房地产行业的一点小波动,对国家总体经济就会造成大的影响,因此,国家希望房地产保持目前这种发展水平,以保证经济和政治的稳定。

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中有哪些问题还需要亟待解决

2. 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存在哪些问题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平稳,房地产市场初具雏形,住房保障制度日趋完善,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已得到了妥善解决。但与此同时,在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还较为严重,人地矛盾也日趋紧张,个别深层次的住房问题仍有待破解。对此,除了依靠房地产市场自身的资源配置外,还需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深入研究我国住房政策体系,不仅有助于该体系的科学化、合理化,而且将极大地裨益于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住房政策体系的现状及其缺陷
住房政策体系是国家政策体系的重要分支。它是由住房供应、住房保障、住房金融、住房消费等多个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的综合体。由于住房政策体系旨在通过深刻地揭示政策从产生到收效全过程中的规律,来指导住房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因而它对于房地产相关领域起着引导、协调和促进的功能。我国的住房政策体系形成较晚。1998年,我国住房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序幕,政府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住房供应结构等领域的宏观调控,由此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住房政策体系。历经10余年的探索与发展,我国住房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业已成型。总体上看,现行的住房政策体系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基本相适应的。但也应当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行住房政策体系尚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如果不能正视这些缺陷与不足,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居民的住房保障将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概括起来,我国现行住房政策体系主要存在如下缺陷:
(一)目标不明确
1. 政策依据不明晰。政策作为一种主观性的活动是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它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在此意义上,我们说一项政策的科学合理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政策的制定者对该政策所赖以为凭的事实的认知程度。然而,我国政府在设计住房政策之前,往往未能充分认清现状、明确目标就作出决定,因而导致政策效果的偏离。
2. 政策设计不周全。首先,过分强调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忽视了其在社会发展中
的民生功能。事实上,住房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兼具经济和社会保障双重属性。在当前国民收入普遍不高的情形下,突出住房的社会保障属性,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才是发展经济的前提和保证。其次,未将房地产二手市场正式纳入调控范围。近年来,房地产二手市场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股新生力量。但目前,国家专门针对房地产二手市场的调控政策尚付之阙如。
(二)体系不科学
1. 监督机制流于形式。住房政策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囊括了众多的具体政策。这些政策在执
行的过程中离不开监督机制的保驾护航。但是,我国住房政策体系的监督机制却因流于形式而名存实亡。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私利,要么误解或曲解中央的政策,要么干脆采取不作为的方式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此外,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问题也较为突出,消费者在房地产交易中常常遭遇霸王条款,但却苦于诉累。
2. 政策评估主体单一。目前,我国住房政策的评估主体尚局限于政府机关,开发商和消费者并不
在列。事实上,开发商和消费者是房地产市场的参与者,对于房地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为开发商
的利益导向直接影响着住房供给和房屋价格,而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和对产品的满意度间接影响着住房的价格机制。忽视或者有意将开发商和消费者排除于住房政策评估系统之外的做法,极大地削弱了住房政策评估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3. 产业政策不受重视。虽然产业政策不属于政府宏观调控的范畴,但其作为一个中观政策无疑是
