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2024-05-15

1. 云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遵照《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精神,我省对地勘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广泛地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我省形成了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的勘查队伍。在地质勘查科研、找矿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从事地质勘查的国有地勘单位涉及地矿、有色、煤炭、核工业、冶金、化工、建材、石油、黄金等9个工业部门。即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云南省核工业209地质大队、云南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局昆明地质勘查队、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云南地质勘查院、中国建材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云南总队、中石化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武警黄金第十支队。
根据国发〔1998〕22号文、国办发〔1999〕37号文和国办发〔2001〕2号文精神,原属国家经贸委管理的煤炭局所属的云南煤田地质局、原属国家地质矿产部的云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云南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属核工业部地质总局的核工业209队和核工业云南地调院等5家地勘单位下划云南省,实施属地化管理;滇黔桂石油勘探局进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2002年4月11日组建中石化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冶金昆明地质勘查院进入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建材云南总队进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化工地质勘查院进入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武警黄金十三支队(后改为十支队)归属武警黄金指挥部。
属地化的地勘单位是省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云南省地矿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是省政府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云南省煤田地质局现隶属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云南省核工业209队和核工业云南地调院现隶属云南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云南省地矿局下属28个正处级事业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下属21正处级事业单位,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下属6个处级单位。
截止到2006年底,云南省9个地勘部门共有职工33588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0611人,占61%,在职职工12977人,占39%。
(一)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人员状况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31151人,占全部职工33588人的93%。其中离退休职工19842人,占离退休职工总数的96%,在职职工11309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87%。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岗职工6958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62%,待岗及其他人员4351人,占3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327人,占职工总数的42%,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671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3%,中级技术职称人员2261人,占42%,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下技术人员2395人,占45%。在现有从事专业技术人员5314人中,地质专业人员1894人,占36%,物化探专业人员507人,占10%,探矿工程专业人员637人,占12%,其他专业人员2267人,占42%。
(二)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人员状况
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2437人,占全部职工33588人的7%,其中离退休职工769人,占职工人数的32%,在职职工1668人,占68%。
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岗职工1564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94%,待岗及其他人员104人,占6%。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461人,占职工总数的60%,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7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8%,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91人,占27%,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下技术人员800人,占55%。在现有从事专业技术人员364人中,地质专业人员173人,占48%,物化探专业人员6人,占2%,探矿工程专业人员28人,占8%,其他专业人员157人,占42%。
(三)职工收入状况
2005年全省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人年均收入17143元,其中在岗职工人年均收入22114元。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人年均收入15739元,其中在岗职工人年均收入20751元。
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人年均收入26665元,其中在岗职工人年均收入28181元。
(四)资产状况
2005年末,全省地勘单位总资产63.69亿元,总负债26.43亿元,资产负债率41.5%。
2005年末,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总资产32.35亿元,总负债19.16亿元,资产负债率59.22%。
(五)社会保障及职工住房情况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5支地勘单位全部职工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试行)》和《云南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试行办法》(云政发〔1996〕150号)文件要求参加了云南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实行属地化管理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在下划的地勘事业费基数中,已切块全部进入省社保,离退休金由省社保统一支付各单位。按省里要求,在职职工从2001年1月1日起,均已停止缴纳养老保险,且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原在省社保缴纳的养老保险已全部清退,等待执行省里的新政策。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各单位均已按属地原则参加了保险。
由于历史原因,云南9个地勘单位职工住房情况较差。目前应补贴的住房面积118.47万平方米,补贴住房金额5.81亿元。
实施属地化管理的5个地勘单位应补贴的住房面积115.5万平方米,其中,离退休职工应补贴的住房面积51万平方米,在职职工应补贴的住房面积64.5万平方米。应补贴住房金额5.46亿元,其中,离退休职工2.44亿元,在职职工3.02亿元。目前各单位局机关(包括核工业2个地勘单位)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已由省财政拨款基本解决。
(六)云南省勘查资质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云南省地质勘查单位除上述9个工业部门的地勘队伍外,目前已经形成了多元投资的勘查格局。云南省已经取得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共计73家,其中甲级27家,16家乙级,30家丙级。外省区到云南省开展地勘工作登记备案的勘查资质单位共计36家。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各地勘单位现从事的产业主要有地勘业(包括大调查、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地质技术劳务等)、工勘业(包括岩土施工)、多种经营业等三大产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2005年实现收入20.73亿元,其中地勘业收入10.15亿元(其中:中央及地方财政地勘费拨款4.13亿元,矿业权收入0.12亿元,矿产品收入4.75亿元,地质勘查技术劳务收入1.15亿元),占49%,工勘业收入5.1亿元,占25%,多种经营5.48亿元,占26%。2005年实现利润4867万元。收入利润率为2.3%。
2005年分矿种投入资金情况:铜5777万元、铅锌3356万元、金15319万元、银60万元、铁316万元、锰624万元、煤3566万元、磷653万元、石油天然气10.96亿元,其他矿种1729万元。
完成地质工作实物工作量情况:机械岩心钻探6.9万米、坑探1.96万米、槽探23.3万立方米、浅井0.54万米。
属地化地勘单位资金来源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省财政地勘事业费拨款
属地化地勘单位2005年省财政地勘事业费拨款合计58454万元,其中,地矿局32000万元、有色局19700万元、煤田局4520万元、核工业2234万元。
2.中央和地方财政各类项目专项资金
属地化地勘单位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各类项目专项资金合计8245万元,其中地矿局4925万元、有色局2900万元、煤田局240万元、核工业180万元。
3.市场经营收入
属地化地勘单位2005年市场经营收入合计139852万元,其中,地矿局收入108775万元、有色局收入26800万元、煤田局收入3169万元、核工业两支队伍收入1108万元。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地勘单位的主体实现属地化管理、企业化经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预算内地质工作任务逐年减少,地勘费逐年下降,地勘单位面临着生存困难,整个地勘行业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指导方针,以地质成果商品化、地勘单位管理企业化、地质工作社会化为总体目标,积极引进市场机制,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以开拓地质市场为突破口,在完成国家地质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开始逐步进入市场,兴办了多种经营产业,通过对外创收,安置富余人员,弥补了地勘事业费的不足。通过多年努力,我省各地勘单位(特别是属地化后)基本维持了队伍的生存和稳定。
