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了法院的司法救助后面的执行款还拿到吗

2024-05-14

1. 领取了法院的司法救助后面的执行款还拿到吗

领取了法院的司法救助后,执行款是可以拿到的,但是首先要把司法救助款退回。
根据《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
(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十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十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扩展资料:
《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四条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第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对一方当事人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交纳;拒不交纳的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视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决定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二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应免交诉讼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领取了法院的司法救助后面的执行款还拿到吗

2. 领取了法院的司法救助后面的执行款还拿到吗?

法律分析:
领取了法院的司法救助后,执行款是可以拿到的,但是首先要把司法救助款退回。

法律依据:
《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
(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十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十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3. 申请法院执行救助金规定

法律分析:(一)救助标准。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严格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
(二)救助金额。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申请法院执行救助金规定

4. 领了法院的救济金还能申请执行吗

  当然能。
  一、司法救助
  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二、申请执行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
  司法救助,是国家对困难人群的关心。但与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是不冲突的,相反,国家救助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怎么可能领了救助金,反而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了呢?

5. 法院为执行人提供的司法救助款该被执行人出吗

法院为执行人提供的司法救助款不用执行人出。司法救助金由国家财政出。法律分析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而给予必要的帮助,主要是给予刑事被害人或家属,目前救助对象也逐步从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扩大到民商、行政等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由单一的物质救助逐步拓展为综合救助,尽最大可能在入学、就业、生活、心理辅导等方面为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便利和帮助,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法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的执行裁定书,送达银行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银行必须无条件协助执行,这是银行的法定义务。而且,银行在扣划前不得向客户通报法院强制扣划的消息,更不需要向客户核实情况。法院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为执行人提供的司法救助款该被执行人出吗

6. 申请法院执行救助金标准

法律分析:(一)救助标准。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严格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二)救助金额。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7. 司法救助金拿到了,等执行款到了用从中扣掉司法救助金吗?

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已经大幅缓解或者消除的,应当从执行款中扣除已发放的救助金。
见:《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案件尚未执结的应当继续执行;后续执行到款项且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已经大幅缓解或者消除的,应当从中扣除已发放的救助金,并回笼到救助金账户滚动使用。

司法救助金拿到了,等执行款到了用从中扣掉司法救助金吗?

8. 基层法院向中院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多久才能批下来?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基层法院向中院申请的司法救助金两个月内才能批下来的哦亲,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后,人民法院立案的,会在两个月内办结。救助金一般应当及时、一次性发放。有特殊情况的,应当提出延期或者分批发放计划,经司法救助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可以延期或者分批发放。【摘要】
基层法院向中院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多久才能批下来?【提问】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基层法院向中院申请的司法救助金两个月内才能批下来的哦亲,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后,人民法院立案的,会在两个月内办结。救助金一般应当及时、一次性发放。有特殊情况的,应当提出延期或者分批发放计划,经司法救助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可以延期或者分批发放。【回答】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则》第十九条决定救助的,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七个工作日以内按照相关财务规则办理请款手续,并在救助金到位后两个工作日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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