宏、微观政策的衔接点。纵观我国住房政策体系,不难发现,政府部门和相关学者均极为重视住房的宏观政策,至于住房的中观政策则漠不关心,往往直接将产业政策的设计责任丢给市场或者开发商。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机制失控的风险。
(三)执行不到位
1. 政策连贯性不强。政策的连贯性是政策得以有效落实的前提与保障。不同时期的政策固然有所
差异,但是,政策衔接的紧密性与政策内容的连贯性却不容忽视。否则,极易导致前后政策的自相矛盾或关联政策间的冲突与抵牾,最终影响政策预期的实现。在我国的住房政策体系中,此类矛盾或冲突体现得较为明显,如2003年中央人民银行颁布的旨在给投资热降温的“121号文”尚未真正执行,便被后续制定的另一政策所冲淡。
2. 政策执行力不够。我国住房政策在执行力方面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居民的收入查询机制还
不完善。现阶段我国个人的收入申报还主要依靠居民的自觉性,这使得偷税漏税行为难以禁绝。二是房价走势严重偏离国家调控。典型表现为2006、2007两年房价一飞冲天,刹不住车,为了平抑过高的房价,政府在房地产金融、住房保障等方面出台多项政策,但收效寥寥,甚至一度出现“国家一调控,房价就上涨”的畸形现象。
(四)具体政策待改进
1. 住房保障政策不完善。(1)消费者满意度不高。我国的政策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差距较
大,突出表现为选址较远、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齐全等。这种状况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消费者对之不甚满意。( 2)公平性难以保障。我国住房保障制度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从目前开发总量看,政策性住房占有率仍然偏少,政策覆盖面仍然狭小。此外,由于住房保障缺乏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实践中常常出现保障对象错位现象,即真正住房困难的居民被排挤出中低收入人群,而另一些高收入者却搭便车,成为了住房补贴的受益者。由此,导致住房补贴政策公平性大打折扣。
2. 住房金融政策不完备。(1)贷款人资格审核机制不健全,诚信问题突出。目前,我国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金和消费者的购房资金对银行贷款依赖性较强。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
中,为获取更多的利息收入,一些银行不惜降低资格审核标准,拓展业务,致使不少诚信度低的企业和个人滥竽充数,蒙混过关,为日后的呆账、坏账埋下了祸根。(2)政策性住房的金融制度尚未形成。我国现行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政策较为零散。政策之间的连接也不甚紧密,尚未上升到制度层面。( 3)银行“窗口指导”薄弱。由于“‘水平’化的货币政策与‘阶梯’式的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加之,“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与央行现行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相适应”[ 1 ] ,使得银行的“窗口指导”功能弱化。
3. 土地政策利弊参半。尽管从长远的角度看,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对于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集约经营是大有裨益的,但实际上,现行土地政策也暗含了诸多弊端: (1)政府对土地的垄断,仅为一些地方官员不惜浪费土地,大肆修建形象工程来赢取政绩提供了便利,而且为土地管理过程中的“权力寻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2)我国土地资源相当稀缺,为了节约利用,政府长期实行土地紧缩性政策。虽然这种政策对于遏制开发商的囤积居奇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地价与房价的现实关联来看,这样的政策必然会影响住房的供给量,助推房价的上涨。
二、我国住房政策体系缺陷的矫正
(一)确立住房政策制定的科学机制虽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有关房地产的几大关键性政策,并搭建起了住房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但由于一些政策工具、细分政策的缺失,我国住房政策在设计和执行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为了充实住房政策体系,政府应当充分利用政策工具,健全各项辅助制度:首先,要加强监督,保证各项政策下达的渠道通畅,督促地方政府将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在房地产市场设立专业的监管系统,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健全政策评估系统,将地方政府执行政策、宣传政策的力度和群众的反馈意见纳入到政绩考核中去,并丰富政策评估主体。再次,要重视产业政策的制定。房地产业较其他产业对政府的指引性要求更高。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虽然为房地产企业确定了发展方向,但究竟如何发展,对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来说仍然感到迷茫。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出台相关的产业政策引导企业的行为,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明确住房政策的目标
目标是政策制定的起点和关键。住房政策目标的多元化特点,决定了每一个政策目标都应当在充
分了解政策环境,客观分析市场形势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对此,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保证住房政