1998~2001年,按照国家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原地矿、有色、煤炭、核工业的地勘队伍先后下划云南省,实行属地化管理,并按照企业化经营方向,积极推进地勘单位内部改革。云南省地质矿产开发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主要开展了以局为单元,将精干队伍和优良资产从地质队剥离出来,进行优化配置和重组,构筑产业实体,推进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结构调整战略,概括起来就是在地勘单位内部进行了分离、重组以及改制工作。
分离就是将主业和优良资产、精干人员从地质队分离出来,组建名副其实的公司,推进企业化经营,剩下的继续保留地质队外壳,实行事业管理,从事离退休和内退、待岗职工管理,基地物业管理,职工身份管理和社会保险管理等。
重组就是在事企分离以后,在全局范围对产业进行重组:如云南地矿局将全局17个各个级别的施工资质企业,重组为国土建设工程公司、地质工程勘察公司、地矿建设工程公司和南方地勘工程公司等4个高资质勘察施工企业(施工一级,勘察甲、乙级);云南有色地质局围绕着地质找矿,将全局找矿的骨干力量进行整合,集中到重点区带和重点项目;云南煤田地质局以局为单元组建了云南省煤炭地质勘查院,组建了钻探施工队,完成对昆明工程勘察公司的重组。3个单位对多种经营产业也围绕着骨干企业实施了重组。
改制就是在分离、重组的基础上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云南地矿局以局属云南地矿勘查工程总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局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等5家发起人,组建了以矿产资源勘查为主业的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有色地质局在勘测设计院、金泉大酒店、308队等单位推进了股份制改革,对各队的几十个二级实体实行内部企业化运作,大部分按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地勘单位也准备实施事企分体运行改制工作。
未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改革工作进展不一:有的单位正在尝试企业化改革,如化工地勘院、建材地质队;有的单位已是公司运作如冶金地调院、中石化南方分公司,没有统一的具体改革办法。
(二)初步建立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
目前我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主要以云南省地质调查院和云南省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另外,有色地质局、煤田地质局等地勘单位也有部分人员承担少量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通知》为做实做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云南省政府决定组建隶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调局,组建方案已报省编委待批复。
1.云南省地质调查院
地质队伍属地化后,根据国家的要求,省编办2000年2月22日批复原省地矿厅:同意成立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为厅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00名。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云南省地勘局共同协商,在云南省地勘局地调院基础上组建了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以局为主管理,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云南大型国有矿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云南省地质调查院按处级的干部配备和机构设置组建,院长由副局级领导兼任。2004年开始独立核算运行。截至2005年底,全院有副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22名(其中,正处级6名,副处级16名);在职职工270人,包含院部机关44人,职能处室7个:办公室、基础调查处、资源评价处、对外合作与科技处、计划处、财务处、劳动人事处。技术服务部门2个:信息中心、资料馆。下属地质科学研究所(昆明)15人,水工环所(昆明)15人,区调所(玉溪)30人,物化探所(宜良)56人,矿产所(大理)83人,测试中心(昆明)27人。全院现有教授级高工10人,高级工程师75人,工程师106人。扣除由地调院代管的地矿局测试中心、信息中心、地质资料馆以及未进入地调院编制等人员,实际在册职工约210人,几乎全部为技术干部,没有离退休人员。
地调院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土资源大调查(每年2000万~300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1500万~1800万元)、中央补贴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经费(100万元);地勘事业拨款(约400万元);社会地质勘查项目等。2005年度总收入6515万元,固定资产约650.66万元。
2.省环境监测总站
省环境监测总站于1987年由地矿部批准成立,为县(处)级事业单位,定编150人。主要职责是从事全省地质环境监测调查、研究和保护,为政府的相应管理职能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截至2005年底,其在册职工101名,包括在职在编职工67名,其中内退12人,退休职工34名,实际在职职工55人。处级干部3名,正高工2名,副高工11名。
经费来源主要有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矿山调查、泥石流应急调查与治理工程、地下水监测补助、主要城市环境地质调查等专项公益性项目和少量社会项目及地勘事业拨款。2005年总收入1051万元,固定资产为309.29万元。
(三)启动了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前期工作
2003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同年9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和行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358号)。为贯彻这两个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批示,由我厅牵头,省发改委、经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国资委参加,就深化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加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进行了一轮调研。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我厅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地质勘查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报省政府。《实施意见》重点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的处置以及职工住房、社保、工资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对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因《实施意见》涉及矿业权价款的处置问题,省政府办公厅批示待我省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后再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报审。《实施意见》最终未能出台。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组建云南省地质调查局
按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分开运行、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建实建强公益性队伍的原则和要求,组建云南省地质调查局,云南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队伍建成后,主要承担国家及省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及重要矿产的勘查任务。按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担重任的要求,以现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云南省地质调查院和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基础,从属地化的国有地勘单位中抽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组建云南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云南省地质调查局。
(二)推进其他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
全省除保留一支公益性地勘队伍外,其他地勘单位在属地化基础上逐步向企业化改革,组建规模化、集团化并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地质勘查开发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成为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的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实体公司,从跨行业系统角度拟组整合为地勘总公司(方案一)或按系统分别组建地矿、有色、煤炭、勘查公司(方案二)。拟在原调研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意见(或通知)》,报请省政府出台,提出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帮助地勘单位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扶持力度,确保地勘单位改革的平稳推进。
五、对策建议
属地化管理后,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开拓地质服务领域,推进企业化经营,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未能分体运行
地勘单位在逐步推进企业化经营过程中,由于体制不顺、事企不分、职责不清,事企两种机制并轨运行,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未分体运行,导致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不能公平享用,未能有效促进商业性地质勘查的健康发展。建议从中央政府层面出台文件理顺各省各行其是的做法。
(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1.社会保障问题
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后,地质勘查事业费主要为人员经费,但离退休职工及在职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均不含在人员经费中,这部分资金仍由地勘单位承担。
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大病统筹费用,由于属地化时未包含在下划的离退休经费费用基数中,占用了在职人员费用,导致在职人员经费紧张。
建议社保资金对国有地勘队伍适度倾斜。
2.历史欠账过多,负担沉重
尽管国有地勘单位的职工住房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国家的房改政策尚未落实到位。按规定标准不达标,甚至还有部分无房户。目前5支实施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应补贴的住房面积115.5万平方米,应补贴住房金额5.46亿元。
部分野外地勘单位没能实现基地搬迁进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基地配套设施较差而且老化,职工生活极不方便,同时也给单位发展其他产业带来困难,加大了改革难度。
建议各级政府在房改方面在老房子老基地改造方面给予国有地勘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方面的政策优优惠。
(三)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国家对地勘队伍的投入主要是地勘事业费。由于地勘单位人均费用较低,经费紧张,地勘事业费主要用于维持人员基本费用,无多余资金投资地质勘查工作,影响到地质找矿及地勘单位自身的改革发展。
建议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从保障社会经济安全战略角度,加大对重点成矿区域和重点矿种地勘找矿及地质科研资金的投入力度。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云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2. 湖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湖南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四个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局所属队伍,包括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和不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二是中央在湘地勘单位;三是其他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一)队伍构成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下同),全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共有117家单位,其中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97家,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21家。具体分布如下: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8家,其中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20家,不具地勘资质的8家;省有色地质勘查局12家,其中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7家,不具地勘资质的5家;省核工业地质局10家,其中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7家,不具地勘资质的3家;省煤田地质局12家,其中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7家,不具地勘资质的5家;中央在湘地勘单位6家,均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其他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9家,其中2006年新注册1家。
(二)人员结构与技术水平
全省地质勘查行业从业人员有21678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12110人),离退休人员为23605人。拥有地质技术人员7188人,其中中级职称技术人员2632人,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1564人。与2005年相比,从业人员增加732人,增长3.49%;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增加299人,增长2.53%;离退休人员增加112人,增长0.48%。地质技术人员增加405人,增长5.97%;其中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增加79人,增长3.09%;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增加181人,增长13.09%。
(三)经营状况与职工收入
全省地质勘查行业总收入为248642.52万元,总资产为272459.78万元,总负债为168783.82万元。总支出235454.5万元,节余与收益为亏损1761.01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6451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5740元。与2005年相比,总收入增加30024.15万元,增长13.85%;总资产增加27220.96万元,增长11.1%;总负债增加45643.73万元,增长37.06%。总支出增加21984.64万元,增长10.3%;节余与收益减亏839.01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2006元,增长13.89%;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2492元,增长18.81%。
(四)技术专业与资质
全省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有97家,拥有11类勘查资质共303项。按专业分,区域地质调查7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49项,固体矿产勘查93项,液体矿产勘查21项,气体矿产勘查1项,地球物理勘查29项,地球化学勘查20项,遥感地质勘查3项,勘查工程施工54项,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22项,选冶加工试验4项。按级别分,甲级资质49项,乙级资质95项,丙级资质159项。按单位分,具有甲级资质的单位有35个,最高为乙级资质的单位为18个,只有丙级资质的单位为43个。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家,拥有8类勘查资质共101项。其中甲级资质21项,乙级资质38项,丙级资质42项。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7家,拥有7类勘查资质共39项。其中甲级资质9项,乙级资质11项,丙级资质19项。
省核工业地质局共7家,拥有7类勘查资质共29项。其中甲级资质5项,乙级资质16项,丙级资质8项。
省煤田地质局7家,拥有6类勘查资质共28项。其中甲级资质5项,乙级资质9项,丙级资质14项。
中央在湘地勘单位6家,其中在我省注册地质勘查资质的有5家,它们是: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湖南总队、中国盐业总公司盐业地质勘查大队、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南局长沙地质调查所、核工业230研究所等,拥有9类勘查资质共21项。其中甲级资质4项,乙级资质9项,丙级资质8项。武警黄金十一支队没在我省单独注册地勘资质,其从事地勘工作使用上级主管单位武警黄金三总队的地勘资质。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为便于调查研究传统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问题,本报告下文中除特别注明的外,所称“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是指四个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局所属单位和中央在湘地质勘查单位。
(一)基本概况
1.从业人员构成
职工总数18676人,离退休人员20271人。其中地勘从业人员6807人,工程勘查与施工从业人员3713人,矿产开发从业人员551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4810人。有技术人员4642人,其中地学专业技术人员2799人,中级职称技术人员1942人,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1016人。与2005年相比,职工总数减少39人,减幅2.1%;离退休人员增加351人,增幅1.76%;地勘从业人员增加144人,增幅2.2%;工程勘查与施工从业人员减少89人,减幅2.3%;矿产开发从业人员增加35人,增幅6.78%;其他产业从业人员减少238人,减幅4.7%;技术人员增加122人,增幅2.7%;其中地学专业技术人员减少18,减幅0.64%;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增加271人,增幅16.22%;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增加112人,增幅12.4%。
2.经营状况与职工收入
年度总收入208538.58万元,总资产187721.53万元,生产性资产67503.87万元,专用设备原值17601.5万元,专用设备净值10545.1万元,总负债为103436.58万元。总支出199627.58万元,节余与收益亏损1065.05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2990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4903元。与2005年相比,总收入增加32675.83万元,增幅18.58%;总资产增加22969.39万元,增长13.94%;生产性资产增加8591.21万元,增长14.58%;专用设备原值增加2091.88万元,增长13.49%;专用设备净值增加1147.47万元,增长12.21%;总负债增加15658.59万元,增幅17.84%;总支出增加28819.02万元,增长16.87%;节余与收益减亏1178.1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1844元,增幅14.12%;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1936元,增幅14.93%。
3.资质情况
四个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局和中央在湘地勘单位中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7家。拥有11类勘查资质共210项,其中甲级资质43项,乙级资质79项,丙级资质88项。具有甲级资质的单位31家,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14家。
(二)各地勘局经济发展状况
1.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1)概况。全局20家地勘单位年末职工总数6283人,地勘从业人员4242人,离退休人员7891人。其中技术人员1695人,中级职称技术人员884人,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413人。
和2005年相比,地勘单位总数没变,职工人数增加12人,增幅0.15%;地勘从业人员增加87人,增幅4.00%;离退休人员增加379人,增幅5%。技术人员增加30人,增幅2%;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增加236人,增幅36.42%;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增加32人,增幅8.40%。
(2)经济发展状况。总资产73723.35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21778.62万元,地勘设备原值7603.98万元,专用设备净值4526.6万元),总负债43203.26万元。总收入74499.8万元,总支出66997万元。节余与收益亏损196.73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2512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6485元。
和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8649.94万元,增幅13.29%;生产性资产增加3272.26万元,增幅17.68%;地勘设备原值增加913.67万元,增幅13.66%;专用设备净值增加709.58万元,增幅18.59%;总负债增加7520.84万元,增幅21.08%;总收入增加13658.1万元,增幅22.45%;总支出增加6262万元,增幅10.31%;节余与收益为减亏672.19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2580元,增幅26%;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 2578元,增幅 18.54%。