策目标与价值取向的统一。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以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形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不仅是我国目前住房政策的总体目标,而且也是政策实现的价值取向。因此,在各项具体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其子目标都不能逾越或者脱离这一总体目标。就当前的实践而言,“构建房地产二元结构政策机制是实现多元化政策目标的渠道,房地产二元结构政策机制的构建必须与房地产业政策目标多元化联系起来,在政策机制与价值目标一致的基础上,实行多重政策的组合。”[ 2 ] P34其次,用全面的眼光看问题。房地产业涉及领域广泛,产业内部的构成因子众多,因此,在确立住房政策目标的过程中,必须坚持联系、全面的眼光看问题。具体而言:一是要在积极发展房地产业的同时突出住房保障的重要地位;二是要大力支持房地产二手市场的发展,健全各项机制,完善各项设施;三是在强调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的同时,要通过政策宣传的方式,引导购房者形成合理的消费结构。
(三)强化住房政策的执行力政府执行力的提高是政策得以落实的可靠保证。住房政策执行的好坏,不仅影响到房地产业发展前景,而且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要高度重视住房政策的执行情况,着力加强住房政策的执行力:首先,要加快房地产业的立法工作,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地出台房地产相关法律,尤其是关涉公共住房的相关法律。假使正式法律的出台条件尚不成熟,应当优先考虑颁布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政策性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房地产业的各项因子和指标,进而规范房地产业的从业或管理行为,防止地方政府各行其是。其次,要增强政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住房问题事关民生,政府应当将解决住房问题视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尽快建立住房政策执行的责任追究机制。对那些不作为或执行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决给予惩戒。此外,还应当将政策执行情况列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完善各项具体政策
1. 重点发展保障性住房。政府应当发挥责任第一人的作用,将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兼顾效率和
公平。(1)政府在自行建房的同时,应当鼓励开发商投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以缓解供求紧张。(2)政府应当科学估算公共住房的预期需求量,合理地制定公共住房供应计划,保证供需基本平衡。(3)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4)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直管公房改革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 完善住房货币政策。(1)健全资格审核制度。银行应当加强管理,严把资格关。对每一个申请贷
款的个人或法人,都应当严格按照办事流程,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2)加快金融配套改革,为政策性住房开辟融资渠道。如成立“住房储蓄银行”、“住房抵押贷款银行”等向广大中低收入居民提供贷款,成立“政府住宅融资管理委员会”、“住房贷款保险公司”等担保或保险机构为住房金融机构发放住房贷款降低风险。[ 2 ] P34 (3)强化银行的“窗口指导”功能。在此方面,首先,中央银行应当将权力适当下放,给予地方分行更多的自主权,使其能够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状况调整货币政策。其次,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货币政策传导准确无误。最后,要丰富窗口指导的手段,应当联合多种信息传媒,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3. 适度调整土地政策。(1)调控土地供应。政府要认真把好土地准入关,使土地供应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相协调。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计划,并与当地土地市场的运行状况和变化趋势相适应。就供应量而言,应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尤其是要增加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用地供应量。( 2)严格土地管理。政府要坚持以招标、挂牌、拍卖的形式有偿有期限的出让经营性用地,依法惩处因违规出让、炒买炒卖土
地,肆意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行为,清理闲置土地,防止囤积居奇造成的地方性垄断。( 3)实现地价与
房价相脱钩。按照目前的计价方式,地价仍然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昂的地价在助推房价的同时,也使买房者沦为真正的埋单人。要改变这种局面,政府应设法推动地产开发与房产开发相剥离,实现地产投入与产出的价值对等。同时将地价从房价中剥离,使得政府更易于对房产市场的结构进行调整和、房屋价格进行调控。

3. 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什么?

您好,1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
  1.1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
  2005年,我国城镇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占GDP的7.55%,占固定资产的17.9%;200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0106.12亿元,同比增长28.5%;2007年,完成投资13158亿元,同比增长1.6%;2008年,全国房地产投资15759.3亿元,比去年增长19.8%;2009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增速逐月回升,1~6月同比投资增长速度已达24.2%,超过上年同期增速0.7个百分点。可见,房地产业投资已在我国形成较大的规模,并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
  1.2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
  目前房地产价格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使普通居民无力购买所需住房。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主要是由于商品房的成本因土地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健全而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不规范。
  1.3商品房结构不合理
  房地产市场结构不合理已成为影响中国房地产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据有关学者分析,住房供应结构中经济适用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政府调控房源应占总房源的30%~35%比较合理,但现在市面上商业营业用房、别墅、高档公寓的比率较大,无法满足中低收入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引发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造成以上事实的原因,除了房地产商贪图大的利润之外,还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费用是一些地方财政非常重要的来源,商品房价格的上涨会增加地方的税收、带来相关产业的发展,因而地方政府在决策上的偏激性也导致了商品房结构失衡。
  1.4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
  2006年以来,外资投资房地产增长较快,境外居民和非居民机构直接购买在建项目和成熟物业等较为集中,至6月底,新设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同比增长25.4%,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7.9%;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一季度结汇同比增长2倍以上。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过猛,市场准入规则不够规范,扰乱了我国货币政策的执行力度。房地产销售市场上也是一片混乱的景象。而在“售楼中心”没出之前,房地产开发商对“期房”的大肆宣传和炒作成为现今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新的亮点。投机者借助“期房”获取了较大的经济利益,而普通的房地产消费者却因为所购买的“期房”与现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主要由于普通的房地产消费者掌握有关建筑业知识的有限性)造成了心理上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此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对现房销售时的房价优惠打折等一系列的优惠活动,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控制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
  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采取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政策措施。
  2.1加强商品房结构规划的管理
  针对我国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就需着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此外各地还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计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只有有效的调整了商品房结构,才能解决商品房市场供求失衡的状况。此外,还应充分利用税收来调控商品房结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人均居住面积来征收税款,根据各地方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多种测量人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我国城镇人口标准居住面积,对超过标准的居民征收房地产征值税;二是通过调节高收入群体购买高档住房的市场调节价,实现高收入群体和低体收入群体的贫富之间的转移支付,以此来调节住房结构的矛盾。
  2.2确定政府公共管理绩效的考核标准
  房地产虽然在我国如火如荼,但并非像某些开发商所说的那样,完全是来自市场需求因素,而在于一些更加诡秘的潜制度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形成的神圣联盟。这一神圣联盟即是‘你发财、我发展,成本社会掏’的畸形增长模式。地方政府为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增长,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为房地产推波助澜。为此,必须科学拟订政府公共管理绩效的考核标准,减少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财政收入增幅等,增加社会性指标,如人民群众社会幸福度、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和谐度等,以避免地方政府为单纯追求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而大批出卖土地、大规模开发建设等,以减缓政府政策对房地产业的推动力。
  2.3引导房地产的理论管理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会有房价天高、嘘声一片的状况,其真实原因是在于市场需求过高但不理性。政府对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公共政策从解决问题的途径来说可以分为降低社会公众主观差距和减少客观差距的政策。首先,政府应实施引导性政策,宣传国民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人们应有的理性消费观念,避免不分年龄、收入段的盲目攀比、超前、超能力的商品房消费、投资理念,以降低社会公众的主观需求。其次,政府应实施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教育与医疗卫生保障等减少客观差距的政策,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有购买力的住房需求,通过扩大有购买力的需求,使房地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积极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
  首先,政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尊重经济规律,通过颁布产业发展政策和货币、税收等各种手段与措施,科学调节房地产发展的结构和速度,力求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均衡。如拟订不同时期、区域、开发规模与类型的房地产利润的核算标准,对价格成本比较高者征收累进税,在确保房地产开发商一定利润回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其次,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销售等市场监管制度规章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行为的监管,制止房地产开发商与部分地方政府官商勾结、寻租等不法行为,确保房地产销售市场信息对称、公平交易,切实降低交易成本。
  2.5弱化外资对房地产业的助力
  政府应通过对外资的行业准入、税收调节、融资渠道与方式等公共政策的修订和完善,在限制其对房地产业的过度投资和投机行为,而将其投资热点引导到基础设施和城乡公用实施建设中。这既能保护国境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利益,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外资在房地产业的强大示范效应,从而弱化我国房地产业的外来助力。
  2.6制定产业政策,追求公共利益
  “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必须反应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并以追求公共利益为永恒的目标,为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首先,政府应树立“只有共享、才能和谐”的管理理念,一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活动均要体现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房地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成果。
  其次,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房地产发展中的角色地位,通过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其民生、公平、和谐的政策目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要规范房地产建设住房结构比例,尽可能增加中、小面积的商品房供给量;二要取消经济适用房制度,强制实施廉租房制度,将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资金转为建设廉租房,通过扩大廉租房建设规模,对低收入家庭给予房租补贴等以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维护社会公平。
  再次,政府要给予社会公众个体作为弱势群体的组织化机会,鼓励其建立合作组织和维权组织,增加市场竞争力,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望采纳

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什么?