2.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1)概况。全局7家地勘单位在职职工2893人,离退休人员为3832名。地质勘查从业人员1087人。有技术人员790人,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78名,中级职称人员388名。
和2005年相比,地勘单位总数没变,职工总数减少16人,降幅0.55%。地勘从业人员增加35人,增幅3.33%;离退休人员减少30人,降幅0.78%。技术人员增加25人,增幅3.27%;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增加27人,增幅17.88%;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增加43人,增幅12.46%。
(2)经济发展状况。总资产30099.22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为11278.05万元,地勘设备原值为2693.67万元,专用设备净值为1628.02万元),总负债12648.34万元。总收入25629.67万元,总支出为25222.03万元。节余与收益为亏损1233.74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3904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2801元。
和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3816.73万元,增幅14.52%;生产性资产增加2717.7万元,增幅31.75%;地勘设备原值增加320.86万元,增幅13.52%;专用设备净值增加111.52万元,增幅7.35%;总负债增加2868.63万元,增幅29.33%;总收入增加7320.99万元,增幅39.99%;总支出增加7854.23万元,增幅45.22%;节余与收益为减亏278.25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1556元,增幅12.60%;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1118元,增幅9.57%。
3.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
(1)概况。全局7家地勘单位在职职工3775人,从事地质勘查及其延伸业的人员1189人,其中地学专业人数556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78人,中级职称人员325人。离退休人员4876人。
与2005年相比:在职职工增加70人,增幅1.89%;从事地质勘查及其延伸业的人员增加3人,增幅0.25%;地学专业人数增加4人,增幅0.72%;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增加2人,增幅1.14%;中级职称人员增加14人,增幅4.50%;离退休人员增加16人,增幅0.33%。
(2)经济发展状况。总资产45390.10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为20908.15万元,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为1640.67万元),总负债30878.80万元,总收入为76933.07万元、总支出79698.47万元,节余与收益537.31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1936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4645元。
较2005年,总资产增加6429万元,增长16.50%;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增加793.98万元,增长3.95%;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为234.44万元,增幅16.67%。总负债增加2768.8万元,增幅9.85%。总收入增加9492.39万元,总支出增加10159.67万元,增幅分别为14.08%和14.61%。节余与收益增加184万元,增幅52.1%。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168元,增长1.43%;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935元,增长6.82%。
4.湖南省煤田地质局
(1)概况。全局7家地勘单位在册职工2312人,离退休职工2863人。地学专业人员383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36 人,中级技术职称227人。
与2005年相比:在册职工减少32人,降幅1.37%。离退休职工增加14人,增幅0.49%。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增加13 人,增幅10.57%。中级技术职称增加16人,增幅7.58%。
(2)经济发展状况。总资产27443.57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7105.85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2167.36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1260.4万元),总负债12693.08万元,总收入21648.39万元,总支出21436.98万元。节余与收益为亏损389.24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13773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13747元。
和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3218.81万元,增幅13.29%(其中生产性资产增加980.84万元,增幅16.01%;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增加482.36万元,增幅28.63%;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增加264.86万元,增幅26.60%);总负债增加2193.47万元,增幅20.89%;总收入增加2293.53万元,增幅11.85%;总支出增加2460.17万元,增幅12.96%。节余与收益为减亏4.55万元。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增加2916元,增幅26.86%;离退休人员人均年离退休费增加2069元,增幅17.72%。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调查的基本情况
2006年度,在省内开展了13个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项目经费2411万元。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承担12项,经费2211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承担1项,经费200万元。
公益性地质调查中,中央财政出资项目11个,投入经费2088万元,包括:1个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80万元)、1个1:5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116万元)、1个1:20万区域重力调查项目(90万元)、4个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项目(730万元)等共7个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经费1016万元;4个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1072万元;省级财政出资项目2个,分别为“湖南省1:20万区域化探遗留问题成果报告编制及印刷”(223万元)和“1:5万湘幅、横溪幅矿产资源远景调查”(100万元),投入经费323万元。
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具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以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为主体,所有13个项目均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二是以矿产资源为主线,13个项目均为地质找矿服务;三是投资渠道多元化,以中央财政为主,占全部投资的86.6%,省级财政开始加大投入,为全面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四)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基本情况
2006年度,四个地勘局所属地勘单位完成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58个,经费9141.17万元。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钻探61253.46米,槽探94451.04立方米。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完成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30项,经费5523万元,其中吸收外资合作勘查经费882万元。完成主要工作量钻探21509.7米,槽探48819立方米。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17项,经费1974万元,完成主要工作量为钻探16132.09米,槽探23054.01立方米。
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6项,经费1146万元。完成主要工作量钻探15429米,槽探5984立方米。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5个,经费498.17万元。完成主要工作量钻探8182.67米,槽探16594.03立方米。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2006年度,全省国有地勘单位基本上没有从事大规模的矿产开发工作。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矿产开发支出为1965.3万元,收入为1104.7万元;省核工业地质局矿产开发支出为184万元,收入235万元。总体看来,投资规模小,经济效益不佳。
(六)工程勘查施工基本情况
四个地勘局所属单位均从事工程勘查施工,年度实现结算总收入104726.3万元。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5亿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1.67亿元;省核工业地质局5.5亿元;省煤田地质局0.71亿元。各地勘局充分发挥在工程地质、桩基础施工等领域的技术优势,积极承揽项目,安置了大量职工,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七)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2006年度,各地勘局在机械制造、物业、教育、医疗、房地产、园林和服务等产业上均奠定了一定基础,并有较大的发展。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经营收入同比增长达22.5%;省核工业地质局经营收入为4773万元;省煤田地质局经营收入4164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经营收入1.67亿元,比2005年增加0.18亿元,增幅12.1%。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近些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特点,进行了多项卓有成效的改革。通过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内部挖潜,苦练内功,初步实现了地勘队伍全面脱贫解困,各单位基本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生存和竞争能力。
(一)整合资源,同城合并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率先实施同城合并,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也启动队伍重组工作,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整合资源为重点,将同一城市内的所属地勘单位进行合并,全面整合了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资质资源,减少了内部无序竞争,简化了行政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通过队伍重组,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发展较快的单位人力资源不足,发展较慢的单位市场竞争能力较差的问题,以一个品牌带动一片,达到了强强联合、以强扶弱的目标,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拓宽了发展空间。
(二)事企分开,做大实业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大力推行“产业兴局、实业兴局”的发展战略,引进企业机制,将事业管理和企业运作分开进行。抓住地矿业、建筑业和物业三大产业系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资本真实化,产权人格化,运作规范化”,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人财物的资源重组,分别组建江山地矿集团公司、中南市政建设集团公司和江山物业集团公司。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地质工程施工的专业优势资源,组建湖南省地质建设(集团)总公司,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以工程勘查施工为重点,以树立品牌为兴业之本,以省内扩展、省外扎根为发展思路,优势进市场,强势创市场。2006年度工程勘查经营收入达4.5亿元,成为了局内龙头企业。
(三)产业分离,加强勘查
为做大做强地质勘查,四大地勘局分别组建了一个综合性的地质调查(勘查)院。通过项目运作,留住了一批地质技术人员,培养了一批地质勘查骨干,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社会出资的各类地质工作。
(四)单位进城,稳定队伍
为稳定地勘队伍,改善职工生活、工作、学习条件,更好地盘活各地勘单位的知识、技术等优势资源,各局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政策,大力推进地勘队伍就近向地级市和省会城市搬迁工程。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均已进城;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全面加快了进城速度,目前只有一家单位仍在县城,正在实施搬迁工作;省煤田地质局和核工业地质局的进城速度也在全面加快。地勘单位进城,全面改变了地勘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市场形象,过去萎靡不振、破烂不堪、人心涣散的局面大为改善,增强了地勘单位和职工的自信心与创造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效益。
(五)创新机制,加快发展
省煤田地质局积极探索体制改革,通过机制创新,按市场规律调整分配制度,全面调动了地勘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为下步发展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环境。近年来,该局按照“小局大公司、小队大企业”的思路,在保存事业性单位的基础上,推行内部股份制,主体向企业化过渡。收益80%由投资人享有,按投资额进行分配;20%归局或队。省核工业地质局也全面完善和推行了“资质公有化,资产私有化,项目责任化,人员社会化”的管理制度,力求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出台新政策,逐年核减局属各单位不良资产,促使局属二级单位轻装前进,集中精力搞经营,一心一意谋发展。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也采取措施,主动关停一些经营不善、市场不好、资不抵债的单位和企业,核减二级单位的不良资产,让困难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各局在改革过程中,均充分考虑了稳定的因素,采取分别对待、分步实施、稳中求进的策略。有色地质勘查局实行了内部经费分开,改善保障制度的政策。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则针对不同改革内容,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区别处理。既保持稳定,又推进改革,促进发展。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以局为单元,深化改革
各地勘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组织机构,人、财、物各自独立,在地质勘查、工程施工和多种经营三大领域各具特色,在产业经济发展和改革重点上也不尽相同。以局为单元推进改革,符合湖南的实际,也是客观形势的需要。
(二)做产业文章,发展实体
各局及其所属地勘单位,均在一定领域有较优势的产业和相应的经济实体,这是企业化改革和发展的基础,必须进一步做强做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致力于做强三大集团总公司,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在进一步促进地质建设总公司发展的基础上,加强房地产、物业等的发展,做强实体。
(三)向企业过渡,明晰权属
企事分离,事业管理一块按事业体制运行,企业经营一块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规则运行,建立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形成充满活力、具有竞争力的社会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省煤田地质局明晰经营者、管理者、投资者的身份,重组力量,实行专业化改造;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以企业集团公司的方式,分解企业和事业;省核工业局以建立混合制经济形式,以“脱钩、分类、放权、搞活”为手段,明析权属,企事分离,发展外向型、自主型企业,这些做法均值得借鉴。
五、对策建议
(一)给足改革成本
国有地勘单位资产较少,除少量的固定资产外,几乎没有其他资产,形成的地质成果资料也基本进入社会共享体系。国有地勘单位原来是小社会,与外界接触较少,适应市场的能力较差,进入市场的成本较高,压力较大。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比国有企业改制难度更大。建议进一步采取措施,向国有地勘单位注入改革成本,进一步为国有地勘单位减负,推动改革进程。
(二)落实优惠政策
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先后出台了一些优惠扶助政策。但多数政策以导向性为主,不够具体,没有配套的办法和措施。相关部门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优惠政策往往难以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建议中央政府及有关部委就地勘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逐项制订具体办法和措施;出台激励政策,调动地勘单位和广大地质工作者从事地质找矿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大力培养人才
人才始终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人才紧缺,尤其是技术人才和综合性人才的紧缺,是当前困扰和阻碍地勘单位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建议从高等教育入手,加大地质类人员的培养;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地质队工作;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野外一线工作人员的待遇。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3. 广东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一)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底,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地质勘查单位有54家。职工总人数30149人(其中在职职工13708人,比2005年减少98人;离退休人员16441人,比2005年增加2328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7295人,比2005年增加138人,增长1.9%;技术人员4292人,比2005年增加175人,增长4.3%;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23人,比2005年增加71人,增长8.3%;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403人,比2005年减少31人,减少2.2%。在职人员年均收入约3.32万元,比2005年增加0.61万元,增长22.5%;离退休人员年均收入2.42万元,比2005年减少0.42万元。
技术人员占地质勘查从业人员的58.8%,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12.7%,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19.2%。
(二)地勘单位资质基本情况
全省地勘单位资质情况:甲级资质76个,乙级资质87个,丙级资质89个。其中:
(1)区域地质调查甲级5个,乙级11个;
(2)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15个,乙级14个,丙级12个;
(3)固体矿产勘查甲级19个,乙级11个,丙级16个;
(4)液体矿产勘查甲级5个,乙级14个,丙级14个;
(5)气体矿产勘查乙级2个;
(6)地球物理勘查甲级7个,乙级11个,丙级9个;
(7)地球化学勘查甲级5个,乙级1个,丙级12个;
(8)遥感地质勘查甲级3个,乙级3个;
(9)勘查工程施工甲级13个,乙级10个,丙级11个;
(10)岩矿鉴定岩矿测试甲级3个,乙级10个,丙级15个;
(11)选冶加工试验甲级1个。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底,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有49家,职工总人数12251人,比2005年减少91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6806人,比2005年增加138人,增长2.1%;技术人员4053人,比2005年增加352人,增长9.51%;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07人,比2005年增加69人,增长9.3%;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246人,与2005年基本持平。在职人员年均收入约3.29万元,比2005年增加0.63万元,增长23.7%;离退休人员16402人,比2005年增加2334人,年均收入约2.43万元,比2005年减少0.42万元。
技术人员占地质勘查从业人员的60%,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11.9%,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18.3%。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从业人员占全行业的90%以上(93.3%),仍占地勘行业主体地位。
(二)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2006年资产总额386720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159939万元,专用仪器设备54033万元,总负债185845万元,净资产216486万元,总收入186028万元,总支出157203万元,资产负债率48%。