4. 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
  1.1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
  2005年,我国城镇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占GDP的7.55%,占固定资产的17.9%;200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0106.12亿元,同比增长28.5%;2007年,完成投资13158亿元,同比增长1.6%;2008年,全国房地产投资15759.3亿元,比去年增长19.8%;2009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增速逐月回升,1~6月同比投资增长速度已达24.2%,超过上年同期增速0.7个百分点。可见,房地产业投资已在我国形成较大的规模,并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
  1.2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
  目前房地产价格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使普通居民无力购买所需住房。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主要是由于商品房的成本因土地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健全而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不规范。
  1.3商品房结构不合理
  房地产市场结构不合理已成为影响中国房地产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据有关学者分析,住房供应结构中经济适用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政府调控房源应占总房源的30%~35%比较合理,但现在市面上商业营业用房、别墅、高档公寓的比率较大,无法满足中低收入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引发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造成以上事实的原因,除了房地产商贪图大的利润之外,还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费用是一些地方财政非常重要的来源,商品房价格的上涨会增加地方的税收、带来相关产业的发展,因而地方政府在决策上的偏激性也导致了商品房结构失衡。
  1.4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
  2006年以来,外资投资房地产增长较快,境外居民和非居民机构直接购买在建项目和成熟物业等较为集中,至6月底,新设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同比增长25.4%,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7.9%;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一季度结汇同比增长2倍以上。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过猛,市场准入规则不够规范,扰乱了我国货币政策的执行力度。房地产销售市场上也是一片混乱的景象。而在“售楼中心”没出之前,房地产开发商对“期房”的大肆宣传和炒作成为现今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新的亮点。投机者借助“期房”获取了较大的经济利益,而普通的房地产消费者却因为所购买的“期房”与现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主要由于普通的房地产消费者掌握有关建筑业知识的有限性)造成了心理上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此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对现房销售时的房价优惠打折等一系列的优惠活动,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控制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
  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采取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政策措施。
  2.1加强商品房结构规划的管理
  针对我国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就需着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此外各地还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计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只有有效的调整了商品房结构,才能解决商品房市场供求失衡的状况。此外,还应充分利用税收来调控商品房结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人均居住面积来征收税款,根据各地方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多种测量人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我国城镇人口标准居住面积,对超过标准的居民征收房地产征值税;二是通过调节高收入群体购买高档住房的市场调节价,实现高收入群体和低体收入群体的贫富之间的转移支付,以此来调节住房结构的矛盾。
  2.2确定政府公共管理绩效的考核标准
  房地产虽然在我国如火如荼,但并非像某些开发商所说的那样,完全是来自市场需求因素,而在于一些更加诡秘的潜制度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形成的神圣联盟。这一神圣联盟即是‘你发财、我发展,成本社会掏’的畸形增长模式。地方政府为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增长,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为房地产推波助澜。为此,必须科学拟订政府公共管理绩效的考核标准,减少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财政收入增幅等,增加社会性指标,如人民群众社会幸福度、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和谐度等,以避免地方政府为单纯追求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而大批出卖土地、大规模开发建设等,以减缓政府政策对房地产业的推动力。
  2.3引导房地产的理论管理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会有房价天高、嘘声一片的状况,其真实原因是在于市场需求过高但不理性。政府对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公共政策从解决问题的途径来说可以分为降低社会公众主观差距和减少客观差距的政策。首先,政府应实施引导性政策,宣传国民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人们应有的理性消费观念,避免不分年龄、收入段的盲目攀比、超前、超能力的商品房消费、投资理念,以降低社会公众的主观需求。其次,政府应实施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教育与医疗卫生保障等减少客观差距的政策,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有购买力的住房需求,通过扩大有购买力的需求,使房地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积极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
  首先,政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尊重经济规律,通过颁布产业发展政策和货币、税收等各种手段与措施,科学调节房地产发展的结构和速度,力求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均衡。如拟订不同时期、区域、开发规模与类型的房地产利润的核算标准,对价格成本比较高者征收累进税,在确保房地产开发商一定利润回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其次,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销售等市场监管制度规章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行为的监管,制止房地产开发商与部分地方政府官商勾结、寻租等不法行为,确保房地产销售市场信息对称、公平交易,切实降低交易成本。
  2.5弱化外资对房地产业的助力
  政府应通过对外资的行业准入、税收调节、融资渠道与方式等公共政策的修订和完善,在限制其对房地产业的过度投资和投机行为,而将其投资热点引导到基础设施和城乡公用实施建设中。这既能保护国境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利益,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外资在房地产业的强大示范效应,从而弱化我国房地产业的外来助力。
  2.6制定产业政策,追求公共利益
  “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必须反应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并以追求公共利益为永恒的目标,为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首先,政府应树立“只有共享、才能和谐”的管理理念,一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活动均要体现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房地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成果。
  其次,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房地产发展中的角色地位,通过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其民生、公平、和谐的政策目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要规范房地产建设住房结构比例,尽可能增加中、小面积的商品房供给量;二要取消经济适用房制度,强制实施廉租房制度,将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资金转为建设廉租房,通过扩大廉租房建设规模,对低收入家庭给予房租补贴等以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维护社会公平。
  再次,政府要给予社会公众个体作为弱势群体的组织化机会,鼓励其建立合作组织和维权组织,增加市场竞争力,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徐学红.我国房地产现状[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报,2004.
  [2]席本兰.加强房地产价格的调控管理[J].社会发展,2005.