2006年资产总额比2005年减少2306万元,减少0.59%;生产性资产比2005年增加359万元,增长0.22%;专用仪器设备比2005年增加3080万元,增长6%;总负债比2005年减少13202万元,减少6.6%;净资产比2005年增加15342万元,增长7.6%。总资产比2005年有所减少,但生产性资产、专用仪器设备、净资产均比2005年有所增加。专用仪器设备、净资产增加还比较多,说明经济实力有所增强。负债率虽然比2005年减少3%,但总体来说,负债率仍然比较高。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
我省2006年承担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地质勘探费、国土资源大调查经费和中央地方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其中国家财政资金投入22112万元,比2005年减少2633万元(减少10.6%),地方财政资金投入56952万元,比2005年增加3433万元(增长6.4%)。
(四)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基本情况
我省2006年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总收入13231万元,比2005年增加1974万元,增长17.5%。矿业权转让收入1008万元。矿产开发收入1858万元,与2005年基本持平。工程勘察施工收入59394万元,比2005年增加7789万元,增长15.1%。其他产业收入20902万元,比2005年增加2906万元,增长16.1%。
2006年我省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总收入超过财政拨给的地质勘探费和地质专项拨款,收益占总收入的51.8%,比2005年增长4%。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以改革促发展,成果显著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与实践,我省地勘单位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经验和实用技术,拥有地质矿产信息资源的优势,不仅已经占有许多矿业权,而且还具备有较强竞争力的找矿技能和勘查施工技术。此外,我省地勘单位的结构调整也取得一定进展。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完成了由单一的地质找矿向地质矿产勘查、工程勘察与施工、矿产开发与矿产品加工销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械制造、地质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等多种经营的转变。大多数地勘队伍已进入市场,成为商业性地质工作的主体,商业性收入已超过国家拨给地质勘查经费。
(二)初步树立“大地质”观念
在地质找矿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在开展与地质勘查相关产业上取得较大发展,增强地质勘查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省外、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中也取得一定进展。
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设想
(一)把地勘体制改革与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一并解决
目前省编制部门正在拟定我省地勘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其他相关部门也正在为地勘单位改革制定有关措施,出台有关住房、社保和离退休人员待遇等优惠政策,将为地勘体制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勘查工作
在粤北、粤东、粤西等地区的主要成矿带开展新一轮固体矿产资源的远景勘查工作,快速筛选靶区和找矿后备基地并进行矿产勘查评价,重点开展油页岩、地下热水等非常规能源勘查。针对我省现有部分大宗矿产资源缺乏和找矿潜力差的特点,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开展境外周边国家及国内其他省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扩大我省矿业对外开放,建立境外、省外矿产资源基地。
(三)加强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工作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培育地质勘查市场,增强地质工作的服务功能。认真抓好区域性的地质调查工作,全面推进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及省内地级城市的地质调查;在完成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其他重要农业种植区推进。同时,根据省情,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观念相对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
部分地勘单位思想未转变,仍把发展寄托在财政和国家投资,没有积极开拓市场,与广东经济发展脱节。一方面坚持保留事业单位的“帽子”,保留现有的财政拨款扶持;另一方面又参与商业性地质工作,通过市场获取利润。在这种心态下,改革的主动性不强,面向市场、开拓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地质勘查管理方式已发生根本性转变,国家已不再下达计划找矿任务,但地质勘查队伍运作方式没有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地质勘查还没有分体运行,地勘工作机制转型较慢。
2.管理体制不顺,资源配置不合理
在管理上仍沿袭了属地化之前按矿种组队、按部门管理的体制,导致分工过细、业务交叉、勘查资源配置不合理。各部门在某些地区都设置队伍,比如韶关市就有3个部门5支地勘野外队,队伍、设备、技术、任务大多相近,造成工作重复,勘查资源浪费,恶性竞争难以避免。
3.人员结构不合理
人才流失、高素质人才难以补充。造成地勘单位人员总体素质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岗位结构中,技术人员所占比例偏低,占从业人员的58.8%,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12.6%,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19.2%。二是学历水平总体不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2%,本科占17%,高中以下却占53%。三是年龄结构不合理,由于地勘行业属于野外作业的艰苦行业,人员明显老化,45岁以上工作人员占了30%,后备力量缺乏。四是人员专业结构单一,“余缺”并存的矛盾突出,特别缺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经营型、管理型及复合型人才,这是当前大多数地勘单位竞争能力弱的一个主要原因。
4.历史包袱沉重
(1)离退休人员负担重。一方面,地勘单位历史长,离退休人员众多,超过在职人数,有的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是在职人数的2.3倍。另一方面,地勘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尚未出台,与地方养老保险未能很好地衔接。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与企业养老保险存在一个差额,仍需财政补足。这些负担对地勘单位来讲过于沉重,是推进企业化改革的最大困难。
(2)资产总量小,质量差。非经营性资产所占比重偏大,经营性资产质量差,是地勘单位的共症。地勘单位现有闲置多年甚至毁损的资产以及长期积累的死账、呆账仍虚充国有资产。以广东核工业地质局为例,全局共有净资产15247万元,人均占有3.4万元,只有一般国有企业的1/30,一般事业单位的1/10。
(3)职业病问题突出。地质勘查队伍属于特殊艰苦行业,长年从事野外工作,条件艰苦,职业病发病率高,特别是从事核原料勘查的单位,放射性职业病的情况尤为突出,其医疗、保健、抚恤费支出负担沉重。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1)尽快出台住房、医保、社保等各项改革配套政策,以解决地勘单位历史遗留问题,为地勘体制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2)深化改革、加快地勘队伍企业化进程。地勘队伍尽管面临许多问题,但总体上,深化改革、加快企业化进程的基本条件是具备的:一是外部发展环境较好。我省经济发展迅猛,地质勘查相关产业的市场化程度高,如工程勘察与施工市场状况比全国要好,而这方面正是地勘队伍的优势所在,地勘单位实现企业化经营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近几年我省地勘队伍在市场化、企业化道路方面,尤其是在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三是省政府在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扶持。目前,省财政给省地勘单位年度拨款已达5亿多元,为地勘单位的结构调整、发展经济、实行改制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条件。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勘环境处)

广东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4. 广西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为摸清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2007年7月16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组织调研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局联合召开了座谈会,实地调研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勘局(以下简称广西地勘局)的第四地质队、二七四地质队、二七一地质队和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邀请地质勘查单位的各类人员填写了地勘行业问卷调查表200份(由于对问卷调查表要进行综合统计,说明材料将另行撰文,本文不再提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一)总体情况
1.地质勘查单位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广西共有地质勘查单位47个,其中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共29个。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中属地化管理地质勘查单位23个,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6个。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5个。
2.地质勘查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截至2006年末,全区共有职工8865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5089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3419人,地学专业人员2258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668人,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532人。
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职工人数6551 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4310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2783人,其中,地学专业人员1831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80人,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233人。
全区地质勘查行业离退休人员10786人,其中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9462人;2006年全区离退休人员经费17093.24万元,人均经费15848元。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6833.24万元,人均经费17790元。
3.地质勘查单位经营情况
2006年全区地质勘查行业总收入139206.8万元,其中,地勘业收入38120.4万元,矿业权转让收入3514.6万元,矿产开发收入3750.4万元,工程勘察收入46682.6万元,其他产业收入22929.6万元。
全区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82923.1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分别拨付地质勘查费2081.9万元和22542.5万元,矿业权转让收入3357.8万元,矿产开发收入643.8万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18469.4万元,其他产业收入21466.6万元。
(二)广西地勘局情况
广西地勘局有下属地质勘查单位45个,其中经自治区编委确认的地质勘查事业单位35个,属于自收自支从事多种经营工作的单位17个(含6个地勘事业单位)。全局有22个地质勘查单位持有地质勘查资质,其中地质勘查类的甲级资质14个,乙级11个,丙级17个,涵盖地质、矿产、物化探、水工环勘查、测试及施工。
2006年末,全局在编职工17267人,其中在职职工6841人(其中:地矿884人,建工1261人,基地3772人,工贸及其他924人),离退休职工10426人。在职职工中,在岗职工4998人(其中:地矿879人,建工1239人,基地2001人,工贸及其他879人),富余待岗职工1190人,内退、退养、长病职工653人。
全局在册在职专业技术人员3592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3人,高级职称403人,中级职称1622人。
2005年末全局资产总量20.06亿元,净资产10.22亿元,资产负债率49.04%。2006年全局完成总产值17.61亿元,实现总收入17.47亿元,其中,预算资金收入3.7亿元,实现经营收入13.77亿元。地质勘查项目收入9080万元,建筑业收入8.52亿元,制造业销售收入1.47亿元,住宿和餐饮业收入0.47亿元,采矿业收入0.22亿元,批发和零售业收入0.11亿元。全局47个单位有40个单位实现盈利。
2005年人均总收入185181元,人均增加值62558元;人均劳动报酬20107元;人均节余及利润5259元。
(三)地勘局第四地质队
广西第四地质队为地勘局下属最大的综合地质队,现有职工2137人,其中,在职职工701人,离退休职工1436人。在职职工中,在岗职工519人,富余125人,内退23人,其他34人;从事地勘业人员137人,工勘业人员72人,施工业人员110人,科室管理人员45人,生活基地管理服务人员63人,多种经营业(经济实体)人员92人;拥有专业类技术人员291人,其中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30人,工程师127人,其他133人。
第四地质队现有总资产10275万元,流动资产3246.79万元,净资产2230万元,其中设备资产411万元。
2006年,第四地质队财政拨款5687.30万元,对外增收2019.43万元,实现总收入7706.73万元,利润238.37万元,其中:地勘收入549.96万元,利润296.66万元;工勘收入1325.38万元,利润5.76万元;多种经营(修配厂、物资公司、测绘院)收入144.09万元,利润-64.05万元。全队职工人均工资收入为22639元/年。
2006年,第四地质队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投入总额275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矿产资源补偿费24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属地化地勘费267万元,社会资金投入中国内企业投入1900万元,个人投入152万元,其他类型投入207万元。
目前第四地质队具有“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咨询、监理)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丙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丙级”、“液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丙级”、“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丙级”等资质证书。
(四)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00年机构改革后,环境监测总站划归广西国土资源厅直接管理,成为厅直属事业单位,共设9个科室,1个环境地质实验室,并分别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河池、百色、梧州等8个市设有直属分站,在来宾、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设有办事处。截至2006年底,环境监测总站共有在编人员150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3人(包括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18人,工程师64 人,初级职称30人),技术工人及工勤人员37人。此外,聘请各类技术人员13人。有离退休职工61人。
2006年,环境监测总站固定资产为720.87万元,自治区财政预算拨款1111.34万元,中央地质调查项目拨款300万元,市场项目收入1304.43万元,全年总收入2615.77万元。
环境监测总站现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甲级”、“液体矿产勘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丙级”、“勘查工程施工丙级”、“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丙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乙级)、“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设计甲级”、“地质灾害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监理乙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乙级)等资质证书。
二、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方式
广西对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于2000年开始实施,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改革为集中合并和结构调整阶段,于2001年完成;第二阶段的改革为产业下放与分类管理阶段,于2004年基本完成。
(一)集中合并和结构调整阶段
该阶段改革的特点是将全省原隶属地矿、有色和核工业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整合管理,按专业化、做大做强的原则对原有地勘队伍进行跨区域的合并和调整,调整后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国办〔1999〕37号文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3号)的要求,广西于2001年一季度完成了国家有关部委下放的原地矿、有色、核工业三支地勘队伍的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局为单元、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按照“三个分开”的原则,开展跨地区、跨地质勘查单位的战略结构调整,从而打破了以队为基础的旧模式,建立了地质勘查、经济实体和基地管理分体运行的新机制。
首先,将全局生产经营性资产和人员集中起来,组建集团公司;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公司于2001年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该集团公司与地勘局是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其次,在集团公司内部,再以支柱产业为基础,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产业公司。一是以建设精干地质勘查队伍为目标,将全局地质、物化探、水文、测绘、测试等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相对集中,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组建了广西地质勘查总院;二是成立建设工程、旅游宾馆、工贸三个产业中心;三是以地质勘查单位的基地为依托,将全局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和人员、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分别留在原基地,保留事业性质,实行物业管理。
2001年底,广西全面完成了地勘总院所属各分院、三个产业中心所属各经营实体的重组改造和各地质勘查单位基地管理的组织机构的组建工作。
(二)产业下放与分类管理阶段
该阶段的工作特点是将第一阶段由于重组和结构调整划分出去的绝大部分人员重新划归原地质队管理,对部分地质队结构进行了专业性的划分和调整。
2003年,根据国家关于加快组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和广西执行部门二级预算的要求,广西地勘局开展了地质勘查单位集中分类管理工作,全面调整全局地质勘查队伍结构,撤销了建工、旅游宾馆产业中心,局部调整了工贸中心,归并了部分经营实体,将原归属局统一管理的广西地质勘查总院和三个产业中心的所属分院重新划分到地质队管理。从2004年开始,在全局执行了部门二级预算。
现行的地勘行业运行机制是以公益性为主的队伍和以商业性为主的队伍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同时也互有交叉、相互配合,以商业性为主的队伍也承担部分公益性地质工作,以公益性为主的队伍保留了一些商业性地质工作,总体上仍属于混合运作。
三、广西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一)在管理体制上厅、局改革目标一致、工作配合协调、改革成果显著
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35号),将国家有关部委下放广西的原地矿、有色、核工业三支地勘队伍集中统一纳入地勘局进行管理,为下一步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2007年5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地质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7〕19号),为进一步深化广西地勘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在机制改革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通过地勘局以局为单元进行结构调整,采取分离的方式把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人员分离出来,进行了内部的事企分离改革。通过改革将经营性人员跟经营性资产企业化,将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人员留下来走事业的路子,减少了事业机制与企业机制的碰撞和摩擦。
(三)通过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和配置了资源
以局为单元对全局各类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梳理和配置,从而相对集中了全局的生产要素,并使部分生产要素可以在同产业内流动,壮大了各产业实力,提高了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人才的相对集中管理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