5. 中国房地产市场本身存在哪些问题

土地政策,造成房价居高不下。
政府的权利的滥用或者权钱交易,造成房地产很难良性化市场发展。
银行资金的主要投资行业,靠银行借贷发展。
国家前期对房地产拉动经济和地方发展的依赖性太强,对房地产的认识不够全面,导致规范和规划不到位,现在想理顺就比较费劲。
存在地方利益、中央政府就房地产发展的认识不一致。
受国家政策影响比较大,存在着与中央政策直接对抗的危险。

中国房地产市场本身存在哪些问题

6. 现阶段房地产业仍存在哪些问题

  若干年来,处于“调控时代”的房地产行业,或多或少地脱离了市场化机制的自我调节,诸多行业问题也随之逐渐暴露出来。如房价越调越涨、建筑质量问题增多等,这使全行业陷入了一种浮躁的情绪。
  从全国来看,现阶段房地产业仍存在一些问题
  1.高周转模式下建筑质量问题增多
  大量拿地、快速开工、快速销售,凭借着高周转模式,一些大型房企跨入千亿规模。而在调控重压之下,高周转模式也成为越来越多开发商的选择,而在这背后,质量隐忧也渐渐浮现。为了压缩成本、提高利润率,不少施工方偷工减料,再加上高周转模式下企业有效管控的缺位,各种楼盘“质量门”频频爆发。


  2.商业地产区域性、结构性过剩
  商业地产的供过于求早已经不是新鲜事。2009年初,几乎所有数据都认为一线城市的商业地产超过了需求量。但就在这些城市商业地产空置率基本得到解决的同时,问题逐渐指向二、三线城市,如成都、长春、佛山等地。再者,加上竞争激烈,项目招商遇困,商业地产区域性、结构性过剩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
  3.房价越调越涨、限购执法不严
  从国六条、国八条、国四条,到限购政策,直至2013年“国五条”,几年来调控政策可谓层出不穷,业界对此亦褒贬不一。但在购房者看来,房价越调越涨始终是不争的事实。同时,随着“房叔”、“房婶”等事件的曝光,限购执法不严的问题浮出水面。而楼市调控“骑虎难下”也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
  4.城镇化被误读为“房地产化”
  新一轮城镇化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然而在部分地区,城镇化却成为推涨地价、房价的契机,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不少开发商借口提升城市水平大举圈地扩建,以建设工业园区为名,以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税费为目的,掀起了新一轮的“造城运动”。
  5.全行业浮躁、人才流动加剧
  前十年,开发商“有钱就能圈地,盖房就能挣钱”,买房人则是“见房就买、除房不买”,调控虽有所抑制,但浮躁之风仍在。然而此风行业转型期,新领域拓展对人才的渴求,使人才流动变得更加剧烈,挖角薪水翻几倍,不少从业者膨胀不已。到底是该猎人还是自身培养,整个行业开始了一场新的探索。
  6.精装房导向与控房价之矛盾
  早在2008年,国家要求各地制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逐步达到取消毛坯房。而精装修房因可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结构破坏和节约等优点,被更多人所接受。由于附件装修,其价格高。但为维稳楼市,国家的调控始终未有放松,而为追求低价快跑的策略,一些开发商又选择毛坯房之路,于是控房价的矛盾就此产生。
  7.限购加剧民间资金外流
  在限购与限贷政策持续、楼市调控持续发酵的背景下,大量资金从楼市撤出,投入其他领域。与此同时,在楼市“限购”时代,由于在国内暂无购房资格,因此有投资需求的购房者纷纷在国外置业,导致大量民间资金外流。此外,房企为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亦将投资伸向了海外市场。
  8.养老住宅开发政策支持缺失
  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产业引起了业界的关注,不少开发商纷纷成立养老产业研究团队。但国内养老地产缺乏完善的商业模式,加上没有相关政策支持,现阶段养老产业的发展无法做到开发与专业的兼顾,更多仍停留在住宅开发阶段。