通过人员调整,使得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地质勘查业,而其他各类产业则集中了过去一二十年改革中培养起来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集中管理以及同时进行的非经营性人员的分离,使地质勘查业和各产业可以专心地去考虑各自产业经济的发展,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提高了管理效率。
(五)通过地勘行业改革促进了地勘经济发展
近几年,广西对地勘工作的投入(包括国家、市场等方面)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对地方经济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地质勘查单位的经济总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职工收入有所增加。
四、地勘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深化改革遭遇体制障碍
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00年开始设计的地质勘查单位的体制改革,无论从改革目标的设定,到应该采取的改革步骤,都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但是在体制改革上并没有很大的突破,体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直到现在所有的经营单位都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各产业体制不顺、活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已经进行了两次产业结构调整,实行了事企分体运行,但总体来说还是在事业体制下实行企业化管理,管理体制长期事企不分、产权不清、责权不明,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并且导致只负盈不能负亏。另外,具备企业化经营条件的地质勘查单位或地质勘查单位中的多种经营实体的企业化改革举步维艰,企业和从业人员都不愿意摘掉“事业”的帽子,所以依然是“事企不分”。以至于目前地勘局几乎所有地质勘查单位仍实行混合运行,只不过在核算上、分配上有所差异而已。还有,地质勘查单位事业体制所表现的投资主体单一、分配僵化、积累低下等弊端,使已经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综合竞争力不强。以上种种因素,使得广西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已由主动式的改革发展成为被动式改革,2003年的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结果也充分体现了现行的涉及事业单位的改革遭遇了难以逾越的政策性体制障碍。
(二)产业结构需要调整
广西地勘产业发展结构不合理,主导产业定位不清。应该作为优势主导产业的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业发展速度慢,其优势培育不够,占领的市场份额很小,与优势产业地位不相匹配。据广西国土资源厅2006年的统计资料,全区所有地质勘查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38120万元,占总收入的33.1%;矿业权转让收入3514.6万元,占总收入的3.1%;矿产开发收入3750万元,占总收入的3.3%;工程勘察施工收入46683万元,占总收入的40.5%;其他产业收入22930万元,占总收入的20%。由此可见,地勘主业(包括矿产开发)仅占总收入的39.5%,矿产开发收入仅占3.3%,还没有形成探采结合的体制。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业本应成为地质勘查单位的主导产业,但由于长期以来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不顺等方面的原因,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严重脱节,成果转化率偏低,矿产勘查基本游离于矿产开发业之外。在现有体制下,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大多是预算内国家资金项目,只为勘查而勘查,没有形成地质成果向矿业开发转换的产业链。由于自身资金和体制限制,商业性地质也绝大部分限于探矿权的引资合作勘查或出售,基本没有融入矿业开发这一环节,无法形成勘查、开发、经营一体化的良性矿业产业互动机制。与此同时,地勘主业之外的工勘和其他产业收入占总收入的60.5%,远高于地勘主业收入。而这些产业大多是竞争激烈、技术含量低、高成本、低利润的行业。这种产业发展格局容易导致地质勘查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困难,效益不理想,有的产业甚至处于下滑和亏损的边缘。还有一些产业则一直是处于不断更新投入的循环中,投入与安置、产出不成正比,这些产业特点导致其今后无法成为地质勘查单位的主导产业,因此现行的地质勘查单位产业发展格局面临着结构性的调整。
(三)运行机制阻碍产业发展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是体制因素)广西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无法使事企完全实现分体运行,几乎所有的经营实体均呈现出事企混合运行的模式。而这种模式的种种弊端严重阻碍了地勘经济的产业发展。另外,没有经过产权改革尝试的全额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式,只能导致单位和职工“等、靠、要”思想蔓延,无法调动职工参与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积极性。
(四)专业人才结构矛盾凸现
(1)地质勘查单位的人才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多,综合管理人员少;二是在二线的人才多,在一线工作的人才少;三是工作条件好、待遇高的地质勘查单位高素质的人才多,工作条件差、待遇低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四是低技能、年龄偏大人员多,年轻的专业人员特别是综合管理人才少;五是一些技术专业人员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如钻探)少。另外还存在着地质勘查单位专业人员知识老化、知识结构单一和新老接替断层等情况。
(2)地质勘查单位人才流失严重。前些年,由于地勘行业经济困难,一些地质勘查单位多年没有地质勘查项目,造成专业技术人才大量流失。近几年,由于社会对地勘工作需求增加,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到地勘业,各方对地质勘查单位的专业人才采取了形式各异的吸引手段,也导致了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大量流失。
(3)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机制不畅。由于体制原因导致地质勘查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才引进机制不活、选人手段单一、用人观念陈旧等弊端。
(五)职工思想意识落后和历史负担沉重造成改革工作步履维艰
地质勘查单位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管理,“计划经济”的观念根深蒂固,“等、靠、要”思想普遍存在,还是热衷于向上要项目、要经费,不是积极开拓产业市场;多数职工对企业化经营信心不足,不愿意丢掉“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去闯荡市场,开辟产业。
长期以来,地质勘查单位自身没有积累,用于发展生产的经营性资产不足,技术装备落后,自我发展能力差,严重阻碍地勘产业经济的发展。养老、医疗、离退休、基地、住房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地勘产业的不稳定因素日益加重。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对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另外国家和自治区给予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许多优惠政策没有得到落实,也是导致了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无法深入进行下去的重要因素。
五、体会与建议
总结广西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经验,由自治区政府主导的对区内属地化的地质勘查单位进行整合并实施统一管理的方式在全国具有典型的借鉴意义。
(一)该改革方式实施的基本条件
(1)由地方省(区)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导。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依照国家对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基本要求,依照实际情况制定并颁布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3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3号)。为区内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的集中管理奠定了政策基础。
(2)以省(区)内最大的属地化队伍为整合基础。广西是以原地矿部下属的地质勘查局及其下属单位为队伍整合基础。按照上述自治区两个文件的要求由经过整合的地勘局负责管理区内全部属地化的地质勘查单位。
(3)以局为单位进行改革的设计和实施。无论是成立集团公司还是组建广西地质勘查总院以及建设工程、旅游宾馆、工贸等三个产业中心,均是以局为单元进行的,完全打破了地质队和原隶属关系的界限。
(二)该改革方式的特点
(1)改革起步比较早。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完成了区内属地化队伍的集中管理工作是在2001年第一季度,而这项工作的准备工作早在全国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时已经开始了。
(2)各产业调整的力度比较大。原属地矿部、有色和核工业的队伍的地勘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情况并不均衡,此次改革根据区内的条件和各地质勘查单位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集中与整合并成立了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管理新组建的一个地调总院和三个产业中心。
(3)改革涉及的范围广。此次改革涉及了区政府的许多相关部门,涉及到了全区所有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关系到所有地质勘查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改革的综合协调难度比较大。
(三)该改革方式的缺憾
决定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是否成功的决定因素是体制因素和政策因素。
(1)体制因素。地质勘查单位的事业单位体制最终在改革实施的中后期成为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和发展不可逾越的障碍,这种体制的障碍因素迫使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进程迟滞甚至倒退。当然,由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改革尚未开始,这种障碍在短期内不会消除。
(2)政策因素。国家给予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种种优惠政策以及地方政府为推进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遭遇了体制障碍等因素,遭遇了各类相关政策壁垒。导致许多涉及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的非常关键的优惠政策无法实施和推行,改革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不配套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一些地质勘查单位执行的地方性政策由于缺少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呈现出有权放、无权收的尴尬局面,使得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一味求稳、求平衡。
(2007年9月)