7. 目前我国房地产存在哪些问题。以及起因,现象,解决方法

我国的房地产存在的问题很多,比如:
1、土地所有制和房屋使用权之间的矛盾,土地是国有的,个人仅为租用,使用年限为70年,但房产是个人所有,但房屋是附着在土地上的
2、中国现在是处于经济高速发展阶段,有很好的货币发行途径,但没有很好的货币回收方式,致使社会上有大量货币存在,出现通货膨胀的预兆
3、社会分配不平衡,贫富差距较大,造成收入不均,而普通人又缺少很好的理财方式,所以房地产被看做了财富保值增值的一种投资方式,致使房价不断攀高,而实际需求者无能力购买
4、中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而政府的调控是人为决定,这必然存在一定的人为主观判断,无法合理理解及分析问题的实质,造成错误的判断,致使经济出现问题,而表现在房地产之类的经济活动中
至于你说的解决办法,这东西很难说,因为邓小平和之前的领导人很多都看到这些问题了,但是都没能提出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另外,这并不是说资本主义制度就强于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制度主张实施的是“无为而治”,一切的经济问题都依靠“看不见的手”来自主调控,这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无计划的生产,无计划的掠夺自然资源,我记得有个说法是这样说的“美国是夜晚的地球上最辉煌灿烂的地方,但它的辉煌灿烂,是建立在全球95%的黑暗区域的资源供给之上的”。
而社会主义制度,它崇尚“规划,计划,有条理”,它可以更好的利用资源,但是它毕竟是由人来制订计划,计划的制订存在一定的个人主观判断,加入了太多的人为因素,而缺少对事件的全面理解,因此,在资源的分配上可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道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如果政策制订错误,则极可能因为迈步的动作不符合地形的实际情况而摔跤。
另外,贪污、腐败之类的问题,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没有姓资姓社的说法,毕竟美国已经建国几百年了,中国才建国60多年,它的制度更完善是必然的,总不能让50公斤级的拳手去跟100公斤级的拳手较量谁是重量级冠军吧

目前我国房地产存在哪些问题。以及起因,现象,解决方法

8. 目前我国房地产存在哪些问题。以及起因,现象,解决方法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指出,目前房地产金融存在的第一大问题是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据估算,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商业银行信贷。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评点:对房地产人士而言,央行方面提出该观点,一点都不出人意料,该观点只是央行、银监会在房产信贷方面一贯指导思路的体现。

央行研究局课题组认为目前房地产金融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土地储备制度不完善,土地储备贷款存在隐性风险。由于各地城市开发和改造的盘子都很大,土地资产价值往往很高,因此,土地购置的融资要求十分巨大。而土地收购和开发的主要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还款则主要依靠土地出让金。同时,土地储备属于政府行为,这使得土地的购置和开发很容易获得商业银行的巨额贷款。但是,影响土地出让价格的因素很多,土地资产价格本身也波动频繁。这些无不增加了土地购置与开发贷款的隐含风险。

评点:央行行长周小川在2003年底的一次活动中曾公开表示,当前房地产行业在土地环节就存在一定的价格过高问题,而这极容易导致银行的贷款风险过高。

央行研究局课题组认为目前房地产金融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可能存在违约风险。目前,我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率不到0.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24%。但按照国际惯例,个人房贷的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年到8年,而我国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是最近3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同时,我国个人诚信系统尚未建立,商业银行也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严格的调查监控。

评点:日前,银监会已公布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并就该指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指引中实际上已经开始透漏出监管当局对个人房贷业务的高度关注。

央行研究局课题组认为目前房地产金融存在的第四个问题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经营行为本身不理性、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如由于商业银行普遍把房地产信贷作为一种“优良资产”大力发展,在业务经营上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倾向。

评点:近期为各界所关注的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与万泰集团的相关事件,就是该问题的一个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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